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气死康熙了吗(清穿) 第91节
作者:芒果眼镜娘      更新:2024-05-14 06:46      字数:3937
  太子瞧了过来,按六弟的性子,别是准备给兄弟们吧?
  吃食的生意在很多人眼里就是小打小闹,高效的纺织机会影响国库税收,就算给了哪个兄弟,也可能护不住,还不如给汗阿玛呢。
  “当然是给乌库妈妈啊!”胤祚龇牙,“我还没和乌库妈妈合作过呢。”
  康熙:“那你准备给多少?”
  胤祚叉腰大笑,满脸的真诚与孝敬:“只要乌库妈妈高兴,想要多少拿多少,全部拿走都可以。”
  被打手心才得到全部玻璃利润的康熙:“……”
  啊,他又想打儿子了。
  第86章
  太皇太后得知消息的时候,“六阿哥做出八倍效率纺纱机”的消息已经传遍后宫,与此同时,还有“六阿哥把纺纱机生意和利润全部献给太皇太后”的消息。
  “……我又不缺钱,要那东西做什么?”太皇太后按着眉心,“胡闹!胤祚胡闹,玄烨也跟着胡闹!”
  站在一旁的苏茉儿就见到太皇太后从刚知道消息的震惊、喜悦,到如今的担忧,和几个月前想把胤祚交给她抚养的做法截然相反。
  “格格是担心六阿哥被人……”剩余的话只能用眼神来暗示。
  “后宫人多嘴杂,胤祚整天不是研究这就是研究那的,做出来的东西一样比一样了不得,玄烨怎么就不给他找个好地方?”
  太皇太后眉头紧皱,许是她年纪大了,和年轻人的想法有些不同,她是真的不清楚康熙在想什么。
  你要说康熙什么都没想吧?
  他反复调查那些小太监们的家世,把他们的家人捏在手里,就担心被别有用心的人收买了去,处理掉一切危险,再把人送到胤祚那去。
  你要说康熙想得很周全吧?
  怎么就不多派几个嘴紧的侍卫过去保护呢?早派过去了,也不至于东西刚研究出来就传得人尽皆知,闹成这样还怎么收场?
  太皇太后很伤脑筋,不想再琢磨下去,派人叫来康熙。
  “胤祚喜欢纳兰性德,你之前就派过了,以后也派他去保护胤祚吧。也省得哪天东西还没研究出来,方子就被泄露,白费一番功夫。”
  康熙:“玛嬷不必担心,那小子精着呢,派过去的小太监只做粗浅的木匠活,最精细的部分是他亲自指点方远做的,张廷玉在旁边守着,魏珠在门外守着。”
  几重防护之下要是还防不住方子外泄,守在外面的侍卫再多几个都没用。
  太皇太后闻言脸色好上不少,却对胤祚精不精这话保持一定的怀疑态度,“那为什么他要把纺织机给我的消息立马传遍了?”
  “是孙儿放出去的。”康熙坦白道,“胤祚喜欢研究这些东西,不管是从孙儿身为阿玛的个人角度考虑,还是从整个大清的利益考虑,孙儿都觉得让他一辈子做这个最好。”
  君无戏言,即便是祖孙俩私下谈话,“一辈子”这样的话如此轻易就说出了口,可见康熙有这样的打算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定是深思熟虑、百般衡量过的。
  太皇太后知道康熙已经定下胤祚将来的位置,也觉得这样的做法对胤祚、太子、康熙乃至于大清都是最好的选择。
  “保成可知道你的打算?”
