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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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流火 更新:2024-05-26 15:27 字数:6146
洛晗守在门口,等院子里脚步声渐渐远去了,她才长长松了口气。
刚才一直浑身别扭,现在回到自己的屋子,洛晗再也忍不住,弯着眼睛笑了起来。她不知道世上最幸运的事是什么,但是她喜欢的人同时也喜欢她,大概可以位列其一吧。
洛晗忽然涌起无限干劲,她低头,发现自己衣服乱七八糟,简直不忍直视。她一想到刚才自己全程都是这副傻样,整个人都不好了。
她立刻打开储物空间,开始挑选漂亮的衣服。她的男友那么好看,她决不允许自己拖后腿。
第二天,洛晗醒得前所未有的早。按照她本来的习惯,她醒来后一定要磨蹭磨蹭,在床上赖一会,可是今日她一个激灵坐起来,立刻下床换衣服。
仙界不像凡人一样喜欢用胭脂水粉,可是并不代表仙界的装饰品少。洛晗铆足了心思打扮,一会觉得妆容太淡,一会又觉得太隆重。她在一堆衣服里挑来挑去,久久无法决定。在这时,门上传来清脆的敲击声:“你醒了吗?”
凌清宵在门外等了很久,他本来很耐心,可是过了许久都不见里面有动静,凌清宵渐生狐疑,她是不是遇到什么事情了?
凌清宵正要再敲门,门突然从里面打开。凌清宵猝不及防,只觉眼前一亮。
洛晗换了一身白色长裙,裙摆上缀着细碎的银光,是当真在一闪一闪发光。她这一身都是白色的,可是颜色深浅有致,错落不一,看着简单大方,又十分舒服。
洛晗轻轻一动,满裙子碎光随着她的动作摇晃,仿佛星河落在她裙摆上。洛晗见凌清宵久久不说话,渐渐紧张:“怎么了?”
“没什么。”凌清宵回神,笑着道,“很好看。”
他说着理了理洛晗鬓边的碎发,然后拉起她的手,自然说道:“雷烈王他们回来了,现在已在正厅,我们要去见见他们。”
洛晗应了一声,反应过来:“那夜重煜也在?”
凌清宵的表情看着非常平静,仿佛这个人和他完全没有关系:“没错。”
洛晗小心地觑着凌清宵,低声问:“你不在意?”
毕竟他们两人上一次见面还是挖丹那天,夜重煜叛离钟山,弃仙堕魔。两人最后一面闹得如此僵硬,再见面,当真没关系吗?
凌清宵是真的不在意,他说:“一个无关之人罢了,有什么值得放在心上的。”
凌清宵这话半真半假,如果是以前,他绝对不会想再见夜重煜,更不会来参加夜重煜的婚礼。但是现在……
他身边带着自己未来的妻子,再参加别人的婚宴好像也没什么。顺便,他还能参考一些婚宴细节。
说起来还挺有用的。
第97章 婚宴
雷烈王府穷奢极欲, 极尽奢华, 正殿坐落在高台上, 地基全部用黑色玉石砌成, 每十步就有一个守卫。雷二领着人守在最外面,一双眼睛如鹰隼一般, 扫视着出入人群。
他脸色阴沉,目光不善,这时候一个小兵快步跑到他身边, 附耳和他说了什么。
雷二抬头,看向道路尽头。甬道上,一对穿着长袖深衣的男女正相携而来。雷二看到凌清宵时脸色很不好, 他排行二,是死士中仅次于雷烈王贴身侍卫雷大的存在。雷烈王狩猎时带走了雷大, 却把雷二留下, 三令五申让雷二守好王府, 务必将凌清宵套住。可惜他们费了这么多功夫, 雷烈王都特意去外面绕了一圈,最后却一无所获。
