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贺喜专使
作者:
清岚如水 更新:2024-05-28 17:36 字数:2299
须贾的脑袋里嗡地一声,眼睛一阵发黑,口中喃喃:
“他是张禄?
不可能!明明是范雎嘛,你们认错了!”
又问门卫:
“丞相临门,你们也没敬礼呀?”
“丞相事先吩咐,对他的出入,我们必须视而不见,妄言妄动者斩!”
一个“斩”字让人听了凉嗖嗖地,激得须贾的思维开始运转:
张禄……范雎,
范雎……张禄!
他终于明白了:
张禄是范雎的化名,他不但没有死,还隐姓埋名跑到秦国当了丞相!
怪不得魏齐对他一直不放心,自己还拍着胸脯打包票。
唉!我真是条蠢猪啊,偏要当什么“贺喜使”。
这回倒好!
不用抓捕,自送上门!
怪不得他不给面见,那是成心刁难,让我不好受啊!
那为什么又以常人面相见?
笨蛋!没看见猫逮住耗子?
他得耍着你玩儿呀,玩够了才弄死你!
刹那间:
大堂上酷刑拷打,厕所里的屎尿、自己那放纵的哈哈大笑……
突然都清晰地从眼前一幕幕浮现,而范雎应该记得更清楚!
“他、他饶不了我!”
冷汗,一阵阵顺着后背往下淌;
泪水,不住地涌出往下流。
人为什么把坏事儿干得那么绝,竟不给自己留一点儿后路?
须贾蹲在相府门前,像一个待决的死囚,度秒如年地艰难等待着。
等待那既让人恐惧、又十分难堪的一刻!
他真想象小时候干了错事挨打时那样嚎啕大哭,然后便一切过去;
可惜他现在哭不出,而且这一关也不会因哭而过去。
正在他陷于焦虑、彷徨时,猛听相府内传出一连串的呼喊:
“丞相降旨,命魏使须贾报名而进!”
“报名而进”是军中对犯了严重错误的人的一种措施。
每走一步都要跪下高声报出自己的姓名。
如:魏使须贾叩见丞相,然后磕一个头,再前进一步……
一直到大堂案前,不仅是惩罚,也表示极度贬低来人的身份。
须贾一听让他“报门而进”,眼泪儿哗地淌下来,暗想:
“今天我是死无葬身之地了!”
为了表示自己忏悔的诚意,他解带脱袍,免冠去靴。
数九隆冬,只穿淡薄内衣,光头赤脚;
在各国使节的众目睽睽之下,一步一喊一磕头地膝行到大堂上,再磕三个响头:
“魏国罪人须贾,前来领死。”
此刻他的脸上,已被血、泪、汗、泥勾抹得五彩缤纷。
范雎穿戴丞相的冠服,威风凛凛地坐在大堂之上。
见到狼狈不堪跪于堂下的须贾,想起因他而受到的残酷折磨、非人凌辱,犹如昨日,历历在目。
禁不住胸中波涛汹涌,喉间哽咽堵塞。
恨不得扑下去把他按住打成一滩烂泥方能意舒气平!
但现在自己是秦丞相,已经不能像匹夫、泼妇那样泄私愤了!
当范雎知道魏使是须贾后,做了一番安排,便入宫面见昭王:
“请治臣欺君之罪。”
昭王大惑不解:
“此话从何说起?”
范雎便把自己的遭遇从头细说一遍:
“……臣不得已化名张禄入秦,幸得大王错爱,乃有今日。
只是恐怕因为臣而引起秦、魏不和,所以一直不敢说明真相。
现在仇人入秦,实不能忍,听凭大王发落。”
听到哭难处,昭王的鼻子都发酸,忍不住拍案而起瞪眼大叫:
“气死我也!可恨魏齐、须贾如此歹毒,谁能忍耐?
休说施于爱臣,就是对待平民百姓,我也不容!
丞相之冤至今不得伸吐,乃寡人不敏之过也!
爱卿何罪之有?
立即传旨,先把那须贾剁成肉酱,再发大兵去擒魏齐!”
范雎叩首谢恩:
“大王如此待臣,虽粉身碎骨无以为报。
可是两国交兵不斩来使,须贾虽说恶于臣,却是为公事入秦,不可为泄臣私愤而废公义。
请大王允许臣便宜行事,既要向魏齐、须贾讨回公道,又可使秦不动兵而收利,两全其美。”
于是又把自己的计划奏明秦王。
秦王听了大喜:
“爱卿真乃全心全意为秦国的忠臣啊!”
所以,范雎今天不打算杀须贾,当然“缔袍之赠”的感情投资,也起了作用。
否则,真剁了魏使吃肉酱,也无损于秦。
但范雎也不想轻易放过须贾,因为还要通过他向魏齐施加压力。
他按下怒火,调气理息,敛神收性。
过了片刻,使自己的情绪稳定后,才啪地击一下惊堂木,满大堂上下寂然无声。
都看到丞相气色不善,大家更是屏住呼吸,连大气儿都不敢出,瞪着眼睛看丞相发威。
因为不了解情况,使节中与须贾熟识的,还暗暗替他可怜。
令人战栗的寂静中,范雎缓缓而又严厉地喝问:
“须贾!你可知罪?”
须贾连连磕头:
“小人知罪,小人知罪。”
“你有何罪?”
“小人有眼无珠,当年不曾善待丞相,让您受了、受了委屈,实在是罪该万死。”
“未曾善待、受了委屈?你说的好轻巧啊!”
范雎气得咬牙切齿:
“今天我要当众数明你和魏齐的罪孽。
也好让各国贤明知道我范某并不是依仗秦相权势,欺压魏国故人!
我本名范雎,当年曾为须贾门客,蒙他提携又充任他赴齐的副使。
由于历史原因,齐王责备魏不该既与结盟,又参加伐齐。
当时须贾张口结舌、无言以对。
我既要维护魏的尊严,又想解脱须贾的窘迫,不得已越位而出,向齐王做了解释,因而促成两国之好。
本该说是替魏国立功,应受褒奖。
怎知回国后须贾抓住齐王赠黄金、馈酒肉之事,向魏齐诬我泄密通齐!
其实这些事我当时已向须贾交代清楚,留下酒肉也是得到他的允许。
此时却不听我解释,翻脸不认人,反添油加醋以激魏齐之怒,你罪之一!
魏齐对我拷打,已到肋骨寸断,奄奄一息之时,你不但不劝解一句,反而煽风点火;
无中生有地进一步诬我已任齐职,素无仇怨,却必置我于死地而为快,你罪之二!
我被弃于厕中待死,你却带头向我身上撒尿,以尽情辱我为乐,人性灭绝,你罪之三!
须贾!今天当着堂上堂下众人之面,我所言有不实之处,你尽可辩白!
对于摧残我有什么理由,也可说明,范某绝不因此责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