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
作者:
孟中得意 更新:2024-05-24 01:46 字数:5765
沈芷反问:“怎么不一样?”
贺北安看沈芷站在那儿,抿着嘴就那么仰头看着他,他说:“走,现在我带你回酒店。”
“我退房了。”
“退了还可以再开。我跟你一块去。”
“附近不是有很多小旅馆吗?我可以住这儿。”
贺北安本来头就不舒服,此时愈发地痛:“跟你说了多少遍了,这儿不适合你!”一个未成年的女孩儿单独住这里,哪怕有父母陪同他也不至于这么担心。
“我想离你近点儿。”
沈芷这几个字所产生的能量远比她的声音要大,贺北安定在那儿,沈芷踮起脚将手掌贴在贺北安头上,又摸了摸自己的,“你去医院了吗?”
贺北安被沈芷突如其来的触摸弄得有点儿猝不及防,他站在那儿,干燥的嘴唇半天才挤出几个字:“小感冒,去什么医院?”
“你怎么知道是小感冒?很多病都是从发烧开始转的。”
“我家祖传五代行医,我能不知道这个嘛。”
沈芷想起贺北安的父亲正是因为非法行医把自己作进了牢房,她没去捅他的痛处,而是说:“那你吃药了吗?”
“吃了,很快就好了。”
“你这儿有姜么?”
“没有。你要它干什么?”
“锅呢,有吗?”沈芷在厨房区上下打量,没等贺北安回答,就确定没有。没有锅,没有冰箱,没有空调。什么都没有。
贺北安想告诉沈芷,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他来能赚到钱,已经算是一个不错的起步,但大话放了出去,此时辩解,就像阿q似的自我安慰,即使是真话沈芷也不会当真。
沈芷看着贺北安喝下了退烧药,她告诉贺北安:“我还等着你带我转呢,你可得赶快好。”吃这种药嗜睡,等贺北安睡下后,沈芷才去了临街那一排店。
沈芷走得急,买东西也快,省去了讨价还价的功夫,沈芷回来的时候,带回了红糖姜、一只小锅还有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琳姐此时还没上班,倚在门口嗑瓜子,见沈芷拿着大包小包回来,冲她笑,用蹩脚普通话问沈芷她爸妈知道她来这儿吗。琳姐本来想说来这儿贴男人,琳姐终究广临宾客,各地的粗俗用语谈不上精通,也算得上熟练,可对着沈芷,她实在说不出更难听的话。
沈芷不理她,留琳姐一个人在那儿笑。
沈芷找了块毛巾,在水里浸湿拧干,裹上冰块放在贺北安额头上。贺北安难受地皱皱眉,向右翻身,沈芷扶住他头上的毛巾,以防掉下去。贺北安醒来的时候,沈芷正摸着他的头。
她开了火煮姜汤。沈芷在灶前劳作,她不像在煮姜汤,而是像做实验,十分精准。尽管贺北安不止一次说不用,沈芷本是来玩的,他没有尽到东道主的责任,反而要沈芷来照顾他,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沈芷此时在思考红糖和姜片的配比,她最终确定了比例。
贺北安躺在床板上,裹着毛巾的冰块敷在他的额头,沈芷拿着勺子一勺勺撬进他的嘴。贺北安的嘴唇原本很干,但现在被姜汤润红了,他不拿这病当病,没成想沈芷却那么重视。沈芷特意给他做的姜汤,他是一定要喝的,只是他不想以这种姿态喝,哪怕一手捂着毛巾贴在额头上,另一只手喝姜汤,也比现在好,他又不是捧心的西施,一个感冒,哪里用得着这样,要是让人知道了,得被笑死。他当时骨折也没这样,差点儿带着绑石膏的腿去打篮球。但现在,因为沈芷坚持,他也只能勉力为之了。
沈芷问他:“怎么样?”
“没有比这更好的了。”
“那下次还按这个比例做。”
等姜汤碗干了,沈芷去洗碗。
“放那儿,我洗。”
沈芷笑着说:“不就一个碗吗?何必算得那么清楚。”
沈芷洗碗的动作很娴熟,贺北安问她:“你在家经常洗碗?”
