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对比
作者:晚来风急      更新:2024-05-25 17:16      字数:6524
  凉纾要走,这曲桉可做不了主。
  她拦着凉纾,“太太,有什么事咱们等先生回来再说,好吗?”
  凉纾站在门口,看着挡在自己前面的人,她有些无奈,失笑道,“这事儿跟你们没关系,先生就算回来也是这个结果,他默许的。”
  “这……还是等先生回来再做决定。”
  凉纾失笑,“我真要走,你难道还能拦着我不成?”
  顿了顿,她伸手从曲桉手中拉过行李箱,表情十分漠然,“放心,我暂时不会离开虞城,你们顾先生本事大着呢,他要找我易如反掌。”
  凉纾走了。
  她就回零号公馆待了一个小时左右。
  没找到江平生的骨灰,她把那块腕表顺走了。
  本来就是属于她的东西,只是当时顾寒生这人恶劣,让他给截胡了。
  顾寒生说他把江平生的骨灰扔了,凉纾完全相信。
  这人根本就不怕什么因果报应,平日里这人脸上惯常是笑,看着十分良善,但和他生活久了,凉纾就发现了。
  经商者,就算不迷信,但大多数都信风水。
  但顾寒生是个例外。
  求神拜佛,在神圣的寒山寺,他肆无忌惮地抽烟,不拜佛,眉眼间也并无多少虔诚之意。
  所以他说他那把灰给扔了,凉纾信了。
  他不怕报应,从物理学的角度看,充其量就是一把灰而已,管你是好好地安置在墓穴还是随风扬在这天地间,唯一的区别在于,这只是两种不同的归宿,并不能代表两种不同的结局。
  1月17日傍晚,凉纾照常回了贝森路。
  梅姨妈这两天对她的态度稍微好了点儿,见她提着一个大箱子,她当时正坐在沙发烤着小太阳,嘴上还抽烟,那细细的女士香烟夹在梅姨妈指尖,袅袅烟雾升腾而起,迷了她依旧风情的脸。
  她问凉纾,“你这是以后都要住在这里了?”
  梅姨妈的住处,是打扫得再干净都挡不住陈旧的两室一厅。
  她自己独占一个主卧,剩下另外一间房是给凉纾的。
  江九诚没有自己的房间。
  他回来了要么跟梅姨妈一起睡,要么就睡沙发。
  除了两个卧室还有一个不大储物间,储物间整整三面墙都都是书架,三分之一的架子上摆放着老旧唱片,三分之一的架子上放着几个大箱子。
  箱子里是梅姨妈早年还在玉楼春当妈妈桑时积攒下来的一些物件,比如一些首饰穿过的衣物之类的,首饰不贵重,就是图念个旧,不然若是值钱的话,江九诚早就搬空了。
  衣物多是旗袍。
  凉纾不知道梅姨妈以前的身世,她只记得记忆中梅姨妈偏爱旗袍,春夏秋冬,凉纾见过最多的就是旗袍。
  早年梅姨妈在玉楼春还能赚不少,用在凉纾跟自己身上的都是好东西。
  她给自己做了不少的旗袍穿。
  有改良版的、中式立领的、直排扣的、双排扣的。
  春秋两季的、夏天的和冬天的。
  各种晨缕坎肩也多。
  剩下三分之一的架子则摆放着江九诚的一些东西,几乎都是抽烟的一些工具,江九诚是老烟枪。
  他一直都喜欢抽烟,在他以前还没这么堕落时,收藏了不少抽烟工具,也是中式的西式的一大堆,那些东西也不知道被多少人的嘴儿用过,亏他还当个宝的似的。
  剩下一面墙放了一个立柜,柜子常年带锁,凉纾也不知道里头都放着些什么东西。
  钥匙梅姨妈保管着,她对里头的东西从来就不感兴趣。
  柜子上方还放着一个老式的留声机,偌大的底盘上装着一个大大的类似金色喇叭花样的东西。
  偶尔梅姨妈兴致好,会将这个留声机搬到卧室里去,再挑拣两张唱片,听着小曲开嗓唱两句。
  不过不多时,便会有邻居过来敲门,扯着嗓门让她住嘴。
  这边的房子完全不隔音,梅姨妈那种唱戏般的尖细嗓有人听不惯,一边让人闭口一边还要吐槽人唱的难听。
  储物间还放着一张简易的折叠行军床,多数时候江九诚不睡沙发也会睡在这里。
  这便是这个屋子的大致构造了。
  凉纾17岁那年从陆家出来,被梅姨妈看中收留,她带她回来就住的这个地方。
  此刻,梅姨妈随手扔了手中的烟头,看着她,“我问你话呢!”
