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作者:[美] 杰夫里·迪弗      更新:2024-05-29 22:07      字数:5840
  第5章
  “出什么事了?”林肯·莱姆问,“布鲁克林的现场?”
  这是他打探事情的方式。萨克斯有什么烦心事,通常不会透露详情,甚至不会显露痕迹——跟他一样。他们谁都不会这么问:“怎么了啊?”但是,利用细节之网,比如有关犯罪现场的细节,来掩饰对她心情的询问,有时很能奏效。
  “有点问题。”她陷入沉默。
  好吧,说说看吧。
  他们在中央公园西侧、他的连栋住宅的客厅里。她把钱包和公文包扔到藤椅上。“去洗漱。”她沿着前厅朝底层的卫生间大步走去。他听到萨克斯和他的看护汤姆·莱斯顿互相寒暄,后者正在准备晚餐。
  做饭的香味飘散开来。莱姆闻出有煮鱼、酸豆、胡萝卜配百里香;还有一点点莳萝,也许是在米饭里。是啊,多年前发生在犯罪现场的那场事故,伤到了他的脊椎,让他变成一个第四颈椎受损的四肢瘫痪者,他确信自那以后,他的嗅觉——那些机灵的配位体——就变得更加灵敏了。不过,这个推断很简单,汤姆习惯于每周做一顿这种特别的大餐。不管怎么说,莱姆不是个美食家,但如果佐以清冽的夏布利酒,他还是喜欢这些菜肴的。今晚的晚餐就会配上酒。
  萨克斯回来了,莱姆追问:“你的不明嫌疑人呢?你是怎么又认出他来的?我忘记了。”他确信她会告诉他。但除非有情况直接涉及莱姆参与的某个项目,不然它往往会像蒸汽一样消失无踪。
  “是不明嫌疑人四十。根据那个俱乐部取的名,他就在那附近杀死了受害者。”她似乎有点惊讶他没有记住。
  “他逃走了。”
  “对。无影无踪。因为电动扶梯的事,当时一片混乱。”
  他注意到,萨克斯没把格洛克手枪解下来,放到门口通向前厅的架子上。这说明今晚她不会住在这里。她在布鲁克林有住宅,在两地之间来回跑。或者说,直到最近都是来回跑。过去这几周,她只在这里住过两次。
  他还观察到一点:她的衣服干净整洁,没有脏渍和血迹,她下到电梯井去救事故受害者时,必然会染上这些痕迹。不明嫌疑人的脱逃,还有电动扶梯事故——发生在布鲁克林,她可能回过家洗澡换衣服了。
  这样的话,她既然还要打算离开,为什么会开车从布鲁克林跑到曼哈顿,跑回这里呢?
  也许是为了晚餐?他希望如此。
  汤姆从过道走进客厅。“给你。”他递给她一杯白葡萄酒。
  “谢谢。”她啜了一口。
  莱姆的看护身材修长,像诺帝卡的服装模特一样英俊。他今天身穿深色休闲裤、白衬衣,系着柔和的紫红色和粉色领带。莱姆用过的看护里,数他最讲究穿着打扮。如果说他的这身行头好像有点不切实际,那么重要的部分还是做了处理:他的鞋子是实心胶底的,方便他将身材结实的莱姆在床和轮椅之间安全地搬来搬去。还有一样配饰:后兜里露出一小截淡蓝色乳胶手套,这是用来处理大小便的。
  他对萨克斯说:“你真的不留下来吃晚餐吗?”
