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节
作者:余姗姗      更新:2024-05-23 06:03      字数:4194
  张芸桦只字未提常智博是为了薛芃将来升职的前途着想,怕自己的案底会连累她,只说:“哎,就是性格不合呗,还能为什么,你常叔在里面待了几年,性格也和以前不一样了,我也是,一个人独身久了,很多想法都变了,大家都觉得有点勉强,坐下来一商量,还是好聚好散吧。反正咱两家以后还是朋友。”
  薛芃“哦”了一声,本想说点什么,可是话到嘴边又觉得,这些都是父辈的事,她一个晚辈不好刨根问底,更不能强行撮合。而且张芸桦和常智博都这个年纪了,两人都理性,考虑问题一直都很周到,必然是把所有事情都想明白了才做决定。
  至于为什么分开,可能真像张芸桦说的那样是性格不合,也可能是其它不便对人讲的理由,但那些都是他们两人之间的事。
  薛芃安静了几秒,说:“既然您和常叔叔都决定了,我也支持,那早点睡吧,晚安。”
  张芸桦:“好,晚安。”
  *
  同一个晚上,陆俨也是早早从市局回到单身宿舍,但他却没有沉迷案情思考,一回家就换了身穿旧的居家服,撸起袖子,给屋子来了个彻底的大扫除。
  这单身宿舍原本是两室一厅,但两间内室面积相差有点大,大的那间陆俨用来当卧室和工作间,小的就用来堆放杂物。
  客厅的东西一向不多,除了沙发、电视机和茶几,还有一盏落地灯,就只在电视机下面放了个柜子。
  陆俨将原本堆放杂物的房间清理出来,把不用的旧物都装进大号的垃圾袋,一个个堆放到门口。
  杂物间里还有很多没有拆的快递箱子,他拿着剪子和刻刀将箱子一个个拆开,又用酒精纸巾将里面的东西擦干净,随即一件件摆进小屋。
  直到晚上九点,陆俨总算把整个屋子收拾出来,小屋里摆放着狗狗日常所需要用的碗、睡觉的垫子和狗粮,还有好多也不知道用不用得上,杂七杂八的玩具。
  陆俨又将门口的垃圾清理到楼下垃圾站,折回来将身上的脏衣服换掉,就进了浴室冲澡。
  等他终于把自己拾掇干净,换上居家服出来时,身上还是有些薄汗,就到冰箱里翻了瓶水出来。
  刚拧开瓶盖,手机就响了。
  来电是艾筱沅。
  陆俨一边擦头,一边把电话接起来:“喂。”
  艾筱沅:“抱歉,这么晚打搅你。”
  时间已经是晚上十点。
  陆俨应道:“没事,怎么了?”
  艾筱沅:“哦,我是想告诉你,我终于联系到常锋了,也知道他现在住在哪里。今天我下了班,直接就从医院过去找他,跟他聊了很久,他也同意咱们三个人找个时间聚聚。”
  陆俨喝水的动作一顿,叹了口气,说:“也好,那你们定个时间,再通知我,如果我有案子走不开,咱们再调整。”
  “那就暂定周末吧,我平时也要倒夜班,未必有空,其实现在最清闲的就是常锋了。我问了他,他还没找到工作,打算筹点钱做小生意。”
  陆俨没说话,拿着水走进卧室,透过窗户看向外面的夜景。
  艾筱沅这时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不过我想,常锋做了几年牢,肯定学乖了,也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他当时刚接触风投,什么都不懂,人也比较冒进,要不是被上司忽悠了,经不住金钱的诱惑,也不会受贿,更不会在参与洗钱这种事儿……你发现不对,带他去自首,也是为了他好,要不然他会越陷越深,将来只会判得更重。这些事到底孰对孰错,我想常锋心里是有数的,他那么聪明,怎么会想不明白。等周末咱们见了面,由我打圆场,咱们三个好好把事情说清楚,到底是发小……”
  陆俨听着电话里艾筱沅的细数,始终很安静,脑海中也跟着浮现出三年前的种种,想到那时候被他亲手“押”去警局的常锋,对他投来的愤恨的目光,还有常锋判刑后,对他说过的那句话:“如果不是你这么着急,我自己也会收手,根本不用坐牢。”
  陆俨就直接问他:“你上的是贼船,你说收手就收手,船上的人会答应么?”
