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1章 可爱的女强盗
作者:
酒香半城 更新:2024-05-26 10:18 字数:4285
乔治马上说:“得嘞,我马上去办。”
我挥了下手,“行了,散会。”
高管们都走了。
玫瑰没有走,她满腹怀疑地问我,“文哥,你真要投资林氏集团这个项目吗?”
我看了她一眼,“当然了。怎么,我有什么不同意见吗?”
“文哥,我总觉得这件事有些蹊跷。”
“哪里蹊跷呀?”
“你不觉得这么高的商业机密,我在一晚上就查得这么清楚,太容易些了吗?”
我笑道:“这说明你的办事能量强。行了,你放心吧,这五十亿不是咱们的钱,是周子铭给我的,就算是赔了,也不损失我一分一毫,但是如果我赢了的话,我就可以走上富国敌国的第一步了。”
“文哥,可是还是有些不对劲儿,要不然咱们就别掺和这件事了,青溪园的生意就够咱们做的了。”
“咳,那点钱赚得有什么意思呀,我什么时候可以走上富可敌国之路呀,这些生意呀,还是你来玩吧,我是不玩这种小生意。”
玫瑰还要劝我,我挥挥手,让她出去了。
玫瑰走后。
我看了看表,给周子铭打了个电话,“周公子,今天是最后一天了,你的钱准备得怎么样了,如果你在今天24小时之前,不把尾款打到我账户上的话,明在一大早,你的那些东西就会成为各大网站上的头条新闻。”
周子铭似乎十分为难地哀求道:“胡董事长,你能不能再宽限我几天,钱实在是太多了。”
“不行!”我断然道。
周子铭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长长地叹了口气,“好吧,晚上八点前,我一定把余款打给你。”
下午五点半,财务总监给我打电话,“董事长,周子铭声剩余的三十亿全部打过来了。”
我非常兴奋,“你确定吗?”
“我确定,已经完全到账了。”
我放下电话之后,兴奋不己。
我之所以兴奋主要不是因为我一下有了三十亿,而是因为我可以用这三十亿,再加上之前给林子越的那二十亿做一件大事。
那种可以做大事,创大意的冲动刺激得我全身上下热血沸腾。
我马上用手机给林子越打了个电话,约他去皇宫夜总会谈事情。
我们约好的是晚八点。
我因为太兴奋了,提前了一个小时就到了。
因为林子越没到,我就坐在酒吧的吧台前要了杯啤酒一小口一小口地抿着。
迪龙他们几个分散在我的四周,目光警惕地观察着四周。
过了一会儿,突然有一个画着烟熏浓妆的短发女孩子快步走过来,重重地拍了我肩膀一下,“喂!”
坐在我旁边的迪龙马上冲过去一把把女孩子给扭住了。
女孩子大声地惊叫,“放开我,你这愚蠢的大猩猩你放开我。”
我仔细一看这个女孩子,竟然是那个爽儿。
我挥手让迪龙把她给松开。
仔细打量了爽儿几眼。
只见她一头染得乱七八糟的短发,画着浓妆,带着大耳环,口红是青紫色的,上身穿着一个黑色的小吊带,露着细细的两条胳膊,下面穿着件包臀牛仔短裤,腿上穿着一双可爱的矮皮靴。
“你找我有什么事呀?”
她眨眨眼睛,现出一个可爱的不好意思表情,挠挠后脑勺,“最近没工作,没钱花了,想跟你借点儿。”
说着还可爱地向我吐了个小舌头,挤挤眼睛做了个鬼脸儿。
我拿出钱包,问她,“你想要多少呀?”
“什么要呀,我不是要饭的,我是借,等我有工作赚钱了,我连本带利还给你。”
说着把我的钱包抢过去,把里面所有的钞票全给拿出来,很潇洒地塞到她的后屁股兜,把空钱包扔给了我,一拍桌子对酒保喊:“给我来两杯伏特加,不加水,不加冰,双份。”
说着用手指戳了戳我的胸口,“胡凯文,我请你喝一杯呀。”
酒保把两杯没加水,没加冰,而且是双份的伏特加酒送过来。
爽儿端起杯,可爱地向旁边吐了口气,把酒杯往桌子上一墩,端起杯仰脖就要一饮而尽的样子。
我一把拦住她,“喂,小丫头,这是伏特加,还是双份的,这么烈的酒,你就这么一口干了?”