雷烈王府的死士竞争非常残酷,他们没有名字, 只有排号,一旦犯错就要接受魔鬼惩罚。往往不等他们将伤养好,就会被下面的人杀死。死士的规则残忍又简单,只要能杀了排名高的人,那么对方的排名、地位、财富, 就全是你的。因此,雷烈王府的死士做任务时都很拼,宁愿死都不能失败。因为任务失败,往往比死更可怕。
昨夜雷二守株待兔良久都没有反应,他意识到不妙,冒险去突袭凌清宵的院落,结果毫无所得,反而被凌清宵留下话柄。雷二的任务可以说一败涂地,现在他还好好站在这里,等一会雷烈王腾出手脚,指不定他还能不能活着回来。
雷二此刻见了凌清宵,心情怎么可能好。但是再不舒服,他见了凌清宵都得恭恭敬敬问好:“参加凌家主。”
凌清宵“嗯”了一声,并没有往雷二身上看,敛着袖子往台阶上走。报信的人飞快跑到殿门外,高声喊道:“凌家主至。”
殿内,所有人都静了静。雷烈王率先站起来,笑道:“凌家主来了,实在是稀客。”
凌清宵和洛晗进门,洛晗跨过门槛,飞快地扫向大殿。最上方的主位上站着一个身着华丽长袍的人,他黑衣束金,衣料看着就很贵,想来是此次的东道主雷烈王了。雷烈王左边坐着一个黑衣男子,正是洛晗和凌清宵的老熟人夜重煜,此时随着雷烈王一同站起来。而雷烈王右边的男子,却依然坐在位置上把玩酒器,对凌清宵的到来无动于衷。
这个男子眉眼阴柔,五官妖冶,他又穿了一身艳丽的紫衣,要不是衣服的款式为男,实在很难认出来这是男是女。这样标志性的长相,这样独树一帜的风格,此人的身份也呼之欲出了。
红莲妖王,妖界坐镇一方的大妖。
洛晗只扫了一眼就淡淡收回,凌清宵目不斜视,有礼有节又疏离地对雷烈王问好:“雷烈王。”
“凌家主。”雷烈王看到凌清宵后明显意外了一瞬,他上下打量着凌清宵,眼神中的兴味毫不掩饰,“没想到,最近六界盛传的一千岁修到上仙的仙界天才,除了修为奇高,连相貌也如此出众。”
凌清宵对这些话实在听厌了,无论称赞他的修为还是相貌,凌清宵都不觉得有什么值得骄傲,尤其对方还是个男人,他就更不想给好脸了:“雷烈王谬赞,是假上仙,并非上仙。”
洛晗听到想笑,又忍住。凌清宵宛如一个没有感情的科普机器,就算是寒暄时礼节性的夸大,他也能给你挑出来,一个个改正。
强迫症就是这样严谨。
雷烈王大概没遇到过这种情况,魔族好大喜功,说话时习惯了自吹自擂,他还是第一次见把自己的修为往低了说的。雷烈王已经预感到他和凌清宵的相处不会愉快了,他最讨厌一板一眼、正人君子模样的仙族,而凌清宵,显然是其中的集大成者。
不巧,凌清宵也是同样感觉。他才刚来,就已经想离开了。他真的不喜欢魔族,各个意义上。
两方人马都意兴阑珊,他们凑活地问了好,好歹圆了礼节,就彼此冷着脸坐下。红莲妖王一直兴致缺缺,等看到洛晗坐下,他才终于提起些精神。
妖界和魔界井水不犯河水,但是从文化和习俗上讲还是类似的。妖魔两界都放浪形骸,而邻国仙界却像一个异类,严谨、肃穆、一板一眼,年轻不知事的小妖娘们或许会喜欢,可是对于红莲妖王来说,仙族人实在太无趣了。
这里的仙族人仅指男子,如果是仙女,只要长得好看,拘谨保守也可以成为情趣。
红莲妖王看到洛晗,明显热络起来。他一双眼睛将洛晗从上到下扫了一遍,笑问:“这位美人是……”
红莲妖王的目光非常放肆,洛晗有感到被冒犯。洛晗微微皱眉,凌清宵伸手,长袖垂落,挡在洛晗身前,说:“这是内眷,请红莲妖王自重。”
内眷?红莲妖王惊讶,追问:“什么内眷?”
凌清宵见他们不依不饶,干脆说得再明显一点:“未婚妻。”
这句话像个惊雷,炸的众人许久没有说话。连洛晗都惊了一下,未婚妻?他们什么时候进入到谈婚论嫁这个层次了?
洛晗甚至怀疑昨天自己是不是头脑发昏,漏掉了什么话。她难道不是答应了凌清宵的表白,以男女朋友的关系相处吗?什么时候提到过婚姻?
