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作者:
紫羿叶子 更新:2024-05-21 20:25 字数:9556
雪雁都没时间去实地问问,这些消息都是从顾客嘴里拼凑出来的呢。更别说接送孩子上课了。
也是赶巧了,一个巷子里住着隔了三家的邻居,房主姓霍,叫霍兴家,是光复路上国营二商店的主任,女主人是居委会的,家里三个孩子,最小的是计划生育前一年出生的,比小风大一岁。人家孩子在少年宫学围棋,家里老人都退休了每周接送孩子上下学。霍家人不错,很和善,也是老主顾了,特别是雪雁开始卖粥之后,每天都是趁着雪雁没出摊之前来买几份粥。本来就是邻居住着,一来二去的,都处得不错。听说雪雁给孩子报了武术班,就说顺便帮着接一下就行。
他们住得这一片儿,离着哪里都不远,是整个c市最繁华的地方。少年宫就在得胜公园里面,走路也就二十分钟。
有人帮忙,可是省了心了。
雪雁只在头一天上课的时候,抽了半天的时间,跟着一起去交了报名费,顺便看了一下学习环境。就没在操过心了。
之后霍家一个月一坛子咸菜,每天早上半盆子粥,直接给送上门。她就是做这个生意的,说起来,这些个东西,也不值什么,粥就是做的时候多放两舀子水的事儿。咸菜就更不算什么了,都是胖姐摊子上剩下的菜,歪瓜裂枣卖不掉,不要钱的。自己就是搭上点儿盐和调料,最大的成本就是咸菜坛子。但是霍家人很领情。雪雁给送了两回咸菜之后,就不好意思了,人家也不说不要了,而是自家买了坛子,买了菜,说老人就爱吃那两样儿,便自家不会做,让雪雁帮着做。
那就做吧。人家不用觉得欠的人情太大,自家也不费事,挺好。
雪雁自己都没想到,本来是为了卖粥搭送的小咸菜,居然帮她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起因也是在霍家。
别看霍兴家人家只是一个商店的主任,那也是正儿八经的国家干部。时不常的也要去区里开会的。他们这一片儿是得胜区,繁华嘛,gdp高,人多,事儿也多。又是这么个历史转折的时期,会也就挺多。这会儿的政府食堂,那还是相当的节简的。工作餐最常吃的就是面条儿。就这,对好些个人来说,都是改善生活了。可这面条儿再好吃,老吃也腻。
有一回开会,霍兴家就从家里带了一小罐咸菜,这不是夏天了嘛,青菜就下来了,黄瓜是最不值钱的时候,他们家这个月就买了二十斤黄瓜让雪雁给腌上了。他就拿着那黄瓜去开会,就着面条,下饭。那黄瓜是酸甜口儿的,盖子一打开,清新味儿飘得同桌得都闻得流口水。都跟着分享。
其中就有得利饭店的经理,就留了心了。过后就跟霍兴家打听这咸菜,问出来是雪雁做的。就找上门了。开口就要雇雪雁到得胜饭店做咸菜师傅,一个月工资八十六。如果咸菜卖得好,还能有奖金。
那雪雁是肯定不会干的。一个月八十?还得每天绑个死身子上下班?就图个稳定啊?她现在一个月小一千的挣着,不好吗?又不傻。
经理一看说不动雪雁,脑子里一算,大概齐也就有数儿了。都是业内人士,就凭雪雁这个手艺,那一个月怎么着也不会挣得少于三百块钱。人家这是看不上那点儿工资,可是员工工资就那么些,他权力范围内,给不起更高的价儿了。
“那这么着,小丁儿,你看这么样行不行,你一个礼拜给我送二百斤咸菜,我也不挑品种,你做什么就给我送什么就行。一斤咸菜我给你按一块钱算。成不?还有你这个茶叶蛋,每天给我送两百个,我按一毛钱一个的价格给你。怎么样?”请不起人,买东西的权力还是有的。
这个可以有!
第21章
夏天什么最便宜?
