分卷(35)
作者:
悠洛洛洛 更新:2024-05-21 14:42 字数:4796
这时候宋绪才反应过来,他忘记了一句话,那一句程珩从开头就说过的话我喜欢了三年。
或许就跟程珩之前评价自己的一样,自己从来都不会记得什么,所以才会傻傻的跟程珩告白,不顾一切的跟程珩在一起。
宋绪嗤笑,他这一个刚跟程珩真正认识不过半年的人,又怎么能跟那喜欢了三年的人相比?
程珩从始至终就不属于他。
脸颊有些微凉,宋绪知道自己哭了。
一道脚步声伴随着喘息声打破了巷子里的寂静。
宋绪。程珩在巷子口叫道,他的额头已经出了一层薄汗。
过来干嘛?宋绪硬撑着回了一句程珩的话。
你哭了?直到程珩走进才发现宋绪眼角未干的泪痕。
没有,太阳太刺眼了。宋绪打死也不会承认。
他看着程珩,虽然眼角的泪未干,眼眶还有些微红,但他却倔强的回了一嘴:怎么?看我这样很得意?是不是在想你这个人多魅力无限,竟然随随便便一句话都能把我钓到。
不是
你心里是不是在想,其实宋绪也不过如此。
不
程珩,你要是想跟我玩我不介意,但你不要把你的良心喂了狗,至少也要对得起你那暗恋三年的人。宋绪嘴里的话说得越来越难听。
程珩不理会宋绪的挣扎抱住了宋绪。
滚开!别抱我。
宋绪给程珩的肚子结结实实的揍了一拳,让程珩肠胃翻涌。
你听我说,宋绪。
听个屁,滚。
宋绪,冷静一下。
去他妈的冷静,老子被当替身了还冷静?
你不是替身!我从始至终喜欢的都是你,从初二开始。
放屁,你再跟老子说喜欢,老子剁了你什么初二?宋绪本来是狂怒的,但到后半段才想起了程珩之前说的话。
程珩叹了一口气:你终于冷静下来了。
宋绪不理会程珩的叹息,他直勾勾的盯着程珩:什么初二?程珩你最好跟我说清楚。
你跟我回去,我把一切都告诉你。程珩拉着宋绪却发现自己拉不动身后的人。
宋绪只是站在原地看着程珩,眼底悲凉:程珩,你是不是还要骗我?
宋绪,我从未骗过你。程珩只觉得喉咙发紧,他下意识的咽了咽口水。
跟你回去又能证明什么?宋绪冷笑。
初二的课本,我拿给你看。程珩开口说道。
初二的课本?
宋绪一怔,就是刚刚沈嘉石所说的程珩画了整整一个学期的人。
宋绪冷笑着,程珩说喜欢那人喜欢了三年,而他翻遍了所有有关于程珩的记忆,都找不到高一之前的记忆,既然他在初中的时候对程珩根本就没印象,又谈何跟程珩见过面?
宋绪嘴角带着轻蔑的弧度,他不知道程珩打的是什么主意,但他却像自虐一般的答应了程珩他想看看能让程珩爱了三年的人到底是什么样的。
房门打开,程珩放下了钥匙:坐。
废话少说,拿来,我看完就走。这一段路上宋绪已经把自己的情绪调整好了,他恢复了往日大爷的样子说道。
你等等。程珩转头进了书房,在那一排书中程珩抽出几本初二的课本。
给你。程珩把课本递给了坐在意义上的宋绪,声音有些微弱。
宋绪接过了程珩递来的课本,突然之间他却不敢打开,他怕看到程珩爱了三年的人。
尽管这么想着,但宋绪的手就像是不听使唤了一般,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程珩的课本已经被翻来。
入目处是一个男生的身影,虽然只是铅笔画出来的线稿,但却可以透过那线稿看到男生一副拽得二五八万的样子。
宋绪一愣,他接着往后翻,每一页都是不一样的线稿,线稿中的男生有嗤笑的,有轻蔑的,还有不可一世的,但到最后一页却有了男生勾唇笑起来的样子,男生笑得很温柔,像一缕清晨的阳光淡淡的洒落在花园上,轻柔却温暖。
这全部都是他
宋绪双唇紧闭,他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他初中的记忆是完全没有程珩的,可是程珩又怎么会知道他?而且一画就是一整个初二?
