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摇
作者:
黄粱水 更新:2024-05-25 20:25 字数:3359
睁开眼的那一瞬间,一阵突如其来的眩晕冲上了沈秦箫的百会穴。
他眨了眨眼睛,躺在床上将手抬至眼前看了看——又是一天过去了。
二月初十,这是他来到永州的第八天。
昨日,永州全城万人空巷,城中所有百姓一路跟随灵柩上了巫山,护送着他们曾经名动州城的永州太守——沈秦筝的尸身——前去巫人谷停灵。
据说这还是当年瘟疫流民之祸巫人族与中原交好时,巫人族长答应百年之后沈秦筝可入巫人神明谷。而传说葬在神明谷的人,都会得到巫族神明的庇佑。所以尽管巫人族已经很久没有同中原有所往来,可族长以前答应过的承诺,他们还是兑现了。
巫人入葬通常“火葬”,因此沈秦筝也不得不“入乡随俗”,连尸身带衣冠尽数火化,最后由太守大人的亲弟弟一路护佑着,亲手将沈大人埋在了巫山神明谷里。
在这个乱世,还能得一个葬身之地,已然是莫大的幸运了。
西南叛军四起,北方大片大片的国土沦陷,东梁新朝全境兵力收缩,已经被挤压到原来国土的三分之一,只剩下岭南,山南等江南地界了。
可是新朝羸弱,胡人的眼睛早就盯上了富庶的江南,攻破东都占领这里,都只是时间问题罢了。四处揭竿而起,连刚满十五的孩子都被强拉壮丁前去打仗,只剩下家中的老人整日在田里哀叹不已。
大梁气数已尽。
不过这些都已经和漫无目的地躺在永福客栈房间里的沈秦箫无关了。
他自去年得到了国公府对此事视如敝履的漠然态度之后,就同京城众人再也没有了联系。
“你若非要跟乱臣贼子搅合在一起,那沈家便没有你这个后人。”他听见他从来慈祥且百依百顺的爷爷这样说道。
于是他长跪三日,自此再不是国公府百年之后的小世子。
沈秦箫坐起身来,直到阳光从窗棱的缝隙间直直射|入他的眼睛,他才有所察觉——已经午时了。
他浑浑噩噩地找起自己乱丢在床上的短剑,看着地上的阳光茫然地想道:“我该去哪儿呢。”
永州有平阳江横穿而过,因着地势的缘由,这里的冬日一直是刺骨的寒冷。就算开春了,房内的湿气也如同附骨之蛆一般逡巡不去。
屋内的火盆已经熄了,连空气都弥漫着令人毛骨悚然的冰凉。
沈秦箫抱住自己,将头埋进自己的胸口。
徐行已经让他打发回陈州,告知父母自己要为沈秦筝送灵,烦请沈寒潭跟秦飞霜将那门与孤云堡顾家的婚事给退了,自己不会娶那个姑娘的。
自此,他便斩断了所有人世间的来往,孑然一身了。
“那我该去哪儿呢?”沈秦箫哽咽着出声,从怀中掏出了那只珍之重之,连血腥味都已经消散干净的香囊道:“你不在,我还能去哪儿呢。”
窗外突然响起了翅膀扑棱的声音。
沈秦箫愣愣地望向窗边,那里停着一只信鸽——那是太白山庄的传信鸽。
他吹了个口哨,那鸽便又扑棱了几下翅膀,飞到了他的手臂上。
信筒绑得很凌乱,应该是匆忙将信纸装进去,害怕庄里的叔伯们拦下这只信鸽半夜里偷偷放出来的。
沈秦箫将信卷展开——
“庄主怒急,已动身前往永州。”徐行那狗刨一样的字七扭八扭地横陈纸上,里面的内容果然也并不令人舒心。
不过这些他也都料到了,他爹娘就算再溺爱他,也不会同意自己毫无理由原因,连那顾云烟顾小姐的面都没见过就要退婚这件事的。
勒令让他回去是一定的,上门亲自来抓人却是他不曾想到的。
这件事让沈秦箫稍微有了些精神。
他得赶在沈寒潭来捉人以前离开永州,前年沈寒潭前往孤云堡下了聘礼,算日子明年孤云堡也该同他们定亲了。
沈秦箫草草整理了头发,拍了拍袍袖上昨夜和衣睡下压出来的褶子,将包袱跨在肩上。然后拿起短剑走出了房门。
反正沈寒潭已经知道了自己同二哥定下媒妁之言,与天地间入了洞房,自己此生绝不另行再娶。
他们不同意,那自己走就是了。
江南春色依旧,然已物是人非。
一名戴着黑色幕笠的江湖客骑马出了永州城北门,向着正逢大乱的北方而去。
沈秦箫回头看了一眼依旧在洞庭湖旁巍然矗立的永州城,然后转身拍了拍自己的心口,扬鞭绝尘。
“哥,我带你去看你的山河。我们浪迹江湖不问世事,好不好。”
城门上,站在角楼的一个守城的官兵注视着沈秦箫马上远去的背影,一动也不动。
直到他的背影缩成了肉眼都看不见的小点,他才吹了一声苍凉的口哨,一只在南地根本不可能出现的苍鹰应声而来。
那鹰停留在他的肩上片刻,便展翅飞向了高空。
从曾经的京城现在更名为胡地的“镐京”一路向北,渡过九曲十八弯的梁河,就能抵达塞北的草原。
薛延陀、焉耆、鲜卑、突厥、黠戛斯五胡攻破京城连一年都不到,如今再看昔日繁华的长安城,已经再也不复往日的荣耀。
曾经纵横交错的里坊,笔直贯通的朱雀长街,此刻已是破烂不堪,碎尸满地。繁花似锦的大街上也没有车水马龙的人流,只有饿得面黄肌瘦的总角稚子与瘦骨嶙峋的老乞丐,在同野狗抢食吃。时不时有几只乌鸦聚在一起,啃噬那些还没有被前辈们啄干净的碎肉。
然而曾经宫门内的皇城,却是夜夜笙歌灯火通明,张灯结彩热闹得跟外面的“死城”仿佛处在两个阳世。
无数孩子趴在宫墙狗洞外,等着太监们将胡人贵族老爷今日吃剩下的泔水提出来,然后再经过一番厮打,才能抢回家人的一顿饱饭。
有能力的家族早已经举家迁往东都,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剩下的,都是天子的弃民。
天子连自己的皇位尚且保不住,还会在乎这些贱民吗?