“也没有。”
她只是在刚回桉城的时候,天天洗碗,那时家里没洗碗机,也没雇钟点工。她回家就自动承担了刷碗的任务,虽然那是她的父母,可沈芷并不觉得她花他们的钱是理所应当的,交情没到那份儿上。她刚回桉城成绩一般,比沈芸还要差不少,至少沈芸可以轻松地考上四中,而她却很悬。沈校长并未在她身上看到光宗耀祖的可能,于是希望她能够学些贤妻良母的美德。
沈芷把贺北安安顿在床上,她要出去买些东西。她回来抱了一堆东西。沈芷高中三年差不多都在学习,她在音像店买了一堆碟片回来放。沈芷在贺北安的旁边吃她外带回的芒果刨冰,房间里没开电扇,太热了,她的衬衫贴在背上,白色吊带清晰可见。
沈芷告诉贺北安,她并不是有意吃独食,不过他好了才能吃。
贺北安从没见过沈芷这样孩子气的一面,一场电影就可以让她高兴好久。第二部 是《被嫌弃的松子的一生》,遇到男女激情处,沈芷径直走向灶台泡绿豆,她准备晚上给贺北安做绿豆粥喝。
她没看到画面,却听到声音,她用超乎往常的音量对贺北安说:“我买了绿豆,晚上熬绿豆汤,给你去去湿气。”
“别忙了。”
“闲着也是闲着。”他俩都有点儿不自在,沈芷一贯沉默,为了减轻尴尬,她多说了几句话。
那种场面并不长,结束了好一会儿,贺北安又叫沈芷重新来看。沈芷回到贺北安旁边,又抱着膝盖看。
两个人看一部影片,得出的结论完全不同,沈芷说:“友情比男女间的爱情更可靠,可她最后才懂。”沈芷并不能从电影得到经历之外的东西,她从不觉得爱情比友情靠谱,冯甯一直站在赵航这边,还是被分手了。她从不认为自己比赵航老周差,可她的奶奶、她自以为的朋友,都为了男女之情疏远了她。
“那我们呢?”
“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的朋友,她刻意忽略了“唯一”这个词,贺北安是她唯一的朋友,她并不是贺北安唯一的朋友。不过这都无所谓了,人缘好并不是他的错。
他本来又想说不如亲上加亲,他俩在一块得了,也省得未来她丈夫吃醋了,可这话又咽了回去,话到嘴边变成了:“可你总要谈恋爱结婚,到时有了孩子,你又有多长时间能留给我这个朋友。”
“谁说我一定要结婚,或许我一辈子都不会结婚。”沈芷并不想提起她那个虚假的家庭成分,她既不想说自己是孤儿,也不想说自己爸妈怕她影响职业生涯始终对外称她是亲戚,而与另一个人结婚要不止一次地谈论这个问题。
“朋友比丈夫还重要?”
贺北安的问题需要定性讨论,譬如普通朋友和丈夫孰轻孰重,好朋友和丈夫孰轻孰重,最好朋友和丈夫孰轻孰重,但沈芷只有一个朋友,并没有资格做这种分析,她说:“当然。你等着看吧。”
沈芷离法定结婚年龄还远得很,她说不想结婚,朋友比丈夫重要,十八岁的贺北安把它当成一个玩笑听。就算沈芷不结婚,他也要结婚的,他在有家庭的情况下,总不能事事都以沈芷为先。但他并没拿这个问题困扰沈芷,她给他做了姜汤,晚上还要给他做绿豆汤,他不能扫她的兴,毕竟他是她最好的朋友。
沈芷又买了芒果刨冰,她要了两个勺子,第一勺特意给了贺北安,她告诉贺北安,等他好了就可以吃更多了。
沈芷晚上给贺北安做绿豆汤,量绿豆时她特意用了量杯,和水精准配比,认真得让人发笑。
晚饭时天下起了雨,很大,敲得窗户噼里啪啦地响,沈芷对着窗外的雨发愁,雨再这样下下去,她就没办法去已经预定好的小旅馆了。
第30章 敦敦伟大友谊
沈芷包里的《黄金时代》还是新的, 那是贺北安送给她的,书上的“伟大友谊”被画了圈,不过贺北安从没要求和她“敦敦伟大友谊”。
那时她确实想和贺北安做一辈子的朋友, 她不太看得起男女之间因荷尔蒙产生的感情, 觉得那不过短暂如云烟, 总有一天会消逝。可时移世易,她几乎要把这件事忘了。
柚子还没睡觉, 抱着玩具熊找沈芷聊天。柚子去上学,因为相貌被人取笑了,很不快乐。
“谁要笑你, 你就打他, 让他形成条件反射, 以后再也不敢取笑你。”
“要是打不过呢?”