你要是让农村大爷大妈回答, 那一准儿就是菜。
七八月份,家家园子里最不缺的就是新鲜菜。最最大众的几样,黄瓜、茄子、豆角,要是有人收, 自家吃不完的东西还能卖钱?那可是真正的外块。给钱就卖的, 还会觉得捡着钱了似的。
文强从六月园子里的菜能吃了开始,每次往省城送鸡蛋送小米, 就顺带着给他姐送菜, 自家的三十多亩地,今年一半种菜, 另一半全是种的小米。一棵玉米没种。
雪雁接了得胜饭店的活儿, 就不好再占胖姐的便宜, 而且那是国营的大饭店, 接待的也都是有身份的人, 再给送烂菜叶子做的咸菜,也不是那么个事儿。
就让文强给她收菜,也不挑是什么,能收上来什么就要什么, 什么便宜就收什么。今儿黄瓜便宜,就收黄瓜,明儿茄子便宜就收茄子。家里的小卖店也开起来了,一家三口搬到后院住,把三间前门房都改成了小卖部。文强来回着往县里跑进货, 孙兰英在家看店, 种地的时候忙不过,老两口也能帮着照看。雪雁说要收菜,文强都不用再各处跑着收, 直接把话头儿传出去,让往家里送就行了。小卖店开起来之后,鸡蛋都不用跑着收了,直接比公销社高一厘钱收,每天都不少收。有那脑子活的,自己骑个自行车下屯收货,回来再卖给文强,一个月也能挣上十块二十块的。这可是农闲时候的外块,不少了。
零零散散,十里八村的都往文强小卖部送菜送鸡蛋,一天也能收上个二三百斤的菜,二三分钱一斤,有的是人愿意卖。菜不能久放,最多三天就得往省城送一趟。总不能一直用手扶拖拉机来回的送货,太慢了。孙兰英也是难得大方一回,出了血了,拿钱给文强买了个能拉货的大三轮车。花了三千多块。
菜送过来,别管多少钱收的,雪雁给按一毛钱一斤结账。就这,她一个月光是给得胜饭店送咸菜送茶叶蛋,也是保底七百块钱的收入。
文强光是给他姐送菜,一个月就是小一百的收入。再加上他折腾着往县里送菜,还有小卖部的收入,林林总总的,二百块钱是稳的。
老丁家的日子,那是眼见的过起来了。
原来都知道丁大哥家日子过得好,现如今,满兴隆镇的,提起来,谁心里没个小九九儿,别看文强没工作,人家那日子,比他哥家过得还宽裕呢。还有那离婚的闺女,光是文强一车一车的送过去的菜、米和鸡蛋,人家那买卖能差得了?哪个不羡慕。然后大部分的人,就都骂老李家祖上没积德,把个金笸箩生生给推出了家门。
钱是赚到了,可雪雁也是越发的忙。每天都得做二三百斤的咸菜,不光是要给得胜饭店送,日常自家还得用呢。
得胜饭店那是c市数一数二的大饭店,是清朝的时候就有的老字号。在c市人心里面,是有象征意义的那么个存在。连得胜饭店那样的地方,都订雪雁的咸菜,那说明啥?说明她那咸菜是好东西。好些个人就想单买咸菜,也要享受一下大饭店的待遇。
雪雁还就不单卖,还就送。准备了一个小碟子,一碗小米粥送一小碟。一斤咸菜,能装四五十碟子。就为了那点儿咸菜,每天早上市场门口都排队买她的小米粥。顺带着,茶叶蛋的销量也上去了。也不用再往火车站跑了。早上就能卖三锅粥,一大锅鸡蛋。回到家,还来得及送孩子上幼儿园,然后再回家做同样份量的粥,下午到学校门口一摆,很快也能卖完。还能接孩子放学。
这量一大,雪雁自己越发的忙不过来。还有两个孩子要带。每天忙得团团转。
