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七章 我也想踢他一脚
作者:
微光晨曦 更新:2024-05-21 23:29 字数:2431
“……”
望着躺在地上的月山习。
古董咖啡店众人的脸色都有些古怪。
金木研更是被吓了一跳。
他怎么也想不通。
上一秒。
这月山习还是礼数周全的贵族。
下一秒……
怎么就像傻子一样,躺在地板上了?
“我早说了。”
林北摇头叹息:“这就是个变态!”
…………
与此同时……
在月山习的脑海中。
“美味。”
“这难以置信的美味!”
就好像畅游在甜蜜的海洋中,他从头到脚,都幸福的发着光。
“嗅!”
只是轻轻一闻。
香味就好像超出了五感,直击灵魂!
“omygod!”
他的灵魂。
升天了!
…………
“……”
金木研一脸蛋疼:
“林,林大哥……他流口水了!”
“这可怎么办?”
“怎么办?”
林北不假思索:“当然是把他给丢出去。”
“啊!?”
金木研一愣。
这月山习,看起来似乎来头不小。
就这么把他丢出去。
是不是不太好?
正在金木研犹豫不决的时候。
“把门打开!”
“嗯?”
金木研一愣。
可还是本能的听从命令,打开了门。
再接着……
他就看到。
林北,高高地抬起了脚。
“不……不会吧?”
金木研一脸呆滞。
就连董香和古间圆儿,都张大了嘴巴。
“林北你,不会是想……”
她们的话还没说完。
林北嘴角微挑。
一字一顿的吐出两个字:“射·门!”
不等董香她们回过神。
“嘭!”
这一脚。
林北,踢出了世界杯的气势。
一个完美的香蕉球。
没错!
月山习,好像香蕉一样。
从中间弯折着,从咖啡店飞了出去。
在场的众人。
甚至都能清晰的听到。
月山习腰椎骨全部折断的声音!
“……”
董香等人一脸呆滞。
林北……
竟然真的把月山习给踢出去了!
要知道。
董香其实也很不喜欢月山习。
可碍于月山家的势力。
她也不敢,真的对他下黑手!
而林北……
一个人类,孤身一人!
别说是手了,他用的根本就是脚。
而且……
下的还是死脚!
这一脚下去。
若是寻常的喰种。
恐怕当场,就要被踢成两截。
除此之外……
“好强!”
古间圆儿不由的眯紧了眼睛。
要知道。
喰种身体远比人类强大。
可以说是刀枪不入,力大无穷。
普通的子弹。
甚至都没法击穿他们的皮肤!
而且……
这说的,还是最下阶的c级喰种。
像月山习这样的s级喰种。
除了赫子之外……
基本就没有其他武器,能伤害到他了。
然而……
林北,竟然只凭自己的一只脚。
就几乎把月山习踢死!
“恐怖!”
古间圆儿。
只能用恐怖这两个字来形容林北。
如果……
每一个人类,都好像林北这么强。
那他们喰种……
恐怕,活不到第二天的天亮!
一想到这。
古间圆儿,竟突然觉得有些庆幸。
庆幸。
林北就只有一个人!
因为……
一个人即便再强。
也双拳难敌四手!
对他们古董咖啡店还造不成威胁。
不过……
也正因为如此。
月山习家,恐怕不会放过林北!
…………
可是,就这么放任林北被杀?
不说旁人。
恐怕董香第一个就不会同意!
事到如今。
恐怕……
也只能让芳村店长去月山家。
卖个面子。
保下林北了!
至于,芳村店长会不会这么做……
古间圆儿对此。
有着充足的信心。
因为……
他很了解芳村店长。
芳村功善的前半生,可能是嗜血的喰种,名为枭的恐怖恶魔。
可后半生……
他最不想做的,便是杀人。
就好像。
恐怖的恶魔得到救赎,化身天使!
他绝不会。
放任月山家杀死林北!
然而……
正在这时。
林北突然一脸认真地,望着董香:“董香,等下你告诉芳村老头。”
“这一脚,要算七天工资!”
“?”
董香一脸问号。
告诉芳村老头……不,店长什么?
一脚算七天工资?
“当然!”
林北理所当然地点头。
作为服务员。
他的工作,只是来煮咖啡而已。
踢人这种事。
显然超出了他的工作范围。
收取加班费,有什么不能理解的?
这不过是一个打工人的合理需求!
“这……”
董香和古间圆儿呆呆的张着嘴巴。
“加班不给加班费的老板,打工人的建议是,把他吊在路灯上。”
-节选自《打工人的加班费》
望着董香。
林北一脸认真的说道:
“芳村老头都这么大的年纪了,你也不想让他半夜去睡路灯吧?”
“……”
直到此时。
董香才确定。
林北,竟然不是在跟她们开玩笑!
这七天加班费。
他要定了!
如果不给的话……
他也真的会把芳村店长挂在路灯上。
“好!”
董香艰难的咽着口水。
表示……
她一定会把账报给芳村店长。
“……”
古间圆儿决定。
收回他刚刚说过的话!
什么狗屁的:恶魔化为天使。
闹不好。
今天晚上。
芳村店长就要重出江湖,化身为枭,把林北分尸一万八千块。
其实……
要不是没把握。
连古间圆儿自己都想动手打人了!
而且……
睡路灯?
你睡一个给我看看?
…………
一时间。
古董咖啡店众人,神色各异。
有像董香一样。
人生观受到冲击,正在发蒙的。
也有像古间圆儿这样。
咬牙切齿,恨不得暴揍林北一顿地。
而金木研。
作为东京顶尖大学的大学生。
他更在意的是……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
林北本来工资,就是他们的十倍。
而这一脚。
又算是,林北七天的加班费!
这也就是说……
林北这一脚,踢出了他们七十天。
两个半月的工资!
你确定……
这真的是在打工,不是在抢钱?
“傻孩子。”
拍着金木研的肩膀,林北微微一笑:“抢钱,哪有打工来钱快?”
“而且……”
“抢客人的钱,是违法行为!”
“抢……不,赚芳村老头的钱,那可都是我们一脚一脚,正当得来的辛苦钱!”
金木研:“……”
你说的好有道理!
我竟然无力反驳!
还有……
月山习在哪?
我也想踢他一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