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千金养家日常 第22节
作者:周忱      更新:2024-05-14 07:19      字数:4382
  陈正德点点头:“十五文这个价格适中确实合适,若是我以这个价格将大侄女家的玉米包圆,你觉得如何?”
  “那真是再好不过了。”
  陈正德连价都不还,显然是有信心能够高价卖出,哪怕是翻俩翻,那也是他自己的本事,沈惊春不会有任何不平衡,反倒是他真的包圆,省了她家许多事。
  陈正德听她这么说也咧开嘴笑了。
  三两句话间就将这生意定了下来,所有人都高兴的很,当即就用陈淮的笔墨拟了份契书,双方签了名按了指印。
  第29章
  陈淮这些日子很忙,十天里能有五天不在家,等他回到家,才发现沈惊春以雷霆之势将玉米的生意搞定了。
  “这样做也好,大冬天的也省的一趟趟往县里跑了。”
  到底是定了亲的,主观感受上就跟以前不同,沈惊春看着他眼下的乌青和说不出的疲惫心里也有点不是滋味。
  “你也不用这么拼命,能一次考中固然很好,可要是因为念书熬坏了身体,反倒是得不偿失。”
  陈淮听出她话里的关心,心头微暖,连昏沉的脑袋都清明了不少,解释道:“这几日之所以这么忙,是因为先生去了一趟府城,带回了历年乡试的试题,这段时间正给我们讲题。”
  沈惊春无语。
  她虽然不是古代人,但多少也看过几本古言小说,对科举有一点了解,乡试那是秀才考举人的考试,他现在连秀才都不是呢,居然就开始看乡试的试题了?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学霸?
  而且这人不是已经从闻道书院退学了吗?怎么还能去听课?
  陈淮不知道沈惊春的想法,但看她脸色多少也能猜到一点:“明早正德叔就要来拉玉米,不如我早上跟你们一起去地里掰玉米吧。”
  陈正德说要包圆,而包圆的意思就是这几亩地的产出,除了自己用和送人的,不能卖给其他的人,所以在十五文的基础上又许了一成利,这也是签契书的主要原因,亲兄弟明算账,虽然都是一个村的人,但账要算的清清楚楚,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听陈淮说要帮忙,沈惊春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以前种玉米的时候没叫上他,那是因为人家毕竟是生病借住在家里的,现在两个人都定亲了,只要不出意外,以后就是夫妻,沈惊春指使他干活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第二天一早天蒙蒙亮一家人就起了床,沈明榆和沈蔓太小,沈惊春也没指望他俩干活,全家就这俩小的还睡着,方氏则要留在家里烧早饭。
  沈惊春等人全副武装出了门去跟沈族长一家汇合。
  他家除了怀孕的周氏和十二岁以下的孩子,其余全出动了,连沈族长老两口都跟着一起去了田了。
  天色虽然还早,但陈淮个子不是一般的高,往那一站,想不注意到都不行,沈族长看到他,脸上虽表现的诧异,心里却十分满意,这证明陈淮此人没有读书人的傲气。
  怎样判断玉米是否能够采摘,早在前一天签好契书后,沈惊春就将所有人都教了一遍,到了地头,众人都各自进入玉米地开始采摘,只沈惊春留在外面教陈淮。
  “其实很简单,你看这个须须,如果变焦变干,说明已经成熟可以采摘了,不确定的话,就扒开外面这层苞衣看看,颗粒饱满的就是成熟的,如果过于嫩了就先别摘,放着养两天。”
  沈惊春掰了一只熟玉米一只嫩玉米给他作比较,陈淮在一边听的十分认真。
  二人教学完,就钻进了玉米地里。
  九月二十七已经霜降,现在已经十月出头,再过几天就该立冬,时间太早太阳还未完全升起,叶片上的薄霜和露水打在裸露在外的皮肤上,冰的人一个激灵。
  沈惊春哈了一口气,一边冻得发抖开始采摘玉米一边不断默念这都是钱,给自己打气。
  这边都是荒地,平时少有人来,路边有的草疯长比人还高,马车牛车都是通通进不来的,等众人采完一轮,沈惊春几个身强力壮的堂哥就将玉米往回挑。
  陈正德雇来的几辆马车已经等在了最近的马路边,沈族长老两口则负责和陈正德的人交接数清数量。