我们宋绪开了口才发现自己声音已经沙哑得不像话,究竟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程珩坐在了宋绪的身边,他翻动着他初二的课本,看着课本上的画像一脸温柔:真正认识是在高一下学期分班,高一上学期包括初一下学期我和你只不过是一面之缘,但记住的只有我而已。
程珩简简单单一句话砸进了宋绪的心尖,他以为程珩是把他当替身,可他哪想到程珩从始至终爱的就只是他一个,只不过是自己这个混蛋把程珩忘记了。
宋绪支支吾吾的开口:程珩,我好像真的像你说的那样,从来都不会记得什么事,所以所以,你可不可以跟我讲讲我们第一次见面的事。
程珩关上了课本,他看着对面的宋绪,他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就像是把他这些年藏在心中的,不敢说出来的爱意一并叹了出来。
那时候的程珩还是初一,初一下学期的他虽然掌握了三中生存的规则,但依旧有人挑事找他,或许是他那段时间揍的人太多了,以至于在他放学回家的时候一群人把他堵在了巷子里,而那些人正是因为欺负他,而被他揍得头破血流的各年级各班的大哥。
程珩自认为可以一挑五,但绝不可能一挑十五,对方占着人多的优势,把程珩堵在了角落,虽然程珩落了下风,但对方脸上挂的彩也证明程珩没有吃多少亏。
与此同时,宋绪因为学习成绩和他自己兴趣爱好的事跟段芸吵了一架,段芸气得撕了宋绪的画纸,顺手还把宋绪的吉他摔了。
这是宋绪第一次爆发,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坐上了去往西太的班车,他下意识的不想待在东原,不想待在都是熟人的东原。
他初来西太人生地不熟,理所当然的迷路了,在宋绪第无数次迷失在巷子中的时候他自暴自弃的蹲在了巷子里。
六月的天很奇怪,又或许是宋绪运气不好,本来明朗的天空瞬间布满了乌云,远处也响起了闷雷。
宋绪蹲在巷子里掏出了手机,他已经在考虑要不要打电话求助警察叔叔。
正在宋绪纠结丢不丢面子的时候,大雨倾盆而至,他艹了一声,去他妈的面子。
就在宋绪电话还没拨通时,远处的吵闹声传到了他的耳朵,宋绪心一横,把手机踹到了裤兜里。
面子还是很重要的,绪爷一向爱面子,所以他打算去问问那边的人。
宋绪寻着声音来到了那条巷子,让他没想到的是刚刚的吵闹声竟然是打架发出来的,漫天的大雨倾落在地上,一个身穿黑衣男生凭着自己的力气抵抗着十几个人的攻势,尽管男生已经遍体鳞伤落了下风,但他依旧咬着牙还手。
男生出手凌厉,就连打法也是很凶不要命的那一种,而当男生抬起头的时候,那一双眼睛却撞进了宋绪的心中,让他心中一酸,宋绪感觉得到,那男生的眼神很孤独,额角的头发在漫天大雨中湿哒哒的滴着水,就像是被人丢弃的小狗狗一样,很可怜。
然后宋绪就鬼使神差的开口了。
各位以多欺少,不太厚道吧。
这道声音让程珩抬起了头,只见一个男生正靠在围墙上抱着手冷眼看着那些人。
小兔崽子,我还是劝你少管闲事,别他妈挡你爷爷的路。为首的人说道。
只听那男生啧了一声眼中满是不屑,伴随着一道脚步声,男生慢慢的走进,随后在那些人惊愕的目光中抬脚把为首的老大踹倒在了地上。
凭你也配?男生轻飘飘的开口,语气却无比的冰冷。
第52章 我不求回报,你以身相许怎
话音刚落,那些人蜂拥而至将宋绪围了起来,宋绪一边躲闪着那些人的攻势,一边向旁边的程珩喊道:喂,老子好心好意救你,你他妈的在旁边看戏?
这时候程珩才反应过来,他连忙上前踹开了在宋绪身后偷袭的人。
兄弟,可以啊!宋绪看着程珩这一手就知道程珩绝对是会打架的那种。
在二人的合力之下,那十五个人都带着不一样的伤口落荒而逃,唯一有点骨气的还是那为首的大哥,他一边捂着鼻子里流出来的血一边放着狠话:你们等着,别让我逮到你们落单!
你爷爷我奉陪。宋绪对着那仓皇逃离的背影吼道。
程珩看着身边的男生,神色复杂:为什么帮我?
帮人还要问为什么?宋绪像是不解一般挠了挠头,你要是硬要个理由,那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可以吗?
程珩:你叫什么名字。
怎么?要报答我啊?宋绪开口就识破了程珩的心思,随口调侃道,我不求回报,你以身相许怎么样?
