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青庐(h)
作者:魏无忌      更新:2024-05-23 14:26      字数:3931
  (一)
  “好。”李知容答得干脆,倒让安府君猝不及防。
  “什么?”他明知故问。
  “我答应你,与你成婚,做丰都市府君的夫人。你也须守信,事成之后,告诉我他的下落。”她说得轻巧,像答应他去喝酒骑马一样平常。
  “你不是与李太史情意甚笃?”不知为何,即使听见她答应,安府君心中却依旧烦躁。
  这不是他想听到的回答。
  “他不会在意我嫁给谁,也不求与我长相厮守,只在乎我能否快意余生。”
  她朝他伸出手:“你若是如此仍要与我成婚,那么,容某并无异议。”
  她垂下眼帘,挡住了落寞眼神:“只是,府君,这样强求来的姻缘,你真想要么。”
  安府君不由分说,攥紧她的手将她带出宫闱,扛上马径直朝城南驰去。
  “强求又如何。只要我始终待你好,不信你不动心。”
  叁天后,城南地下深处,鬼城丰都市内,处处张灯结彩,一派喜庆气象。
  明日即是丰都市府君大婚,府君与新妇都是九尾狐后裔,这是百年难遇的盛事,甚至连久居深山的妖异们也闻讯赶来看热闹,一时间洛阳城中妖气四溢。
  是夜,丰都市府君宅邸内,四处都挂满赤红绸带,映照堂前海棠娇艳欲滴。
  府邸外,按照胡地习俗搭起青庐。重重青丝幔深处,是新嫁娘的婚房。
  李知容一头青丝披散,正对着铜镜,一下一下,梳理散乱的头发。
  榻上安府君半躺着,衣裳散乱,飞扬的眼角只盯着她,又伸手去捞起她一丝发尾,卷在手上深嗅。
  方才,他们已有夫妻之实。虽然明日才是大婚仪典,但他等不及。
  阿容的身体果然与他契合。她高潮时身体泛起的红晕、脸上抗拒的表情和眼角滑落的泪水都让他欲罢不能。过程中,她虽没有抗拒,却一声不吭。他压着她操,将她全身上下吻遍,终于听见了几声忍不住漏出的喘息。
  这声音于他就是莫大春药。他舔舐着她脖颈上的汗珠,那里的肌肤薄得像纸,可以看见下面青蓝的血管。他甚至想要一口咬上去,留下一个抹不掉的疤痕。
  高潮来时,他狠命抵着她,不顾她的挣扎,将精液悉数射进她身体中去。
  一股滚烫浇进她小腹,一直烧到最深处,她颤抖着,身子弯成一张弓。
  终于,她身上有了他的气味,虽如丝如缕,但深入肌骨。
  他餮足地舔了舔后槽牙,如同饱餐后的兽。
  “府君,李太史他……是否还活着。”她今夜第一次开口,却又是在问那个人。
  安府君的眼神顿时阴沉下来,强忍着怒气,只回了一句:“明日,大婚之后,我就告诉你。”
  说罢,他就不顾夜风萧瑟,披衣走出门去。
  (二)
  安府君出门后,她才伏在妆台上,无声哭泣起来。
  良久,她感觉到有人拍她后背,动作轻柔,如母如姊。她抬头,见是许久不见的十叁娘子。
  “这是避子汤,快些喝了。”
  她感激接过,仰头喝下去,喝完仰头看她,才发现她不在的时间里,十叁竟已有了身孕。对方挺着肚子,眉眼依旧顾盼风流,行动却多了些小心翼翼。
  “阿容,你当真要嫁安府君?”
  她擦干泪,笑道:“十叁,你忘了,我亦曾在天香院待过些时日,真小人与伪君子不知见过几何。与安府君做这桩买卖,也与之相差无多。
  良人难遇,世间男女婚配,大多不过是在商言商而已。”
  十叁不言,只从怀袖中掏出一把鱼肠剑。剑刃长叁寸,柔韧可折,是刺客惯用的佩刀。
  “你若不愿,我替你杀了他。”
  她吓得一把将刀从她手上夺过:“十叁,你果真一点没变。”
  对方只是咬着嘴唇看着她,眼里有泪光闪动。
  “我半生受苦,已成习惯。我只是不想见到阿容你与我一样。”
  她紧紧抱住十叁娘子:“放心,十叁。我拿到消息后,有办法离开丰都市。”
  十叁狐疑:“真的?”