就跟高叔高婶商量着,能不能雇他们老两口帮忙。高婶帮着看孩子,有活儿也帮着干一点儿。高叔帮着送货。每天早上六点钟,往得胜饭店送一趟货。还不耽误他白天帮人看摊的工作,一个月雪雁给老两口二十块钱。比房租还高两倍呢。老两口都挺乐意的。不累,还不少挣。
每个月雪雁都会抽出来一天的时间,把小风小雪交给高婶,她赶早车回县里,文强到县里送菜,正好能接上她。回到镇上再骑家里的自行车,到李家沟看小言。再忙,再累,也从来不会落下一趟。并且每次回来,吃的喝的都不少给老人带。
小言淘气,爬树上房的都敢,胡香秀忙不过来,那衣服基本上都是苏玉梅给缝的,可她也不是见天儿有空。他们家那么多地,也是忙得很。所以,小言那衣服裤子,有时候就那么破着穿。雪雁就碰上过两回。
每次回屯子里,小言都是造得跟个泥猴子似的。到是没见瘦。见着雪雁也亲,知道他妈每回来看他,就有好吃的。小风回不来,还给他弟弟写信,说是信,就是画儿。画的跟天书似的,谁也不知道人家表达的是啥,小言能不能看懂的,也不知道,问他,他就说秘密,不说啥意思。也不知道是没看懂啊,还是真的要保密。反正每回雪雁回来,人家小哥俩儿的信,是必须给捎上的。
胡香秀开始还每次都劝上两句,让雪雁回来。后来也不劝了。那钱收的到是利索的很。老爷子有雪雁每个月给的十块钱,伙食那是相当不错了,夏天鱼多,差不多一两天就能吃上一顿,再来上二两小白酒儿,养的红光满面的。据说他那鱼,李四公两口子是一口都没得吃的,老爷子就带着小言吃独食儿。胡香秀还得给做,做不好还不行。啥心情的,也没地儿说去。
“正好儿,你回来了。要不也得让文强给你送信儿去。下个月初八,成子结婚,你无论如何得回来喝喜酒来。”每回雪雁回屯里,也都会给胡大姨大姨夫带东西,这次回来,胡大姨那是一脸的喜色,拉着雪雁的手就不松开,让她回来喝喜酒。
“成子婚事儿定啦?太好了。我肯定回来。哪家的闺女呀?被啥的都做完了吗?衣裳、家具都买了吗?有啥我能帮上忙的不?”在李家沟这些年,可是没少借罗成的力,雪雁也喜欢这个特别实诚的孩子,向来是当亲弟弟那么待的。
“没打算大办。按着我那意思,就把东屋收拾一下,买上一铺新炕席,做两床被子,是那个意思就行了。省下那钱给他好好过日子。他哥他嫂子非不同意,非要给买家具,给做四床被褥。还非得正正经经的办,说咱成子没什么拿不出手的,就得办得敞敞亮亮的。”胡大姨这人,那是处处都得把儿子、媳妇放在前头儿的。苏玉梅有七分好,她能说出十分来,何况苏玉梅这事儿办得,也确实敞亮。听这话音儿,那意思罗成这婚事儿,是他哥嫂给办的,就没用老人张罗。
“就是的,咱成子锃明瓦亮的大小伙子,不缺胳膊不缺腿的,一个人能顶两个人干活儿,结婚这么大的事儿,当然要办得风风光光的。”雪雁顺着话说。
“哎,说是那么说。雪雁你也不是外人,到底那儿媳妇不是头婚,还带着个孩子,免不了让人讲究。”胡大姨到底还是对未来的儿媳妇不是太满意。
过后儿跟苏玉梅单独聊的时候,雪雁才知道,给罗成订的这个媳妇儿,也是个命苦的。
金素英老家是朝鲜的,就住在鸭绿江的对面,这边儿村子里做饭,从她老家都能看到烟火的那么个距离。