洛晗内心一连串问号,但是当着外人的面,她没有反驳,默默认了。夜重煜见这两人一个说得理所应当,一个听得无波无澜,完全震惊了。
凌清宵有未婚妻?或者说,凌清宵竟然要娶妻?这怎么可能呢,夜重煜虽然没关注过这位“弟弟”,可是多年耳濡目染下来,他也本能觉得,凌清宵这一生必然要孤独终老。
他给凌清宵发请柬时,多少存了些不明不白的心思。他知道凌清宵其实照顾过云梦菡很久,可是最终云梦菡爱的人却是他。凌重煜送自己和云梦菡的婚帖时,其实存着些炫耀、示威的意味。
从小到大,凌清宵真的给夜重煜造成巨大阴影。凌清宵修炼快,读书快,练剑快,可以说除了人际关系,凌清宵做任何事情都远超夜重煜。后来身世真相解开,夜重煜才意识到,原来并不是他真的有多么讨人喜欢,而是因为,那些人在捧着钟山嫡公子。
后来嫡子换了人,围在夜重煜身边那些人也一哄而散了。等到夜重煜被赶出钟山,像条丧家之犬一样逃到魔界时,他手里握有的、唯一能赢过凌清宵的东西,就只剩爱情了。
云梦菡爱他,宿饮月也爱他。有两个漂亮女人愿意为他抛弃一切、赴汤蹈火,可是凌清宵呢?却什么都没有。
这成了夜重煜最后的优越感。可是现在,事实给了夜重煜重重一击。
凌清宵也要娶妻了,妻子美貌绝伦,虽然来历不明,可是法力深不可测。就是云梦菡、宿饮月打包加起来,也比不过洛晗十分之一。
说实在的,把这几个人放在一起比较本身就是碰瓷。夜重煜也得承认,洛晗作为妻子,是他能想象到的顶配。
宿饮月出身高贵但是骄纵任性,身体病弱,有时候偏执起来连夜重煜都怕她。云梦菡倒是温柔小意,可是拿到大场合上,就有些不上台面。
洛晗却同时满足主母和妻子两个角色,还有着不俗的修为,足以作为战友和他们比肩作战。
夜重煜内心一时复杂至极。雷烈王见了,饶有兴味地问:“听闻凌家主一心向道,无情无欲,本王以为凌家主这样的人,多半是不耐烦情情爱爱的。原来凌家主也会想成婚?”
“我并不是想成婚。”凌清宵纠正道,“我只是遇到了她,才觉得成婚是件美好的事。”
雷烈王猝不及防被秀了一脸,他啧了一声,觉得牙有点酸。
雷烈王意味深长地看了眼夜重煜和凌清宵,笑道:“恭喜。没想到你们兄弟不光修为同步,连娶妻成婚的步调也是差不多的。是不是要不了多久,我们就能喝凌家主的喜酒了?”
洛晗眼睛都瞪大了,她赶紧看向凌清宵,结果发现凌清宵竟然想了想,很认真地说:“这最好不过。”
洛晗惊了,凌清宵是认真的吗?他是随口应付雷烈王,还是当真这样觉得?
雷烈王抚掌大笑:“好,这可真是有缘。两位生辰只差几天,几乎同时修到上仙,若是成婚再同步,那接下来该比的,就是子嗣了。不知二位最后谁先传出喜讯。”
洛晗听到这话油然不悦,她倒不是生气雷烈王像个凡间长舌妇一样催人生孩子,而是气雷烈王的语气。凌清宵和凌重煜生辰相近,所以才被凌显鸿调换。这着凌清宵的伤疤,但是放在雷烈王嘴里,竟然像是什么好玩的事情一样。
洛晗一直没说话,此刻突然开口道:“儿女都是缘法,只要生下来,便是父母的责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父母不该比较两个孩子,其他人更得有外人的自觉,不要问那些根本无意义的问题。他们俩人虽然是兄弟,但是无论性情还是经历都完全不同,到底有什么好比的。”
他们都没想到洛晗忽然说话,雷烈王怔了怔,看向洛晗:“还没有问这位姑娘姓名。不知姑娘是哪里人氏?”
“我名洛晗。”洛晗说,“我父母都是无名之人,家族也不显赫,说出来没什么人认识,就不拿来打扰雷烈王了。”
洛晗心想她这话也没有说错,她没有身生父母,养父养母确实不知道名字,说“无名之人”没毛病。至于家族那就更扯淡了,她没有家族,当然没人认识。
雷烈王越听越皱眉,洛晗刚才直接呛回来,他还以为这是什么出身高贵、来历不凡的大家小姐,才敢这样硬气。可是听形容,只是个平平无奇的普通女子?
雷烈王怀疑,继续道:“洛晗姑娘太自谦了吧,能和凌家主联姻,家世怎么可能普通?”
凌清宵一直静静听着洛晗糊弄人,听到这句,他才说:“不是联姻,是吾心悦之,诚心求娶。”
雷烈王都听懵了,所以凌清宵并不是政治联姻以寻求助力,而是抛弃门第,求娶真爱?
雷烈王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他以为,凌清宵该是野心勃勃的。能干出圈禁父亲、驱逐兄长之事,怎么可能是个淡泊的人,听说凌清宵现在在仙界风头正盛,甚至有人传言他可能竞争天帝。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赶快寻找一门强势的妻族巩固实力,就算真有喜欢的人,暂且养在外面,等功成名就扶正也不迟。凌清宵竟然真的要娶一个普通女子,浪费自己的大好势头?