  她认真点头:“真的。我若是说谎,就要我托生成你肚里的小儿,孝敬你到入土。”
  十叁啐了一口:“这肉疙瘩我可宝贝得很,不许胡说。”
  李知容不再说话,牵起她的手,语气郑重:“孩子的阿耶,可是你上回曾说过的乔公子。”
  对方点头,语气平静:“他上漠北征战去了,许是死了吧。”
  李知容:“……”
  夜色昏黄。李知容与十叁仍在絮语,院落外海棠花树下,安府君仍披着外袍站着,任由花叶落满身。
  (叁)
  长寿二年夏,神都洛阳地下,冲天的焰火将鬼城烧得如同白昼。
  涂山九尾狐族大婚,迤逦数里的长街上,洒满猩红海棠花瓣。年少的狐族们面上傅粉,唱着西凉古曲,手中弹拨龟兹乐器。
  长街尽头,数十人抬的朱红步辇中,坐着盛装的新嫁娘,以团扇遮面,一步一步,走向长街另一端。
  安府君骑着大宛马,站在青庐前,回首北顾,俊逸姿容令街上男女为之一震。
  他在那一瞬间想起数年前那场大雪,雪中那双不屈的、闪着光芒的眼睛,如同太阳烧伤了他。
  在暗夜中生活太久的人,本不应该再见到阳光。只要见过一次,就再也难以忍受黑暗。
  步辇停在青庐前数尺,李知容缓步走下,仍手持团扇遮面。故而无人看见,她藏在扇柄背后的鱼肠剑。
  她走向他,像走向既定的命运。安府君朝她伸出手,笑得毫无防备。
  他的笑让她想起颇黎——另一个无忧无虑、潇洒坦荡的安府君。她恍惚了一瞬,脚步停了停,才继续向前走去。
  乐声浩大,妖童们唱着先秦《涂山歌》:绥绥白狐,九尾庞庞。成于家室,我都攸昌。
  她终于走到他面前,挽起他的手。
  安府君却没有动。青庐近在咫尺,乐声中止,所有宾客一时都望向他们二人。
  他却附在她耳旁,低声对她开口:
  “李崔巍被我关在了明堂地宫。今夜鄂国公要放火烧了明堂,你再迟去一步,他就要化成飞灰。”
  她惊愕抬头,眼中倒映着他的黄金瞳。
  “我本不想做善人,可我要你记得,你欠我这份情。”
  他放开了握着她的手,转而夺过她的团扇,开启机关,弹出一把锋利的鱼肠剑。
  “刺我一刀,你我的婚约……就此作废。”
  她咬唇不语,安府君却握着她的手朝自己胸口刺去,刀刃刺入寸许,神都城上空鬼神夜哭。
  他的神情却极为坦然,像终于得到解脱。
  “走。别回头。”
  (四)
  她脱掉厚重婚服外袍,在百妖怒吼中飞身骑上大宛马,朝丰都市尽头的长寿寺跑去。
  出了长寿寺,她看见洛阳城北太微城中的百尺明堂上,火光滔天。
  城中居民都出了院门探看,只看见宫城中浓烟滚滚,黑雾蔓延,一时间人声杂沓,哭声不绝,行人们慌不择路,踩踏死伤无数。仅仅是一场大火,就足以让平日里秩序井然的洛阳城变成人间地狱。
  她穿行在朝南的人潮中一力北行,如同一条逆流而上的鱼,屡屡被人墙挤退到路边。明堂就在眼前,却像在天边那样遥远。
  她不管不顾地向前,终于到了洛水边,跑上天津桥。今夜北衙的守卫多去了明堂救火,守门的同袍又与她熟识,没多问就将穿着嫁衣的她放进了宫城。
  她一路奔跑,眼前火浪烧灼着她的眼睛。明堂的火势是从顶上燃起,此刻已燃到了中央,整座高塔都发出令人齿寒的木构架断裂声。
  不消顷刻,这座通天巨塔就会断作两截,就算掉下一块大梁,也足够让她死上好几回。
