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作者:[美] 杰夫里·迪弗      更新:2024-05-29 22:07      字数:6520
  第7章
  在海滩上他杀了一男一女。但救生艇上有十几个人都到哪儿去了?
  一声喇叭声引起了“幽灵”的注意,他回头一看,按喇叭的人是杰里·唐。他一手举起警用无线对讲机做着手势,表情慌张地说:“警察马上到!咱们非走不可了!”
  “幽灵”看看海滩,又看看马路,心想,他们上哪去了?
  远处突然传来一声轮胎摩擦地面的尖锐声响,“幽灵”回头一看,宝马车已上了马路,正全速驶离。
  “妈的!停车!”
  “幽灵”几乎要发狂了,他举起手枪瞄向宝马车开了一枪,子弹打进了后车窗。只见宝马车加速离开,在十字路口急转弯后消失了。“幽灵”举着枪在雾中茫然地朝着车子消失的方向呆立着。这下可好了,他离纽约曼哈顿有一百三十公里,他的助手失踪了,说不定根本已经死了;他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手机也坏了。来自各路的人马正向此地集结,而该死的杰里·唐却弃他而去。
  他紧张了。突然“幽灵”看到不远处一辆白色货运车从教堂后面窜出来上了公路。是猪猡!“幽灵”举起枪准备宰了他们,但一下子那辆车就在浓雾之中消失了。他慢慢放下枪,深深地吸了口气,过一阵子才平静下来。他的处境相当不利,不过,经历过太多大风大浪,这点状况他还不放在眼里。
  对他来说,所谓逆境,不过就是一个不平衡的状态,只是暂时的。再大的艰险,也会有船到桥头自然直,好运到来的一刻。他的哲学是:耐心。对“幽灵”而言,这两个字远远超过表面意义,有“等待时机”的意思。既然现在猪猡已经脱逃了,宰猪的日期就得延后。目前最重要的是先离开这个鬼地方,别让警察和移民局的人逮住了。
  他把枪收进口袋,冒雨在海滩上行走,向着灯火通明的小镇方向。第一幢建筑物是一间餐厅,餐厅前有一辆没熄火的车子。
  看看,运气不错,不是吗?
  走着走着,眼前出现一件事让他不禁笑了出来。简直是双喜临门,他看到离海岸不远的地方有一头猪猡正在海上挣扎。他心想,这下太好了,进城之前还可以再宰一只猪。
  掏出手枪,“幽灵”转向岸边走去。
  在狂风中,他的精力正逐渐消耗殆尽。
  桑尼拖着沉重的步伐穿过沙滩,往小镇走去。经过这个清晨的严厉考验,他感到筋疲力尽。
  他已经两次被大风吹得趴在地上。
  够了!他心想。就算会被发现,也不愿意再这么辛苦地走在沙地上了。于是他缓缓走回柏油路上,朝着灯火通明处继续前进,大雨打在地上发出响声。他竭力走得快些,希望在被蛇头发现之前先确定他在哪里。
  那几声枪响告诉他,那个人就在周围。
  桑尼吃力地爬上斜坡向四周望去,除了狂风暴雨,他没看见半个人影。显然风太大,才让人误以为枪声发出地点在附近。
  他很沮丧,继续向前走着,一段本应十分钟就可走完的路程似乎没有尽头。他边走边抬头,张口让雨水湿润他的嘴。喝下大量海水后,他现在感到特别口渴。在海滩上,他看见一艘橘色的救生艇搁浅了。他认出是“幽灵”的船,于是立刻在附近仔细观察有没有任何人影。能见度不高的风雨中夹杂着雾气,几十米外的东西就看不清了。
  他向救生艇方向移动身体,心想可以循着脚印,找到“幽灵”藏身的地方。他刚离开马路,便看见一道蓝色闪光。他拭去眼前的雨水仔细看去,发现蓝光正快速朝他这个方向飞驰而来。
  是移民局还是警察?
  桑尼赶紧钻进路旁的灌木丛中蹲着。蓝色光芒逐渐清晰,阴暗光线下的滂沱大雨中驶来了一辆黄色敞篷跑车,在一百米外刹车停下。桑尼以蹲姿前进,慢慢靠近那辆车子。
  阿米莉亚·萨克斯站在大雨中,低头看着海滩上一具姿势古怪的女尸。
  “他杀了他们,莱姆。”阿米莉亚·萨克斯语气有些沮丧,她对着摩托罗拉sp-50型对讲机的麦克风说,“从背面,一男一女。两个人都死了。”
  “杀了他们?”莱姆的声音显得有些低沉,她知道他一定又把这两条人命的责任背到了自己身上。
  特勤小组警员小跑着向她奔来,双手捧着那把冲锋枪。“没见到他的鬼影,”风很大,他吼道,“餐厅里的人说,店前的车大约二十分钟前被偷了。”警员把这辆失窃汽车的型号和车牌告诉萨克斯,是一辆本田,她立刻向莱姆回报。
  “朗会通报警网,”莱姆说,“他是一个人吗?”
