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烟如汀ABO_235
作者:
客兮 更新:2024-05-24 07:16 字数:4093
虽说十个敏感的九个都自卑,但我认为到了中后期小糯的自信其实已经提上来了。
之前也有人表示过,更喜欢他在前期的勇敢,后面的脆弱和动摇让他们对小糯失望了。
怎么说呢,大概是前面的勇敢过于理想化,所以大家并不能接受更真实的他了。
勇敢和自卑并不矛盾,相反,自卑使得他的勇敢更为可贵。他在喜欢上曲如屏的时候还是有些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儿,他对未来,对于他和老曲关系的走向还是预料的不够清晰。他那时候只有蓬勃的爱意,他在最初的确够体谅对方,也足够信任对方(后期依然如此,只是不够信任自己罢了),然而在感情深入过后,也包括后面入戏的影响,他其实也会有所动摇。如果一路平安走下来,小糯始终信任对方,相信自己,自信勇敢,是不是太假了点?情侣之间哪有完全不吵架的?我还是认为,那样平稳的剧情,实在不够有诚意,也太过于理想化了些。
什么样的人都有资格当主角,小糯不完美,敏感拧巴,还有些自卑,对爱情大多时候勇敢,偶尔也有退缩,我认为他完全值得当主角。这本书虽然有爽文的因素:比如他最后拿影帝,因意外走红等等,但是说到底还不算是一篇爽文,有些评论的出发点我感觉有些高。
试想一下,我如果写一个人品有问题的极品前任,让施尖鸿彻底沦为一个背景板,这样质疑糯糯的人是不是就会少很多?只是这样,我很难说服自己,为什么曲如屏要跟这样一个人纠缠二十来年?对方究竟有什么值得他留恋的?他自己是不是也有问题才会和这样的人纠缠不清?
生活中因为不合适分手的人太多了,不合适才是最常见的理由。
施尖鸿的优秀和糯糯的优秀是不冲突的,在文中糯糯有一次也在问王胖胖:“我非要和他比吗?”
当然,大家也可以理解为,在施尖鸿的衬托下,糯糯相比较而言离世俗标准的“成功”要远一些。只是他现在还年轻,进步性是远远在于施尖鸿之上的。施尖鸿到了那个年龄,其实已经碰到了事业的天花板,大家可以把目光放长远一些,未来的陆烟汀不会比施尖鸿差。你拿刚入职场的员工和中层领导比,也是不公平的啊。
再说一下后面的剧情,我知道很多人不满意。但说实话,我一开始想写书,就是想写他们公布婚讯之后所受的舆论阻力。而在处理这点上,我让他们在公布前就进行了更深刻的沟通(全文我想表达的意思还是“沟通是最重要的”),所以在恋情公布后,糯糯的表现虽然有些生涩,但是很真诚。他在舆论爆发的阶段和老曲是互相信任的。后面没有写死,但大家也可以想象,以后再有国民的消息,他们最多也就是相视一笑罢了。
他们都有进步。
曲如屏是走过舆论这一遭的人,但他还愿意拿出耐心再陪糯糯走一次,足以表现他的诚意。我主要写了对糯糯的舆论攻击,但大家也可以感受到,文章从头到尾,被舆论攻击最惨的人其实都是曲如屏,无论是早期被骂渣男,还是后面和比他小很多的小明星结婚,他也会被质疑老牛吃嫩草等等。他受到的网
络暴力绝对不比陆烟汀要少。而且在国民cp中,他算是大众视野里更早走出来的人,这也是为什么cp粉后来提纯会更偏向于施尖鸿的原因。所以攻击他的人,有cp粉,有路人,有媒体,他虽然不说,但压力可想而知。
为什么要反复写前任呢?
这篇文就是以过去和未来为展开写的,后面完全不提前任,只写恩恩爱爱的画面,公布婚讯大家都叫好,也是不可能的嘛。他们在舆论的环境里进步,互相信任,是我一开始就想写的内容。文章基调如此,如果不喜欢,只能说声抱歉啦。不过我感觉我全程也没有写他们复合,后期施尖鸿的任何消息都只能算作背景板,所以不太懂为什么一些评论会说类似“让施和曲复合糯糯独自美丽”这样的内容。有些时候我有些get不到大家生气的点……
在这篇文里,我更心疼的一直都是老曲,因为我发现喜欢糯糯的人要更多些,主要还是他所占的篇幅大,是绝对意义上的主角,再加上我在写法上对老曲是苛刻的,有时候大家理解老曲还需要一点想象力,所以我更心疼老曲,也偏爱他一些。
他越往后,就越像个普通人,也许大家看到最后会发现,他已经从圣坛上走下来了,就是个过日子的老男人而已。
这样的他,我其实要更喜欢些。从恋爱到结婚,你身边的这个人应该在你心里越来越接地气,你们彼此都深知对方丑陋、阴郁的一面,而你们依然会相爱。
关于小糯其实没太多要说的,文里我写的已经很清楚啦,大家可以再看看。
再说事业线。
序言写的其实跟闹着玩一样,画风和后面的有很大差别,本质上是一种自我调侃。那时候我刚和长佩签约,第一本书也就是文中的剧本《了却南乡梦》,我写了很久,全程只有一个读者和我在互动。那时候就在想,要是写书能被更多人看到该多好啊。然后就写了如烟的序言。
小糯从一开始憧憬走红,到了后面因为各种事情红起来,也没有他当初想的那样开心。他也多了很多过去不曾想过的烦恼和忧愁。这毕竟是本小说,最后他拿影帝是一个完美化的处理,有点踩了爽文的鼓点。很多人其实是努力了一生也没有办法证明自己的,这件事,作为普通人,还是要看开,无愧于心就好。