那边儿日子太苦了,实在活不下去的,就有往这边儿跑的,那江也没多深,游着就过来了,还有偷着往这边儿运红木什么的换钱的。还有些在这边儿说不上媳妇的赖汉,用吃食从那边儿换媳妇的。金素英就是这么被换过来的。她前任丈夫叫刘全,好吃懒坐那么个东西,还是天生的残疾,一条腿长一条腿短,家里穷得叮当响。一直到三十五岁也没说上个娶妇。后来听同村的老乡当新鲜事儿说着玩儿的说过边境上的事儿。他就真的跑过去,花了两块五毛钱,买了一箱子方便面,换了个媳妇。就这,还能挑捡,在好几个闺女里挑了长得最好,最能干的金素英回来。
金素英刚来的时候,也不会说汉语,不怎么跟人交流。好些人都以为她是哑巴呢,觉得一个腿不好的,找个不会说话的,两个人倒也说不上不般配。可那刘全,娶上媳妇了,媳妇还特别能干,他却还是不着调,不正经过日子不说,还爱打媳妇。不爱在家里种地,带着媳妇出来打工,得媳妇干活儿挣钱养活他。到底是买来的媳妇,也没个户口,不敢在老家待,就带到外地。辗转来到兴隆镇上打工的时候,都已经是婚后第三年了,金素英生下了一个女儿。带着孩子,干活儿不比男人差。特别的能干,人还很干净,厂里分给他们住的一小间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满厂的工人,谁不羡慕刘全,他那样儿的,居然能娶上这么贤慧的媳妇。
两个月之前,刘全跟砖瓦厂后身屯子里的一个媳妇勾搭在一起,那媳妇儿是个给钱就行的,被那媳妇的爷们儿给堵在了玉米地里,那人拿着菜刀要砍他,刘全拿着那媳妇借口锄地出来时拿的锄头反击,错手将人杀了。杀人偿命,又正好赶上yd开始,他被拿了个典型,一个星期不到案子就结了。当庭判了死刑立即执行。
到这个时候了,金素英的身份也暴了光。都知道了她是被刘全用一箱方便面换回来的。可她已然生下了女儿,孩子还在哺乳期,她本人又拒绝回国。考虑她的实际情况,加上那边儿确实对偷渡过来的人处罚非常严重。可能也有同情的成分吧,给她落了户口。刘家也没啥人了,剩下不是直近的亲属人家也不接收她们娘俩儿。最后那户口就给落在了砖瓦厂的集体户口里。成了砖瓦厂户口本上仅有了两个人。连那户口本都是为了她这个事儿办的。
罗刚已经升了砖瓦厂的厂长。对金素英的遭遇非清楚,对这个人,也是很了解。刘全死了之后,他就留了心。想着自家那个外界口中智力不全的弟弟。
罗成就是长了个傻面,人也太实诚,但真不是傻子。他这样儿的,想成个家,找个四角具全的媳妇儿,那是不太可能的。之前也不是没人给介绍过,可不是智力不行的,就是残疾的,健康的都没有。胡大姨是个明白人,一辈没好妻,十辈无好子。她儿子就是打光棍,宁可找个有缺陷的,也不会找个脑子不好的。
罗刚回家就把金素英这个情况跟胡大姨说了。胡大姨一听,也是相中了金素英这个人。二十四,比罗成大两岁,大点儿知道疼人。人还能干,会过日子,罗刚说平时为人处事上也没什么毛病,不是个糊涂的,就是管不住男人。家里有这样的女人,那日子就塌不了架。罗成是个听话的,有个能支事的媳妇儿,两口子都能干,日子差不了。带着的孩子又是个闺女,养大了给找个好人家嫁了,算不上负担。
老太太当时就活心了,但也不兴强迫的不是。得先看看两人有没有那个意思。先是罗刚找了厂里在食堂做饭的婶子,跟金素英透了话,没说是谁家,只说小伙子人有些木讷,但诚实肯干,家里没负担,还是头婚。在这边儿待了这么些年了,金素英又是灵透的,就明白啥意思了,听出来对方肯定不是灵活的人儿,她是被买来的,刘全又是那个样儿,根本就不谈不上什么感情不感情的。再加上户口的事儿她心里也怕以后孩子成年了,这边儿再不认她的户口,再遣返她。就同意认识认识。
