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大侠也是要吃饭的
作者:
五谷大帅 更新:2024-05-27 06:45 字数:3320
故事并不算长,但阿飞的脚步明显出现了变化,赵风细心的发现,他的手始终紧握着那把剑,力度很大,超过了正常的状态。
“我不信!!”
阿飞侧脸看着赵风,一脸的认真样,也不知道他说的不信是不信自己会被一个女人迷惑,还是会拥有朋友,为其赴汤蹈火。
“故事而已,我就这么一说,你就这么一听,听完就算了,具体要做什么,那是你的事!”
赵风无所谓的耸了耸肩,反正他本来就是恶趣味上来了,才提前剧透给刚出山的阿飞的,至于以后他还会不会像原来一样……
我看很有可能!
至少以李寻欢的人格魅力,别说像阿飞这样少年人了,就是自问见多识广的赵风,也很难抵御和他成为朋友的诱惑。
有情有意,侠骨仁心,甚至愿意牺牲自己,成全别人,小李飞刀就是这么一个人,和他成为朋友,任何时候都不会让你吃亏。
这不是那位“自从见了你表妹,我们就是好兄弟了”的龙啸云,也不是某些坑起朋友来比坑外人还厉害的货色,小李飞刀认定的朋友,那是真的可以为其两肋插刀的。
本来赵风是打算和李寻欢一起走,混个脸熟打个下手什么的,不光可以干掉一些他引来的武林高手,还有一定的机会,能学到这副本最厉害的武功【小李飞刀】的。
不过在看到李寻欢的一刹那,赵风却改变了自己的想法,对一个这样的男人,赵风还真不好意思虚情假意的人凑上去,厚着脸皮说要交朋友。
且不说瞒不瞒的过李寻欢,赵风其实也不介意真心和他做朋友,不过一旦大家关系好了,到时候处理有些恶心的家伙时,难免会让对方左右为难,痛苦不堪。
人家已经够痛苦了,赵风也不好意思伤口上再撒一把盐,作为一个明明送了女,却还能不被读者讨厌的人,李寻欢是赵风生平见过最有魅力的男人,就比自己强一点点了……
当然,有魅力归有魅力,这不代表赵风不想搞事了,反正古系江湖的画风就在这里,他不搞事有的是人搞事,而且不管是李寻欢还是阿飞,接下来遇到的事,在以前的赵风看来,就挺烦的,如今有机会改变一下,不试试心里就不会舒服。
“你走吧!”
阿飞沉默着向前走着,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句,他依然是那副倔强的脸庞,表情上也看不出在想什么。
“也好!”
赵风点点头,这么慢慢走,他还真有点耐不住性子,“我去前面探探路,有机会的话,你也请我喝一杯好了!”
说完赵风纵身一跃,仿佛凭虚御风一般,踩着雪面就飞速离开了,直到拐过山角,阿飞都没能在雪上看到一点痕迹。
踏雪无痕……好轻功!
阿飞依然是尺量一样的脚步,心中却对赵风讲的故事多了一份上心,这样一个莫名其妙冒出来的人,有着这么厉害的轻功,说的话绝不是无的放矢。
话里有话却不直说,拐弯抹角的讲了一个故事,内容还颠三倒四的,有自相矛盾的地方,也不知道是存的什么心。
赵风的话只是在他心里留下了一丝痕迹,或许会在某个时候,阿飞会突然有似曾相识的感觉,不过现在,他依然迈着坚定的步伐,在这像刀子一样的寒风当中,一步一步的向前走着。
“呼~我去,差点装逼失败!”
另一边,拐过山角的赵风,停下了三元碧水行气法的运用,嘎吱一声踩进了雪里。
刚刚不是他会轻功,而是这路上的积雪挺厚,以三元碧水行气法操控的话,可以在接触的一瞬间,在脚下行成一个力场,配上极高的速度和灵活性,就形成了踏雪无痕的效果。
毕竟雪这个东西,也只是水的另一种形态嘛,虽然没有形成技能,但就像真气可以多角度运用一样,行气法炼出来的法力,用来操控水还是挺容易的。
“唉,装伯夷一时爽,一直装,一直爽,这下阿飞小盆友,肯定被我镇住了吧?哈哈~阿~欠……”
“怎么突然有点冷了?”赵风打了个喷嚏,揉了揉鼻子,“算了算了,还是找个地方暖和一下吧,再这么下去,泡枸杞也没多大用了。”
天色阴沉且暗淡,偶尔还会飘落一些雪花,这样的环境下,一个长翅膀的鸟人飞在天上,自然很难被人发现。
这条路虽然是官道,但弯弯曲曲的不说,路上没有水源也没遮阳的地方,所以前后几十里都没有什么人,那就更难被别人发现了。
而且赵风还在身体周围,制造出了一层浓雾,即便飞行速度很快,在操控风和操控水的能力共同作用下,法力浓雾也没有被吹散,一般人也看不透这层雾。
“咦~下面好像是小李同学的马车,要不要去打个招呼?”
