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掉光明神后我穿了_24
作者:行道      更新:2024-05-27 20:51      字数:1347
  像是挑衅,又像是炫耀。
  精灵半垂着眸,如宝石般的绿眼睛中阴翳渐起,凝城化不开的暗色。
  但看向李明光时,祂又是那个优雅高贵的司乐之神了。
  “是我考虑不周。”墨忒带着歉意,手腕翻转之间,变出了一支火红的玫瑰花。
  祂将玫瑰插在了少女鬓边,又极为轻柔地帮她拢好了有些散乱的头发。
  少女惊骇,双颊逐渐爬上红云。
  “抱歉,这位可爱的小姐。我只是太喜欢他了,所以才丢掉了你的花环。”
  这句话是说给那位少女,也是说给周围的路人,更说给李明光。
  “……啊,没有关系,您不用道歉。”少女眼神在两人之间乱飞,慌乱又羞涩地解释,“我只是情不自禁,绝对没有破坏你们关系的意思……”
  李明光叹了口气,上前一步:“我们没有关系。”
  他摘下少女发间的红玫瑰,不动声色破坏了上面附加的诅咒,这才将花重新插回对方头发上。
  讨厌归讨厌,李明光作为法师的社交礼仪绝对没有问题。
  他努力勾出来半个带着歉意的笑容,“祂就是这种性格,你不用放在心上……以及,比起玫瑰来说,还是百合花比较合您适这个年龄的小姐。”
  玫瑰上面附加的衰弱与病痛效果被祛除之后,花瓣褪成了粉色不说,连种类都变了一个。
  李明光对少女没有任何想法,虽然他现在的壳子只是个少年,但前两世加起来确实已经超过了三百岁,算是对方祖宗一个辈分的人物。
  他开口,纯粹只是因为看不惯墨忒这种小心眼而已。
  别人送花给他,关墨忒什么事情。
  诺特埃尔对法师还算友好,这种类似小把戏的法术并没有引起什么骚动。
  反倒是那名少女,在看见鬓边的花变成了百合之后,捂着嘴低低笑了几声。
  真是位不坦率的少年。她这样想。
  把玫瑰换成百合,从花语的意义上来说,明明就很在乎他的半精灵伴侣嘛。
  殊不知,这正是墨忒的目的。
  那种程度的诅咒只是祂随手为之,成功还是失败根本无所谓。
  成功的话,诺特埃尔不过是少了一个卖花的少女而已。
  她妨碍了神,自然应该有被降下神罚的心理准备。
  就算失败,祂的法师阁下出手化解这场小风波,也会给这些人们留下他们确实是一对恋人的印象——比起言辞,行动显然更具说服力。
  再这样浪漫的地方,大概没有人会分不清百合与玫瑰的花语。
  哪怕无意,落到别人眼中,那样的行为也是宣誓主权和……吃醋啊。
  李明光是没有读心术,要是有读心术或者精神感应之类的技能,墨忒这张脸铁定要保不住。
  脸太厚,想太多,不打几架冷静一下你都不知道谁才是爸爸。
  至于花语?花语又不能吃。
  “……谢谢你们的曲子,祝福你们!”少女絮絮叨叨说了很多赞美,又一溜烟钻回了人群。
  直至风波过去,墨忒带着点满意地、重新将被他丢弃在地的花冠拾起,李明光依然莫名其妙,更加笃定这位乐神大概是闲出了什么病。
  接下来依旧是逛街。
  李明光陪着祂在街道上漫步到很晚,直到诺特埃尔街头的灯光次第熄灭,繁星耀照在两个人身上,墨忒才意犹未尽地找了一家提供住房服务的酒馆。
  旅店是粉色调,店主是一对可爱的夫妻。丈夫在负责在前台登记接待,而他那位微胖,脸上挂着和煦笑容的夫人则负责把客人们带到订下的房间。
  让人意外的是,她认识他们。
  “之前有客人来用餐的时候提起过。”夫人笑眯眯,圆润的脸庞在烛光下显得格外温和,“因为都是好看的人,加上都很有个性,大家就忍不住聊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