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8 走进哨兵背后那扇神秘的门
作者:
刘广雄 更新:2024-05-26 03:47 字数:3720
李浩是那种认定“能在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放浪形骸之人。他不谈恋爱更没有固定的女朋友,他自称“大清炮队”,走到每一个地方都要寻花问柳。他快乐地享受他的性 生活,他从来不觉得“嫖 娼”是一件丑恶的事情,更重要的是,他从来不觉得妓 女是什么不光彩的职业。
李浩甚至告诉我,一个人用自己的身体挣钱,与一个人用自己的智慧,自己的双手挣钱没有什么差别。他开玩笑一般告诉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一个人用自己的身体挣钱,惟一需要征求意见的只是自己的父母,你们“做小姐”,当然不会去征求自己父母的意见,所以在这个世界上,你们惟一对不起的,可能只有你们的父母。
他们是读着弗洛伊德成长起来的一代大学生,在他们身上,放荡与正义奇特地交织,幻灭与理想莫名地纠缠。李浩推荐我读李银河的《虐恋亚文化》这本书,后来我真的去找来读过,可我读不下去。李浩说我甚至可以尝试写作,只需要把我的每一个客人、每一次性经历都如实地纪录下来,注定将是一部不朽之作。他还告诉我,有一位很著名的网络写手,女的,就是这样干的。那位女写手写下了著名的“性 爱日记”,她不是妓 女,碰巧是一位记者,碰巧姓名的发音跟我的名字很相近………我反问李浩:我这样一个女人,每一次性经历难道都有不同的体验吗?他想了想,说,也是,比如我,这些年接触了这么多女人,其实也就麻木了。
但我知道,我是能够带给他新鲜感的女人,因为我们尽管一个是嫖客,一个是妓 女,但我们赤身并卧在一张大床上的时候,我们是如此坦然,大多数时候,我们像一对早已在网上聊过无数回的知心网友,水到渠成地一夜欢娱——本来,我在北京做“小姐”时,对出 台这件事情是非常恐惧的,更谈不上享受性 爱的快乐,我总是担心警察突然闯进来,跟李浩呢,也许是因为他告诉了我应付警察的办法,所以……跟他在一起,我不是那么特别害怕和紧张。
其实李浩只跟我做过一次“生意”,其实真正的性 爱过程很短暂。他喜欢和我光着身子并排躺在床上,一边抽烟一边聊天,我注意到他的眼睛和手中的烟头一样,在黑暗里闪闪发光。
我决定去找李浩。
我给他打了一个电话,我想她不可能识别我的声音,也不可能记住我的名字。我打了一个电话到报社,找到他,告诉他,我有一个很好的故事,想要讲给他听。记者对“报料”总是充满了好奇,而且一个女孩子的声音对李浩来说有着足够的吸引力,果然,他立即确定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我穿着格子衬衣,戴着棒球帽去赴我的约会。没想到他一眼就认出了我,而且迟疑了顶多3秒钟就叫出了我的名字。这让我满心温暖。他问我回昆明做什么,我说我大学毕业了,“从良”了。
李浩笑嗬嗬地说,一看你的打扮就知道你“从良”了。
我请他把我介绍到报社去工作,我说:“你知道,我是学新闻的。”
李浩迟疑着。
我立即追问他:是不是需要“潜规则”?
我知道他这样的人很有个性,我一说破,他反而会不好意思。
果然,他说,既然你已经“从良”了,我们就是朋友,但是介绍工作这样的事情,他对我的业务能力没有把握。
我说可以试试嘛。
他很快说,是啊,我看也可以试试嘛,毕竟,你是新闻专业出身,做个小报记者应该不是太难的事情。
我们很快就谈妥,过两天就让我到报社去,接受面试。他向我承诺,虽然他说了不算,但部门主管跟他是铁哥们,应该没问题。
我们友好地进餐,两个人分喝了一瓶红酒,我告诉他,我不会再跟他上床,不管给钱还是不给钱,我打算把过去的历史一笔勾销,从现在开始做个好女孩。
李浩表示赞成,看得出来,他是真心的,他也不希望自己和年轻的女同事有什么肉体上的牵牵绊绊,这是个兔子不吃窝边草的男人,不是不敢,是怕麻烦,所以他情愿去嫖 娼,也不愿意恋爱。
吃完饭,我们又去喝茶。那天我们聊得很晚。碰上谈得来的人,其实我很喜欢说话。大多数时候,是我说,李浩听。我小心翼翼地避开一切与“蝈蝈”、与四哥、与毒品有关的话题,主要是请教李浩如何当记者。
李浩笑着说,新闻新闻,倒过来说就是“闻新”,首先是新,重要的是有人想“闻”,不管是香还是臭,必须有人愿意“闻”,才能称之为新闻。他还说,做记者,不要跟小人小事较真,也不能太要面子。我笑着说,这样看来做记者跟坐 台当小姐差不多耶!他笑着夸我很有悟性。
我们友好地分手,告别时我主动抱了抱他。他的确没有什么生理反应,这让我微微有些感动,胸膛里涌起一丝类似于兄妹的感情。
第四天,我接到李浩的通知,去了报社。后来我发现,要到报社当一个实习记者并不难——报社给实习记者开一张证明,证明此人是某某报社的工作人员,这张证明的有效期是三个月,然后就可以出发去采访了。他们每个月给实习记者发600块钱,其他收入全靠稿费和红包,而实习记者是很难拿到红包的。我想,如果不是像我一样,银行卡上还有几万块钱,恐怕连一个月都撑不下去。
我注意到,我说到李浩时,“蝈蝈”的表情很复杂,但他并没有阻止我。
我不想对“蝈蝈”有任何隐瞒,也不想对他有任何承诺。很多年前,我是跟李浩上过床,现在,李浩仍然是我的同事,然而,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我都不会再跟除了“蝈蝈”之外的任何男人上床,我在心里悄然发誓。
我的誓言发给自己听,我没有必要说给“蝈蝈”听。
其实我喜欢记者这个职业,大家虽说是同事,但很少碰面,永远不会坐在办公室里东短西长地扯闲话,顶多每天上午部主任召集选题会的时候坐在一起。选题会通常都很短,其实就是部主任“派活”,也有一些资深记者会提出一些选题,部主任同意了就去做。但很多老记者在会上什么都不说,散了会就各奔各的“窝点”,像我们这些新来的实习记者就比较惨,“活”基本上靠主任派。哪些活回来一定能上稿,哪些活去了不但回来能上稿而且还能拿红包,主任心里全有数。由于经常值夜班,主任的眼睛总是虚眯着,看上去色迷登登的样子。而且我发现,我们这些实习记者,年轻女性居多。
“又是潜规则?”