  “不了,谢谢。我还有别的安排。”
  疑问是解决了,但语焉不详,只是让她此刻的露面显得更神秘。
  莱姆清了清喉咙。他瞟一眼他的空杯子,杯子放在轮椅一侧齐嘴的位置(杯架是轮椅的第一个配件)。
  “你已经喝了两杯。”汤姆告诉他。
  “只是一杯,你分成了两杯。事实上,如果我好好看看那个量,我喝的还不到一杯。”有时他会为了这事跟汤姆抗争,多数时候则是乖乖听话,但今天莱姆不算真的脾气坏,他为授课的进展感到开心;但另一方面,他也觉得心烦意乱。萨克斯怎么了?不过,就别细究了吧,最主要的是,他想再来点该死的苏格兰威士忌。
  他差点加上一句,这真是糟糕的一天。但这不是事实,今天过得很愉快又平静,不像他在辞掉警察局的顾问工作前,很多次因为追捕凶手或恐怖分子而几近发疯。
  “求求你,多谢了。”
  汤姆满脸怀疑地看着他,犹豫了一下,然后从格兰杰酒瓶里给他倒了一点酒。该死的,这家伙把酒瓶放在架子上够不到的地方,就好像莱姆是个学步的小孩,着迷于装有水管清洁剂的彩色罐子。
  “晚餐还有半小时就好了。”汤姆说完就走了,回去守着用慢火炖煮的大比目鱼。
  萨克斯啜了一口葡萄酒,目光扫过挤满维多利亚式客厅的刑事鉴定实验室器材:电脑,气相色谱/质谱分析仪,弹道检测仪,密度梯度测量仪,摩擦嵴成像遮光罩,多波段光源,扫描电子显微镜。这些,再加上几十张检测台和数以百计的工具,把这个客厅变成了一个刑事鉴定实验室,让很多小警察局——甚至中等规模的警察局羡慕不已。许多器材现在都盖着塑料防水布或棉布,跟它们的主人一样处于空闲状态。除了教书,莱姆仍旧给民事案件当顾问,但他的大部分工作是为学术杂志和专业杂志撰稿。
  他看到她将目光投向一个昏暗的角落,那里放着六块白板,过去用来记录萨克斯和莱姆以前的徒弟、巡警罗恩·普拉斯基从犯罪现场搜集的证物。三人组,再加上另一名来自犯罪现场调查组总部的警察,在白板前或坐或站、开放思维,一起讨论罪犯的身份和行踪。现在白板背过脸去对着墙壁,似乎在怨恨莱姆再也不需要它们了。
  过了一会儿,萨克斯说:“我去看了那个寡妇。”
  “寡妇?”
  “桑迪·弗罗默,受害者的妻子。”
  莱姆过了一小会儿才明白,她说的不是不明嫌疑人四十杀害的那个人,而是死于电动扶梯事故中的人。
  “你去传达死讯?”刑事鉴定人员,比如莱姆,几乎从来不会担负这种艰巨的任务,去解释某位爱人已不在人世。
  “不是,只不过……格雷格,那个受害者,想要我告诉她,他很爱她和他的儿子。他临死前说的,我答应了。”
  “你真好。”
  她耸耸肩。“那个儿子十二岁,叫布莱恩。”
  莱姆没问他们怎么样。这种问题,都是口头上的空话。
  萨克斯双手握着葡萄酒杯,走向一张没有消过毒的检测台,靠在上面。她回望着他直直的双眼。“我差点就得手了。几乎快逮到他了,我是说不明嫌疑人四十。但随后就是那起事故,那部电动扶梯。我必须作出抉择。”她啜着葡萄酒。
  “做得对,萨克斯。毫无疑问。你只能那么做。”
  “我去追捕他,只是巧合——没有时间集结一个完整的抓捕小组,一点时间都没有。”她闭上眼睛,缓缓摇头,“商城人流量那么大,没法做到不慌乱。”
  萨克斯评判起自己来甚为严苛,而莱姆很清楚,临时抓捕行动的困难情形,对某些人来说或许可以减轻心里的刺痛,但对萨克斯来说并不会。他现在就看到了这种表现:萨克斯将一只手伸进头发里抓头皮。随后,她似乎感觉到自己在做什么,停了下来;但没过一会儿,她又开始重复这个动作。她是个活力充沛的女人,有明快的一面,也有沉郁的一面,两者合为一体。
  “证物鉴定呢?”他问,“不明嫌疑人留下的证物?”
  “他坐在星巴克,那里没有多少证物。不明嫌疑人听到格雷格·弗罗默的尖叫,跟所有人一样看过来。我在他的视线范围内,我猜他看到我腰带上的枪或警徽了。他明白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或者产生了怀疑。因此他赶紧溜走,把所有东西都带走了。我们在桌位上找到一些微物证据,但他在那里只坐了几分钟。”
  “逃跑路线呢?”虽然莱姆不再为纽约市警察局效力,但这种显而易见的问题自然而然就脱口而出。
  “装卸区。罗恩、证物搜集小组和第八十四分局的人在那边搜查,可能还有后续路线需要搜查。我们再看看。哦,我还给自己招来了一个射击小组。”
  “为什么?”
