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死局
作者:大苹果      更新:2024-05-26 05:37      字数:1949
  余琴死了。
  一时间,在场的所有人都被吓呆了,连一个敢说话的人也没有,一个个嘴巴紧闭,屏气凝神,人人自危。
  尤其是,那个戴着金丝眼镜的中年男子更是脸色煞白一片,就像是涂抹了一指厚的粉底一样,没有半分的血色!
  “这位先生,你的脸色为什么这么难看?”萧白冰冷的眸光一转,看向了那个戴着金丝眼镜的中年男子,说道。
  “我……我今天有……有些感冒。”戴着金丝眼镜的中年男子吓得浑身一激灵,结结巴巴的说道。
  “哦?感冒?这个好办,我帮你。”萧白面无表情的说道。
  他缓缓的伸出右手,“腾”的一下子,一团炽烈的火焰凭空出现。
  “这是?!”廖阳辉瞪大了眼睛,死死望着萧白右手中凭空出现的那团火焰,骇然的说道。
  “传说中的……超能力吗?!”万菱也死死盯着萧白的右手,内心无比震撼。
  “饶……饶命!饶命啊!”戴着金丝眼镜的中年男子再也按耐不住内心中的恐惧,拼命的在地上磕起头来。
  之前,他们已经见识到了古道长的手段,对其利用几滴血和咒语让纸鹤飞翔的能力惊若天人。可是,如今再和萧白的手段比较一下,当真是小巫见大巫。
  古道长虽然厉害,但是他仍然要借助纸鹤以及鲜血作为媒介,才可以施展自己的道术。而萧白却可以凭空制造出一团火焰,这是何等骇人听闻的手段?
  “当时我父亲萧客的案子,你在背后帮黄陂出了不少力吧?”萧白森然的说道。
  当初,萧客好歹也是一个千万富翁,自然认识几个身居高位的朋友。他当年被黄陂设计陷害的时候,有几个好友曾出手相助,可是,他们却全部被此人用莫名其妙的理由调走了,最终导致萧客无力翻案,锒铛入狱!
  “我当时财迷心窍,所以才会被黄陂利用!我该死!我该死!”戴着金丝眼镜的中年男子一边不断磕头,一边哭丧着脸说道。
  “既然你知道自己该死,那就去死吧!”萧白喝道。
  “轰!”
  戴着金丝眼镜的中年男子话还没有说完,整个人就被炽烈无比的火焰吞没了!
  片刻之间,戴着金丝眼镜的中年男子就被可怕的火焰焚烧殆尽,连同肉身与灵魂彻底消亡!
  静!
  令人毛骨悚然的静!
  在场所有人都被吓呆了,他们瘫倒在地上,浑身在不住地瑟瑟发抖,望着萧白的眼神里充满了恐惧的神色。
  从萧白出现到现在,已经用雷霆手段击杀了两人,而且脸上连哪怕半分的情绪波动也是没有,宛如神话传说中的死神一样,令人胆寒。
  他们人人自危,唯恐成为下一个目标!
  “格格格……”
  有人在极度的恐惧之下,上下牙齿不断地在打颤,发出令人不寒而栗的声音。
  “谁是老大?”萧白冰冷的目光扫视了一圈,喝道。
  “他……他是!”众人齐刷刷的用手指着廖阳辉,说道。
  “我……我是!”廖阳辉脸色刷的一下子就白了,他恨不得将这些出卖他的人全部打死。
  他哭丧着脸,用颤抖的声音说道。
  “也就是说,派出武警对我进行抓捕行动的人是你?”萧白森然道。
  “我……我……”廖阳辉平日里精通各种话术,即便是面对着副总理那种级别的人物都可以做到口若悬河,可是当他接触到萧白那冰冷的眼神时,竟结结巴巴的说不出话来。
  “砰!”
  萧白轻轻一巴掌拍出,结结实实的打在了廖阳辉的脑袋上。
  “啊!”
  廖阳辉口中发出一声凄厉的大叫,他的嘴巴、鼻孔、耳朵、眼睛同时渗出大量的鲜血,躺在地上浑身不住地痉挛,逐渐的不动了。
  廖阳辉,死!
  此时,所有人都彻底被吓呆了。
  廖阳辉可是东山头号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就是在东山代言人。可是,他却就这样被人杀死了。
  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疯子,竟敢做出这等可怕的事情?
  难道,他真的想以一人之力对抗整个国家?
  “剩下的人中,谁是老大?”萧白面无表情的说道。
  “我……”万菱见众人都低着头不敢说话,他无奈的叹了口气,开口说道。
  “这件事情你们已经汇报给了上级吧?”萧白问道。
  “嗯。”万菱点点头,说道。“如果不出意外,省里派来的人应该快要到了。”
  “让他们去东山第一高级中学后面的小树林找我。”萧白说完,一步踏出,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根据从东山市传回来的情报信息推测,凶手应该是一名强大的火系异能者,而且性情暴虐,出手狠毒,倘若放任不管,必定会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威胁。”一辆急速行驶的奔驰车内,一个长发披肩的美少女轻声说道。
  “不过,如果他能够改邪归正,为我们国家所用,又将会是一个强大的力量。”她复又说道。
  “改邪归正?哼!”美少女旁边,一个神色冷峻、双手捧着一把铁剑的年轻男子冷哼一声,不屑的说道。“一个以前在平凡不过甚至是一个废物的人,突然间发现了自己拥有可以超脱于凡人之上的强大力量,其内心中的邪恶必定会压制不住,在短时间内急速膨胀,进而烧杀掳掠,无恶不作。”
  “自一年前所谓的超凡者出现后,我们所见到的不外如是。”
  “而此人更是肆无忌惮,摧毁东山监狱,造成数百人惨死,该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