  常锋气道:“所以你就用这种方式,让我连自己下船的机会都没有!”
  陆俨当时还以为,常锋只是一时愤愤不平,放不下,毕竟他自小就聪明且品学兼优,年纪轻轻就在公司拿下几个大单,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谁能想到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从高处跌落,还是被自己的发小亲自带去警局自首,面子和自尊心一时过不去。
  可常锋后来的种种表现,似乎是真的要绝交了。
  思及此,陆俨说:“我也希望常锋都想明白了,前两年我去探监,他拒绝让我探视,后来我也没再去过。”
  艾筱沅一愣,随即说:“那都是前两年的事了,这次他既然答应出来见面,就是有转机。”
  “嗯。”陆俨应了,也不再多言,“很晚了,周末见面再聊吧。”
  “好,那你早点睡,晚安。”
  “晚安。”
  切断电话,陆俨将水灌进肚子里,随即就拿着手机靠坐在床头。
  手机里的照片不多,有家人的,也有朋友的,他翻看了几张,直到手指滑向他和常锋、艾筱沅三人自小长大的合照,动作慢下来。
  照片原本都是用胶卷洗出来的,后来为了看着方面,就一张张导入手机,有的照片比较老,已经泛黄了,但是照片中三人始终都是扬着笑脸。
  照片一直持续到高中时期,渐渐少了。
  他们三个考上了不同的高中,大家都忙,各自又有了新的社交圈,只偶尔聚在一起合个影,而且每次都是艾筱沅牵头,她是最喜欢照相的。
  陆俨又往后翻了几张,最后一张合影是他从公大毕业那年,常锋是念金融专业的,艾筱沅读的是医科大学的护理专业,同一年毕业,同一年踏入社会,自这以后,他们见面的次数就越来越少,就算偶尔约出来,也时常缺席一个,或是其中有人突然有事,来去匆匆,始终没有新的合影。
  或许人和人之间的缘分就是如此,上一刻还是和乐融融,下一秒就各奔东西,谁也不知道当下的分开,是不是就是这辈子最后一次见面。
  看到这里,陆俨无声的叹了口气,手指一滑,又翻到了下面一张。
  他只抬了下眼,目光就定住了。
  这张照片依然是三人合照,两男一女,其中一个依然是陆俨,只不过另外两人不再是常锋和艾筱沅。
  女人变成了薛芃,她就坐在桌边,单手托着腮,对着镜头微微笑着,她的眼睛很亮,也很黑,头发略过两颊的苹果肌,上扬的下颌线,落在肩上。
  陆俨就坐在薛芃的左手边,而她右手边的男人,和陆俨差不多身高,身材也很健壮,宽肩窄腰,皮肤比陆俨要黝黑,眼睛很大,却是单眼皮,眉宇斜飞,鼻梁上还有一截突起的骨头,笑起来时露出一口白牙。
  陆俨盯着照片许久,视线缓慢的自薛芃和男人脸上滑过,随即又垂下,将手机屏幕按掉,放在床头柜上。
  陆俨在床上躺平,关了台灯,却没合眼。
  窗外远处的灯光洒进屋里,落在地上,床上。
  过了许久,昏暗中才响起一声叹息。
  陆俨翻了个身,背对着窗户,终于闭上眼。
  *
  陆俨不是个多梦的人,他自小睡觉就很沉,很投入,不似薛芃,心里总装着事,白天想事情想的多了,到了梦里也不放过自己。
  但是自从一年前那次突发事件,这一年来陆俨也做了不少梦,梦里的场景大同小异,有很多人,很多声音,场面很混乱。
  唯一不变的就是梦里的他,对发生的一切都无能为力。
  而这一晚,他又做了同样的梦。
  那是在一个破旧的工厂里,两方人正在交涉,气氛紧张,每个人都绷紧了劲儿。
  你来我往,话还没说够十句,□□味儿就出来了,随即也不知道是谁先挑起战端,两方人忽然发生争执。
  直到第一声枪响,局面彻底崩了。
  枪林弹雨中,每个人都在拼命,要跟对方同归于尽。
  但这地方毕竟是工厂,虽然废弃了,却还堆放着很多易燃物,也不知道是哪颗子弹,忽然击穿了一个装满化合物的金属罐。
  就听“砰”的一声,罐子炸裂了,一团火云向很快向四周吞噬,靠近罐子的几人立刻被炸飞。
  混乱中,有人喊:“快走,气体有毒!”