赵风想想自己的形象,周身黑雾笼罩,大腿虽然又白又圆润,但一些血色的纹路自双臂羽翼连接到脚爪,眼睛又红光直冒。
这样子,别说是法海了,谁都能一眼看出他不是人,到时候来个大胆妖孽什么的,那就有点尴尬了。
“算了算了……别飞下去挨上一刀,我属性虽然高,挨上小李的刀也不好受,还是去前面吧!”
一阵阴风裹着黑雾飞过,马车中的李寻欢皱了皱眉,捂着口鼻咳嗽了两声。
“怎么了李爷,要不我慢一点?”
车夫的声音传来,李寻欢笑了笑,“不用了,葫芦集离得不远,我已经闻到酒香了……”
下面的一主一仆在谈论什么,赵风自然是听不到的,虽说变成女妖形态以后,他的眼力大幅度加强,更对风中的声音极度敏感,但在不靠太近的情况下,他也听不清混在车轮中的声音。
何况他也不怎么感兴趣,李寻欢这人自带吸引麻烦的体质,没事儿都会出点事,赵风这时候更感兴趣的,反而是被他吸引过来的人。
葫芦集地处南北官道交叉点,又是方圆百里唯一补给的地方,南来北往的客商往往都会在这里稍做停留,因此镇子虽小,却颇为繁华。
赵风到了客栈一拍桌子,“小二,给我来两斤熟牛肉,再来几个小菜,好酒都给我摆上!”
“来喽~客官!”
肩上搭着白巾的小二点头哈腰的快步走来,殷勤的擦了擦桌子,颇为恭敬的说道:“客官,实在不巧,最近没有收到跌死的牛,本店的风鸡不错,要不给客官您扒上两只?”
“也行!”赵风挑了挑眉,毫不顾忌周围的眼光,认真的对小二吩咐着,“给我弄干净点,我可不想吃到毛什么的,还有,先上几个小菜,我有点饿了!”
说完他弹出了一枚碎银,“给你的小费!”
“您瞧好吧客官,马上就来!!”
小二眼急手快的接住碎银,脸上的笑容顿时真诚了百分之一百,他手脚麻利的给赵风端来了花生米之类的小菜,然后送上了几坛好酒,又得了一枚碎银的打赏。
什么?你问哪里来的银子?
这个么……怎么说呢,或许是因为长的年轻,又唇红齿白相貌堂堂,关键是身上没有一点江湖的风霜感,在有心人看来,赵风的形象,就和不谙世事的富家公子差不多。
在这个江湖里,赵风这样的角色,还有另外一个称呼,那就是“肥羊”!,只不过这只肥羊虽然披着羊皮,却实实在在的是一头怪兽而已。
于是某几位想发笔横财的朋友,就顺理成章的给赵风贡献了第一桶金,不光送上了一些银钱,还贴心的提供了源力收入。
刚进小镇就感受到了古式江湖的热情,赵风自然是受宠若惊的,为了表示感谢,他特意给几位好心人送上了一条龙服务,把他们埋进了地里。
这也是他虽然露了财(其实也没多少),却没人上来找麻烦的原因,要知道这年头厚着脸皮来叫一声仁兄,然后蹭吃蹭喝的人可不少,不是人人都能免疫这些苍蝇的。
花生米挺脆,小咸菜也挺开胃,酒嘛赵风没喝,这又不是给自己点的,没人的时候自斟自饮这种事,只适合那些好酒之人,和他画风不太搭。
别看打赏小二挺痛快的,其实赵风身上也没多少钱,这又是好酒又是好肉的,估计就等下没钱结账了。
但他丝毫不慌,现在没钱,等下送钱的人就来了,这世界到处都是坏人,对赵风来说,根本不用担心没钱的事。
这客栈的小二也是见多识广了,光从脸部皮肤状态,就看出赵风是个不差钱的主,因此紧着后厨吩咐,先把他要的酒菜给弄了上来。
赵风没有携带兵器,手上也没有一点老茧,看起来一点不像是有功夫在身的样子,但刚刚几个大汉一拥而上,却瞬息之间变成了尸体,还不知道他用的什么手段,因此赵风暂时还很清净。
吃吃喝喝了一会儿,勉强填饱了肚子,这客栈的东西只能说能吃,在吃惯了现代各种美食的赵风看来,味道还是偏淡的。
问题来了……这饭也吃了,酒还没喝,不过怎么没人上来找事儿呢?你们不找事儿,我哪来的钱付账?
莫非要我吃霸王餐?
算了!人家开客栈的也不容易,欺负普通人,我赵风还真丢不起这人!真没人来送钱,只能拿别的东西付账了。
这时候,客栈的门帘被掀开了,伴着寒风和几句不满的醉话,李寻欢和那个虬髯大汉一起走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