  康熙点头:“知道的。”
  顿了顿,他说,“这次给胤祚安排人手的时候,孙儿筛选了好几遍,保成起了疑,得知那件事后很后怕,我们俩商量之后一同决定的。”
  按理来说,皇帝做任何决定都不必过问太子的意见,只是康熙到底对胤祚过于亲密、纵容了些,担心会让太子吃醋,影响兄弟和父子之间的情谊,就说得明白一些。
  再怎么纵容、宠溺,胤祚将来就是个亲王,注定辅佐储君、皇帝,和太子要走的路不一样。
  更年幼一些的太子,或许不知道有这样的辅佐之人,在朝堂之上能轻松多少,最近的太子日日跟在他身边,得他教导和指点,非常清楚。
  那件事啊……不说太子,太皇太后此时也觉得后怕,快速转动着佛珠平复着起伏不定的心情。
  “能生在爱新觉罗家,真是祖宗保佑。”
  康熙自八岁起就是皇帝,太皇太后历经三朝,两人的眼界和阅历都非常人可比,很清楚胤祚不生在爱新觉罗家的结果是什么。
  哪怕投生在一个普通大臣人家,受宠一些,那也不可能在字都不认识的三岁开始做研究,要是生在普通百姓人家,再不济一点去了穷苦人家,吃饭穿衣都成问题,那就更不可能了。
  即便他天生神童,背后还有高人指点,想尽办法做出了什么。
  图纸或者方子最后照样会通过各种手段落入有权有势之人的手中,成了他人的功劳,对方还可能为了瞒住这个秘密,杀人灭口。
  投胎是个技术活,生在皇室的危险不少,机遇也多。
  康熙感叹道:“也有孙儿开明,愿意让他去研究的原因在。”
  太皇太后一噎,你这是开明吗?分明是宠儿。
  她不想揪着这个问题多说些什么,“纺纱机能够提升效率是很好,但纺纱速度太快,织布的速度跟不上也不行,胤祚有说吗?”
  “有。”康熙道,“可以用飞梭,胤祚大概提了几句,会在做完二十倍纺纱机后再做。”
  太皇太后没问为什么不先做飞梭,做完以后再研究二十倍纺纱机的傻问题。
  八倍纺纱机开了个好头,顺着这个方向研究下去会事半功倍,没必要贸然转去研究其他,这边惦记着,那边得研究,反而弄得不上不下。
  更大的问题在于:化肥还没在大清范围内普及,棉花的亩产量上不来,更高效率的纺织机和织布机就算做出来,没有那么多棉花有什么用?
  这也是康熙和胤祚都不怎么着急的原因。
  八倍纺纱机可以先做起来,放一些出去宣传、售卖,赚钱不是主要目的,更多的是想让流动的商人们把消息带往全国各地。
  有了更高效率的纺纱机,自然需要数量更多的棉花,开荒难度大,可施肥提高亩产就简单很多。
  牛痘能防天花的显著成果和消息已经传遍大清,正是百姓们对朝廷感恩戴德的时候,等诸多消息发酵得差不多了,再推行能提高产量、减少虫害的化肥,百姓们应该会更容易接受,更愿意使用化肥。
  太皇太后:“整个大清的纺纱和织布会带来多少税收,不必我提醒,你也知道,你收进私库也好,放入国库也好,怎么还让胤祚任性?”
  “那小子有多执拗,玛嬷不是不知道。”康熙头疼扶额。
  他只说一句,太皇太后跟着头疼。
  这对父子有多执拗,没人比她更清楚了。
  “所以他这是知道我不会答应,干脆自己都不过来说?”太皇太后没好气地哼哼,一看就是生气,但更多的是拿胤祚没辙的无奈。
  康熙失笑:“可不是吗?”