  人多力量就是大,半个时辰不到,四亩田的成熟玉米就全被薅下来了,这些玉米都是受木系异能滋养才长成的,每一株的生长进度都差不了多少,第一轮采摘,共计玉米棒子一万三千两百二十只,按十五文一只来算,折合银钱一百九十八两多点。
  前一天签订契约的时候就已经商量好了,为了争分夺秒的将玉米运到各处,陈正德预付给沈惊春三百两作为第一批玉米的货款,清早等玉米采摘下来点好数量,他签了名即刻就出发,余下的等他回来再说。
  忙活了一早上,外衣已经被打湿,负责白天看地的沈惊秋早一步回家换了衣服来。
  从玉米地出来她就叫沈志清等人也先回去换衣服了,只有她一个人去跟沈族长老两口汇合。
  等沈惊春的这点时间里,沈族长已经粗略算了一遍,饶是沈族长阅历丰富,也被这个数字给真的目瞪口呆。
  小二百两银子啊!这还只是第一轮采摘,后面还有多少,还未可知。
  经过这两个月,他早已知道沈惊春是个有本事的,可没想到,会这么有本事。
  三个人一路无话回了沈家。
  方氏早就听了闺女的嘱咐,烧了一锅红糖姜汤,等地里的人回来,一人喝了满满一碗,沈惊春三人一进院子,就被方氏也拉着喝了一碗。
  与沈惊春年纪相仿的几个堂兄弟不敢围着爷爷,就都凑到了沈惊春身边:“妹子,这数量可不少吧?”
  沈惊春伸手比了个二。
  沈志清脑子转得快,一看是两根手指就已经压着声音惊呼了起来:“二百两!”
  不外乎他这么惊讶!
  他家良田也有十几亩,单算田地的一年出息,也不过二十两。
  二百两,这放在他家,也得种十年田,更别说那些田地没他家多的人家了。
  所有人都被这个数字震的说不出话来。
  沈惊春抿着嘴笑了笑。
  等吃完早饭沈族长带着一家人回家,沈惊春才拿了十两银子给他:“大爷爷,后面大约还有三四次采摘,天越来越冷,这是我的一点心意。”
  原本沈惊春请他家帮忙,沈族长是不要钱的,相比起眼前这点蝇头小利,他更希望这个侄孙女能拉自家一把,可看着沈惊春递过来的十两银子,他却没拒绝。
  “好,以后有什么事,只管来家喊一声。”
  送走沈族长一家,沈惊春一回头就瞧见方氏哭了。
  “娘,这不是挣钱了吗?你哭啥?”
  沈惊春不能理解!
  方氏抹了把眼泪,又笑了。
  陈淮道:“婶子这是喜极而泣呢。”
  方氏点了点头。
  对方氏而言,自家就是地里刨食的,之前一段时间,闺女虽然也挣到了钱,可方氏的心总是放不下来,现在好了,玉米是地里种出来的,她的心总算放下来了。
  沈惊春一阵无语!
  ……
  过了几天,陈正德满脸喜意的架着牛车回了平山村。
  沈惊春一看他这样子,就知道这一趟肯定挣了不少钱,等拿到账单一看,果然如此。
  祁县本地只留了一千只玉米,因为数量太少,直接被县里的富绅们分掉了,售价二十五文一只。
  余下一万两千只玉米,附近一两日路程的州城由他两个儿子分别带了三千五百只过去,分别售价三十文和三十五文,最后的五千只玉米由陈正德本人带去了府城,价格翻了快两翻,以每只四十文出手。
  除去本钱和雇人的钱,仅仅这一趟就净赚两百多,比沈惊春这个种玉米的人还赚得多。
  “来来来大侄女,咱在商言商,先将这次的钱给结了。”
  沈惊春放下账本接过他递过来的小荷包一瞧,忍不住想骂人,原本货款和一成利钱加起来二百四十多两,但陈正德这次赚得多,索性就凑了个整,包里装了两张一百两银票,一张五十两的银票。
  眼看着陈正德满脸的喜意藏都藏不住,沈惊春都不忍心泼这盆冷水了,可早死早超生,想想还是道:“正德叔先别忙着高兴,我之前跟你说的这玉米一株生三四个的事情,你还记得吧?这第一轮也差不多摘掉了三分之一,后面也没几次好摘了。”
  陈正德被这迎面而来的一盆冷水泼的心里拔凉,不过他很快振作过来:“没事,今年没了,这明年不还有吗,虽说物以稀为贵,但第二年多少也是能挣点的。”
  这话倒是真的,现在陈里正一门心思想让村里更上一层楼,玉米种子虽然还没收回来,但是隐约的风声已经被他放了出去了。
  这个种子只要是村里人,都可以找沈惊春购买,但前提是两年内,不能将自家收获的玉米种卖给本村以外的人,哪怕是外嫁的女儿也不行,这样一来,未来两年玉米价格虽然会降,但是种一季玉米下来的收益也远比老老实实种田来的多。
  而让村里都跟着种玉米的底气,就来自于本朝的税收规矩。
  前朝一直都是按收成来交税,收的多交的多,后来改朝换代之后,改按田产来收税,有多少田交多少税,朝廷只管你税有没有交到位,不会管你田里都种了什么。
  “那正德叔接下来有什么打算?玉米是继续卖到这三处地方,还是卖到别处?”
