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世重生之至尊逆少_第139章
作者:梅比斯      更新:2024-05-23 10:17      字数:1942
  金聆觉得,他可能真的会死在这里。
  没有听见金聆回答他,金维信自傲的转过身看他,“小爷我今天心情好放你出来,你别不知好歹,好好享受这会儿的风和日丽,说不定你待会又得回你小房间关着了。”
  金聆仍然没有出声,也没有去看他,只是目光愣愣的看着大海。
  金维信轻笑,“说不定过几天后,我们就要跳下去和这海水永久相伴了。”
  金聆的目光终于缓缓的移向了他,面无表情道,“你什么意思?”
  “你知道今天我为什么没给你吃药吗?”
  药,是指吃了会让人全身疲软完全提不起劲的药。金聆已经连续吃了一个月了。
  “因为药已经没了。”金维信看着远方说道,“同理,我们的储粮也快没了,到时候没得吃,我们当然是要去死了。”金维信说得很开心,仿佛死对他来说完全不是难事。
  “要死你自己去死,不是拉我下马。”
  “不拉你下马我特地把你绑到这里干嘛?我就是要你陪我死啊!”金维信眼中带着狠厉,嘴角却勾着笑。
  “金维信,你是不是神经病啊?”
  “呵,我神经病,还不是被你们逼的。”金维信懒洋洋的说道,蹲到金聆跟前,“我可是想来很久,才想到让你陪我死的,你应该觉得庆幸才是。”
  “金维信,我不记得我有害过你什么。”金聆眼眸盯着金维信。
  “没害过我?那我在金家的股份是被谁骗去的?”
  “那是你自己好赌,欠下了一大屁股债,咎由自取!”
  “呵。”金维信一点恼怒的意思都没有,“我管你怎么说,反正我就是看你非常不爽,所以死也要拉你。”金维信说着笑了,笑得一脸阴森。
  金聆突然使出浑身力气扑了上去,重重的揍了金维信一拳。刚才他就一直在等着力气恢复!妈的,此时此刻他应该跟沈麟南在一起,而不是陪金维信在这鸟不拉屎鸡不下蛋的荒岛上!!!金聆一个月积攒下来的怒气在一刻全部爆发出来,狠狠的压着金维信一顿毒揍。
  金维信也不甘示弱,反扑回去,两人纠缠厮打在一块。
  打了很久,两人打累了,躺在沙滩上气喘吁吁。现在打他也无济于事了,就算把人打死,他也不能离开这座孤岛。
  “金维信,我告诉你,你想死那是你的事,我还想活,我要离开这里!”金聆起身说完,拖着疲倦的身子回小木屋。
  金维信笑了,越笑越大声。金聆越看他越像个神经病!
  金聆自由的第三天,此时真的是弹尽粮绝了。金聆这三天里无数次的逼问金维信到底要如何和岛上的人取得联系,出岛要怎么走,金维信都称不知道。如果不是还要靠他让自己出岛,金聆觉得自己真的会忍不住将他掐死!
  “金聆,没吃的了,跟我一起去和大海共存吧!”金维信坐在屋里神经质的喊着。
  金聆没有理他,而是翻遍了整栋小木屋,都找不到什么吃的了。
  “不用找了,我叫人带的也就那些。”
  “哪些人,他们现在在哪儿?”
  “你傻啊,他们早就走了,离开这座岛。”
  金聆闭了闭眼睛,他突然觉得,现在不是和金维信站在对立面的时机,他应该劝和金维信,和自己一起找出逃生的方法。
  当然,在此之前,他应该消掉金维信脑袋里该死的轻生观念!
  想通了,金聆坐到金维信对面。
  “金维信,我记得你不是和关儒在一起吗?”金聆正色道。
  “对啊,我和那个死变态在一起。不对,鬼跟他在一起,明明是他强迫我,天天关在他家里,不让我出门,不让我跟任何人说话,一跟别人接触,就生气,一生气,我就得像狗一样趴在床上给他干!”金维信原本是倚在沙发上目光空洞的盯着某一处,后面却越说越狠厉,越说越激动,直到情绪崩溃。
  “这都是谁害的,还不是你们?要不是这样,我会急着逃离,不都是你们逼的吗?”金维信说着又开始神经质的狂笑起来。
  金聆头疼的扶额,第一次交涉以失败告终。不过至少知道了一点情况。
  第二天,金聆是饿着肚子起床的。出来的时候,金维信仍然抱着抱枕,眼神空洞的倚在沙发上。
  金聆伸脚踹了踹他,“别装死,到底还有没有吃的?”
  金维信无神的目光缓缓移到他身上,“有你就去找啊。”
  金聆:“……”
  “你不会是想一直这样子坐着等死吧?”
  “不然呢?”
  金聆低声咒骂了一句,他确信自己有一天真的会被金维信给逼疯的,现在只不过是时间问
  题!
  “你要在这里等死,我才不要。”金聆说完自己走出了小木屋。
  金维信看了他一眼,继续倚在沙发上发呆。
  金聆出去一个早上,尝试寻找有没有能吃的东西,结果一无所获。回去小木屋,金维信还是早上的那个状态。
  “金维信,难道你不饿吗?”
  “都要死了,没什么感觉。”
  金聆:“……”
  “可是你现在还没死,等我们吃饱了再死也不迟!”
  金维信看向金聆,“你还是不相信?我是说真的,这里真的没有吃的了,不然我也不会干坐在这里。”金维信看起来颇有些苦口婆心,潜意识就是,已经没吃的了,死定了,咱们一起去死吧!
  金聆面无表情的瞪了他一眼,“我是不会死的,我要离开这里!”
  金维信没有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