“是啊,这种酒一口干是最爽的,什么感觉呢,就像一股热没呼呼地往下淌,爽呆了,帅毙了!”
说着,一口把那杯酒给干了。
她辣得嘶嘶直吸气,但是脸上却是一副爽呆了的表情。
她看了看我,指了指那杯酒,“喂,胡凯文,我好心好意请你喝杯酒,你为什么不喝呀?”
我摇摇头,“我可不能像你那样一口干了,我一小口一小口品着喝。”
她鄙夷地向我扁扁嘴,“切,一点不像个爷们儿,你不喝,我喝。”
说着,伸手就要拿我的那杯酒。
我看见她的小脸已经喝得红扑扑了,这么烈的酒,她连干两杯肯定会喝醉的。
我把酒从她的手里夺过来,“我喝,我喝。”
我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真得像爽儿说的,就像一股一股热没呼呼地往下淌,胃里辣得不行。
她看了看我的杯子,很江湖气地说:“怎么就喝一口呀,你养鱼呢,有点爷们儿样儿好不好,喝了,喝了。”
我笑了笑,转移了话题,“对了,爽儿,你一般都做什么工作呀?”
她手指戳着腮,歪着小脑袋想了想,“唱歌呀,跳舞呀,打碟呀,打游戏呀……”说到这里她突然向我挤挤眼睛,把小脑袋向我凑了凑,向我招了下手,示意我靠近她。
我靠了过去,她在我耳边小声地说:“有时候实在找不着工作,也没钱花了,就陪男人睡一觉,赚点快钱。”
她说这话时非常轻松、调皮,看不出来是不是在开玩笑。
不过,她的目光清纯、晶亮,一点也没有风尘气,看不出来是从事那种失足行业的。
她应该是在跟我开玩笑。
我故意地上下打量了她几眼,摇摇头。
她生气地用小靴子踢了我一脚,“喂,胡凯文,你什么意思呀?”
我吃吃笑,“真要我说实话吗?”
“当然了,说。”
“那我说了实话,你别生气呀。”
“我不生气,你说吧。”
我指了指她干瘦干瘦,无起无伏,要啥没啥的身材说道:“就你这身材想做那种失足生意恐怕是不太……”
她本来细长的眼睛突然竖了起来,小脖子像只斗鸡似的耸起来,“胡凯文,你什么意思,你瞧不起我?”
“你看,你看,我说不说,你非逼着我说,我说了你就生气,刚才不是说不生气吗?”
她突然诡异地一笑,“你懂个屁,男人呀有好多类型,有些男人就喜欢大奶牛,有的呢,就喜欢我这款幼齿款的。”
她说这些话时,眼神明快爽朗,清撤纯净,没有一丝杂质,像个单纯无比的孩子,让你感觉就像跟自己的小妹妹在讲太阳和星星之类的儿童话题。
我的目光下意识地落在她的大腿上。
她见我在看她的大腿,突然一收,盘在巴凳的后面,推了我一下,“胡凯文,你干吗看我大腿呀?”
我马上摆手,“没有,我没有你想的那个意思,我就是漫无目的的……”
我一时不知道应该怎么向她解释。
不知为什么,我突然紧张起来,脸也热热的,应该是红了。
她看着我尴尬、局促的样子,吃吃笑了起来,把两条大腿向我一伸,“你看吧,你看吧,别不好意思,没关系,女孩子长这么漂亮的大腿就是为了勾引雄性动物的。”
这类话题要是在一个失足女孩子的嘴里说,可能会有一种风尘味儿,可是从爽儿的嘴里说出来,一点那种风尘味也没有,有的是一种天真可爱,纯洁浪漫的新鲜感。
那种感觉让我非常新奇、舒服。
我笑着问她,:“对了,我只知道你叫爽儿,你姓什么呀?”