  “应该是一个人。雨水把沙地上的脚印都冲走了,不过那具女尸附近我发现了几个脚印。杀人时,他应该是一个人。”
  “他的帮手可能还没现身。可能走散了,也可能还留在那艘下沉了的货轮里。”
  她一只手按在枪上,留神四周。浓雾将附近的岩石、沙丘和树林染成了白色,此时如果有人藏在附近用枪指着她,她很难发现。
  她朝对讲机说:“莱姆,我们要去找其他偷渡者。”
  她想他一定会反对,并且会要她在恶劣天候毁掉所有证物之前先留在现场做鉴定工作。但莱姆居然说:“祝你顺利,萨克斯。等你回来走格子时,再和我联系。”通话中断了。
  仔细搜查,小心背后。
  这两个警察一路沿着海滩寻找。在离第一艘救生艇一百米远的地方,他们发现了另一艘较小的救生艇。萨克斯的职业本能是上前鉴定证物,但她压下这个冲动,现在最重要的工作是寻找偷渡者。她忍住关节炎的疼痛和风雨的干扰,四下寻找偷渡者和“幽灵”,希望能发现他。
  但什么也没发现。
  狂风暴雨中,一阵密集的警笛声越来越近,各式车辆很快抵达小镇。十来位本地居民以及加油站和餐厅的工作人员,全冒着风雨出来一探究竟,看看暴风雨中这个向来平静的小镇究竟出了什么新鲜事。
  萨克斯不得不无奈地放弃了搜寻工作,因为现在已经有一堆警察投入这项工作了。为避免污染,使证物不致被破坏,控制现场成了现场鉴定人员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无论是意外、围观者或假装成旁观者的嫌犯本人都有可能成为污染源。她奔向纽约市警察局那辆蓝白相间的犯罪现场鉴定车,开始指挥现场的鉴定工作。
  萨克斯的牛仔裤和t恤全都湿透了,但在鉴定人员用黄色胶带围起现场时,她穿起最新款的鉴定制服,直接套在湿衣服的外头。这件新制服是纽约市警察局特别以“特卫强”材料制成,它是一种全身包裹式白色防护服,目的是防止工作人员不小心掉落头发、皮屑或汗水之类的东西污染现场。
  林肯·莱姆赞成穿这种服装,当年他还是鉴定侦查资源组组长时,就主张购置这种服装了。萨克斯倒是不太赞同。穿起这套衣服不仅看来像一部三流科幻片中的外星人,而且真正严重的是这件衣服的颜色,它容易使工作人员变成歹徒的目标。因此萨克斯替这种服装取了个绰号:活靶子。
  对餐厅顾客、加油站工作人员和海边的几户人家进行询问后,警方唯一得到的消息是那件他们早已知道的事:一辆本田汽车被偷了。此外没有其他损失,也没人看见有人上岸或躲藏起来。在大风大雨中他们甚至连枪声都没听见。
  现在只能祈祷阿米莉亚·萨克斯和林肯·莱姆从犯罪现场找出“幽灵”、水手和偷渡者留下的任何线索。
  然而,这却是他们遇到过的最大的一个现场:它包括一英里的海滩、一条公路,一块狭长的柏油空地,以及一大片散乱的灌木丛。要搜寻的地方太大,可能还有歹徒持武器躲藏在附近。
  “莱姆,现场情况不太乐观。雨势虽然减弱了,但还是很大,风速至少有三十公里。”
  “我知道,我们一直开着气象频道。”他说话的口气平静了很多。
  对这口气她感到有些惊讶,她联想起以前每当他提到终点、提到自杀、提到了结生命时的那种平静态度。“不要顾虑太多,”他继续说,“去搜寻。你是怎么想的?”