“要是个子比你大,你就咬他。”沈芷拿起柚子的手指,“要么抓他。如果老师批评你,你就来找我。”
小时候,别人笑她没爸妈, 她也不辩驳, 直接上手打,青春期之前, 男女之间体力差距并不大, 她是被挑衅的那个, 攻击力还要大上两分, 小男孩儿被她抓破了脸去告老师, 老师问为什么打人,她也不说话,沉默往往会被默认为理亏, 老师让她叫家长,金美花护短,把沈芷领回家,教她抓人不要抓脸,最好抓看不见的地方。
柚子点点头,抱着玩具熊走了。她打开窗户透气,客房里有一个小冰箱,取出一罐啤酒,砰地一声打开,泡沫漫出来,流到她的手上,被贺北安摁红的地方又恢复了原样。她蜷在飘窗上,仰头灌了一口啤酒,外面的风灌进来,她打开播放器,听车里飘过的歌。
符合她理想的人她不爱,她爱的人不符合她的理想。
第二天天还没亮,贺北安就给沈芷打了电话,让她先不要吃早饭。
沈芷没想到桉城还有做鱼片粥这样地道的餐厅,这家餐厅往常九点才营业,沈芷八点到,服务员早就等在了门口。她刚点餐没一会儿,粥就端了上来,好像早就为她准备好了。
沈芷上次喝鱼片粥还是在十年前,坐她对面的也是贺北安。贺北安问她是不是当年的味道,她说不知道,她当初喝的时候就没留意。
“你以前最爱喝这个。你喜欢吃什么东西,好像就一直吃那一样。”
并不是因为沈芷多爱吃那个,她只是怕麻烦,她讨厌试错。这话说出来太煞风景,所以沈芷选择低头吃粥。
去塔桥的路上,贺北安先提起了金美花:“奶奶年纪大了,住在老家看病不方便,之前的楼盘还剩下两套精装房,离医院近,要不就让她过来住。你就近也好照顾。”
沈芷觉得贺北安的建议倒很不错,金美花是不可能同她走的。她前两年买了房,门口就是公园,很多老人在那儿锻炼,不远处是医院,这家医院汇集了全国各地的人,常年没有一个空余床位,那么好一个位置,买房子的时候她觉得这下金美花该跟她来了。结果她说她愿意和老周在一起。
车子驶到乡下,周围两边都是农田,一种不知道怎么描述的绿,蓝天白云,像刻印在质量拙劣的相纸上,美得不真切,车窗成了相框,周遭一切都镶嵌在这相框里。偶尔有行人路过,静悄悄的。
到了塔桥,导航不再发挥作用,金美花的家并不在街上,要到那儿,得穿过好几条小道,沈芷刚想要告诉贺北安怎么走,贺北安就说:“不用说,我知道。”
金美花住在胡同最里边,胡同很窄,车停在胡同外面。停了车,两人下车步行,胡同最外面的那户人家姓李,老李如今赋闲在家,他正同人下象棋,抬眼见到贺北安,笑着同他问好:“又来看老太太了?她可真是好福气。”这笑容太过厚重,几乎把他的腰给压弯了。老李不顾下到一半的棋局,起身对贺北安说:“要不要来家里喝杯茶?”
