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八百一十一章太子长琴
作者:
流失大能 更新:2024-05-28 08:01 字数:2056
他在想任务的事情,他来到这里系统给了他三个任务。
任务一:掠夺烛龙之鳞。
任务完成:1000任务点。
任务二:掠夺龙渊七凶剑之一‘焚寂。
任务完成:2000任务点。
任务三:掠夺玉衡。
任务完成:3000任务点。
这是他来到古剑谭位面后,所接到的三个任务。
可以说这三个任务是他穿越各个位面任务危险系数最大,也绝对是有史以来之最。
烛龙之鳞,焚寂,玉衡,三样东西,哪一样不是宝物,但它们的源头都与一个人有关,或者说与一位曾经的仙有关。
欧阳少恭!欧阳少恭的前身是太子长琴,太古时的三界第一乐师,榣山奏乐怡情时,结识水虺悭臾并成为好友。
悭臾修成应龙后因触犯天条逃入不周山,求得烛龙之子钟鼓的庇护,天帝派共工、祝融与太子长琴前往捉拿。
太子长琴弹奏让钟鼓入睡,却因突然看见黑龙金色眼瞳,认出昔日好友,惊异之下忘记奏乐,钟鼓醒来,与水火之神战斗而致天柱倾塌。
至此长琴太子被贬为凡人,永世不得为仙,落凡后寡亲缘情缘,不管哪一世皆为孤独之命。
因失去命魂无法再入轮回,只能通过不断渡魂存活于世,太子长琴被贬为凡人,永远不能再拥有仙籍。
但太子长琴被贬投胎时,因眷恋瑶山不忍离去,他的命魂四魄被角离以血涂之阵强行引入焚寂剑而陷入沉睡。
不甘之下,太子长琴选择渡魂。
渡魂稍有不慎即魂飞魄散,每一次渡魂也会损失混乱一部分记忆。
在欧阳少恭淡定睿智的外表之下,隐藏着执着疯狂的一面。无论渡魂多少次,欧阳少恭终没有办法在修仙之事真正大成,但是执着的他从未放弃向孤独的命运抗争。
对生死和孤独感到超乎常人的痛苦,最终认为人的意识和生死是一件只能带来痛苦和麻烦的东西,没有思维而永恒地活着才是一种理想的状态。
欧阳少恭第一次渡魂仅是出于求生本能,自己并无清晰的意识,以角越身份活下来后,常呆望焚寂,焚寂被封印后,“角越”投炉,是对自身魂魄的追寻与绝望。
投炉身死,魂魄凭本能继续求活,直到渡魂几次后,这二魂三魄才渐渐清醒,明白自己是什么,为什么。
余下的二魂三魄也从此无法再入轮回,几千年后少恭寻到血涂之阵秘法和焚寂所在,夺回焚寂另一半魂魄之时,被韩云溪的母亲转移入儿子体内。
这是古剑奇谭位面的开端。
叹息太子长琴命运的同时,李林飞也有些无奈,现在距离剧情开始,最起码还有五六年的时间。那么,剩下的唯有等待了。
不管是焚寂,或者是烛龙之鳞,又或者是玉衡,都与长琴太子有着莫大的牵扯。
想要获得这三样东西,都伴随着无与伦的风险。
当然,李林飞也可以用武力来解决,但曾经贵为天界的长琴太子,如果说是普通人,打死他都不信。
想到如今,冷酷无情的长琴太子,李林飞叹息一声,不知何时手拿出一半玉璧,玉璧与玉玺有些相似。
半块玉璧并不完整,正是他在琴川附近,山谷的琵琶精身所获得,而这块一般玉璧,正是玉衡。
玉衡,远古安邑部族用于引出魂魄,操纵灵魂之力进行铸剑的邪物。
把玩着手半块玉璧,李林飞能清晰的感觉到,四周灵气都向此处迅速汇聚而来,星眸满是惊叹。
“如果是完整的玉衡,效果有多恐怖?不愧是仙器也罢,那在等几年吧。”
转眼,两天的时间过去。
昨日,弟子受封仪式,陵越毫无疑问,以他的资质与一抹坚韧,成为了剑仙紫胤真人的首徒。
站在受封台,陵越一袭真传弟子服饰,万众瞩目。但受封台,还有一个更为耀眼的存在,以至于令新老弟子,甚至长老都变得黯淡无光。
白衣翩翩,气质高贵,面如冠玉,站在受封台,吸引住所有的视线。
当天墉城新老弟子,得知如此方年二十二的青年是第十一代凝丹长老后,差点惊得连下巴都掉在地。
紧紧半天的时间,李林飞的名字席卷了整个天墉城,且封号‘玉林真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名声传遍整座天墉城后,李林飞并不在意这些虚名,而是了解起天墉城的信息。
经过一周的时间,他终于将天墉城的情况打探的一清二楚。
按照天墉城的戒律,凡是有新任长老接任,都会一起接受掌门的受封,有些是尊称,有些领有实权。
李林飞自然是拥有实权的那一类,而且权利大的吓人。
至于普通长老,是辅佐掌门处理门派的琐事,并无实权。
天墉城以执剑长老最为尊贵,与掌门相同,对门派事务有决策权利,非道术剑术人资质极佳者不可担任。
简单来说,天墉城除却掌门一脉,尚有五堂,分别是:执剑堂,戒律堂,妙法堂,凝丹堂,威武堂。
执剑堂:负责协助掌门决策门派事务,掌管铸造门派弟子所用兵器、武学修为,百年来一直由紫胤真人担任。
戒律堂:掌管日常清规戒律、吃穿用度,令行禁止是潜心修行之根本,现任戒律堂长老是涵究真人。
妙法堂:负责管理弟子修习符箓道法、静思冥想、阅读经卷,众多弟子便是在这扬清去浊的过程修为大进,现任妙法长老是凝虚真人。
威武堂:负责门派弟子习武、操练,天墉城下无不听令于他,现任威武长老是涵晋真人。
凝丹堂:负责炼制内服丹药、外敷伤药,不论静思冥想还是动兵刃净化浊气,内外丹药都是绝佳辅助,现任凝丹长老是还虚真人,玉林真人(李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