  天气越来越冷,哪怕有异能加持,这些玉米看上去也越来越蔫头耷脑,赶快收完是顶要紧的事了。
  陈正德道:“大侄女有什么意见吗?”
  “天气越来越冷,我看玉米有些不抗冻,我昨天去看了看,叶子已经冻坏了不少,但好在玉米外面有苞衣,暂时还没事,可以话,我想着最近赶快给它全摘了,也省的到时候冻伤了都是钱。”
  这可是大事,冻坏一个玉米,那可都是钱,陈正德正了正神色:“这样的话,明天就多摘一点吧,这次出去往远一点的地方多跑几个城镇。”
  哪怕降价一点卖出去,那也是钱,比烂在地里好。
  第二天一大早,上一次掰玉米的原班人马再次集结,这次要运走的玉米多,花了将近一个时辰,掰了两万出头的玉米走了。
  玉米地经过两次扫荡,叶子都秃了不少。
  沈惊春心中看着成片的玉米,只盼着这事能够早点结束,来年再不干这种反季节的事了。
  可偏偏天不遂人愿,有人看地之后,安静了近一个月的玉米地,终于抓到了那个偷玉米的小贼。
  第30章
  看地的顺序是十天一轮,这一天是沈志清最后一天夜里看地,因为他从自家堂妹那里了解到,最多再有十天,包括那一亩留种的玉米在内,全部都要收完了。
  天越来越冷,虽然沈惊春建了个小棚子给他们遮风,但一到晚上天黑,就感觉瑟瑟寒风无孔不入,尤其是下雨天,简直是个折磨。
  想到明天就要解脱,沈志清激动的晚饭都多吃了一碗。
  “灿哥,你今天把狗也带着了?”
  沈灿比沈志清大几个月,家里是也是继母当年,但他这继母同时也是他小姨,日子过得虽然不像别的继子那么苦哈哈,但也不算多幸福,所以从小就话少。
  听沈志清这么问,也只是简单的回答:“感觉今晚有事。”
  沈志清笑道:“你别这么疑神疑鬼,咱看地也看了这么长时间了,该知道的不该知道的都知道了,谁会那么想不开自己撞上来。”
  理是这个理,可这世上总有人愿意铤而走险。
  因夜晚温度太低,沈志清与沈灿一直都是轮流放哨,一人在外面围着玉米地巡逻的时候,另一人就在小棚子里歇着,但今晚实在冷的人遭不住,子时过后,沈志清看着无垠的月光下连个人毛都没有,终于坚持不住回了小棚子。
  里面空间不算大,为了取暖,最中间挖了一个坑,烧着小火堆,沈灿的精神还行也没睡,正烤着火,见沈志清进来,也没多说起身就要出去。
  “行了,灿哥,你别折腾了,人家小偷知道我们人在,肯定不会来的,就算要来,也是趁我们进来烤火,外面没人看的时候来,你不是带狗了吗?如果真有人来,它肯定能发现的。”
  沈志清话音才落,伏在地上打着盹的狗子就支起了身朝着一个方向龇牙咧嘴。
  “不是吧?真有人来偷玉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