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
作者:七片      更新:2024-05-25 22:11      字数:3949
  江梓苏摸着下巴:下个月8号,倒是比她设想的早了不少。她之前的要求是三个月之内。
  “想必大家也都很困惑,在你们的印象中,江家和庄家的婚约不是江梓苏和庄宸的吗?我今天在这里澄清,这件事原本就有误传的成分。想必大家都知道,在庄宸回到庄家之前,婚约定的是庄律和江梓苏,后来庄宸回来,我们改了一次婚约。”
  “你们只当我们是把庄律改成庄宸,其实我们把婚约的双方都改了,改成了庄宸和夏晚儿的婚约。”
  “究其原因,还是感情两个字。”
  “我们江夏集团主打的婚戒,主题名为‘真爱’。我们所要弘扬的婚姻,是以最真挚的爱情为基础。庄宸和夏晚儿,是真心相爱的。还是我家夫人糊涂,觉得晚儿身体虚弱,不宜嫁人,还准备一直养在身边,所以外面传婚约是庄宸和江梓苏的时候,我们都没有出来澄清。没想到事情闹到最后,给我家苏苏造成了伤害。”
  “现在,庄宸上来说两句吧。”
  说着,江浩森将话筒递给庄宸,自己下了台。
  下面的宾客议论纷纷,众说纷纭,各种说法的都有,大多是不信的,觉得不过是为了挽回江梓苏的声誉而扯出来的烂理由。
  “大家静一静!”庄宸看起来就没有江浩森那么老道,江梓苏分明在他脸上看出了隐藏的不甘愿。
  庄宸说完一句,等议论的声音渐渐小下来后,将目光落在江梓苏身上。
  正好江梓苏也在看他,两人对视了一眼,江梓苏很快将目光撇开了。
  这个男人,原主在第一世是爱过的。只是最后却被他和夏晚儿联手伤得体无完肤。
  庄宸朝着江梓苏的方向深深地鞠了一躬,九十度的那种。
  江梓苏淡漠的看着,然后听到:
  “对不起。”
  这句话,庄宸是鞠着躬说的。
  或许是为了表达诚意,江梓苏觉得是为了掩饰他装不出真诚的表情。
  而后庄宸又直起身,对着宾客席道:“我必须为我上次冲动之下不负责任的言语和行为表示道歉。苏苏是个好女孩,她任性骄傲,同时又心地善良,传统保守。就我所知道的,她平时和男生牵手都几乎没有,更不用说私生活混乱了。”
  江梓苏在下面听着,面上始终保持冷淡随意无动于衷的表情。
  有带着各种情绪的目光落在她身上,她也好想完全没有感受到一样。
  之后,庄宸又说了许多,都是说的江梓苏的好话,非常真诚。但江梓苏不满意!