“蝈蝈”约略有些调侃地打断了我。这时我注意到他很长时间没有说话,仿佛完全被我的故事吸引了。
我笑了起来。
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哪有那么多“潜规则”?我们主任是一个对家庭绝对忠诚的男人,他和李浩完全不同,他是那种把“性”和道德彻底捆绑在一起的人。实习记者中年轻女性居多,是因为很多单位和个人根本不欢迎记者。所谓防火防盗防记者——年轻女记者大概不在“三防”之列。
我没有什么功利心,红包有没有无所谓,采访回来的稿子发不发无所谓,而且以前做过“小姐”,练就了吃苦耐劳不怕男人好色也不怕女人给脸色的韧劲。这样一来,我写稿子没心理负担,反而写出了几篇好稿子,很快就令主任刮目相看。李浩看了我发表在报上的稿子,有一天,在报社楼道里碰见我,笑着对我说,看不出来,你还是个小才女。我也笑着说,小才女还不都是你这个大才子调教出来的。李浩笑着夸我真会说话。我正准备再和他开两句玩笑,到他办公室门口了,于是我冲他挥挥手,他就进了办公室。
实习期三个月很快就结束了,我接到通知,继续留用,满半年就可以签劳动合同。部主任开始给我“定点”,也就是把一些相对固定的,经常出新闻的单位固定给我去联系。征求我的意见时,我说自己对缉毒很有兴趣,我编了个故事,说我大学时代一个好姐妹,因为贪图享受跟人攀比,去做“小姐”,不小心吸上了毒,大学没毕业就吸毒死了,所以我特别痛恨毒品。这个故事的前半部分其实是我的真实经历,讲起来根本不需要虚构,后半部分也不困难,因为我在网上寻找“蝈蝈”的时候,读了大量吸毒、贩毒的案例。我的故事感动了主任,于是他让我联系公安厅禁毒局还有边防总队。走出记者部那间大玻璃房子,我低着头,穿过楼道,进了电梯,我一直抿着嘴。直到我走到报社楼下的小花园里,我才“哈哈”地笑出了声。
我在明亮的阳光下纵情大笑,我知道,我很快就要逮住那只“蝈蝈”了。
“其实,有些事情……我们很相似……”“蝈蝈”迟疑着,话说了一半,又硬生生地咽了回去。
我知道,“蝈蝈”想说的是,在寻找一个人,接近一个人,最终“逮”住一个人这件事情上,我们很相似。
不同的是,我花了整整三年时间,辨识你的身份,核实你的单位,“从良”做了记者,以突破那道对我来说壁垒深严的大门,最后突然出现在你的面前,在这个满天星光灿烂的夜晚,与你对坐,讲述我的故事,是因为我爱你,我要抓住你,成为你的爱人;
而你,冒着生命危险,在茫茫人海中寻找那些人,核实他们的身份,固定他们的罪证,历经千辛万苦贴近他们,最后抓住他们,却是因为你恨他们——你真的恨他们,当我后来了解到你的身世,我知道,你的血管里与生俱来地流淌着对他们的仇恨。你必须抓住他们,不仅仅是为着你的职责和使命,更重要的是你恨他们,你必须让他们死。
爱与死!
人类永恒的主题。
我爱你,“蝈蝈”,我不知道你是否爱我,因为我爱你,我相信你总有一天会爱上我,我们的爱将照亮我们的生命,使我们的生命如蓬勃健康的大树开出绚丽的花朵。
而“蝈蝈”呢?你不爱他们,你恨他们,因为你不惜一切代价把那些人送上断头台送进地狱,那些人会更加恨你,他们因你而死,而如果他们不死,死的就将是你!
爱与死是多么的不同啊!
我情不自禁地打了一个寒颤。
我听到“蝈蝈”轻柔的声音:“你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