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生_第140章
作者:洗朱      更新:2024-05-24 05:55      字数:2369
  小爱翘着二郎腿听台上咿咿呀呀,跟着摇头晃脑的,旦角嗓音真好。
  “我等着瞧,这次不会拉你了。”
  她已经习惯他的说话模式了,就是不会说话,你能怎么滴。
  “爱拉不拉,谁乐意似的,对了,我有个哥们,绝对的大总攻,给你介绍介绍?”
  就是空旷的时间的太长,所以才这么没人气。
  “用不着。”
  总个屁攻,谁特么跟你说我是受受的。
  “嗨,还念念不忘呢,我跟你说,男人都一个样,没什么特别的,你别撇嘴,不信咱俩打赌,输的那个人吃翔。”
  一个女人跟你打赌要吃翔,边牧的心里是当机的,摇头不上当,“你别激我,你喜欢你吃吧,我不和你抢。”
  他俩算的上是互相安慰的类型,谁也看不得谁好,小爱名字秀气,实际上是个女汉子,仗着比他大几岁,操心特别多,她知道他有个男朋友,并且因为某种无法对外人言的隐晦的问题分手了,他有抑郁症也是能看的出来,真心的为他能走出来高兴,“还吃药吗?”
  边牧附和着拍着的手指一顿,神色平常的点头,“晚上要吃。”
  桌上的瓜子皮一堆,小爱不赞成的蹙眉头,“不能不吃吗?那药吃多了容易精神恍惚。”
  她以前盯着吃那玩意儿,都快赶上吃维生素了,后期就有副作用,有时候睡觉不醒,她自己知道天亮了,怎么挣扎也醒不过来,后来她就戒了,这会儿怕他遭罪,“你还是早点断了好,人大夫也说你的病情控制的不错,能不喝就不喝。”
  边牧把烟掐了,手里捏着瓜子嗑瓤,断了药吗,不行,他害怕,他不敢啊。
  “以后再说,看戏吧。”
  戏台子上头的虞姬素手一指,腔调婉转,“此时逐鹿中原,群雄并起;偶遭不利,也是常情。稍俟时日,等候江东救兵到,来,再与敌人交战,正不知鹿死谁手!”
  和着拍子,心却空荡荡的荒芜,等候,真的太难坚持了。
  “你说,我要是让公司发个结婚声明,他会不会出现,不,干脆发个讣告吧,就说我死了,你说,他会不会就回到我身边了?”
  突如其来的发疯,小爱经历了很多次,不慌不忙的按住他的胳膊,疼痛感瞬间充盈了身体各处,边牧竟然觉得很舒服,看着对面的红唇张开,她在劝他,“他会回来的,你发结婚的帖子,我配合你。”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不,你家那位就得来恶心死我,别想拿我当挡箭牌。”
  这人,精的要命,谁说他抑郁,明明条理清楚,事态分明。
  她家那个玩意儿确实不招人待见,可惜,她不乐意让别人说,“那你就发讣告吧,咒你自己死,掂量着办。”
  谁还没个脾气喽,谁还不是小仙女喽,小爱傲娇的瞪他一眼,抬头继续听戏。
  边牧闭了闭眼,努力压制住心脏的慌张,努力的融合到热闹里,他几乎把每天的行程都安排的满当,所以,短短的一年时间里,他做出了很多傲人事迹,首先是和程度联手在贫困山区盖希望小学,并且运输各种儿童抑菌药物,再就是,他的画展受到粉丝们广泛的喜爱,甚至还成立了粉丝团,她们都知道自家画家的感情历史,但大多数人还是喜欢他的画和网络上的各种素描成像,太厉害,太逆天了,尤其颜值还高,很自然的吸引了许多人的喜爱,最近,他关注了聋哑男性艾滋病的这个群体,公开在微博上表示可以支持给他们药物治疗或者到更大的医院进行诊断,他把公司地址和电话po上去,让有需要的人就联系他,“别害怕,艾滋病,并不是绝症。”这是他最近一次发表的文字,很多人都跟随着他一起关注,所以,言归正题,边牧的这一年确实做的很有样子。
  两个男人都在自己的轨道上努力的发光发热,只不过,他们的内心还很空,等待着填充。
  别墅里,小混蛋乍一听见开门的声音就冲刺出去,叼着拖鞋卖萌,哇,帅帅主人终于回来了,快给你跳个爱情三十六计,然后快点爱上它啊。
  “你是不是要发情期了,老往我身上扑。”
  冤枉,小混蛋被一巴掌弹下来坐着,羞羞脸,人家还未成年呢。
  “一边呆着去,我去画画,你别跟过来。”
  小混蛋闷头吭哧喘气,每天都画画画,就不能和它玩会儿球吗,哼,叼着拖鞋给他扔游泳池里,皮这一下,它很开心。
  “你要是有能耐就把那个老混蛋找回来,他能陪你玩,嗯?”
  边牧提笔熟练的画出轮廓,无疑,那个老男人的模样已经深深的印在他的血液里了,再怨念,也还是会发狂的想念。
  作者有话要说:  邵寇:我回来了。
  边牧:嗯。
  邵寇:我知道,你想我。
  边牧:嗯。
  邵寇:不过来让我抱抱你吗?
  边牧:不了。
  邵寇:为什么?
  边牧:因为你的明知道。
  明知道我会想你,而你,还选择回来的这么晚。
  第85章 母亲
  “你要是有能耐就把那个老混蛋找回来,他能陪你玩,嗯?”
  小混蛋就差挠挠脑袋了,它的记忆深处的确有个硬邦邦的影子,但,那人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了,不是吗?
  托着下巴趴地毯上仰头看天上飘来飘去的云彩,哎,不能玩球的狗生太痛苦了。
  还有个人最近很烦,就是程度,他自国外回来就不再乱搞,怕小家伙无意间撞着尴尬,每次都是用左右手解决问题,哪想,那天喝多了,竟然把冷脸稚嫩的江枫给强势扑倒了,憋的太久,以至于,事后差点就成了肇事现场,他还记得身下的男人毫不留情的拍他那一巴掌,哎,他怎么就没控制住呢,几天都没敢去边牧家,唯恐碰见那个清冷的人,但晚上睡着又会下意识的回味他腰间的触感和温度,简直禽兽,明明爱着另外一个人,却把人家表弟给上了,这是什么狗血剧情?
  总之,这半个月,他困扰了,脑袋里不再惦记小家伙,反而经常冒出来另外一个轮廓,直到在边牧家门口再次不期而遇,他还是那件灰色的羊绒大衣,看向他时的瞳孔变成红色,后又敛下,走路时略微僵硬的步伐,让程度更加的动心,这一刻,他好像确定了,他应该干的,是什么事,或者说,是哪个人。
  在这个世界上,很多东西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呢,不要相信永恒,因为造物者就是那样的神奇,在你遇见的时候,他才会发光,只因为是你,命定的那个人。
  江枫矮身脱鞋,全身散发着禁欲的别惹我风度,尤其是后边一直盯梢的那个死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