胡大姨就找了个借口,带着罗成到镇上买东西,“顺道”到砖瓦厂等罗刚一起回家。就遇上了金素英。双方这一见面儿,金素英先乐意了。厂长的弟弟,家庭条件就没说的。两人还说了几句话,听着也不是傻的。到了她这个份儿上,那是半点儿挑人家长相的心都没有的。罗成也挺乐意的,金素英长得好看,再过三十年,那是标准韩星的脸。脸部线条很柔和,笑面。说话也好听,实在没啥挑的。
双方都没意见,这亲事很快就定下了。金素英那边儿没亲戚,那真是抱着被子搬过来就能过日子的。胡大姨也觉得金素英的身份,到底不是那么禁讲究,也想着把结婚证一领就行了。是罗刚和苏玉梅两口子,想帮着罗成把门户立起来,再说了,金素英是个受苦的,她又没做错什么,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雪雁听完金素英的故事,心里就带上了同情。丁雪雁也是个被家暴的,但是好歹男人是她自己稀罕的,金素英连这一点都没占上。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受害者。
突然心里一动,有个想法,就跟苏玉梅商量,“你说,等成子结婚之后,让他们两口子进城帮我行不行?我那边儿现在做咸菜忙不过来,本来也是要雇人的。”自己一个人忙活,想扩大点儿规模都不行。找过来订咸菜的人越来越多,都让她拒了。有些人买咸菜甚至都跑去得胜饭店了。那边儿要货也是越来越多,原来一个月八百斤,现在一个星期就要五百斤。
“行啊,怎么不行。我老婆婆肯定原意,他们进城干活儿,还省得屯子里的人讲究了。都清静。”苏玉梅嫁过来这么些年,罗成帮着干了多少活儿,她心里能没数儿嘛,人又实诚,不会挑理,叔嫂的关系处得跟亲姐弟似的,她也盼着罗成日子过得好。过得好了,她跟罗刚不是也就不用往出填补了嘛。
“还有啊,我说你也别在这屯子里趴窝了。种那么些地,累死累活的一年也挣不了几个钱。罗刚现在是厂长,挣得多。孩子都快上学了,还不往县里搬等啥呢?你手又巧,进城不干别的,开个裁缝铺子,做衣裳也不少挣。你不是喜欢我给孩子做那些小衣服嘛,就做那样儿的,肯定好卖。”这也就是亲闺蜜了,苏玉梅这几个月也是真的照顾到小言了,要不然,雪雁不会这么多事儿的。
“嗯。罗刚已经在县里琢磨房子了,原来还想着家里人口多,买小的住不开。要是成子一家跟你干,就剩我们带着老人的话,房子就好找了。”这可是秘密,就两口子知道,苏玉梅这也是不把雪雁当外人了。房子找了好几个月了,一直没找到合适的。
这时候卖房子的人本身就少。面积大的更少,都是三十多平的住房带个一百来平的院子那种。人口多的,再院子里盖上前门房,就跟雪雁在省城租的房子一个样式的了。他们家人口多,老人是肯定要跟着走的。罗成的婚事那时候还不知道在哪,可是也不能当他一直打光棍那么准备着。只买个前门房带堂屋的就有些施展不开。再说家里还有两个孩子呢,等孩子渐大了,就更不方便了。最好能有两倍大的院子,或者是连着两户都要卖的。这就很难碰了。
雪雁突然提出来让罗成进城给她打工,可算是解了他们的难题。苏玉梅心里早就乐意了。
也没急着跟胡大姨让罗成跟他媳妇儿帮忙的事儿,先把婚事办了再说。再一个,雪雁也想亲眼看看金素英这个人。
