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掉光明神后我穿了_8
作者:
行道 更新:2024-05-27 20:51 字数:1370
这个位面,很少会有行人在商道以外的地方行走。商道的开辟是基于安全考虑,绕过了那经常有魔兽出没的林区和野外。
可就算这样,商道上依然会时不时冒出来一些魔物。
这也是许多商队要请冒险者护卫的理由之一。
李明光想要以最快的速度穿过诺诺兰行省,必须要横穿一片叫做常暗的森林。
小学徒对常暗之森的唯二印象,就是危险和神秘。
据说里面有很厉害的魔物,据说里面活着精灵,据说……
由于靠近诺诺兰,他们这座小城偶尔也会有一些这样的传闻,但好像到目前为止,都没有看到过说有往那边去冒险者平安回来过。
可李明光是传奇法师,哪怕现在实力大概只有原来一个手指头那样强,他也不相信一个小小的常暗之森能拦住自己。
他可是漂泊在各种位面,曾经杀死过神的法师,哪怕只是比较下等的神明。
和猎杀巨龙,统一大陆这些相比,弑神的意义是不一样的。
它代表了实力从量到质的变化。
普通情况下,就是一百个达到了传奇这一阶级,无限接近于半神的强者,也未必能对一个低等神明造成根本性损伤。
神说要有光,就真的会有光。
实力的差距来源于对规则的根本性领悟。而根据李明光的研究,很多神的领悟都不是来源与自己,而是神格。
神格究竟是怎么诞生的?
这是他在挂掉之前一直研究的,触碰到禁忌领域的问题。
不过他这个人就是比较喜欢挑战禁忌:)
李明光站在常暗之森不远的地方,森林入口处的路标指示格外引人注目。
路标上是血红的大字。
“内有大型魔物出没,危险!!!”
李明光只是扫了一眼路标,就抬脚走了进去。
本来,无法舒舒服服借助交通工具抵达诗歌之邦诺特埃尔这件事已经让他不太开心了,再走弯弯曲曲的官道绕路,他怕是要直接疯。
太浪费时间了,对于法师来说,时间就是用再多金钱也换不来的宝贵学术经验……当然,金钱不行,但是珍贵的魔法材料可以。
横穿常暗森林,李明光未尝没有顺路看看有没有什么材料的念头。
他本质上是一个对更高更远的目标之外,任何事都兴致缺缺的人,古怪冷漠还懒惰。只有当最省事的途径行不通之后,才会考虑其它办法。
说到底还是里芬的错,早知道他当时下手应该重一点,让他变个几周的羊再说。
之所以得名常暗,是因为森林内部枝叶繁茂,将外面的太阳几乎遮蔽得严严实实,只偶尔有几束零零星星的光线漏进来,格外引人注目。
李明光没找到什么珍贵药草,考虑到目前的经济状况,他看见都常见品种都摘了一些,以备不时之需。
他堂堂一个传奇法师,哪怕被追杀的时候也没有这样穷困狼狈过。
而且森林里的魔物远比人类敏锐,那些弱小的魔物在感知到气息后远远开溜就算了,哪怕李明光故意露出不少破绽,也没有他勉强能入眼的魔物上前主动攻击。
……真是寂寞如雪的人生。
李明光继续往森林深处走,他懒得绕路。
好在越接近森林中心,附近的魔物也就越强大,在刻意示弱之下,终于有魔物主动送上了门。
主动送经验是头有三个脑袋的巨狼。
李明光不嫌弃它丑,抬手就是十几发冰结乱轰,巨狼的身上被刺出来好几个血洞。
他把巨狼的尸体收好,觉得到了城里之后,应该可以拆分卖一些钱。
这种比较低等的魔物,李明光是不会主动出手解剖的。只有像是塞壬,梦魇女妖或者天使这种高等级的传说生物才能引起他的兴趣。
李明光还没有解剖过天使或者圣灵之类的存在,他对这类生物的构造一直很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