沈芷没等贺北安回答,就直接往里走。她这样不留情面,看在外人眼里很像那种一朝得势便得意忘形的小人。等把贺北安恭恭敬敬地送走,老李同棋友说:“沈家那丫头还是当年那脾气,一点儿没变,也不知道看上她哪了。”
棋友开解他:“脾气大的人本事也大。她又不是对你一个人那样。”
“再大还打得过贺总,人家见到我照样客客气气跟我问好。就是家教不行,我们家闺女可没这臭毛病。”
沈芷还记得老李。
胡同不远处是一片坟地,坟上长了大桑树,到有桑葚的季节,沈芷经常坐在大桑树上摘桑葚吃,天很蓝,云很白,太阳很大,桑葚把她的两只手给染紫了,她的手去摘桑葚,两条腿在树架上晃,日子一天天都被晃走了。金美花让她不要在人家的坟头上晃,当心死人来找她,沈芷说那就来找吧,她不怕死人,因为人活着总是要死的,这事儿被老李媳妇儿看见了。桑树底下的逝者是他家的老太爷,老李一下子找到了他最近倒霉的根源,最近他还纳闷他家为什么接连几次出事,不是他自己崴了脚,就是儿子被狗咬了。
沈芷一个父母不要的孤女整天坐在他死去的老子头上,他家的运道还能好,他让金美花赔他的治疗费和误工费,他家的狗因为咬人被他给宰了,金美花还要再赔他一条狗。金美花叉着腰把人给骂走了,从此老李接二连三地找她家的茬儿,不是在他家门口洒狗血,就是把垃圾扔在他家门口,事情最终以金美花拿着菜刀到老李家告终。老李的忘性倒是大。
老周养的泰迪看见贺北安很热情地冲他咬尾巴,趴到他鞋上蹭他的腿,久久不放爪,好几年过去了,它的发情期仍没结束,这只泰迪的名字很好记又霸气,叫藏獒。
老周一贯地笑眯眯,即使沈芷对他一直保持戒备,也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好脾气。老周沏了茶,捧出时令鲜果和干果炒货招待他们。
沈芷给老周买了套紫砂壶,老周笑着说破费了,又说“真好,我早就想买一套,一直不舍得买。”这方面,老周要比金美花要好得多,每次沈芷给金美花买东西,她都要说她有,不用给她买,连她偶尔要给老周买东西,感谢他对金美花的照顾,金美花也要拦着,他一个老头子,要什么好。
金美花倒不怎么见老,她依然自己做衣服,从夏天的裙子到冬天的大衣,只是沈芷现在经常给她买衣服,她做衣服的频率才减少了。她今天裙子就是沈芷给她买的,每买一件,她都要炫耀,把沈芷对她的好播撒得人尽皆知。金美花拒绝沈芷的理由还有一条就是外边的人她都不认识,不方便她炫耀。
总之,她留在桉城有一万个理由,而跟她走,却没一个理由。
金美花并没想到贺北安会和沈芷一起来。贺北安同她招呼,她僵硬地点点头,好像是第一次和他相见。
贺北安每年都要来几次,金美花开始以为他是想要沈芷的住址电话,贺北安不提,她也不说。金美花还是落伍于时代了,她不知道这个时代只要想找一个人总能找得到,并不一定要去老家蹲守。贺北安如果真去找沈芷,总能找得到她的住址,可他从没找过。他想,只要生意做得大些,更大些,如果广告出现在她生活的城市里,她到时自然会看到他。金美花不止一次让贺北安下次不要来了,可下次他还来,礼物算得上费心倒不贵重,不让她感到负担,他既没问沈芷的电话,也没问沈芷的住址,他只是来看看,连口茶都不喝,让她连逐客的理由都没有。
沈芷去厨房帮忙,金美花现在跟老周学了几手,已经不只局限于做大酱汤饺子汤各式泡菜。
沈芷在一旁打下手,金美花说:“你在这里呆的时间够长了,体验够了,也该回去了。”
“您就这么急着赶我走?”
“这里不适合你,好不容易出去了,就别回来了。你当时多想出去啊。”
曾经沈芷受够了这个小城的人,每天计算着日子离开。
“您要是跟我走,我现在就走。”
金美花叹了口气:“又说傻话,我是要老死在这里的。”她突然提起了贺北安,“他怎么和你一起来了?”
“贺北安是不是每年都来看您?”
金美花正在拌料的手抖了一下,不作声。她告诉沈芷,她刚找到了一款花生油,和她小时候家里榨的油一个味道。
“既然他经常来看您,您看见他怎么跟不认识一样?”
“他跟你说的?”
沈芷终于确定贺北安每年都来,而且一年不止一次。
“您为什么这么多年一次都没跟我说过?”沈芷的声音不受控地比往常高了几个分贝,金美花这些年已很少见沈芷这样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