这本书比我想象中看的人要多很多,算是目前为止我数据最好的一本书了。有开心的地方,也有不开心的地方。如果让我有所选择的话,我还是希望以后看我书的人可以稍微少一点吧,完本时收藏能破千就是万岁,每章可以有几个评论就好。成为一个小糊写手也是一件好事,有自己的小圈子,固定的受众,安安静静的创作环境,这是目前我比较向往的一个状态。
过去是更糊的,我第一本也就是上一本书完结了也就两百的收藏而已。
不过现在回头看看,还是很怀念那段时间的,写的时候很畅快。
昨天有和我的一个读者聊,她说我这本书后面的基调乱掉了,因为我太在意评论区,所以左一下右一下在改,想了想,可能有这部分原因存在。在写书上我还算是个新人,在称量自我和读者的需求时,找不到一个好的平衡点。未来要是有时间,或许我会修一下文吧。虽然觉得这时的不完美也挺美好的,青涩的感觉,算是一种怀念。
被更多人看到是有利有弊的一件事。
这本书我写的最开心的时间,还是前半部分,看的人少,每次留言的都是那几位读者,写完后会不时刷手机,看到了他们的留言才觉得安心。评论区和谐又温馨,我写的也随意,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走。到了后面,很多东西就变味儿了,我开始发现自己写得很辛苦,也不够快乐。这本书写下来,对我来说也是一个历练。我明白
不快乐的本源还是我想要的太多了,一开始我在文案写“不喜欢看,关了就好”,后来我改变了这个看法,也把那句话换成“大家可以评价任何内容”。这本书既然入了v,收了费,看的不痛快为什么不能说出来?看到中间,不喜欢了,花了钱为什么还要受委屈?我认为自己之前是有些玻璃心的,既然文章发表了出来,就是被人看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想法,没有谁代表绝对正确。同样的,喜欢这本书的人可能会去反驳一些人的观点,她们也是花了钱的读者,她们也是没有错的。所以说不是看书不能发表负面评论,而是维护不同事物的人在相互讨论。
所以我虽然不喜欢看见评论区总是在掐,但是也是能理解大家的。当作者的确需要强大的内心,在评论区对现有的剧情提出质疑的时候(其实很多时候我后面的篇幅有解释到),要稍微放平心态。写到中后期,微博上常常有私信骂我的人,起初我觉得我只是写了篇让他们不太满意的小说而已,不至于被骂得那么难听,到了后面也可以理解他们可能是看得太过真情实感,只是投入感太强了而已。
至于我自己,本身也存在很多问题,这是我第二本完结的耽美小说,也是我第一次拥有这么多的读者,我是青涩的、不成熟的、问题很多的一个小作者,阅历尚且不够我写出多么深刻的作品,文章的逻辑,剧情的合理性都有待推敲。每一条评论我都是看过了的,有在反思自己,到了后面,也越来越能分清楚评论带给我的意义。我自己看书也有代入感,近几年这种感觉少了很多,不过依旧可以理解大家的代入感。令我惊讶的是,很多人在看书时过强地将自己代入到了角色里,以至于当剧情没有按照大家想象中去走,部分人就会产生强烈的不满。小说毕竟只是小说啦,没有必要这么较真。
虽然剧情到了后边有受到评论区的影响,我似乎在自己原有的衣服上不断缝缝补补,补上大家喜欢的补丁,但大框架依然还是我原想的样子。我很清楚,这一路上我被很多人放弃了,一开始脸熟的读者到了最后也没有几个还在陪着我了。总想着和大家有一本书的缘分就可以了,现在又改变想法了,啊呀,有一章的缘分就很棒了。以前是慌的,即使道理我明白,但还是试图让所有人满意,每个评论都在认真思考,争取让第二天的章节里可以出现她喜欢的内容。到了后期,我渐渐疲软了。有一个事情让我改观了看法,当时因为一两条评论,我锁章修改了一下,放出来新章节后,原本满意的那批读者又产生了异议。所以到了后来,我有了新的想法:这本书我所汲取的意见,最好是能体现在下一本里。
我发现了一个很投机取巧的方法,评论区最和谐的时候,也就是老曲和小糯同章出现:说说话,抱一抱,亲亲嘴。大家就会发啊啊啊,或者发太甜了之类的话。这就好像沙雕文的评论区都在哈哈哈一样(甜文和沙雕文能写好都是不易的)。有些题材热门不是没有道理的,这对作者来说也是一条相对而言风险和压力都小些的路。可能正如之前的一位读者所说,我想表达的东西太多了,东一棒槌,西一棒槌,最后什么都没写好。不过这本书完结后,我个人是认为,我想表达的东西在这本书里已经表达完整了,真正落笔的那一刻,还是没有留下遗憾的。
写如烟,是因为我在写《毗狼人》时感觉太累了。那本书框架要大一些,越往后面就越难写,我明显感觉有些力不从心了,就开了如烟写着玩,分散情绪。虽说后面写得不如过去那样高兴了,但是对待它要更认真严肃些。虽然没有大纲,剧情也是直到打出来那一刻才定型,但如今收官,我还是比较满意的。以我现在的水平和能力,我已经拿出了自己的诚意,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因为接下来会很忙,最起码三四个月要做自己的事情。番外更新不定,大家不用刻意等。后面我
会再存些《毗狼人》的稿子,等我觉得写的差不多了,再开启连载把那个坑慢慢填上。
呼,写了好久,用了一个夏天写完了它,虽然很累但是很满足呢。
如果我的狗狗没有在这个夏天去世的话,我应该会很喜欢这个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