见着程珩闭口不言,宋绪知道玩笑开过了,只得讪讪的笑了一声:名字就不必了,如果你想知道的话,那就当我姓雷吧,做好事不留名的那个雷。
直到宋绪离开了程珩才抬起了头,他的脚边有什么东西在泛着光,他弯下腰捡了起来,那是一枚黑色的耳钉,是刚刚那个男生在打架中被人碰掉的耳钉,他鬼使神差的把耳钉装进了口袋。
程珩也不知道自己是出于什么心理,在那天之后就忘不掉在巷子里突然出现帮助他的人,男生的一举一动就连嘴角那漫不经心的笑容都深深地刻在了他的脑海里,在他的脑海中挥抹不去。
后来程珩去打了耳洞,他想跟那个男生一样各打一个,可他却没想到自己因为紧张闹了个乌龙,嘴一快从两边各打一个变成了一边各打两个,结果他就只能顶着这么非主流的四个耳洞憋屈的度过了几个月。
讲到这里,程珩停了下来,给宋绪倒了一杯水:在我初三的时候,我突然想学习了,就连老谢他们都觉得我在开玩笑,但只有我知道我是认真的。
好奇我为什么初三突然学习了吗?程珩又问道。
为什么?宋绪心中隐隐有些答案,但他却不敢说出来,只得小心翼翼的问着。
因为你。程珩只说了这三个字。
程珩在初二的时候画了一个学期的课本终于被他的班任无意间看到了,程珩自然而然的被请到了办公室。
班任指着程珩的课本只问了一句话:是不是喜欢他?
程珩当时也不犹豫,开口就是一句:喜欢。
他本以为会得到班任的批评又或者是不屑,但没想到班任却指了指自己画的画像说道:这男孩长得太好,一看家庭条件就不错,而且书卷气太重,看着就像好学生的类型。
在这句话之后,程珩的班任还补充了一句:就这男孩的条件,你觉得你不努力能配得上这个男孩吗?更不用说现在这个社会还没那么开明,你喜欢这个男孩,那你能给这个男孩子带来想要的生活吗?人家温室里长出来的花朵,为什么会为了你接受你的感情,所以你能做的就是让你自己变得强大,强大到能保护这个男孩,当然我指的不是拳头上的强大,而是你的知识各方面都要变强。
在此之后程珩就一改往日半吊子打混的态度,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在初三那一年勇夺全市第四,考上了二中。
在放榜的时候,三中的校园可谓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
但程珩永远都不能忘记在他高一开学的第一天,那时候的他以二中新生第一名的成绩成为了学生代表在国旗下演讲,他连夜写好了演讲稿,在准备上主席台时却被告知自己的发言被取消了,主要原因是一个新入学的王八蛋在校门口挑事和人打起来了,对二中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程珩当时就手拿着演讲稿一脸冷笑的在主席台下等着,他要看看究竟是哪个王八蛋敢拆了他的台,结果一抬头才发现,那检讨的王八蛋竟然是他初中班任说好好学生书卷气太重温室里的花朵的家伙。
只不过是过了两年,二人在聚首的时候,宋绪早已把程珩忘了,而他原本身上所带的书卷气也因为初中两年的沉淀慢慢的消磨没了,取而代之的则是他一脸的漫不经心和痞气。
台上的宋绪拿着话筒,额前的刘海被微风的吹拂露出了他那双不羁的眼睛,嘴角上还带着伤口,更显得桀骜不驯,他站在主席台上肆意而又张扬。
高一五班宋绪,我错了,但我不改,这傻逼我见一次打一次。
少年的检讨只有这一句,但却让程珩记到了现在,因为站在主席台上的少年和原来的他太像了。
他不想看着少年就这么沉沦,因为在他的印象中,在巷子里见到少年的第一眼他就觉得少年不应该沉在泥潭中,他想让宋绪站在更高的地方,他想拉宋绪一把。
后来高一上学期结束,程珩找了年级主任,让年级主任在分班的时候把宋绪放进重点班跟他一班,年级主任自然是不愿意,还直言不要让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那我下学期自己收拾书包去十班。程珩自然是没有妥协,说的虽然平淡,但话语中却无比的认真。
十班这地方怎么可能让程珩去?里面汇集了文科中倒数前五十的人,程珩一个年级第一的去了那边,年级主任首先想到的就是程珩会被带坏。
有时候一颗老鼠屎是会坏了一锅粥,但如果粥太多的话,可能老鼠屎也掀不起什么大风大浪。
但如果让他一锅粥里的一粒好米去了老鼠堆里,难保不会在第一天,这粒好米直接被老鼠拆分入肚。
年级主任衡量了其中的利害,差不多都要被自己说动,程珩见状又补了一句:主任,如果宋绪到一班我会监督他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