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欢了
作者:余竹      更新:2024-05-21 22:25      字数:2318
  祝遇晴半闭着眼睛,低声道:“你亲亲我呀……嗯啊啊……都说不要这么凶了……”
  小穴被高频率地摩擦,好似升了火,她的声音也越来越甜腻,像泡在浓浆里的麦芽糖,会拉丝,何让把她放他肩上的手拉下握住,他一低头就能吻上她,可他没有。
  少年鼻尖冒出了汗,他没有堵她一直浪叫的嘴,也安抚了她乱动的手,饱满精致的唇就在他眼底,但他没有吻。
  何让承认自己是个畜生。
  在情欲前,在祝遇晴面前,他缴械投降,不配为人。
  在最低的底线被戳破时,再去守那一点没用的纯洁特别蠢,可何让还是觉得,他没办法同祝遇晴接吻,他和她的关系不是可以低头亲下去的关系。
  “等下……啊怎么还不结束……”
  祝遇晴有些撑不住了,他们是站着做的,女孩单腿支撑着身体,如今已经觉得肌肉酸痛。
  她觉得何让一次也就是二十来分钟,二十来分钟已经很长了,不客气的说,有时二十来分钟她可以前戏加正戏都做完,还能有余下的时间。
  他怎么这么久?
  何让握着她的手,闷声把性器往她体内插,他不记得自己做了有多久,意识仿佛飘散了,只有动作还机械地重复,绵延的快感充上脑海,她已是他感知世界的媒介。
  再年轻也架不住没经验,祝遇晴往上抬了抬腿,手从他衬衫里伸出去玩弄他的乳尖,小穴有节奏的夹吸性器,还要把胸往他身上蹭:“啊嗯我不行了……你轻一点……啊啊啊我要到了你别再操了……”
  后一句是真的,她到了高潮,何让知道她高潮的时候小穴多馋人,夹得紧不说,软肉一颤一颤地咬他,尤其舒服。
  他轻轻舒了口气,揉着她的乳,在她高潮的余韵里更快地插,直到射精的那一刻才把性器抽出来,白色的精液自小孔里一股股地喷射,因为撤的太快,液体不少溅在她腿上。
  祝遇晴轻轻啊了一声:“又不叫你负责,内射不就行了。”
  何让没有立马回答,他先是拿了口袋里的湿巾帮她清理干净腿上的狼藉,和地上溅落的痕迹,然后才擦拭自己的性器,低声道:“紧急避孕药,副作用挺大的,而且一年不能超过叁次,你不要再吃了。”
  “……”
  他怎么知道自己吃的是紧急避孕药,有专门查过的吗?况且伤的是自己身子,关他什么事?
  祝遇晴好笑,她想出言讽刺他,但话转了两转,没有说出口。
  她抵着门边,慢悠悠地把内裤穿上:“没想到你人看着不大,倒挺器大活好的?”
  何让一僵:“……你说过高考结束都不来找我了。”
  祝遇晴嗤笑,笑他天真:“怎么,你怕我反悔?你不会到现在还想着我强奸你呢吧?”
  “不是强奸也是猥亵,祝遇晴。”何让很认真地看着她,“这是违法的事情,你得明白你做错了。”
  祝遇晴扫她一眼,不知怎的,忽而觉得心里烦,他太固执了:“那又怎样,你要去告我吗?人要有自知之明,你的明白把精力浪费在一件注定没有结果的事情上是非常不理智的。”
  “这不是浪费。”
  何让仍坚持着自己的想法,却被祝遇晴半途截了话。
  “小可怜,你到底懂不懂?”她拍拍他的脸,半开玩笑道,“正义永远败给权利,你要清楚祝家牵扯了多少利益链,你要申冤?好啊,你的冤不但会被压下来,而且你也会被暗中针对,这叫资本,这叫现实。”
  “你想活出自己的人生,首先第一步,你要向现实低头,明白吗?”
  没人觉得性爱里男性会是吃亏的一方,就像被强奸是女性自己的错。
  也没人觉得职场里该有女强人的位置,大家都认为名利场是男人博弈的地盘。
  人人都喊着生而自由,喊着男女平等,喊着人格至上,但没多少人真的当回事。
  这世界处处都是歧视,公平是傻子才会做的梦。
  何让不说话,他沉默了一会儿,忽而问了个不相关的问题:“你知道我喜欢你,是吗?”
  祝遇晴挑了眉峰,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是因为你知道我喜欢你,所以酒吧里你要来戏弄我,于你而言,我是偶然,但对我来说却是必然。”
  “所以呢?”
  何让看着祝遇晴,她招他,但每次被情绪折磨地失控的人是他,这是他的错,倘若有什么办法能让他从这错处里拯救出来:“可我不是一定要喜欢你,况且那喜欢……风一吹就散了。”
  年少的喜欢可以很重,也可以很轻,可以很久,也可以只是一闪念。
  没人规定喜欢一个人就要一辈子,更何况何让觉得,对方是祝遇晴的话,这点喜欢确实不值钱。
  下课铃响得突兀,晚自习结束了,门外响起窸窸窣窣的打闹声,把梦一样的寂静打破,何让重新回到热闹的凡间。
  “如果这是你想要的话,那你做到了。”
  何让推门出去。
  他想起来刚刚他声音低沉地叫她,仿佛有什么话要控诉,但话哽在喉间在挣扎里烟消云散,使他忘了当时要说什么。
  其实还能是什么呢?
  无非是,祝遇晴,你终于把喜欢你的何让杀死了。
  你杀了何让。
  你杀了那个拥有大把可以挥霍青春,却因为你慢慢收敛了心思,杀了那个年少被你惊艳,最后又被你掐灭喜欢的何让。
  ——你喜欢祝遇晴什么呢?
  林白越真的问过他,何让说不知道,他那时是真的不知道。
  他很早就喜欢祝遇晴并很早就知道那叫喜欢,那时他还上初中吧,就已经听说过祝遇晴的名字,她眉眼浓艳地出现在他面前,十六七岁的女孩子恣肆洒脱,喜怒哀乐都呈现在脸上,连厌世都不加掩饰。
  他大约是羡慕她的吧,她有自由的不被束缚的灵魂,人总是容易迷恋上别人身上自己缺少的东西。
  他的喜欢很长,轻飘飘地垫在心尖处,成为空闲下来无意想起来的会闪烁的星星,这暗恋原本应该流水无痕,随着时光掩埋,直到祝遇晴主动找上他。
  何让突然就明白了。
  他喜欢的祝遇晴已经被加上无数层滤镜,那个人影有着无数何让觉得她会有的品质和性格,她的模样是他臆想,那个女孩可以有任何的名字,唯独不是真的祝遇晴。
  他应该感谢她亲手掐灭了他的一厢情愿,告诉他祝遇晴的真实模样。
  随她是什么样,总之不会是他心里的样子。
  那么这轻浮的喜欢,也根本就毫无意义,一分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