  “我朝电动扶梯的驱动器开枪了。”
  “你……”
  “你没看新闻吗?”
  “没有。”
  “受害者并不是卡在扶梯的台阶上。他掉了下去,落在驱动器的齿轮上。那里没有电源切断开关。我朝驱动器的线圈开枪。太晚了。”
  莱姆仔细想了想这件事。“枪击没有造成人员伤害,所以他们不会让你行政休假。一两周后你会收到一封‘无异议’的信函。”
  “希望如此。第八十四分局的警监是支持我的。只要没有记者拿警察在商城开枪的报道,来成就自己的事业,我就不会有事。”
  “我觉得那可算不上一个新闻附属专业。”莱姆嘲讽道。
  “嗯,马迪诺,那个警监,他暂时设法缓和了事态。”
  “我喜欢这个词。”莱姆对她说,“你用了迂回战术。”他对自己的名词动词化用法也很得意。
  她笑了。
  莱姆喜欢她的笑。她最近很少笑。
  她回到莱姆身旁,在藤椅上坐下来。椅子发出独特的吱呀声,这种声音莱姆从未在别的地方听过。
  “你在琢磨,”她缓缓说道,“如果我在我的住处换了衣服,我也的确换了,并且如果我今晚不打算睡在这里,我也的确没有这个打算……那么我为什么要跑这一趟?”
  “没错。”
  她放下喝了一半的酒。“我来是要问你一点事。我需要帮忙。你的第一反应肯定是说不,不过先听我说完,好吗?”
  我不够胆大。
  今晚不够。
  我没有带阿莉西亚去玩具房。
  我内心纠结,还是没有带她进去。
  她走了,她从不留下来过夜。我躺在床上,时间是十一点,大概是,我不知道。我在想之前我们在卧室里的情形:拉开阿莉西亚的蓝裙子、那条教师裙的拉链在背后,很保守。胸罩很复杂,不是说很难解开,而是构造复杂。难以看个明白,当然了,因为我们俩都喜欢昏暗的灯光。
  然后我的衣服也被脱掉了,我的衣服就像大号双人床的床单。她那双小巧的手动起来很快,就像饥渴的蜂鸟。真是灵巧。我们玩着我们的游戏。我喜欢,就是喜欢。但我必须小心。如果我不想点别的事,游戏就会结束得太快。我在思绪和回忆里徜徉:上周买的钢凿,可以如何捣弄骨头;在最喜爱的外卖店买的食物;最近,受害者在“北纬四十度”附近的建筑工地发出的尖叫,因为圆头锤落在他的头骨上(我用这个证明我还不是一个真正的怪物。我回想那些鲜血、那些敲击声,这并没有让我结束得更快,反而让我有点麻木)。
  然后,我和阿莉西亚都找到了节拍,一切都很好……该死的,直到那个女警察的样子浮现在心头。红。我回想起我朝电动扶梯那边的尖叫声看过去,看到了她,看到了警徽、枪和所有的一切,而她正朝我看过来。阴沉的眼睛,飘扬的红发。不看那凶残的电动扶梯和尖叫,而是搜寻我、我、我。但很奇怪,虽然她在商城里给了我那么大的惊吓,虽然她跟那些最可恶的购物者一样坏,但当我在小巧的阿莉西亚身上一边律动,一边回想她的样子时,这并没有让我慢下来。情况恰恰相反。
  快停下!滚开!
  天哪,我大声说出来了吗?我感到疑惑。
  我看一眼阿莉西亚。没有。她已经迷失在什么地方了,这种时候她总是这样。
  但是红没有走开。
  结束了。突然一下。速度这么快,阿莉西亚有点吃惊,但似乎并不在意。性可以给女人提供多种不同的餐点,如餐前小吃,而男人只想要一道主菜,狼吞虎咽、风卷残云。
  事后,我们睡了一小会儿。我醒来时,不知怎么还是觉得心里空荡荡的,便想着玩具房,想着带她进去。
  进去吗?我摇摆不定。不进去?
  然后我叫她走。
  再会,再会。
  别的什么都没说。
  然后她就走了。
  现在,我找到手机,听弟弟发来的一条语音留言。“嗨,下个周日,安吉利卡电影院还是电影论坛剧院?大卫·林奇还是《天外来客》?你决定。哈,不,其实该我决定,因为是我给你打的电话!”