  凉纾眯眼看去,然后扔了手里的箱子,两步冲过去,先将小太阳给断了电,将烟头从发热那边的缝隙里倒出来,这才怒瞪着梅姨妈,“你到底还有没有常识?燃着的烟头能随随便便往这里面扔吗?”
  梅姨妈看着她狠狠踩灭烟蒂的动作,倏地阴阳怪气地来了句:“我几次三番提醒你,你不还是在男人身上撞的头破血流!”
  到如今,梅姨妈心里还是对凉纾被人“强暴”耿耿于怀。
  她把这个错归结在陆瑾笙身上。
  但前几日她在陆瑾笙身上吃了亏,她狠但怂,为什么呢?
  若是有人将她逼到绝境,梅姨妈可以下狠心孤注一掷。
  但若是遇到类似陆瑾笙这种情况,梅姨妈胳膊拧不过大腿,气不过最终还是会将错误又归结到凉纾身上。
  而凉纾呢?
  她冷冷地看着梅姨妈,突生反骨,“这跟你乱扔烟头有关系?姨妈,你想死我可不想死!”
  说完,她回身推着行李箱朝房间走去,不多时,房门被她一下关的震天响。
  梅姨妈的嗓音透过门板传进来,“这破房子没有空调也没有暖气,我用的小太阳挨着你了?”
  对,还没说。
  贝森路的房子是有前身的,曾经这里挨着租界,这边的建筑跟商铺招牌都还隐隐约约有着老旧西洋味儿,但就是各种线路老久老化了,连暖气设备都没有办法铺。
  一到冬天,家家户户都只能用这种常规的取暖设备。
  所以常常有发生住户跟收费的吵架的情况。
  凉纾不想承认自己被顾寒生养刁了,她本就是体寒的人,住到贝森路这几日,每每夜里总会觉得冷,那种沁人心骨的冷,让她在夜里翻来覆去睡不着。
  但她告诉自己,这才是自己该有的生活。
  ……
  陈羡隐瞒了凉纾跟顾寒生结婚的消息。
  这晚,她跟陆瑾笙说凉纾搬回了贝森路。
  夜里九点。
  贝森路某栋楼楼下停放着一辆宾利雅致。
  这几日虞城一到晚上就开始下雪,虽然不大,但到底气温比较低。
  陆瑾笙坐在车里朝楼上看去,那一层的始终没有什么光线。
  他坐在车里抽烟,一更接一根地抽,过多的尼古丁通过喉管进入肺里,进而麻痹他的神经。
  这些日子,陆瑾笙多数时候都用尼古丁麻痹自己,所以他看到母亲梁奚音的次数也就多了。
  这个只出现在自己幻觉中的女人,似乎不管多少年过去始终都是美丽的模样。
  车厢里,陆瑾笙左手夹着烟搭在半开的车门上,他抖了抖烟灰,灰色的烟灰屑随着飞絮一样的白雪往下坠,落地处,已经堆积着了一小堆烟头。
  陆瑾笙侧首便见到坐在副驾驶上的梁奚音。
  她穿着临死那天的那条裙子,盘着发髻,画着最精致的妆容,嘴角染着笑容,活脱脱像是活人临死前的回光返照。
  陆瑾笙没动,他包了一口烟在嘴里,那些烟雾大多都被他吞了胃里。
  他在等着梁奚音开口说话。
  梁奚音说,“瑾笙,你好像很久都没有笑过了。”
  于是陆瑾笙就扯了一下唇,但这完全就不是笑。
  梁奚音叹气,又问他,“你什么时候把妈妈的戒指找回来?”