雷烈王表面上不现,暗地里却撇撇嘴。他对凌清宵的评价也不知不觉变了,无毒不丈夫,凌清宵竟然耽于情情爱爱,毫无大局观,可见难成大器。
红莲妖王一直含笑听着他们来往,听到这里,他笑着问洛晗:“姑娘如此貌美,怎么就想不开要成亲呢?他们龙族性格无趣,只知道修炼,还把妻子看得很紧,嫁给他们多没意思。”
红莲妖王语不惊人死不休,这话一出,满座皆静。妖族还停留在无政府状态,故而根本没有伦理、律法甚至道德观念,对他们来说,交配是本能,婚姻才是束缚。
凌清宵的脸色已经冷下来了,在座另一个龙族夜重煜听着也不甚高兴。洛晗挑了挑眉,惊叹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妖族的思想还真是不同凡响。
洛晗委婉地说:“仙界和妖界观念不一样,不可一概而论。既然婚姻制度能流传下来,想来,总是有些可取之处的吧。”
红莲妖王撇着嘴嗤了一声,道:“无趣,难得在魔界见到两个美人,竟然都要成婚。”
这回夜重煜的脸色是真的变了,这里是他的婚宴,红莲妖王所说的另一个美人显然是云梦菡。那这就更奇怪了,红莲妖王什么时候认识了云梦菡?看语气,他们似乎还很熟悉。
这大概就是魔界的习俗,魔族男人以妖界的开放要求自己,却以仙界的保守要求女子。雷烈王见夜重煜表情不好,不想让他在大场面上闹出来,当即转移话题道:“我久闻凌家主大名,这段时间听说了许多凌家主的事迹。我本以为凌家主该是个暴脾气的人,没想到今日一见,倒和传闻不同。”
凌清宵不紧不慢,说:“谬赞。雷烈王倒和我的想象相去不远。”
“哦?”雷烈王饶有兴致,问,“你为何要打听我?”
“巧合而已。”凌清宵说,“前段时间发现了很多凑巧的事,正好我闲来无事,就略微查了一二。”
雷烈王脸上的笑容一凝,眼神中倏忽转过锋芒。夜重煜可能没听出来,可是雷烈王知道,凌清宵说的是叛魔的事。
夜重煜逃出钟山后,一路上遇到了很多不公平,其中有些是真的,但更多的,是雷烈王安排的。
雷烈王安插了许多流氓地痞,又准备了许多引子,一步步引导着夜重煜弃仙入魔,奔赴魔界,为他所用。雷烈王做这些事时自然提前准备了许多,收尾也非常小心,但是他没想到,还是被凌清宵知道了。
夜重煜是个外强中干的花架子,想不到他的兄弟,反倒是块硬骨头。
雷烈王对夜重煜动的那些手脚都在暗处,虽然雷烈王不在乎,但如果被夜重煜知道,毕竟有些麻烦。雷烈王还有许多安排没有派上用场,他不想在这种时候功亏一篑。雷烈王见好就收,不再继续刚才的话题,而是笑道:“今日我们只谈风月,不谈政事。我们这次前来是为了参加新人婚宴,可不是为了听这些扫兴的话,我们就此打住吧。”
凌清宵点到即止,他只是表明自己的态度,示意雷烈王收敛些,却并不打算现在就撕破脸。这大概是双方共识,他们都知道这次宴会必不太平,可是在时机到来之前,他们谁都不想过早暴露。
雷烈王说:“夜重煜是本王的心腹,他的大婚,无异于本王大婚。雷烈城许多年没有过这样的盛事了,这次夜重煜大喜,一定要大办特办。红莲妖王和凌家主这是第一次来魔界吧,本王明日准备了盛宴,召来上百名魔女助兴,你们二位一定要参加,好好见识见识我们魔界的极乐之地。”
洛晗可耻地心动了,魔族美人跳舞,听着就很刺激。她正要半推半就答应,就听到身边凌清宵说:“婚姻是人生大礼,应当庄严,这种宴会恐怕不妥。”
洛晗笑容当时就僵住了,殿中其他人听到,也是类似反应。雷烈王哈哈笑了两声,说:“凌家主有所不知,这是我们魔界的习俗。在魔界,婚礼前几天要放开了享乐,要不然一成婚,无忧无虑的日子就结束了。所以无论男女,婚礼前三天尽可放肆,无论做出什么都不计错。”
凌清宵点头应了一下,说:“仙界没有这个规矩,那我们就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