  到处都充斥着白色的烟雾,烟雾中还有子弹飞过。
  陆俨藏身的遮挡物距离爆炸点比较近,爆炸声落,他的耳朵几乎要失灵了,连近在咫尺的枪弹声都仿佛被调小了音量,令他瞬间有一种空间错位的感觉。
  陆俨将身上的t恤掀起来,捂住口鼻,随即一手拿着枪,在弥漫的白色烟雾中伏地前行,寻找某人的身影。
  很多人倒下了,还有一些人往后门的方向逃了。
  陆俨的声音,不清不楚的在t恤下响起,喊道:“钟隶!钟隶!”
  可是没有人回答他。
  直到又一声爆炸响起,比刚才更大,更剧烈。
  四周的杂物纷纷燃烧起来,瞬间成了火海,再不往外逃,就要折在这里了。
  可陆俨已经吸入了一些气体,体力渐渐不支,他撑着地面刚起身,恍惚间,就感觉到有什么东西穿过了他的肩膀。
  那东西很小,很冰凉,但力气很大。
  他的肩膀被它一带,跟着就失去重心,翻倒在地上,连验出口鼻的力气都没了。
  就在这时,工厂的大门被人用力推开,发出了沉重且刺耳的声音。
  而后就冲进来一群人,有的去抵挡火力,有的开始在地面搜索。
  直到有人发现了陆俨,将他的脸照亮,看清面容,随即对着对讲机说:“报告,我们已经找到陆俨,还没有发现钟隶。”
  对讲机里传来林岳山的声音:“先救陆俨!”
  “是!”
  然而就在陆俨被两人抬出工厂大门的时候,里面又一次响起爆炸声。
  林岳山喊道:“听我命令,先撤出来!”
  “是!”
  陆俨眯着眼睛,只看到工厂里弥漫的白雾,和一团团炸开的火云,那画面,那气味,就在那一刻,深深地刻在他的脑海中。
  昏迷前,陆俨看到林岳山拨了个电话,只有一句:“人找到了,还活着。”
  随即便是无边的黑暗。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有亲留言说,又多了线索,脑子不够用,烧脑之类的。
  其实到目前为止,还不需要动脑,所有剧情都是直接给的,大家看我写的就好,反而是越发散去想其它的,会越迷茫。
  到这章,男主的前史也铺垫的差不多了,就是两条“铁三角”友情线。
  上章律师和法医的两段,包括本章模特案件,都是为后面铺垫的,暂时不用理会,只是先摆出来。
  另外前面说过了,本文就三条线,一主二支,不存在支线又变多了的情况,就是主线、毒品线、姐姐线,最后三条线会汇聚到一起。
  还是那句话,不要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就跟下围棋一样,总得一颗颗码好,才能把包围圈连起来。
  铺垫的差不多了,下章继续高家的案子。
  红包继续么么哒~
  ……
  无用的知识增加了:
  看过csi和法证先锋的童鞋,肯定知道刑侦实验室之父艾德蒙.诺卡德,他在二十世纪初提出一个“物质交换原理”,指的就是犯罪过程,就是一个物质交换的过程:犯罪人作为一个物质实体,在犯罪过程中就会和其他物质实体发生接触,进而互换。
  不过现在已经不用这个原理解释了,因为时代变了,网络信息炸裂,很多犯罪都是非实物的,在网络上,而且越来越多的电子证据出现,所以交换原理不再适用当下,已经转变成“物质转移原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