  风雪中的烟头燃烧得格外的快,陆瑾笙这支点燃只吸了一口,剩下的百分之九十都献给了冬日里凌冽的寒风。
  燃到底的烟头烫手,他下意识松了手,说,“你那戒指找不到,你就要一直缠着你儿子吗?”
  梁奚音有些委屈,只是看着陆瑾笙。
  他接着道,“十多年了,你看看我都变成了个什么怪物。”
  “我以为,你渴望见到我。”虚无中的梁奚音说。
  陆瑾笙面色格外冷漠,他闭上眼,“你已经死了,或是变成厉鬼或是变成厉鬼,是不是不把在这人世的人逼死逼疯你不罢休是不是?”
  梁奚音那张美丽的脸变得有些虚无缥缈,她在慢慢地消失,红唇张着,有笑自她嘴角蔓延开来,“我只是不想你忘记我是怎么死的。”
  她怎么死的。
  毫无疑问,是凉纾害死的。
  陆家亲眷,认为凉纾是克星,梁奚音是被她克死的。
  因为陆家原本没有她的位置,她要进陆家,那么就势必有人给她让位置,这个人就是长房媳妇梁奚音。
  凉纾15岁时,她在放学路上被人欺负,陆瑾笙隐匿在车里,丝毫不为那样的场面所动容。
  那天她是怎么脱身的呢?
  男人透过灰蒙蒙的车窗盯着她的脸,视线中,凉纾捡起地上的砖头,她搬出陆家作为自己的挡箭牌,她说:连陆家的人都怕我,尤其是那个陆瑾笙,陆瑾笙你们都认识吧?
  她还说:你们还敢过来,我手里这块转头会直接在你们脑袋上砸个一个洞,下一次你们还敢对我使用校园暴力,你们所有人都要死。
  十五岁大的女孩子,长相过于优秀。
  这些人将她的话听了进去,看着她那双过分美丽的眼睛,两颗黑溜溜的眼珠如同黝黑的葡萄般,带着蛊惑人心的魔力,似乎再盯着这双眼睛看个几秒钟,他们就要死了。
  这些人全都作鸟兽四散。
  凉纾扔了手中的砖头,开始面无表情地往回走。
  她从小就无惧这些东西。
  陆家人的谩骂对她来讲是家常便饭,陆瑾笙明里的刀暗地里的箭她也照单全收,不吭一声。
  别人只当她好欺负。
  殊不知,她只是根本就不怕而已。
  好比曾经有陆家人跟陆瑾笙说:“那个扫把星最怕你了,平常我们说她几句,她还敢瞪回来,但遇到你,她就只有乖乖投降的份儿了。”
  但现在看看,这个平常最怕她的人这天都说了些什么。
  她很冷静地提及他的名字,她说:陆家的人都怕我,尤其是那个陆瑾笙。
  尤其是那个陆瑾笙。
  她哪里是怕他,她只是恨他而已。
  恨他最好,他陆瑾笙也恨她,就怕她怕他,那样得多没意思。
  夜里,他走进她的房间。
  凉纾从小的睡姿就很好,被子永远只盖到胸口的位置,但她喜欢侧躺着睡,跟有无安全感五官,纯粹是个人喜好。
  她在陆家过得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所以夜里不敢熟睡。
  陆瑾笙手掌朝她伸来还未碰到她纤细的脖颈时凉纾就醒来了,她快速地翻身坐起来,暗夜里只有清冷的月光从未关的窗口泄进来一地清辉。
  他收回手,盯着她的眼睛,嗓音带着戾气,“他们都说你害死了我母亲,你如今觉得呢?”
  她回:“对,我克死了她。”
  陆瑾笙冷笑,他说,“行,你克死我试试,我就信你这个说法。”
  凉纾不说话,放在被子底下的手指攥的紧紧的。
  坐在床边的陆瑾笙继续说,“你那时不过十三岁你就贪慕虚荣,你碰什么不好,你偏偏要去碰她那个戒指,小小年纪就知道那个戒指值钱?”
