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节
作者:辛白      更新:2024-05-25 17:05      字数:3948
  陈实说:“小虫,看这台电脑你能用吗?”
  孙振检查了一下,说:“太老了,我自己带了,你把这个拿走。”
  “别收别收!”kk叼着烟跑过来,“两台电脑,下个lol,待会开黑撸几把。”
  陈实揪住他的衣领,“你来不是玩的,好好工作。”
  陈实好像听见了陶月月的笑声,他松开kk,目光落在一个大纸箱子上,过去掀开,看见陶月月蹲在下面,一脸羞愧地吐了下舌头。
  “卧槽,这小美女是谁呀,你女儿?死鬼,你居然连孩子都有了。”kk说。
  “回家!”陈实说。
  “我想呆在这里嘛!”陶月月撒娇说。
  顾忧说:“月月在这里也没什么影响。”
  kk说:“你怕我们带坏你闺女,你自己就够坏的了,整天对人家说一些骚话~”kk飞了几个眼风,可把陈实恶心坏了。
  陈实气得咬牙,最后无奈地说道:“只许呆一晚。”
  “好!”陶月月跳起来,欢天喜地。
  彼此都正式介绍过了,陈实坐在桌子上首,聊了一下这案子,他说:“这案子做得很干净,警察的常规手段几乎无能为力,毕竟司法是讲证据、讲程序的,是时候来点非常规手段了。我怀疑易晴是周笑那边的人,如果她被捕,对我们找到周笑很有帮助。”
  “关于这……这……这……”kk故意模仿孙振,“周笑,我有一件事想说,我看了通缉令,乖乖,杀了不少人,还祸害了一个警察,那些绝对不是一个人干的。他们一堆人用一个人的名字!这个发现n不nb!精不精彩?”
  kk的玩笑根本没人买帐,只有陶月月咯咯地笑。
  陈实说:“我早就跟警察说过这件事了。”
  “是吗?”kk有点失望,“你没提我们吧?”
  “没有,我自己不也是吗?警察只会认为我们都是罪犯,其实……”
  “罪犯也分好、坏,就像陈浩南、山鸡是好痞子,靓坤是坏痞子。”kk煞有介事地说,陶月月又被逗笑了,他冲唯一的听众挑了下眉毛。
  “不要老插.我话!”陈实说。
  “行行,你长的帅,你说你说。”kk装出怂样。
  “某些人就是不自觉,把破坏秩序当作个性,这种人注定一辈子都是loser!”孙振鄙视地说。
  “但我有你没有的东西……”kk慢吞吞地撸了一把茂密的头发。
  孙振拍案而起,“嘲笑别人的缺陷很有意思?精神层面上,我比你高一百倍!”
  “对对,你思想高尚,看见顾大姐眼睛都直了。”
  “你!”
  “我……我……我什么我?”
  陈实忍无可忍,把一杯水浇在kk脸上,kk登时傻了,陈实说:“我希望你收敛一下自己的个性,我们不是来玩的!你要是理解不了,就把我当作这里的老大,要不服气的话,我现在就揍你一顿!”
  粗暴的威胁对kk这样的人更管用,他收敛起笑嘻嘻的表情,像个犯错的小学生一样说道:“陈哥,我会注意的。”
  陈实气得都忘了刚刚说到哪了,顿了顿他继续说:“这案子现在有几个破绽,首先是医生,他明显撒谎了,手术记录是伪造的,但他为什么撒谎,他是不是和易晴有什么交易,小虫,这件事你来搞定!”
  孙振点头,“只要他俩在任何社交软件上联系过,我都能查出来。”
  陈实接着说:“其次是那个小姑娘,她对易晴表现出极大的依赖,我怀疑她就是凶手a,毕竟她俩的不在场证据是一起的,但她生活在孤儿院,几乎没有资料可查,顾忧,你用你的心理学手段直接攻陷她!”
