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灭犬
作者:
高浩容 更新:2024-05-14 07:15 字数:3502
台中往南投的省道半途,乌溪与猫罗溪匯流处,一座水泥桥上,有两辆轿车停在路边,几位顶着艳阳,戴着墨镜的男子朝货柜屋的方向望,他们看着一张地图,手不断对着溪面同地图比划。
「这里是盖砂石场最佳的地点,猫罗溪上游在那里有个转折,冲刷下来大量的石头都会堆积在这个地方。」
「董仔,环评怎么办?」
「送县长几罐茶叶就搞定了啦!」
「可是我记得这个工程,前任县长在任的时候也有其他公司提过,最后不了了之。」
「前任县长那时候已经被检调盯上了,他最好敢收。干拎娘咧!那死蟾蜍现在还没被抓去关,跑去加拿大含飴弄孙,拎杯想到就不爽。我那时候可是给了不少茶叶,结果事情也没办好就跑了,害拎杯现在还得多开钱。」
「其实最难搞的还是议长,那个傢伙假鬼假怪,黑白两道通吃,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不管这些,那边那些货柜屋是怎么回事?」
「报告董仔,听鸽子说,就是一些无家可归的游民。等砂石场的案子一过,他们就会执行公权力把他们赶走了。」
猫罗溪畔一处荒废的建设工地,两座货柜屋和三座帐篷,组成一个自给自足的小聚落。黑米在大雨过后,淤积在河道上的沃土上,眾人一起栽种的菜园,摘了一袋玉蜀黍。
印有oocl的深蓝色货柜,住着一家三口,坐在门口乘凉,比黑米小两岁的小女孩珍珍对黑米说:「黑米,你们家今天晚上吃玉蜀黍喔?」
「我妈妈说会带饭回来,但我饿了,想先吃点东西。」
「你们家还有柴吗?」
「有,我上週末跟阿良有去砍一些回来。」
「黑米,我以后长大要嫁给你。」珍珍对黑米娇羞说。
「不要发神经!嫁给我干麻,去台北找有钱人嫁还差不多。」
「你跟阿良都说要去台北,台北很好吗?」
「听说台北人很有钱,也有很多工作可以做,我和阿良以后都想去台北打拼。」
「去台北工作,然后呢?」
「然后赚钱买大房子给妈妈住。」
「我可以跟你们一起住吗?」
「可以啊!我的家以后要盖十个房间,大家都可以住在一起。」
「黑米最好了!」珍珍想抱住黑米,黑米早料到她会藉机来这招,往左手边一跳,避开珍珍的偷袭。
拎着鱼竿跟水桶的阿良,从上游处走下来,看到黑米和珍珍在打闹,用爽朗的声音远远喊道:「我回来了!」
「今天有钓到很多鱼吗?」黑米问。
「没有,但是有抓到几隻虾子。」
「这些虾子好小。」珍珍故意装出嫌弃的表情说。
「小可以当零嘴。」阿良无论收穫多少,脸上总是掛着笑容。
阿良比黑米小一岁,比珍珍大一岁,他们三个是两小无猜的青梅竹马。
黑米从货柜屋后头,从帆布底下拿出一根柴,用斧头剖开,再砍成几小片。蓝色货柜屋外,阿良用报纸生好火,黑米把柴放在放在铁网子底下,珍珍把装了溪水,长期被敲打变形的铜锅子放上铁网,他们把玉米扔进锅里,坐在旁边等待今天的第一顿饭。
「黑米,你头上那个伤疤会痛吗?」珍珍望着黑米额头上的疤痕说。
「不痛。」
「我发现你都不笑耶!」珍珍对黑米做鬼脸说。
「我不喜欢笑。」
「珍珍,你不要吵黑米。」阿良信赖黑米,但黑米总是面无表情的,就像脸上罩着一个铁面具,只要黑米的嘴角稍微向下垂,就会让阿良想到以前那个经常酒后会毒打他和妈妈的男人。好意对珍珍说。
珍珍倒是不怕黑米,珍珍觉得黑米绷着脸是因为他的生活跟自己一样,活在社会的边缘。在这个溪畔生活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因为某些原因,他们被人放弃,也放弃了自己。可是珍珍喜欢笑,她告诉自己,世界上不会有更糟糕的事了。
「有玉蜀黍可以吃啊?」一位戴着渔夫帽,穿着七分裤的大叔,从帐篷中走出来,他睡眼惺忪的坐在三个孩子身边。
「欧巴,你昨天又喝多了。」珍珍和阿良拿他寻开心说。
「我不是欧巴,欧巴那是韩国人在叫的,我是顶天立地的台湾人。请正名『大叔』,谢谢。」大叔故意用台湾国语说话,但在场谁都听得出他是装的。
这附近的人都叫他「张老师」,据说以前他真的是一位老师,自从孩子生病死掉,就一个人离家到处流浪。黑米等人都没怀疑过这件事,因为张老师懂得很多东西,尤其在夜晚,他会告诉孩子们,天上有哪些星座。