从镐京南门入城的沈秦箫看着眼前荒芜的都城,几乎不敢相信这里是自己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守城的士兵全部换成了薛延陀人,半路上杀了一群胡狗夺了衣服的他使了好些银两才混进了城中。
策马走在昔日叫卖不绝的朱雀长街上,一个胡人士兵领在前面,将他送往西门。从那里渡过梁河,就能抵达走廊,到达安西史朝绪的地盘。
他那一身胡人服饰竟成了身份象征,所到之处几乎看不到人。
沈秦箫凝神用内力仔细听,还是能听到若有若无的窃窃私语——快躲好,被看见了会被捉到屠宰场上去的!
屠宰场——那是胡狗杀人为乐的地方。
北方部落常年在草原上游牧,自然对于京城的奢靡生活很是享受。可是到底是天生的蛮子,没过多久他们就厌烦了。
丧心病狂的胡兵左思右想,终于想出了用活人比射箭准头的法子。
射活人可比射草原上的狼有意思多了。
胡狗让被抓去的奴隶在射猎场上逃窜,他们自己则站在曾经大梁的皇帝看王公贵族们投壶的高楼上,将利箭对准了不停求饶的无辜百姓。
沈秦箫的手捏得咯吱咯吱作响,他的青筋几乎要爆出皮肤,可是他不能发作出来。
身后的城门口还有不少胡狗,他们一定还在虎视眈眈地盯着他。
“屮。”沈秦箫轻轻地驱动马,想要赶紧逃离这个地狱般的地方。
“阿爹,我饿……唔!”
说话的小孩子立刻被他爹捂住了嘴,恐惧地听着长街的动静。
要是被那两只胡狗发现了,自己只能冲出去来救自己孩子一条活命了。
孩子他娘已经被抓进了军队凌辱至死,他日后孤零零一个人,该怎么在这世道活下去呢?
还好,那两只胡狗走了,去往了西市。
老头子颓唐地瘫靠在墙角,眼泪奔涌而出:“老天爷啊,快让我们醒过来吧。”
这一声绝望的祈求传进了已经走远的沈秦箫的耳朵里,他一只手紧紧地捏住了手里的缰绳,另一只手靠向了别在腰间的短剑。
前面的士兵却冲他叽里呱啦的吼着,用手示意他赶紧跟上,别在后面磨叽。
不行!
这里是胡狗的老巢,此刻贸然而动,只会把自己也赔在这里。
沈秦箫闭了闭眼,终于松开了腰间的长剑。
他看见沈秦筝在他面前摇摇头,很是不满地对他开口道:“阿箫,我真失望。”
“二哥,对不起。”他在心里自卑地回应。
西市比之方才的东市还要不如。
这里曾有一大片沈秦筝的铺子,而今那些店面全部都成了一捧焦灰,四下寂静荒凉得连旷野的风都在呜咽。
那兵士叫了一声,指了指前面的城门,意思是他可以从这里出城,直接去投靠远在安西称帝的史朝绪了。
沈秦箫努力地向那胡狗挤出了一个感激的微笑,然后点头哈腰地经过了胡人,驱马自顾自地走了。
失去了家国的庇佑,他们每个人都只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沈秦箫捏紧了自己心口处的香囊,那里正有如同千刀万剐一般的痛苦。
他此刻连呼吸都是奢求。
他失去了爱人,放逐了自己,如今连自己的家国都无处找寻了。
“驾!”
如果这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如果还能重来一次就好了。
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滚烫的胸口上阴鱼印记正灼灼地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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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卷是阿箫的主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