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0章 活捉老严
作者:
杨千意 更新:2024-05-27 15:05 字数:2217
林迪薇坐在沙发上冥思苦想。
阿秋听着电话焦躁不安。
汪朝和拉着我到阳台抽烟,低声说道:“麦少,你真是神人啊!这几手简直太漂亮,下午那事,以后还是尽量少做,你和平措两个人,万一对方有埋伏,可就危险得很啊!”
李木的事我没有告诉林迪薇他们,下午肖志程带人来接走那两个杀手时,我也让李木暂时躲避在山上,一来不想让自己的真实生活被曝光,二来不想让李木卷入这种事情里。
“嗨,我那是临时起意,本想教训教训跟踪我的人,没想到有意外收获。”
我应付着汪朝和的话,眼睛盯着城市的东边,计算着时间,李木应该已经出布吉关了,只要他们能出关,直接上高速往东走,基本上就安全了。
正想着,手机震动一下,拿出来一看,正是李木发来的短信:已出关,保重。
我快速回复:谢谢,保重。
把短信删掉,望着港口通明的灯火,灯火旁的女娲补天广场依稀可见,想起我和李木做在那海边时,他说,在他最艰难的时候,差点从那里跳海自尽,难道‘好死不如赖活着’这句话对他无效吗?
那时我还在东莞流落街头,李木已经高中辍学,带着要改变命运的决心来到这座城市,翻过特区关口的围墙,无数次躲过查证件的治安队,沦落到一个馒头也买不起,他也没有干犯法的事,宁愿用结束生命的方式离开这个世界,也不愿用恶毒的方式活着。
我指着远处的海湾:“汪队,你说那个海边能淹死人吗?”
汪朝和一脸惊诧:“麦少,你可别吓唬我啊?咱们好好的,想什么死啊!”
“唉,我当然没这想法,我看到一个故事,说有一个外地人到这里来打工,因为没有证件,找不到工作,可这个人不愿干偷鸡摸狗的事情,宁愿从女娲补天前的海边跳海自尽,你说,人走到绝境时,还真能洁身自好吗?”
“嗯,这种人少,但不是没有,一根筋。”汪朝和马上紧靠着我,小声说道:“阿秋就是一根筋,代叔以前在国外训练她时,让她去取一家报社办公室的电脑,她认为那是偷,死活不愿意干,气得代叔差点就放弃了她。”
我很好奇:“那最后她取没有呢。”
“取了,给代叔看过以后又悄无声息地还回去了,你说的这种人,就是阿秋这样的一根筋。”
我心想,我愿意为了活着做狗也行,看来不是每个人都能如此,是这种‘一根筋’的少数人灵魂比较高尚吗?还是钻牛角尖似的愚蠢?
阿秋急步走到阳台,低声说道:“人拿到了,进屋吧。”
这是一个令人欣喜的消息。
林迪薇双手交叉在膝盖上,脸色的表情兴奋又复杂,感叹道:“这个吃里扒外的王八蛋,终于落我们手上,麦子,你想怎么办?”
“姑姑,你的考量呢?”我只是一个配角,对于这样的大事情,只能建议,不能抉择。
“一、给你换一个荣誉市民,你还年轻,不能因为那老东西的诽谤就此没了前途。二、老东西留老严一条命,肯定有什么把柄在老严手中,他还没有得到手,我们一定要审出来。三、照你说的,我们得把金家拉进来,扩大矛盾,就这点我没想好,怎么做才能让别人相信抓住老严跟金家有关系。”
听她说的三点,与我思考的差不多。
阿秋提醒道:“薇姐,老严是有三十万悬赏的,这是公开的事情,让麦少出面去领奖,换一个好市民奖这些没什么问题。可老严是无期徒刑越狱,送回警方手里,他肯定知道自己必死无疑,以老严的老道,既然要死,他还会配合我们吗?”
“走,人是送山后的棚子里是吧?审审才知道。”
林迪薇蹭的一下站起来:“我要去。”
阿秋面露难色:“这不好吧?安全倒是没什么问题,只是那边环境,薇姐,你去不合适。”
林迪薇坚持要去,我们五人一车在夜色中悄然出发,先在街头转一转,确认有没有被人跟踪,孤寂的街头昏昏沉沉。
厉无情介绍说,他们根据我描述的地方,在水围村的一角找到一户窗户全用黑色反光帘遮挡的房子,楼下有两个人守着,没来得及反抗就打晕了。上楼以后,用开锁技术轻轻打开门,老严和彤彤已经睡着,用迷液手帕把人弄晕,抗下楼弄上车,楼下负责看守的两个人抬回楼上屋里捆绑起来,醒了也发不出声响,整个过程极其顺利。
想来这真是一个好时节,春节期间,作为全是廉价出租屋的水围村已经空空荡荡,要平时干这事,肯定会被外界发现。
没多久没见,曾经的严胖子变成了瘦猴子,瘦得皮包骨。脸上的肉皮松弛地垂下,手上也满是沟壑,满头白发,像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要不仔细端详,还认不出他就是老严。
我掀开绑在椅子上处于昏迷中的老严上衣,他以前的大肚子变成一张肉皮,这张耷拉在他肚子上的肉皮像是身体的多余部分,不只完全遮盖了他的皮带,还像是在腰间系了一张人皮围裙,他曾经引以为豪的纹身变得皱皱巴巴。
林迪薇怅然若失:“这是老严?完全小了一半啊!”
我放下老严的衣服:“是,脸还是能看出来的,身上的纹身这些都在。”林迪薇侧头要来看,我快速地把老严衣服拉下:“姑姑,别看了,胖子瘦成这样,看着很恶心。”
汪朝和看看手表,提醒说:“先弄醒老严审吧,天亮后我们要把人交出去,不然我们就成了窝藏通缉犯了。”
马龙弄醒老严。
老严如从噩梦中惊醒,挣扎中用力深吸一口气,惊恐得看着我们,呼哧呼哧地呼吸着,腮帮子上的肉皮跟着他的呼吸节奏颤抖,完全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饿鬼看见阎王爷,战战兢兢、魂飞魄散。
我给他嘴里塞一支烟点上,轻声说道:“老严,久违了啊,别看了,不是做梦,你现在确实在我们手上。”
他刚吧嗒两口烟,颤抖的嘴没能叼住烟,落到他腰上。
马龙捡起烟重新塞回他的嘴里,他又猛烈地吸起来,眼珠子直溜溜转,是在确认自己是人是鬼,也在确认我们是人是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