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人生只若如初见
作者:烟水漪      更新:2024-05-29 09:44      字数:2369
  花瑟走猫步,妖娆娉婷,到了青年身边。“阿珩,你来了。”
  随即,她眼角上扬,又向两个女孩介绍:“我男朋友,靳珩。”
  那春风得意,全在眉梢一段。
  好男人,是女人最好的标签。
  雪千黛只是冷笑,因为靳珩的目光,毫不吝啬地全在她身上,哪留给花瑟半分毫?
  花瑟又嫉妒又恼羞。
  敏感的简妍立即捕捉到浓浓的八卦,有猫腻,我家黛黛真是男神收割机啊!
  “简,走啦。”雪千黛嗔道。
  茶吧还有别的业主,大家不约而同看向这几位。雪千黛可不想被人观摩,说不定哪位就是她父亲的旧友,要是被认出,也要尬死。
  两个女孩走出会所,靳珩又追了来。
  “snow,借一步说话。”这一次,他直接将雪千黛拉到角落,怔怔地看她。“告诉我,你过得还好吗?”
  目光错过靳珩的肩膀,划过他身后的花瑟的痴怨,雪千黛仿佛看到一个人,一张让她魂牵梦萦的脸。
  其实对靳珩,雪千黛是心怀感激的。因为没有他,她不会认识她家的霍美人。
  靳珩也想到了很多,心绪复杂。
  靳珩的父亲靳江是雪千黛父亲的商业合作伙伴,两家生意往来二十多年。
  靳珩从高中起出国读书,读的是惠特尼高中,那个以“4.0学分,4小时,4杯拿铁”闻名的魔鬼学校。这句话的意思是,学生为了拿到最高的4.0学分,每天只睡4个小时,要喝4杯拿铁咖啡提神。所以,那些以为去国外学习就很轻松的,纯粹是刻板印象。
  靳珩虽然没有这么夸张,但坚持了下来,并且成绩优异,最后成功爬藤——进入常青藤联盟学校。
  四年后,靳珩本科学成归来。依照靳父的意思,应该接手家族生意。不过靳珩希望继续读研,私心想在象牙塔里多呆两年,享受这最后快乐而无忧无虑的时光。
  靳珩和雪千黛的初见,是在雪家的别墅里。靳珩陪着父亲与雪父交谈,就见女孩从复古的双弧楼梯走下。
  女孩穿着真丝的吊带裙,一对锁骨漂亮的过分,纤匀得体,修合有度。偏紫色的头发,更透着冷冽之美。
  更重要的是,从靳珩的角度是仰视。雪千黛站在楼梯上,那双堪比模特的美腿,愈发显得修长。
  靳珩忽然觉得鼻子有点热。
  他半天移不开目光,全落在了两位老父亲的眼底。雪父当即提议,雪千黛带着靳珩在别墅里四处转转。
  雪千黛领了父命,带人去了花园。花园很大,足有千平。女孩坐上了秋千,轻轻地晃,开口第一句话问:“好看吗?”
  靳珩被问懵了。不是说国内女孩矜持吗?
  “你盯着我看了那么久,难道不是因为我比较好看?”自信的女孩最好看,况且她又问的这么直率而坦荡。
  其实雪千黛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中国式美人,没有柳叶弯眉杏核眼,但恰好靳珩是接受西方教育的,对于女子的看法更开放、开明,对女生的美也更倾向于西方人的认知。雪千黛很国际,雪千黛完全长在了他的审美点上。
  他微笑,落落大方承认。
  “你在米国,有没有见过大法官金斯伯格?”问这句的时候,雪千黛俨然一个狂热的追星粉,目光灼灼。
  “没有,但新闻、网络常见。全美的女孩和你一样,崇拜她的甚多,她的头像被印在杯子上、文化衫上,甚至围墙涂鸦上,连总统都很尊重她。”
  雪千黛与有荣焉,小鸡啄米似的点头,小表情像个可爱的芭比娃娃。“那是,她是我偶像。她曾说过,如果你在一个男女比例4:1的学校还找不到对象,那人生就没什么指望了。所以她在大学前两个学期,约会对象就没重复过。有没有觉得特别酷?”
  靳珩搔头,姑娘你崇拜偶像就是因为这个理由吗?强!实在是强!他接着说道:“不过后来金斯伯格遇见了鲁斯先生,从此就再没有约会对象了。”
  雪千黛又有点失望,追星的人总是希望偶像单身的,哪管偶像已经七老八十了。“唉,你没见过她,自然也拿不到她的签名了。”
  靳珩暗暗发誓,以后去米国一定到最高法院门口晃晃,蹲点求签名。
  靳珩和雪千黛聊了不少,年轻人之间总有很多话题,靳珩回家后发现,一颗心彻底沉沦。
  一见钟情,无可救药。
  好在,他申请的清大研究生名额下来了,而雪千黛恰好也在清大读书。
  近水楼台先得月。
  进了学校,靳珩发现雪千黛就是清大的明星人物。
  其实像清大这样的高校,汇聚国家多数优秀学子,出几个富二代、红二代、星二代根本不足为奇。
  只不过雪千黛有一次跟父亲出席慈善晚会,被媒体报道过,某一天出现在了清大的水木论坛上。连带着雪千黛的感情史也被挖了出来。
  靳珩至此才明白,雪千黛崇拜大法官不是嘴上说说的,她是真的身体力行——换男友就和换衣服似的,从来不重样。
  即使这样,依然没有浇灭他的热情。他要成为像鲁斯先生一样的终结者,终结雪千黛的烂桃花。
  有一次,帝都卫视要搞一档学霸版的奇点说辩论会,报名的都是清大的学霸级选手。靳珩也报名了,他还邀请雪千黛观看现场直播。
  动用了点关系,他拿到了最前排的门票。雪千黛也不忸怩,笑着接受了门票。
  只是靳珩怎么都没想到,他会为别人做了嫁衣。如果时间可以重来,他情愿不要去参加辩论会,不要邀请雪千黛。
  原因是这样的,在和靳珩pk的反方队伍中,有一个清大学生因为得了急性阑尾炎,不能出席辩论会。而他找了个临时替补,也就是霍云潮。
  彼时的霍美人,正忙着创业,开发新程序,根本无心辩论。拿到辩题后,也就草草看了一眼,就丢到垃圾桶了。
  然而就是这样毫无准备的仗,被霍美人打得极其漂亮,辩论过程中,正方队伍看似无懈可击的论据,通通都被霍美人四两拨千斤辩了下去。靳珩的大秀,风头被霍美人分去了大半。
  台下的雪千黛,一瞬不瞬地听着他们的辩论,那眼里分明燃烧着星辰。
  等到辩论结束,靳珩是和霍美人前后脚出来的,他自认为难得遇见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生了惺惺相惜的心。他甚至想,将来这位辩手毕业了,招徕到他父亲公司,人才!
  雪千黛在出口处等他,翘首以盼。然而她看到人出来时,打了个响指,目光肆无忌惮地落在霍云潮身上,笑着说了句:“美人儿,干得漂亮!”
  霍云潮拿着辩论资料,神色一顿。额,在说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