  稍稍说笑两句,立马进入正题,“玛嬷知道那小子没几个可用的人,等他把人培养起来再用,大清的损失不可估计,只能麻烦玛嬷帮孙儿和胤祚一回了。”
  太皇太后按住皱起来的眉心,她如今的身份和地位怎么都不可能缺钱,做生意实在没什么必要,可胤祚不能不护。
  否则就这么一只胖乎乎的奶团子,对谁都是掏心掏肺的,这个合作做生意,那个花钱花时间好不容易研究完,结果生意和利润白送,什么时候被人吃干净了都不知道。
  “也罢,纺织机和飞梭就交给我吧。”太皇太后应了下来,“赚来的钱我先帮他收着,就他那花钱如流水的样子,赚再多都分给几个兄弟了,别等下次想研究什么东西,箱子里翻不出几两银子。”
  康熙:“……”那倒也不至于,那小子可会赚钱了,再不然还有朕和太子在,总不会让他那么可怜的。
  不过让玛嬷多疼疼那小子总是好的,他就不多解释了。
  把事情分出去了,康熙整个人都轻松不少。
  他一向不赞成朝廷大臣经商,与民争利,但如化肥、玻璃、纺织机这类东西只能找信任的人来做。
  如果找一般商家……根本没有哪家能吃下全大清范围内的生意,另一方面也是怕商家为了赚钱,胡乱提价,搅乱市场,最终让胤祚的研究变成好心办坏事。
  “玛嬷,孙儿有一件开心的事要和您分享。”
  太皇太后:?
  老太太维持着“是胤祚又研究出了什么?”的好奇表情,侧耳倾听。
  而后听到康熙绘声绘色地说明胤禛为了抢弟弟,穿着兔子睡衣去御书房抢人的壮举,后半段就是……
  “当时户部的几个大臣在那听张廷玉讲化肥,您是没看到胤禛那脸红的,整个人都热得快冒烟,差点挖个洞钻到地底下。”
  康熙哈哈大笑,这件事他真的想起一次笑一次,已经成了他近期的快乐源泉。
  太皇太后:“……”你这幸灾乐祸的模样就不能收一收吗?
  也是苦了胤禛,有这么一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汗阿玛,明知御书房里有多少人,还把他叫进去了,怕是羞得恨不得原地消失。
  不过,咳咳,她其实也有点想看。
  “胤祚有吗?”
  说到这个,康熙十分遗憾:“宫里存着的皮毛没那么多,只给胤禛和保成做了两套。”
  可那两小子,只肯私底下穿给胤祚看。
  不孝子!
  太皇太后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顺从内心的想法,“我这有。”
  康熙笑了:“那孙儿就不客气地收下了。”
  一回到乾清宫,他立马让梁九功把胤祚留在那儿的寝衣拿出来,让人按照这个尺码放大一点来做。
  担心宫女没见过兔子睡衣做不好,还特地画了张图纸。
  梁九功看着康熙兴致勃勃的样子,不止没有阻止的意思,还提了一点建议:“万岁爷,奴才记得兔耳朵这边要再长一点。”
  康熙接受建议,把兔耳朵画长,又在胸口画了只小兔子,让梁九功盯着人尽快做好。
  万岁爷要的东西,谁敢怠慢?
  第二天就把兔子睡衣赶出来了。
  康熙摸着睡衣胸口那精致可爱还圆乎特别像胤祚的兔子绣样,针脚细密,不扎人,满意地收了起来。
  因着心中的期望,他今天处理奏折的速度很快,比预想之中更早能够休息,让梁九功派人去五所叫胤祚过来。
  他已经把胤祚让给胤禛好几天,是时候抢回来了。
  康熙愉快地泡了个澡,准备迎接香香软软的胖儿子,没想到梁九功垂着头回复:“六阿哥已就寝。”
  人都睡着了,总不好把六阿哥从床上挖起来吧?大冬天的,那么远带过来,万一生病怎么办?
  康熙叹气:“罢了,那就明天。”
  可他没想到,这只是一个开头,梁九功派去的人无论去得早还是去得晚,每次得到的消息都是胤祚已经睡了。
  康熙能忍一天两天,不能忍第三天。
  叫上梁九功,带上兔子睡衣,一主一仆气势汹汹地赶往乾西五所。
  万万没想到,他敲开五所大门,制止太监宫女行礼,悄声走到寝殿前,竟在推门时听到了里面的说话声。
  声音压得很轻,却很耳熟,正是据说早早入睡的六阿哥胤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