  “是她的戒指掉了,我去帮她捡来着。”凉纾淡淡地反驳。
  但这话他不信。
  “她从不让除了自己以外的任何人去碰她的戒指,她肯让你去帮她捡戒指?”
  这时,凉纾沉默了。
  那天的记忆对年仅十三岁的她来讲是模糊的。
  以致于后来一度时间里,她脑海中只有那道从楼上翩然坠下的女子身影跟映入眼帘的不断蔓延的血。
  所以她忘记了当时梁奚音身边的那个女人让她去帮梁奚音捡戒指的话。
  所以她更加没有印象梁奚音什么时候喊她帮忙捡过戒指,梁奚音的确根本就没有喊过凉纾帮她捡。
  所以对于陆瑾笙的话,凉纾无法反驳。
  梁奚音视那个戒指如同自己的命,而凉纾去捡了,怎么不是贪慕虚荣?
  最后,在陆瑾笙这里,凉纾不是克死梁奚音的,是她的贪慕虚荣害死了梁奚音。
  偏偏凉纾反驳不了。
  她连自己都找不到为何要去动梁奚音戒指的理由,她又怎么反驳的了呢?
  ……
  陆瑾笙再睁开眼睛时,梁奚音已经不见了。
  他又不紧不慢地点燃了一支烟。
  直到抽完最后一支烟,他朝那亮起灯的楼上看了眼,然后慢慢升起车窗。
  夜里太冷,凉纾习惯了零号公馆卧室的床,现在便翻来覆去地睡不着,那被子就是怎么都暖和不起来,怎么睡都仿佛像刚刚从冰渣子里捞出来一样。
  她开了盏小小的灯,直接裹着棉被走到窗前,伸手推开了一扇窗户,任由雪花就这冷风灌进来,落到她背上的被褥上。
  凉纾就想试试,看着被子还能不能再冷一点儿。
  人都是这样的。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才短短几个月,她便习惯了零号公馆的一切东西。
  在这寒冬腊月地,想多最多的便是公馆卧室里那床轻却暖的鹅绒被以及某个炽热的男性怀抱。
  现在,她正在丢掉这些习惯并且重塑自己的这些习惯。
  九点多的夜里,楼下街道还传来一群孩子的笑声,凉纾嫌吵,关上了窗,转身又钻到床上去了。
  临近年关,还有家庭送孩子出去上补习班。
  他们大多数不是为了孩子能够学更多更好的知识,而是为将来的攀龙附凤打基础。
  所以这些孩子里,几乎没两个是三观正的。
  他们成群结队地走在街道上,喜欢这里惹一下,哪里惹一下。
  恰好这些日子,总是有豪车来到这个地方。
  上次那辆价值不菲的路虎他们划了屁事没有,于是他们就以为这次划了这辆宾利雅致也没事。
  于是下着薄雪的夜晚,周围又没人又没摄像头,这辆雅致车在漆黑又空荡的长街上停着,任由白雪覆盖了它的身子,看起来“孤零零”的,十分可怜。
  这群熊孩子便更加不怕了。
  捡了路边的石子就朝这辆车走来。
  安静的夜里,陆瑾笙透过漆黑的单面识物车窗看着那扇关上的窗,慢慢闭上眼睛。
  不多时,刺啦的声音在这寂静的夜里响起,格外刺耳。
  陆瑾笙下车时,几个小鬼玩的正嗨。
  他颀长的身子倚靠着半开的车门,幽冷深邃的眸光精准地捕捉到他们的动作,男人眼底蓄着些危险的暗芒。
  下一秒,车门被大力地关上。
  正在作画的熊孩子听到声响起身,视线还未清明便见到一道高大峻拔的黑乎乎的身影朝自己走来,在他们眼中,这道身影的移动速度很快,几乎几个跨步就到了他们跟前。
  有孩子拔腿就开跑。
  两三个十来岁的孩子,陆瑾笙一手拎了一个,剩下一个被他一脚踹在雪地里。
  被踹在雪地里那个,极快速地翻身爬起来,还没起身眼前兜头罩下一道阴影。
  陆瑾笙左右两手上的两个孩子一起被他扔在了地上那男孩的身上。
  三个孩子该是被摔疼了,好半天没能起来。
  “你敢殴打未成年,我要告你,你完了,你要坐牢!”其中一个男孩喊道。
  他作势就要爬起来,却被伸直了腿的陆瑾笙踩住了手腕,这疼痛是十来岁的小孩子承受不住的,哇哇大叫的同时陆瑾笙蹲下来身来,伸手拎了其中一人的衣领,冷厉的眉梢泛起寒光,“你再叫?”