  她之前提要求的时候说了,必须说成是庄宸和夏晚儿搞到一起去了,背叛了她,她是受害者。
  她将目光落到江浩森身上,发现江浩森躲着她的目光不看她。
  所以,她这个爸爸,是决心要保夏晚儿了。
  等到庄宸噼里啪啦一大段演讲完,准备将话筒重新递给江浩森的时候,江梓苏三两步走上了台,自己接过了话筒。
  一直都有议论声的宴客厅,这个时候才是真真正正的安静下来,好像所有人都屏气凝神了一样,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了江梓苏身上,尽管她只是做了个接话筒的动作,其他还什么都没有说。
  庄宸脸色变得很难看,甚至不想把话筒交给她。
  站在领台旁边的江浩森脸色同样难看,夏晚儿是脸都白了,一副害怕委屈即将受欺负的样子,看得江浩森心疼。
  坐在角落里的庄律之前听演讲听得昏昏沉沉一副不在状态的样子,到这个时候,才终于来了兴趣,抬起头看着领台上的女人。
  他勾了下嘴角,直接从角落里站起身,又一次走到江梓苏刚刚坐的位置,那个离领台较近的位置。
  他的动作和神态一点都不掩饰,几乎所有人都看得出来,他来兴趣了。
  江梓苏看着这人就莫名地烦躁,偏偏他还那么高调,做什么都得举世瞩目一样。
  她刻意忽略了庄律落在她身上兴味的目光,接过话筒站在领台中央。
  她以前不理解为什么女人喜欢穿高跟鞋,觉得穿着不舒服,也没有特别美观,到这一刻才理解,高跟鞋带给女生的那种气势。
  她目光在台下扫视了一圈,直接步入正题:“关于上次宴会上的闹剧,不管你们怎么想的,不管我爸和庄宸说的你们信不信,我要站出来为自己发言。”
  “喔哦——”庄律在下面喊了一声,特别不正经,像极了那种臭流氓为自己喜欢的女孩打call似的。
  紧接着,是庄律带头引起的一片掌声,好像预设好了一样的,非常响亮。
  “关于婚约的问题,我不想多说,只简单说一说我私生活混乱这个问题。”等掌声渐渐停下,江梓苏一字一句,声音平缓,很能吸引人的注意,“因为江家没有儿子,我这个女性继承人一直备受外界关注,想必大家对我都是有一定了解的。”
  “我骄傲任性,但不是不明事理。我喜欢喝酒聚会,但从来没有和那个男生亲近过。”
  她凛凛目光扫视全场,突然提高了声音:“来,有任何人想反驳的,可以站出来。说自己和我亲近过也好,说看到过我和哪位男性亲近过也好,今天我们明面上说清楚。”
  说着,她将话筒朝向台下,目光逼视着宾客,希望有人能站出来说点什么。
  这里的男人,和江梓苏年纪相仿的,或多或少对她有点心思。
  不仅因为她是江家唯一继承人,更因为她的长相。
  贵圈的名流小姐从来没有长得丑的,但那是化妆后。像江梓苏这种,绝对是素颜就很美,堪比娱乐圈的女星了。
  可惜她性格高傲,那些男人就算有心,根本连手都没有牵到过。
  说她私生活混乱,他们还真宁愿她私生活混乱呢!
  江梓苏等了有十几分钟,一直没有人敢开口。下面有不少人在议论,但议论的话题却渐渐偏了——
  “我之前就说啊,那庄宸也真恶心的,居然当着江小姐的面说她‘人尽可夫’。这不管他要娶的是江梓苏还是夏晚儿,将来还想和江家做亲家的话,就不该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那种话啊!”
  “就是就是,别说江小姐本身洁身自好,就是她真的私生活混乱,他也不该完全不给江家面子啊。真不愧是贫民窟里长大的,一点教养都没有。”
  “这种人,要是我,绝对不会把女儿嫁给他。真不知道江董事长怎么想的,夏晚儿再怎么说也在江家养了二十几年了,怎么说也算半个女儿了啊……”
  “你这还不懂啊?你没看到庄宸和夏晚儿的婚期定得那么急吗……”
  “你是说……奉子成婚?”
  “我听说啊,是庄宸把夏晚儿给那啥了,还是在江小姐的床上。本来是他自己的问题,结果他还诬蔑江小姐私生活混乱……”
  “卧槽!这么劲爆?真的假的?”
  “……”
  这些议论的声音并不大,但江梓苏或多或少听到一点,不觉得意外。
  关于让人猜测夏晚儿奉子成婚的消息,是她让向黎暗中散布的,没什么别的意思,锻炼一下向黎的处事能力。
  本来,只要夏晚儿结婚后几个月没有传出怀孕,这消息自然是不攻自破的。
  而且,就算没有她的故意散布,也会有人往那方面去想。
  至于其他把庄宸贬得一文不值,以及庄宸和夏晚儿睡过的丑闻,江梓苏想也不用想就知道,只能是庄律故意散布的。
  他今生最大的三个仇人,庄宸,夏晚儿,江梓苏。
  江梓苏没再关注台下的议论,收回了话筒,重新开口:“既然没有人敢当面和我理论,那以后就别再在私底下讨论我的私生活,如果……”
  “我有话要说!”