  可她不能不去。
  她下了马,从塔前围成数圈、接水救火的北衙兵士处拿来一件浸满水的外袍,将头脸包起。火势还没有蔓延到底部,她深吸一口气,冲进了明堂。
  地宫在明堂地下数丈,供奉佛家七宝法器和佛祖舍利子。她曾记得有一道暗门能通往地下,但此时殿中一片黑暗,头顶是熊熊烈火,根本找不到地宫入口。
  忽地有人声在她耳边响起,她回头,见是尉迟乙僧。
  尉迟带着她进入地宫,地道蜿蜒曲折,无边无际,渐渐地连外面的火声也小起来,竟能听见水声滴答。
  转过一个拐角,眼前霎时明亮如昼,待她睁开眼适应了光线,眼前的场景却让她僵立在原地。
  明堂地宫中央是一座高台,原本应当供奉着舍利与法器的地方,有无数条铁链,在所有铁链的尽头,她看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他胸口被铁链刺穿,鲜血滴答。方才听到的不是流水声音,是他的血。
  她不知自己怎么走上了那座高台,又捧起他的脸。那张脸上沾满血迹,唯有双眼依然明亮温柔。
  她将他脸上的血擦了又擦,却怎么都擦不干净。
  与幻境中的场景一模一样。但她从没来过此处,也不会猜到,害死李崔巍的地方,竟就在她日日骑马路过的明堂地宫。
  “阿容今日好美。”他真心夸赞。
  她努力笑了笑:“你若是死了,我每日穿成这样,给旁的男子看。”
  李崔巍嘴唇动了动,却喑哑无声。他的血已快流光,方才的神情,也不过是回光返照。
  “阿容,我替你报了仇。从今往后,就是新的人,好好活下去。”
  他眼中最后一丝光也熄灭,与此同时,地宫之上,百尺明堂訇然倒塌。
  她听不见外界的巨响,一切声音都消失了。
  她掏出方才揣在怀袖中的鱼肠剑,往自己心口刺了一刀,带出血来,滴在他的唇齿上。
  她自知身上没有长生引,但纵使有一线微茫的机会,她也要试一试。
  一刻,两刻,他唇上的血色变暗,眼睛却再没有睁开。
  她累极。靠在他肩膀上,低声对他耳语:
  “怀远,再过一个月,宣风坊安国寺的牡丹就要开了。你说过要与我去看。说话怎么不算数呢。”
  她再不想动,不想睁开眼睛。竟这样靠在他身边慢慢睡去。
  在睡着后不久,身边光芒涌动,李崔巍慢慢睁开眼睛,周身血气回流,他伸出手,竟扭断了胸前铁链,伤口正以惊人速度迅速愈合。
  他转头看见肩上睡着的女子,像是从未见过一般,端详了许久,才抱起她,一步步走下高台。
  高楼倾圮,地宫顶部也承受不住重量开始震动,无数灰尘飘散下来,木料断裂的咔嚓声近在耳畔。
  熟睡中,她的脸正在一点一点起着变化,易容的伪装褪去,她原本的相貌显现出来,眼尾变长,耳朵变尖,更添几分狐相。
  可李崔巍并没有发现怀中人的异状。他正忙着寻找地宫出口。此时等在拐角处的尉迟乙僧再次出现,朝他遥遥行礼,做了个带路的手势。
  地宫的出口在距明堂颇远的宫墙外。出了密道,李崔巍小心翼翼地查看了怀中人的气息,确认并无大碍之后,才抬头朝那波斯老人答谢,又迟疑着问道:
  “敢问先生可知,这位女子是何人?”
  然而对方已消失在了地宫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