她偷着喝了我杯子里的一口酒,问我,“你问这个干吗,要和我结婚呀,你不是我喜欢的款,我喜欢有艺术家范的那种失败男孩儿,你身上一点失败味没有,全是钱的臭味儿。”
“有艺术家范的那种失败男孩儿?钱的臭味儿?”
我不相信这话是从一个看上去不到20岁的小女孩嘴里说出来的。
爽儿似乎看出我一脸惊讶和迷惑,“怎么,你不懂呀,梵高知道吗?”
“知道呀?”
“对,我就喜欢那种范儿的。”
“人家别的女孩子都喜欢小鲜肉,小帅哥,你这个品味可是真够清新脱俗的。”
她指了指我,用不屑的语气说道:“俗,俗,你可真够庸俗的。”
说完,非常孩子气地咯咯地笑了起来。
一时之间我有些迷茫。
我一时无法判断她说的话哪一句是真的,哪一句是假的。
我意识到我的思维被她牵着走。
我竟然被这样一个小女孩子牵着思维走,我心里多少有些吃惊。
当一个人可以牵着你的思维走,那么这个人的智商、情商最少应该高过你三倍以上。
我也不算太笨,智商、情商也不算低。
这个小女孩子的智商和情商是极高的,简直是超过常人。
而且隐约间,她的身上会偶尔闪烁出世家子女的那种大气的气质来。
出生富贵人家的孩子,因为从小生活条件优越,从来不为钱发愁,见多识广,受过高等教育,所以,气质上就会有一种超过常人的味道。
这个爽儿的身上时不时得就会闪现出这种味道来。
但是这种味道是时隐时现的。
而且,她身上还有一种有别于富贵子女的那种江湖气。
这种江湖气是常年在江湖上磨砺才会有的,她看上去不到20岁,能有多少江湖经历呀?
这简直就是一个谜一样的女孩儿。
我越发对她产生了兴趣。
她就像一个谜语,我急于知道谜底,她到底是什么人?
我刚要问她,突然发现她向我身后的方向似乎是无意识地看了一眼,刹那间,她的脸上满脸的惊惧之色。
我顺着她的目光往后看,原来是林子越向我们这边走了过来。
“怎么,你认识林子越?”我问她。
没有人应声,我回头一看,刚才还坐在我身边的那个女孩子不见了。
我看了迪龙一眼,迪龙向另外一个方向指了指。
她刚才趁我看林子越时,跑掉了。
她跑掉了!
她为什么那么害怕林子越呀?
她认识林子越吗?
我满头的问号。
林子越走了过来,问我,“老胡,我看见刚才你身边有个女孩子,怎么,一闪就不见了。”
我笑了一下,“是啊,人家见了你就跑了。”
他微微一愣,“见我就跑了?为什么呀?”
我耸耸肩膀,“我怎么知道为什么,我正要问你为什么呢?”
林子越苦笑了一下,“可能是以前我玩过的女孩子吧,我告诉你,到现在为止,我都不知道玩过多少女孩子,有的女孩子她们认识我,我却不认识她们。对了,老胡,这里在吵,咱们找个包间吧?”
我点点头,和林子越来到楼上要了个包间。
为了吸取上次的教训,迪龙他们几个先进了包间四处检查了一下,确定安全以后,才让我和林子越进去。
林子越有些诧异地看着迪龙他们,问我,“老胡,怎么回事呀,弄得这么紧张?”
我把前几天自己接连几次遇刺的事跟他简单地讲了一遍。
林子越一脸严肃地问我,“这是谁干的,这么大的肚子敢对你这个陆海空大元帅?”
我冷笑,“还能有谁呀?除了你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周子铭,还有谁希望我死呀?”
林子越咬牙切齿地说:“这个野种,他要是落在我的手上,我非弄死他替你报仇!”
我挥了挥手,“用不着,我要想弄死他分分秒秒的事,你看见过猫捉老鼠吗?猫捉到老鼠并不会马上吃掉,要先玩老鼠,马老鼠玩得肝胆俱裂,生不如死,最后才吃了它,因为这样才过瘾。
我呢,也是这个意思,我不会这么轻易地弄死他,我要先玩他,把他玩个半死,我再吃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