  于是这三人竟然都不敢叫喊了。
  陆瑾笙伸出另外一只手拍了拍这男孩的脸,“你再叫,我就捏断你的脖子,不信你试试。”
  他的手就距离这小孩的脖子几公分的距离,要真的捏断他的脖子容易得很。
  这孩子被彻底唬住,他们仗着自己是未成年在这一带撒泼打诨惯了,若是损害了别人的利益,他们就哭,小小年纪更是将无赖的行为发扬到了一定的地步。
  几乎从来从来没有遇到过陆瑾笙这样的人。
  也从来没有遇到过陆瑾笙这样的对手。
  所以旁边一个小孩子还很自豪地说,“前两天我划伤了一辆路虎,屁事没有,我妈还说我做的对!你们有钱人的东西都是下三滥的钱买来的!”
  陆瑾笙生平第一次打小孩,是在今天晚上。
  那个说那话的小孩子直接被他一巴掌给扇翻在地,牙齿和着血一起被打落在覆盖着薄雪的街道上。
  陆瑾笙无需多对他们说些什么。
  转身就上了车。
  你不要指望一个巴掌或是三言两语能让一个三观不正的人骤然醒悟过来,他们这次没有吃狠亏,以后自然会有别的人来教他们这个社会的生存之道。
  被划伤的宾利雅致绝尘而去。
  ……
  程歌苓因为上次吊威亚出了事,制片方跟导演组都让她好好休息。
  有关她的戏份都往后挪,这算是工伤,所以无人敢说什么,有陆瑾笙这个传媒公司的巨头在前,更加没人敢提换角的事。
  但是剧组拍摄期被无限期多长,每天看着花花的钱从账上走出去,终究有人心疼。
  这天晚上,导演带着制片方跟投资方的意思打电话来慰问程歌苓。
  程歌苓当然知道他们那点儿心思,她正窝在沙发上看着无聊的综艺节目,面前的矮几上洗着干干净净的水果。
  这个天气,外头下着雪。
  而窝在沙发上的程歌苓呢?
  她还穿着露臂膀的裙子,肩上拢着一件墨绿色的结穗儿披肩,微卷长发披散在肩头,衬得她肤白若雪,握着手机在耳侧穿过来穿过去的手指更是白瓷般地白。
  她说,“导演,我知道大家现在都等着我呢,我也很想回剧组拍戏呀,但是我腿上的伤确实不宜多走动,”顿了顿,“要不……你们换个人演吧。”
  这导演哪里敢换人,换了人这不等于打了陆瑾笙的脸么?
  导演在电话那端哈哈地笑着,“不换人不换人,我就是打电话过来问问你的情况而已,没有要催你回剧组的意思,不早了,你好好休息,改天我再问候。”
  程歌苓将手机扔到一边,看着包扎着伤口的腿,勾了勾唇。
  其实都是些皮外伤,很快就能恢复工作的。
  她觉得热,将披肩扯了随后扔到一旁。
  这时门铃响了。
  陆瑾笙带着满身风雪现身程歌苓的公寓时,程歌苓穿着清凉的长款无袖裙子,披着长发,手里正拿着一块不属于当季的西瓜吃着。
  然后他脑海中倏然就浮现起某个裹着棉被开着窗户吹着冷风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