珍珍和阿良每次都听得好认真,黑米却一点也无法理解张老师讲解的内容。在他看来,天空有无数星斗,每颗星星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关联性。一切都只是人们的穿凿附会,就像偶尔他在市区的全国电子,看到电视上的人在说「恶有恶报,善有善报」,或是「明天会更好」、「我们要怀抱希望」之类的话。在他看来,人好像很喜欢自己骗自己。对他而言,只有眼前那锅玉蜀黍才不容怀疑的真实存在。
「黑米,你妈回来了。」珍珍坐在面对桥的位置,看到黑米的妈妈走下桥。
「顺姨。」阿良见到黑米的妈妈,很有礼貌的称呼她。阿钦嫂在这个地方换了一个名字,大家都叫她「顺姨」。
「张老师,你们还没等我来就开饭啦?」
「我肚子饿了,所以先煮玉蜀黍来吃。」
「黑米好乖。」
顺姨拿出三个保丽龙饭盒,两盒装着满满的饭,剩下一盒装了素菜和一块旷肉。
「今天学校营养午餐剩的比较少,我跟其他人只分到这些。」顺姨说。
看到肉,珍珍和阿良的眼睛都瞪得老大,好像可以用眼睛把肉吞下肚,他们不奢望每天都有肉吃,只要一个礼拜能吃到一次就满足了。
「你们两个人一人一半,谁也不许抢。」黑米对珍珍和阿良说。
「黑米,你不吃吗?」珍珍问他说。
「我不喜欢吃肉,我喜欢我的玉蜀黍。」
五个人坐在地上,互相分享食物。
「素娥人呢?」顺姨问张老师说。
素娥和阿良、珍珍住在红色油漆斑驳的货柜屋,阿良和珍珍都不是她的孩子,她是最早在这处溪畔生活的人,没有人知道她为什么会带着这两个孩子,更不知道这两个孩子的父母是谁。素娥经常会捡来小猫、小狗,也许阿良跟珍珍都是她捡来的。
「素娥好像是前天不见的,可能过两天就会回来了。」张老师说。
阿良和珍珍从小,素娥也不教他们叫自己妈妈,而是叫自己素娥,所以在场所有人都用「素娥」称呼她。
「不知道这次会捡什么动物回来。」珍珍说。
「希望是狗。」阿良说。
「你当然希望是狗,狗可以吃嘛!」张老师做出啃骨头的样子,珍珍双手遮着眼睛不敢看。
「好久没吃了,想到都会流口水。」阿良说。
「你们不觉得狗狗很可爱,吃狗很惨忍吗?」珍珍说。
「以前我在学校的时候,议员招待我们校长、教务主任去吃铁板烧,一块牛排要两千块台币,有钱人可以花千块吃什么松阪牛、帝王蟹,然后不准我们这些连两百块都没有的人抓没人要养的狗来吃,说那样很残忍。去他的,老子不吃会饿死,不让我吃,有本是养我啊!」张老师对珍珍说,他每提到往事,好像都有一肚子的不满。
「好啦!反正我不吃就是。」珍珍知道肚子饿有多不好受,她心疼狗儿,但她不认为其他人把狗当食物是错的。
太阳下山,桥边多了一排机车,不少人会在桥边夜钓。
张老师拿出吉他,眾人捡来的废铁桶,当作篝火,听张老师拨着不知名的曲子。
顺姨和黑米靠在货柜屋门沿,对他说:「儿子,妈妈让你受苦了。」
「不苦。」
「我不该继续自私下去,让你在这里跟着我流浪。」
「妈妈,你在说什么?」
「如果妈妈不在,你会记得妈妈吗?」
「我会,但妈妈不会不在的,是吗?我跟阿良说以后要去台北工作,买大房子给大家住。」
「我知道黑米有一天会买大房子住,我们都会住在一起。可是现在,唉……」顺姨抱着黑米,黑米觉得脸贴在母亲胸口好温暖,但他并不觉得特别开心,他好像从看见妈妈和亚父在芒果树下那一晚,头被亚母用石头砸中后,就再也不懂什么是快乐,什么是悲伤。
一位穿着西装的男子,下桥走向篝火。火光映照他的脸,张老师停下拨弦的手,问说:「先生,你该不会是来採玉蜀黍的吧?」
黑米认得这个男子,他是亚麻律的父亲。
「我找阿钦嫂,就是顺姨。」他说着,向黑米和顺姨走去。张老师、阿良和珍珍看着他,都好奇着这个人的目的。
亚父看着黑米,伸手要摸黑米的脸颊,黑米躲开了,他也不生气,说:「好有个性的孩子。」
顺姨用手把黑米推向亚父,说:「以后这个人就是你的父亲,你跟他走,就不用再跟我一起挨饿受冻,他会给你一个孩子该有的一切。」
「我不要!」黑米觉得他的世界瞬间崩塌,对亚父的双眼善发强烈敌意。
「妈妈累了,没办法再带着你了。」顺姨把脸别过去,落在货柜屋内的阴影,她快要把手不住内心的哀戚。
「跟我走,我会把你当成自己的儿子好好对待。」
亚父想将黑米拉起,黑米没有拒绝,他回头跟顺姨说:「妈妈,你不要我了吗?」
顺姨摇摇头,说:「妈妈答应你,总有一天会去接你。」
黑米没说话,跟亚父离开货柜屋。
「我也好想有一个家喔!」珍珍目送亚麻律,叹息着说。这句话,不知怎的刺进黑米的心坎里。
那年,黑米十二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