  就在江梓苏准备收尾的时候,真有个男人了站出来,看上去无所畏惧的样子。
  江梓苏也没变脸,越是有互动,她的澄清才越有力度嘛。
  她眼神示意一位服务生给那男人递了个话筒。
  男人接过话筒,整个人也往前走了几步。
  下面开始有人议论——
  “他是不是那个之前追过江小姐的,叫什么来着?”
  “没有吧?我怎么记得他好像是喜欢夏晚儿的呢?”
  “哦,我想起来了,他以前是跟在庄律身边溜须拍马的,后来庄律……”
  “咳咳,安静一下。”那男人还颇有点气势的清了清嗓子,然后直视着江梓苏道,“江小姐的为人我觉得没什么好质疑的,任性高傲,洁身自好,我们都是有目共睹的。”
  他顿了一下,所有人都好奇他到底想说什么。
  江梓苏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她眼角余光往庄律身上飘了一下,看到他同样一副看好戏的样子,只是嘴角弧度略显邪恶。
  那个男人继续开口,口出狂言:“但是,像江小姐这么漂亮的女人,又喜欢参加酒会,酒量也不是很好,不排除醉酒后被人强.暴的可能吧!”
  男人说完,尽管面上嚣张,手却是不自觉握紧了话筒,显示出他真正的内心其实是紧张害怕的。
  而他这一句话,瞬间点燃了整个宴客厅的气氛。
  就好像一锅浑水,突然之间沸腾了起来。
  各种嘈杂的喧闹声,伴随着惊恐的吸气声。
  就连保安都在犹豫着,这人是不是来闹事的?他们是不是应该直接冲上去将这闹事者拖下去?
  江梓苏站在领台上,依旧是万众瞩目的焦点。
  她眉目微冷,并没有叫保安将这男子赶出去,而是冷着声音控制现场秩序:“静一静!静一静!”
  等现场稍稍安静一点,她才继续:“我给大家发言的机会,本身就是为了更好的澄清自我,自然不会因为这位说话难听就把他赶出去。”
  现场所有人看着她,心说这江小姐还真是脾气好。
  就这男人说的这番话,明显带着恶意,怕是没哪个女人受得了吧?
  她就是直接让保安把这人赶出去,现场也不会有人说她什么。
  “那么,关于这位先生的言论,要怎么澄清呢?”江梓苏说的是问句,自己却已经行动起来。
  她从台上走下来,非常随意地拎起一边酒桌上的一瓶酒,一边朝着那男子走,一边直接将一整瓶酒对着嘴灌下去。
  仰着脑袋喝酒的动作,将她被礼服包裹住的胸部曲线勾勒得相当优美,还有那纤白的脖颈,都教人移不开眼。
  现场不少男人的目光定在她身上,一点点变得炙热。
  可恨她喝酒喝得也太认真了吧?一滴酒液都没有流出来。否则,看着鲜红的酒液,顺着优美的下巴,流过性感的脖颈,最后掩藏进未知的沟壑,该是多么致命的风情?
  可惜啊可惜。
  就连刚刚找茬的男人,目光也有点呆滞。
  直到江梓苏走到他面前,他还没忍住咽了咽口水。
  庄律还是坐在自己位置上,旁观者般的看着这一出好戏。
  但他手里的酒杯已经放在酒桌上,他的手按在酒桌边缘,食指轻点,嘴角的笑弧里渗出冷意。
  江梓苏将一瓶酒喝完后,对着那找茬的男人道:“来,你来试着攻击我。”
  这男人已经没有了之前的嚣张,目光似有若无往庄律那里飘了一眼。
  江梓苏声音冷厉:“是男人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