  顾忧说:“有点难度,不过我试试。”
  陈实转向kk,因为刚刚那杯水,kk看他的眼神有点畏惧,“kk,你负责盯梢易晴,拍一些证据。”
  kk拍着巴掌,“美差!大佬,你干什么?”
  “警察那边我还得去呀!毕竟我们的手段是地下的,就算拿到证据也不能给警察看,我需要通过合法的手段,把它们变成真正的证据……”陈实环顾大家,语气温和下来,“然后,大家老朋友相聚,今晚请你们吃顿饭。”
  kk拍着大腿,“不早说,我tm吃过了来的。”
  孙振说:“我ok的,我刚起床。”
  “去哪吃呀?”kk问。
  “就在这!”
  陈实准备了一些饭菜,虽然是自己做的,但不比饭店的差,他拿到微波炉去热。
  孙振捣鼓起电脑来了,kk在和陶月月闲聊,问她成绩怎么样啊,当得知她是全校前十名的时候,kk突然岔开话题:“想不想和叔叔学几手?”
  “好呀!”陶月月开心地说。
  “不要教她奇怪的东西!”陈实在厨房里吼道。
  “你看你这个人,小孩子好学习还不鼓励……”然后他小声对陶月月说,“去打盆水,再拿个肥皂,我教你一点神偷基本功。”
  孙振不屑地说:“你也就这点可教的了。”
  “信不信我当面把你内裤偷出来。”
  “试试!”
  kk飞快地一拉孙振的裤子,孙振起初没感觉到什么,然后跳起来嗷嗷直叫,从裤腿里面抖出一个烟头,他怒发冲冠,“我弄死你!”
  “来呀来呀!”kk绕着桌子跑,勾着手指作挑衅状。
  顾忧突然掐住kk的脖子,盯着他的眼睛:“你现在只能听见我的声音,你感觉很困……”
  几句简短而有力的引导语之后,kk居然软软地倒在地上,进入了催眠状态,陈实从厨房里出来,震惊地说:“你什么时候学会这招的?”
  “最近!”顾忧笑笑,“这家伙终于老实了。”
  陶月月看着这群拥有非凡手段的人,开怀地笑了起来。
  第344章 非正常调查
  非正常调查手段紧锣密鼓地展开了,几天之后的夜晚,陈实来到出租屋,三人已经到齐了,对他们来说根本就不需要钥匙。
  顾忧说:“我买了一些好咖啡豆,你原来那个太难喝了。”
  “谢了。”陈实拿起杯子倒了杯咖啡,往上首一坐,“警察那边找到了一片指纹,在死者的车里,现场发现了一些毛发纤维,只是现在还没有明显证据显示易晴去过现场,拿不到逮捕令,也无法比对……大家说说自己的发现吧!”
  “按毛发稀疏程度来,顾大姐先说。”kk道,被坐在电脑前的孙振瞪了一眼。
  为了照顾孙振的脸面,顾忧说:“小虫,还是你先说吧!”
  孙振清清喉咙,“医生和易晴在交往,两人在社交软件上已经聊了很久,不过站在局外人的立场看,易晴明显是在吊着医生,利用他而已。”
  “论备胎的自我修养。”kk评价道。
  孙振不理他,把几张纸放在桌上,“两人的聊天记录不少,我截取了其中比较关键的几份打印出来。”
  陈实说:“做得不错。”
  “另外手术记录是假的,医生手上的和医院资料库里的不符,当天确实有手术,但患者不是赵普阳,医生拿给你们看的,是他改了名字的。”
  “你很厉害啊!”陈实赞道。
  孙振嘿嘿一笑,“医院晚上断网,我只能用暴力手段进去搞到这些情报。”
  “没被拍到吧?”
  “我是谁,怎么可能被拍到!”
  顾忧拿起聊天记录来看,一段对话吸引了她的注意:“去年12月,易晴邀请医生来孤儿院见面?”
