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九章混乱的清晨
作者:
木晗楹 更新:2024-05-26 18:10 字数:2084
见挣脱不得,冯修容便冲着怔愣地跪在地上的吕答应唤道:“吕妹妹,快来帮帮姐姐,快……将这个疯女人推开。”
在挣脱间,疯魇女子的长指甲已然挠了冯修容两下,娇嫩的小脸上立刻起了两条触目惊心的血痕。
吕答应见此,艰难地咽了咽口水,摇摇头,站起身,不自觉地往后退,生怕受到牵连,她不敢上前,若是贸然上前,恐怕,冯修容此刻的模样,便会是她的下场。
一众妃嫔见此,瞬间惊醒,随着吕答应的步子,纷纷自地上起身,踉跄着后退,远离这疯魇的女子。
冯修容顾不得后宫妃嫔,哭着喊道:“你这个疯女人,快放开我,放开我,呜呜……”
见疯魇的女子不为所动,冯修容不由得心中着急,潜意识里反抗着。
疯魇女子见冯修容面上的血痕,一愣,随即哈哈大笑道:“哈哈……你也有今天,哈哈……活该,活该,呸……”
一口清亮的唾液全然落在了冯修容的面容之上,冯修容顾不得拭去面上的唾液,哭道:“你在说什么,什么有今天,你找错人了,我不是你要找的人。”
“嘿嘿……不是?”疯魇女子说着便将瓢白的脸颊往冯修容脸颊上凑近,冯修容见此,倏然受惊,尖叫着撇过脸去,试图远离那瓢白且阴森地脸庞。
“嘿嘿……还说你不是,你就是,你就是……”
“你这个疯女人,你再说什么,我不懂,你快放开我,否则,我一定要将你五马分尸。”
“你才是疯女人,你才是疯女人呢,将我五马分尸?哼……本宫现在出来了,要五马分尸的人是你,哼……”
“这就是你跟我抢皇上的下场,本宫告诉你,皇上是本宫的,你算个什么东西,竟然敢跟本宫抢皇上,哼……简直是不自量力。”
本宫?在后宫中,自称为本宫的便只数被打入冷宫中的马婕妤,可是,这疯魇的女人分明不是马婕妤本人,怎么可能会是马婕妤呢?
随后,众人想到在‘念汝’湖畔之时,自马婕妤脸上撕下来的人皮,皆心中有了计较,这时,有人说道:“马婕妤,你是马婕妤。”
疯魇女人哈哈大笑道:“婕妤?呸……本宫怎么会只是一个婕妤?本宫是淑妃娘娘,是淑妃娘娘,哈哈……”
“你就是马婕妤,你别不承认了。”
疯魇女人好似受了刺激一般,用力将手中的冯修容扔掷在地上,冲到众妃嫔面前,说道:“本宫是淑妃娘娘,你耳背了不成?哼……本宫是四妃之一的淑妃娘娘。”
见疯魇女子濒临失控,越显疯狂,众位妃嫔下意识地点点头,皆向后退去,唯恐这个女人突然发疯,向她们发难,毕竟冯修容面上的鲜血淋淋的血痕,便是活生生的例子。
“你们都是皇上的妃嫔?你们身为皇上的妃嫔,竟然将皇上伺候的没了命根子,你们是怎么伺候的?啊……信不信本宫将你们尽数皆打入冷宫?”
众位妃嫔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皆抿嘴摇头,她们现在不敢贸然出言回话,虽然现在众宫女太监已然回过神来,但这个疯魇女子的速度有多快,她们皆是亲眼目睹了的。
只得暗暗向不远处的宫人使眼色。
“怎么不说话了?本宫问你们话呢?你们的规矩呢?啊!本宫问你们话,你们竟然不回话,是怎么学的规矩?如嬷嬷呢?让如嬷嬷重新教导宫规。”
疯魇女子见无人回应,继而呵斥道:“真不知道皇后娘娘是怎么教导的你们,竟然如此没有规矩,丝毫不曾将本……”
疯魇女子的话未曾说完,殿门开启的声音传来,众人皆向发音处望去,只见梓涵一身月白色的外衣披身,青丝散下,清风飞扬。
月白色的外衣以及青丝随风飘扬,颇有种遗世而独立的气韵。
不知是谁喊了一句,“皇后娘娘醒了。”
随着这声话落,疯魇女子迅速地向梓涵所疾奔而去,大笑道:“哈哈……皇后娘娘,你没想到吧!哈哈……皇后娘娘……”
管燕燕几人,见此,低斥道:“不好,这疯婆子冲大小姐去了,快……”
随后,管燕燕,罗女官,梦璐以及梦岩皆拎起裙裾,用最快地速度向梓涵疾奔而去,幸而她们距离梓涵原本便近一些,自是比疯魇女子先一步到达。
梓涵看四人将她团团围住,不解地蹙眉,看着向她疾奔而来的桃粉色身影,颇为不解,随即望着台阶之下稀稀拉拉的一众人,樱唇紧抿,转而望向由远及近的桃粉色身影。
疯魇女子想要靠近梓涵之时,被管燕燕几人合力压制住了,这时,副总管带着一众太监皆赶了过来,随后便将疯魇女子抓了起来。
“放开我……你们这些狗奴才,竟然敢动本宫,你们吃了雄心豹子胆了不成?还不快将本宫放开,快,将本宫放开……放开本宫,本宫便饶你们不死……”
副总管以及一众太监皆毫无反应,禁锢疯魇女子的太监,将手上的力道越发用力。
“大小姐受惊了。”副总管笑着向梓涵躬身说道。
梓涵听此摆摆手,询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你这个贱女人,我认得你,你不是皇后娘娘,你这个贱女人,是你将皇上抢走的,是你将皇上抢走,你这个贱女人,不要脸的女人……”
“快,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将这个疯婆子的嘴堵上。”
“是是。”小太监们忙将不知自哪舀来的白帕揉成一团,试图将其堵在疯魇女子的嘴巴上。
奈何疯魇女子来回摆动,让小太监无从入手,手里握着白帕,一脸焦急之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