  她抬头望向海滩说:“可是……范围真的很大,覆盖面实在太广了。”
  “你怎么会怕太大?萨克斯,我们做的是现场鉴定工作,不管覆盖空间有多宽广,一次都只能走一步。差别只是花的时间长短而已。话说回来,搜索大现场是令人热血沸腾的,那样我们能发现的线索会更多。”
  热血沸腾?她从没这样想过。
  不论同不同意,她还是走向那艘较大的救生艇,乖乖开始走格子。“走格子”是鉴定人员在犯罪现场进行搜寻的术语,搜寻者把整个现场切分成整齐的格子,然后顺着一个方向,像割草机除草一样仔细地横竖来各回走一遍。这样做,是因为一个东西从某个角度看不见,但换另一个角度便可能看得见。虽然搜寻犯罪现场有十来种方法,每一种都比最沉闷单调的“网格搜索法”快,但唯有走格子才是效率最高的做法。因此莱姆才坚持这么做,正如他以前要求纽约市警察局侦查资源组的警员和技师一样。林肯·莱姆让纽约市内所有警员对“走格子”一词普遍有所认识,使得它几乎变成搜索犯罪现场的同义词。
  一步一步地搜寻,转眼间她已远离伊斯顿镇了,唯一伴随她的只有远处警方车辆不断发出的蓝色闪光。那光芒像在是苍白皮肤底下流动的血液,给人一种诡异和不安的感受。
  最后连这光线也消失在雾气中了。一份孤单、脆弱的心情油然而生,将她团团裹住。噢,天啊,我讨厌这样。雾加重了,雨声、风浪,全都可能为偷袭者提供最佳的掩护。
  她摸了一下腰际的黑色手枪,确认武器还在后,又安心地继续走格子。
  “莱姆,我走了很长一段时间了。我有种直觉,好像有人在盯着我。”
  “等你全部走完再跟我说。”他的语气显得迟疑,似乎有什么话没说出口,但无线电通讯中断了。
  小心背后。
  后来的一个小时,她像个在暴风雨中寻找贝壳的孩子,逐步搜索海滩、马路和路旁的树丛。她搜过那个救生艇,找到一部手机,也查了漏了气的、被两名特勤小组警员奋力拉上岸的救生艇。终于搜寻完毕了,便开始整理现场得来的证物:弹壳、血迹样本、指纹和宝丽来拍的脚印照片。
  她随处看了看,喘了口气之后,才打开对讲机,接通了对她来说简直恍若隔世的城里那幢温暖舒适的公寓。“莱姆,有件事还真有趣。”
  “有趣?这种形容词没有什么实质作用。你想说什么?”
  “那群偷渡者……十个人左右,全都人间蒸发了。我想不明白到底怎么回事儿。我发现了他们的足迹,判断他们从海滩上的遮阳棚出发,穿过马路躲进树林中,然后就不见了。我想他们已潜往内陆,却没找到线索。没人会让他们搭便车的,镇上也没人看见有卡车接应他们,我也完全没有在附近发现任何轮胎痕迹。”
  “明白了,萨克斯。你试着把自己当作‘幽灵’吧,你知道他的所作所为,你很清楚这个人,你站在他站过的地方。现在,你的脑海出现了什么想法?”
  “我……”
  “你现在就是‘幽灵’了。”莱姆以哄人的语气说,“你是关安,又叫‘幽灵’。是个大富翁,是专门安排偷渡的蛇头,另一方面你也是杀手。你刚炸沉一条船,杀了十几个人。现在,你在想什么?”
  “揪出剩下的人,”她立刻回答,“揪出来,杀掉他们。我暂时不想离开这里,我不清楚为什么,但就是要找到他们。”一时之间,她已经化身为蛇头,一个人影跃入她的脑海,他有一个强烈的意念,只想找出偷渡者,然后杀掉他们。“谁也挡不了我,”她自言自语地说,“谁也不能。”
  “很好,萨克斯。”莱姆轻声说,仿佛担心大声一点就会打断她和蛇头心灵之间的微妙连接,“现在,想想那些偷渡者。被这样的人追逐,他们会怎么做?”
  她冥想了一下,才把自己从蛇头这个残酷杀手的角色转换成船上那些可怜人中的一个。她突然感到惊惶,原本他们寄予厚望能使他们重获新生的人,竟然以杀害她朋友和家人的方式背叛他们,而马上,他就要过来杀她了。
  “我得马上躲起来,”她坚定地说,“必须以最快的方式离开,不管用什么方法,我要跑得越远越好。千万不能再回到海上,也不能步行。我们需要一辆车。”
  “那么,怎样才会有车呢?”他问。
  “不知道。”她回答,好像有个呼之欲出的答案,却又不能确定,她生自己的气。
  “附近有房子吗?”他问。
  “没有。”
  “加油站里有卡车吗?”
  “有,但我们问过加油站工作人员了,一辆车也没少。”
  “没别的了吗?”
  她看向街道,回答:“没了。”
  “不可能‘没了’,萨克斯,”他严厉地说,“这些人需要逃走,他们也确实不见了。答案就在这里。你究竟还看见了什么?”
  她叹了口气,开始一一念出她看见的东西:“我看见一堆废轮胎,一艘翻过来的游艇,一箱山姆·亚当斯空啤酒瓶。在一座教堂前面有一辆手推车。”
  “教堂?”莱姆打断她,“你没有说过有教堂。”
  “现在是周二早晨,莱姆。那里不会有半个人影,而且特警队员也清查过那个地方了。”
  “马上去那儿,快!”
