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神男神你掉了一个男朋友_79
作者:
雨田君 更新:2024-05-25 18:30 字数:2079
看着宋子期双眼里八卦的光芒,齐亮脱鞋的动作顿时一顿:“你问这个干嘛?”
宋子期学着叶仲雅的样子眨了眨眼睛卖了个萌:“我就是好奇嘛,毕竟你们有那么多cp粉……一想到我知道那么多他们不知道的事情,我就特别有成就感,你说如果我去论坛发个帖八一八你俩,那个帖子会不会瞬间爆红啊。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天涯上有那么多写手贴,除了有五毛赚之外,还能吸引那么多人关注,真的,特别有成就感。”
齐亮抬起头来,默默的看了他一眼:“……”
“所以,给我八卦八卦你俩的事嘛,”宋子期摸了摸下巴,“我刚刚都看到了哦,看到他在摸你的头。”
齐亮表情淡然:“……他只是看到有片叶子掉到了我头上,帮我拿开而已。”
宋子期:“……就、就这样?”
齐亮:“就这样。”
宋子期:“好吧,那就勉强算是这样吧……不过,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宋子期用高深莫测的眼神看了齐亮一眼:“你和陈朗现在到底怎么样啦?”
齐亮换好了拖鞋,便一屁股坐下,翻开了他刚刚从图书馆里借回来的书,翻了几页之后,他忽然开口:“……我不知道。”
翘首以盼了半天答案的宋子期顿时嘴角一抽:“什么叫你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
齐亮又把书翻了几页,最后轻轻开口:“我也不知道我和他现在是什么状况。”
宋子期歪了歪头:“你怎么会不知道呢?他不是在追你吗,他追没追上不是看你吗,所以说,你们现在是什么状况……决定权不是在你吗?
宋子期不知道齐亮现在对陈朗是什么感觉,但是从现在的情况来看,虽然主动的人是陈朗,但是占据主动地位的人明显就是齐亮,在这段关系里,齐亮才是占据主动地位的那个人。
毕竟在感情上,谁先动心,谁就处于被动地位。
宋子期忍不住想起了自己,他和梁伯雅之间,从一开始,他就处于被动地位。
这一刻的宋子期忽然羡慕起了齐亮来。
好羡慕啊……
能被自己喜欢的人,喜欢着。
两情相悦,不过如此。
齐亮忽然把书合了起来:“我之前的确是喜欢他的,喜欢他的声音,不过……”
宋子期一头雾水:“之前?不过?”
齐亮叹了一口气:“不过在现实里见到他之后,我又有点不确定了,感觉现实里的他和网络上的他相差太远了,我不确定我是不是真的喜欢他……还是只是喜欢网络上那个被众多粉丝视为男神,众星捧月的中华田园猫。”
宋子期:“……”
所以,这就是传说中的,见光死?
虽然说网络转战现实多半见光死,但是那基本上都是因为对方长得丑吧?以陈朗那种能够拉高一整条街平均颜值的长相来说,居然也能够见光死……
不过一想到陈朗的性格,宋子期又觉得似乎能够理解,网络和现实的不同,导致齐亮产生了一种男神跌下神坛的落差。
“那你干嘛不干脆拒绝他呢?”
宋子期不怀好意的问。
齐亮抬头看了他一眼,半晌之后才幽幽的说:“因为他的脸……长得帅啊,我喜欢他的脸。”
宋子期:“……噗!”
这是什么奇怪的理由?难道长相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颜控协会资深成员·宋子期如此愤愤不平的想着。
看着齐亮的侧脸,宋子期忍不住又多嘴问了一句:“对了,你真的不去bml吗?”
齐亮摇了摇头:“还是算了吧,那种抛头露面的场合。”
宋子期嘴角一抽:“噗,你又不是黄花大闺女,害羞个毛线啊!”
齐亮恢复了以往平淡的神色:“主要是怕我的粉丝幻灭,如果她们知道她们心目中的男神长得这么普通,肯定会很失望吧。”
宋子期愣了一下:“可是,她们喜欢的应该是你的声音吧,而且二次元和三次元……”
齐亮淡淡的打断了宋子期的话:“也许她们一开始只是喜欢我的声音,但是久而久之,就会对我的长相抱有幻想……我还是不要去当那个打破她们幻想的罪人好了。”
宋子期本来想反驳,不过那些话涌上了喉咙,又被他咽回了肚子里。
就像他喜欢白衣送酒一样,虽然他一开始喜欢的只是白衣送酒的声音,但是久而久之,他便会忍不住对白衣送酒的长相抱有幻想,他忍不住透过那个温柔而低沉的声音勾勒出那个人的长相,然后渐渐喜欢上了自己想象中的那个白衣送酒。
转入现实之后,宋子期经常忍不住在梁伯雅身上代入自己的想象,虽然后来他渐渐摆脱了这种想象,喜欢上了真正的梁伯雅,但是不可否认,他一开始喜欢的确实只是自己想象中的那个白衣送酒。
所以遇到现实和想象不符的情况,要么接受,接受不了就只能幻灭。
宋子期知道齐亮的顾虑不无道理,便不再勉强,掏出手机开始刷微博。
他昨天发的那条微博和视频都没有删,直到今天转发和评论都在飞涨,或褒或贬的评论好坏掺半,虽然依然有不少人质疑他想抱大腿,不过宋子期心理素质那是杠杠的,非常熟练的开启了无视差评,只选择性的挑了些鼓励和建议的评论看。
筛选出了一些评论看过之后,宋子期刷新了一下微博,正好刷出了一条新微博。
中华田园猫:这次bml我就不去了,等下次把媳妇儿追到手之后再和他一起去~媳妇儿~下次一起去bml吧o(≧v≦)o~~章鱼小丸子
因为齐亮不去,所以陈朗也不去了?
宋子期想起之前他在图书馆门前看到的那一幕,难道当时陈朗和齐亮就是在讨论这件事?
唉,这就是传说中的夫唱夫随吗?
真是让人眼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