  我喜欢听他的声音。就像我的声音,不过还是不像。
  接下来,我琢磨着这么清醒该干点什么。明天有很多计划需要考虑,但我却在床头柜抽屉里摸索。我找出日记本,一段一段地继续写。事实上,我是在根据mp3播放器的录音做记录。说总是要轻松一些,思绪就像黄昏时的蝙蝠一样翻飞,想飞去哪里就飞去哪里。之后再记录下来。
  这些段落记录的是艰难的日子,中学的日子。谁不乐意把那些时光抛在身后啊?我写得工整美观。那些修女,她们不坏,大部分都不坏。但是当她们坚持的时候,你就听着,练习着,你就让她们开心吧。
  嗯,多么美好的一天。四点放学。市民俱乐部计划。胡珀太太对我的作业很满意。走那条秘密的路回家,虽然更远,但要更好(为什么?显而易见的事)。经过那栋在万圣节挂着蜘蛛网的房子,经过那个每年好像都在缩小的池塘,经过马乔里家——我有一次在那里看到她的衬衣走光了,而她毫无觉察。
  我巴望着、祈祷今天能够平安无事地回家,我觉得会如愿。可是接着,他们出现了。
  萨米和富兰克林。他们正要离开辛迪·汉森家。辛迪长得那么漂亮,可以去当模特。萨姆和弗兰克那么英俊,正是可以跟她约会的那种类型。我从来没跟她说过话,我在她面前什么都不是。我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虽然面色清爽,但是太瘦、太笨拙、太别扭了。没关系,世道如此。
  萨姆和弗兰克从来没有揍过我、推倒过我、把我的脸按在泥巴或狗屎里蹭过。但是我也从未跟他们单独相处过。我知道他们曾经盯着我,嗯,当然。学校里的每个人都盯着我看过。如果遇到的是邓肯或巴特勒,我会挨一顿胖揍,被揍得屁滚尿流,因为这周围没人看见。所以,我觉得在他们手下会遭遇同样的事。他们比我矮,谁不比我矮啊?可是他们更强壮,我打不过,不知道怎么打。乱打乱踢,有人是这么说我的。我就像个傻瓜。我求爸爸帮忙,他不帮。他打开电视,让我仔细看电视里的拳击节目。真是太有帮助了!
  所以现在,要挨揍了。
  因为四周没人看见。
  我没法掉头走开。只好继续往前走,等着拳头挥过来。他们咧嘴笑啊笑。学校里的男生在出手揍人之前,总是这副样子。
  但是他们没有揍我。萨姆跟我打了招呼,问我是不是住在这附近。我告诉他,有几个街区的距离。这下他们知道了,我从学校回家的这条路线实在古怪,但他们没说什么。
  他只是说这个街区很棒。弗兰克说他家挨着铁轨,很吵、很糟糕。
  然后弗兰克又说:老兄,今天在课堂上,那真是壮举。
  我有点说不出话来了。他指的是里克太太的课堂,数学课。她点了我的名,因为我看着窗外,她发现有人看窗外时就这么做,好让他们难堪。而我连头都没有转过来,就说g(1)=h(1)+7=-10.88222+7=-3.88222。
  是啊,他们当中的一个说,好爱她那张脸,婊子太太。你赢了她,老兄。
  壮举。
  “回头见。”萨姆说。他们就那么走了。
  我没有挨揍,没有被吐痰。也没有被骂是鸟人、瘦豆角,所有那些脏名字。
  什么事都没有。
  美好的一天。今天真是美好的一天。
  我按下播放器的暂停键,喝了点水,然后在枕头旁边休息一下,枕头上还留有阿莉西亚的气息。我以前想跟盲女约会。试过,但找不到。她们不上交友网站,也许太冒险。盲女不会在意太高、太瘦、长脸、长手指、长脚板,不会在意瘦虫怪、瘦豆孩、香肠干。所以,盲女是我的目标。但是行不通。我偶尔也遇见过什么人。事情本来还好,然后就没戏了。
  总是没戏。跟阿莉西亚也会没戏。
  我想起了玩具房。
  然后我回到日记上,又开始记录,十分钟过去了,二十分钟过去了。
  生活中的起起落落,永远要记录下去。正如玩具房架子上的纪念物:我记得萦绕着每一件物品的喜乐、悲伤或愤怒。
  今天真是美好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