回到省城,该怎么忙活还是怎么忙活。得空了也找听空房子,进城半年,手里也攒了万十来块钱。能买个不错的院子了。这会儿的房子刚刚商品化不久,s省不是大省,省城的房价按平算的话,好位置的也就一百来块钱。光复路这个地段儿,算是中心的位置了,离哪都近,一万块怎么也能买个百十来平的院子。
买房子不是着急的事儿。雪雁也不急。慢慢找吧。
抽空还给罗成买了两床毛巾被做新婚礼物,正是城里流行的。拿出来也好看。很能拿得出手。
等到了婚期,雪雁提前两天就把得胜饭店的咸菜和茶叶蛋都给准备好,高叔就能送货,不耽误事儿。摊子就只能停两天了。把两个孩子都带回去,婚礼当天,把小雪留在镇上让她姥姥看着,带着小风回了李家沟参回婚礼。主要是小风想见弟弟,要不然,雪雁是很不乐意让孩子回李家沟的。
婚礼办得很热闹,罗刚有出息,朋友不少,亲戚也都乐意交往,屋子里坐不下,酒席连院子里都摆满了。也没人那么没眼色,在人家婚礼上讲究亲公众号:图雅酱娘子。胡大姨头上带着儿媳妇给带的大红花儿,在炕头上一坐,相当稳得住了。人家说了,我儿子有出息,儿媳妇得力,用不着我。还就是稳稳当当的坐着陪上门喝喜酒的老亲唠嗑。
雪雁的身份不尴不尬的,她也不往前站,正好借着新娘子没有娘家人的由头,待在新房里陪着新娘子说话,孩子让抱到隔壁找人看着去了。毕竟是婚礼,虽说都知道带个孩子吧,可仪式上,孩子还是回避点儿的好。
一直到把客人都送走,雪雁差不多跟金素英在一起待了大半天。对她观感相当不错。话不多,说话条理清楚,听着她讲自己对未来的规划,怎么种地,种什么,怎么供孩子读书,等等的,也是个心里有数儿的。
临走的时候,就把要他们进城的事儿跟胡大姨说了。果然,胡大姨一听,当时就同意了。老太太那也是相当果断,瞬间就在心里把账算得明明白白的。她也知道老大家在农村待不久了,总得往城里搬的。家里这些地,肯定都是留给罗成种的。她原本是想着,有这些地加上老房子,罗成也不差什么。可要是进城干活儿,那当然更好,房子和地都跑不了。还能躲过乡亲们的闲言碎语,不用天天受苦受累的修理地球儿,挣上几年钱,再回老家,一样儿啥也不耽误。
那就这么说定了。说好了,等雪雁找到合适的院子,就来信儿让他们一家过去。
谁也没有想到,就因为罗成的这个婚礼,还给了雪雁机会把小言的抚养权要回来了。
这时候,她可是什么都不知道呢。回了省城就回紧了找房子步伐。
小风回来就一直不太高兴,闷闷的,雪雁问他怎么了,就说想弟弟,这就是很无奈的事情了,没法安慰的。
“小丁儿,听说你打听院子呢?我有个老关系,刚投了商品楼,正要卖院子,要不要看看?”月底到得胜饭店结账,张经理不知道从哪里得了风声,来跟雪雁搭话。
那就看看。
第22章
“老华他们家, 是祖上传下来的医太,后来特殊时期,房子被收上去了。前两年儿啊,才还回来。原本这边儿是两房的院子, 二房没人了, 就都归了老华,这两年老两口身体不怎么好, 冬天烧炉子、上公厕都不方便了。儿子做主给买了邻湖小区的商品楼。他这房子是旧了些, 但是地方大啊,你放个菜啥的, 也能施展开。价儿也便宜啊, 就这个地段儿, 正常百来平的院子, 得一万一二。它这个快三倍的面积了, 才要两万块钱。我前儿听说你在找房子,就想到这个院子了。你看咋样儿?”