  “有问题吗?”陈实问。
  “我先说说我的发现,为了混进孤儿院,我组织了一次针对孤儿的心理援助,然而赵普阳这孩子不太容易接近,她几乎寸步不离易晴,我和她聊了几句,但没熟到能打听到秘密。不过赵普阳这么封闭的孩子,还是有几个要好的朋友的,通过他们我得知一些事情,赵普阳有暴力倾向,刚进孤儿院的时候经常殴打其它小朋友,易晴刻意接近她,她却不太买帐,直到某件事情之后……”
  “某件事情?”
  “一个小朋友说,去年12月听见赵普阳在激烈地骂人,还有摔东西的声音,这个小朋友溜出来察看,发现一个陌生男人从办公室溜出来,脸上被抓伤了,然后易晴进入了办公室,安抚赵普阳。据说从那之后,赵普阳就像易晴的影子一样,对她寸步不离,十分依赖她。”
  “陌生男人的特征。”
  “不清楚。”
  “十二月?”陈实沉吟,“赵普阳被性侵了,难道是医生做的,易晴通过这一手既控制了医生,又控制了赵普阳。”
  孙振说:“医生和易晴的聊天记录里,医生说‘我为你做了会下地狱的事情,难道你还不肯接受我’,原来指的是这件事?”
  “歹毒的女人!”顾忧说,“不过以她的手段,杀人易如反掌,何必拉上赵普阳这个孩子?”
  陈实推测说:“郑国豪一死,警察就会挨个调查每一个被他性侵过的人,易晴势必会暴露在警方的视线中,加上她曾经害死过自己父亲,难免不会被怀疑。这个时候她需要一个替罪羊,更妙的是,赵普阳未成年,而郑国豪的猎物就是未成年,一来方便接近郑国豪;二来,这是一种完美的形式上的复仇。”
  “明明自己也是幼年遭遇性侵,赵普阳的人生她就不在乎了吗?这女人是个表演型兼控制型人格,她善于展现自己最美好的形象,其实内心荒芜冷漠,只要是能为自己的复仇提供助力的人都会加以利用,在她看来,复仇大过一切。”顾忧痛心地说。
  “难怪!”kk大声说,“难怪我会拍到这张奇怪的照片。”
  “拿来看看。”陈实说。
  kk把一张照片甩到桌上,那应该是女更衣室,易晴穿着胸罩正在换衣服,但这不是重点,她的脑袋像尼姑一样光秃秃的,乍一看差点没认出她来。
  顾忧打量着照片,狐疑地说:“你拍这张照片的动机,真的是为了查案?”
  “你管我什么动机,只要达到目标不就行了……陈哥,这有帮助吗?”
  “居然戴的假发,这是为了防止在现场落下头发,很聪明的办法,不过……”陈实看着kk,“这照片让我怎么拿给警察看?”
  “嘿嘿!”kk不好意思地笑笑,“我还有别的。”
  他又甩出几张照片,看罢之后陈实说:“你是人渣吗?”
  “查案呀!你以为我对未成年小女生的身体感兴趣?”
  照片拍的是女浴室,赵普阳在里面洗澡,袅绕的烟雾起了马赛克的作用,但不得不让人怀疑,拍照者究竟是躲在哪里,又是带着什么猥琐的表情拍摄的。
  kk指着赵普阳的腹部说:“不是说她做了阑尾炎手术吗?肚子根本没疤。”
  陈实注意的却是另一些信息,“洗澡?阑尾炎之后不能洗澡,不对,那是一个礼拜之内,现在已经过去了……”
  顾忧说:“孤儿院的小朋友有一张id卡,使用浴室是需要刷卡的。”
  “不错,又是一个突破口。”
  “然后是重磅炸弹!”kk挑着眉毛,把最后一些照片扔在桌上,那全部是易晴的个人照片,好像还修饰过,美得像写真一样。
  “这是什么!?”陈实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