  她迈开僵硬的步伐,往教堂走去,心中没有半点想法,不知道自己去那里能找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莱姆向她解释道:“你没参加过假日主日学校吗?与饼干、夏威夷水果酒和耶稣一起共度仲夏日的午后?你没吃过家庭式野餐,没参加过青年大会吗?”
  “只去过一两次。星期天我大都在家里修理汽车的汽化器。”
  “你认为教会拿什么接送教区里的年轻人呢?小型货运车,萨克斯,可以坐进十几个人的那种。”
  “或许吧。”她迟疑地说。
  “或许不是,”莱姆退一步说,“可是,那些偷渡者不可能自己长出翅膀飞吧?所以我们得快去检查。”
  结果,和过去大多数时候一样,这回又让他说中了。
  她绕到教堂后面,发现泥地上有脚印、玻璃碎片、一根铁管以及货运车的轮胎印。
  “找到了,莱姆。这里有一大堆新鲜脚印。妈的,真聪明……他们避开泥土走在石头和草地上,以免留下脚印。这样看来,他们都上了货运车,先在泥地上开了一段距离才转上公路,所以没被街上的人们发现。”
  莱姆指示说:“快向教堂确认这辆货运车的资料。”
  萨克斯立刻要求一位州警打电话给教堂执事。没过多长时间,资料便传来了。这是一辆五年车龄的白色道奇汽车,车旁印有教堂的名字。她抄下车牌号码向莱姆汇报。莱姆马上通报警网,要警察除了留意本田汽车外,再多加上白色道奇车。他同时也通知港务局,告知所有桥梁和隧道的收费站人员,可能会有一群偷渡者驾驶这辆车开往曼哈顿唐人街。
  她仔细在教堂后走了一次格子,没发现别的东西。“这里没什么可做了,莱姆。我现在去把证物登记一下,待会儿就送回去。”她关上对讲机。
  回到犯罪现场鉴定车上,脱下制服折好,然后她开始一一登记刚才所找到的证物,并附上证物移交保管卡。她交代车上的技术人员,要他用最快的速度把所有东西都送到莱姆的公寓。她要留下来再搜寻一次生还者,即使机会渺茫,即使遗传自祖母的关节炎在作怪,膝关节现在像着了火一样把她折腾得半死。不过,这里只剩她一个人了,她可以慢慢来。为了不让这个毛病被上级知道影响到这份工作,只要有其他人在,她就强忍着不显露痛苦。
  过了十五分钟,她还是没找到任何偷渡者,于是坐到自己那辆卡马诺跑车里。这片海滩上只剩她这一辆车了。此时只有她一人,刚才那位陪她来的特警早已决定坐另一辆比较安全的车子回城去了。
  此时浓雾已消散了些。她可以看见一英里之外,小镇的另一边停着两辆萨福克县的救援车辆和一辆没任何标志的福特轿车。她猜,那辆轿车应该是移民局的车子。
  她艰难地移动僵硬的关节缓慢地坐进驾驶座,找来一张纸开始记下一些观察到的重点,打算回到城里后向莱姆汇报。强风拍击这辆跑车,雨水砸在车身上。萨克斯不时抬头,看见巨浪拍岸,溅起了十英尺高的浪花。
  突然她发现了什么,于是眯起眼睛,用袖子擦掉挡风玻璃上凝结的雾气。
  那是什么?是野生动物?还是船上的残骸?
  不,那是一个死死抱住岩石,不想跌落到海里的男人。
  萨克斯立即拿起摩托罗拉对讲机切换至当地警用频道。“纽约市警察局犯罪现场鉴定组五八八五号警员呼叫萨福克县伊斯顿海滩救援小组,收到请回答。”
  “收到,五八八五号,请讲。”
  “伊斯顿东边一英里海岸,发现一名落水男子急需协助。”
  “收到。”无线电传出回答,“马上赶过去。完毕。”
  萨克斯赶忙下车,朝海岸奔去。一道大浪打来,岩石上的男人被抛起然后被卷走。他想游回岸边,但上衣都是血,显然受了伤,只见他把头部露出水面,其余就力不从心了。他在水中上下起浮,拼命挣扎。
  “哦,天啊。”萨克斯喃喃说。她看向公路,发现黄色的救援车才刚刚离开沙地缓缓朝这边移动。
  海里的偷渡者呛着水发出呼喊,大浪一下又吞没了他。没时间等待救援了。
  在警察学校里,她学过基本的救援规则:“接近、抛投、划桨、下水。”这句话意思是,先从岸上及船上拯救溺水者,迫不得已才下水抢救。但从现场情况看来,下水是唯一的选择了。
  她心想:那就下去吧。
  她不顾膝盖关节的疼痛,奔向那个人,一路解下手套和腰带。一到岸边,她也没时间解开鞋带,只用力把制式皮鞋踢开。她的目光锁定那位挣扎的溺水者,纵身跃入冰冷狂暴的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