张经理也是热心的,一听雪雁想看看房子,打电话联系他的朋友, 还亲自开车带着雪雁过来,在房主来之前,他先给介绍了个大概的情况。
这地段儿是不错,雪雁也挺中意的。是滨湖路上,也是街面上的房子, 看前门房的格局, 早年应该也是前店后住的模式。门房隐约还能闻到药材味儿。这得是好多好多年的老药铺子,柱子都吸了药味儿,才能有这个效果。
雪雁喜欢这里还有一个原因, 就是,这里是学区房。滨湖路与光复路中间就隔着个得胜公园,光复在南面儿,跟火车站对街,和医院相邻。和c大斜对面儿。c大和师范大学还有c大附属医院,正好把得胜公园围住了。两所大门的正门在公园的东西两侧,滨湖路呢,正好在两所大学侧门的中间。两个大学的侧门中间隔着两条街,师大的附属小学中学高中都在这两条街上。
这个年代,这地方还看不出来啥优势来,街面上做小买卖的,也是这两年才刚刚开始零星的有那么几家。这要是再过上十几二十年的你再看看。别说是这种正街面上的房子了,就是那胡同里面的,那也是寸土寸金。这可不光是全市最好的中小学的学区房,还是两所大学中间的黄金地段,最值钱的商业区。
这么大的面积,赶上了,就是运气。别说是两万了,就是五万,买下来也只赚不赔的。就是手里的钱不够……
雪雁心里算计着,多长时间能攒够两万块钱,都想着,不行就再多做咸菜,让罗成一家早点儿过来,先租个房子住,多做些咸菜卖,尽快收拢资金。
正想着呢,房主来了。
哎哟,原来也是熟人。
“华院长,是您呀?这房子是您家的呀?”华院长五十来岁就满头的白发,特别有学者范儿的一个老头儿,那通身的气派一看就不是一般人。雪雁在医院门口摆摊的时候,老头儿上下班要是赶上了,都会买两份小米粥,带几个鸡蛋。有时候还能聊上几句,问问雪雁老家是哪的,为啥来摆摊什么的。后来还是有护士跟他打招呼,才知道是院长。
“小丁儿?你要买房子啊。这可是缘份了。好久都没见你到门口摆摊 了,我还以为你回老家了呢。没想到,你这是转换跑道,赚得更多了呀?”老头儿一点儿没有架子,说话也很亲和接地气,跟他那一身的气场反差可大了。
“老华,你跟小丁儿认识啊?碰巧了不是。我每月给你送那咸菜,就是小丁儿做的,你没吃出来?”张经理在边儿上接话,也觉得挺神奇的。
“我就说嘛,你给我送那咸菜,怎么跟小丁儿摊子上的味儿那么像呢。你小子行,有点儿做生意的眼光。小丁儿啊,这房子相中没有啊?”大院长可是大忙人,没那么些时间叙旧,就直奔主题。
“相中是相中了,就是……”雪雁原本还想着用拖字诀,这年头儿能买得起这么大地方的,手里又能有那么些钱的人家可不多,拖上两三个月,自己就能把钱凑上,实在不行再问胖姐借点儿。可这遇上熟人,她就不太好意思耍赖了。
“咋了?有话就正说,不是外人。”当大夫的,就怕人磨叽,华院长也是个痛快的人。
“那什么,华院长,我能不能先给一半的钱,您再容我几个月,我肯定把另一半给你凑出来,行吗?这地方我是真相中了。放一冬天的菜都够了。”前门房虽然破一点,住人得维修,但放菜是没有问题的。雪雁也就直说了,不行就算了。是财不散,实在不行,就再找呗。
“行啊。我们也不着急用钱,你什么时候方便什么时候给就行了。你看看你这个小丁儿啊,我还以为多大的事儿。就这么定了。哪天你有空儿,我带着老父子,咱把户过了就行。”华院长一点儿没犹豫,立马就答应了。人家的家庭条件,要说一点儿不差钱,不至于。但真的不着急。最主要的是吧,这地方确实大,房子也太破,太不好卖了。能卖掉就不错。卖了小半年了,都没卖出去,就这么干放着,怪可惜的。他都想着,再卖不掉,就隔开,把房再重新盖一遍,往出租了。可是盖房子,一下子得投进去好几万,拿不出来呀。还是卖了合适。
“那太谢谢您了。”雪雁高兴坏了,这可是遇到好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