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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包包丢了 更新:2024-05-14 08:19 字数:3037
戴志那天只叫林春去看陈秋的cosplay,却没提过地点。林春也没有刻意去问,他告诉自己,如果他猜错地点,那他和陈秋的事就算了……然而猜中了又如何?难道猜中了,他们就会顺理成章,再像之前那般……
假如林春是铁着心肠要断绝这段关係,那他就不应该去见陈秋,可是,在他意识到这一点之前,他已经换好衣服、离开家,逕自走去t市公园——也就是上年中秋节,林春碰见陈秋cosplay的地方,他还记得当时的陈秋是cos月姬,那素白清丽的装扮使他惊艳,至今仍烙印于脑海。
这一次,陈秋会cos什么人物?他总是喜欢cos歷史人物,倒少有动漫人物,所以在网上掀起一阵风潮,大家都在讨论:到底这个人为什么对古代服饰那么有研究?他哪来这么多钱去订造服装?更重要的是,陈秋那副由傲慢、霸气和妖气合成的相貌,实在独特的叫人一见难忘。林春由始至终,是被陈秋的外貌吸引,或是被他的性情所吸引呢?
戴志也没有告诉他确实的时间。林春知道,他们大多在八时开始,所以他故意在八时半到达公园,陈秋沉醉在拍照、摆姿势上,一定不会注意到林春有否来到,毕竟相比起陈秋,林春的外貌是如此平凡无味。
他去到初见陈秋的那道小拱桥附近。t市公园算是这几区之中、最大的公园。不难看出设计者笨拙而刻意地营造出古雅的气氛,湖泊小桥流水凉亭,一应俱全。只是湖泊是人工湖,小桥由石屎砖砌出来,流水底下躺着铝罐、纸包和垃圾,凉亭里面有着光猛的黄灯,往上望,总看不见一片完完整整的天空,因为旁边的高楼大厦彷佛要争宠似的,硬是要挤入你的视野里。
可是,在他们生活的这个小小的t市里,也就只有t市公园能够让你喘一口气、嗅着树木花朵微弱的气息。真不知道为什么住在乡村的人,总是千方百计要去到城市生活,由古至今,无论是现代或古代,大家总觉得城市就是好,与先进、高科技、潮流画上等号,但是住在这摩肩接踵、连树木也少见的城市里,住得久人的心胸志气也会狭窄起来,对于名利得失錙銖必较,一个看不开就攀上一座高楼,从廿多楼纵身跳下来,图个解脱。
林春坐在一把椅子——他记得,就是他当日坐的地方。可看向拱桥,上面却没有一个人。他苦笑,不知到底是轻松或是沉重,他猜错了。猜错了。就好似拆炸弹时,见到红线和蓝线,只有剪对其中一条,炸弹才不会爆——而林春这算是剪对了、还是剪错了?正因为他猜错了,所以才什么事都不会发生,这是个好结果。若他猜对了,就会爆炸……林春俯下身,两手压住大腿,身子乏力地垮下来,他朝下方缓缓地吐一口气,然后慢慢直起身子,抚摸着身旁一盒双黄莲蓉月——那是他花了整个月的钱,特地买过来的。
他这时才不得不承认,原来自己在期待,期待着某些不可能发生的事。
黑暗中,忽然响起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虽然今天是中秋节,可是很少人会来拱桥这边游玩,因为这里只有长椅、没有桌子,一般家庭又总是带着一堆水果、月饼下来,总要找个有桌子的地方,所以这儿出奇地安静。人在安静的环境下,连听觉都会变得敏锐一点,林春这时就是了,他分明听到衣料摩擦的声音,虽然很微细,却的的确确存在着。
他紧张地按了按月饼盒,站起来,往声音的方向走。t市公园树了不少街灯,纵使在黑夜,仍然光如白昼,没有近视的林春不用再走前,也看清楚对面的人。
大约在十步之外,戴志脖子上掛着一个专业的长镜头相机,与身边几个男生调笑着,那些人的面孔有点熟,之前林春去看陈秋cosplay,总会见到他们带着各种专门的打灯用具,这一次也不例外。林春像木头似的站在原地,不知道应该趁他们行过来之前就走,或是要站在原地等他们。但在他有决定之前,戴志已看见他,撇下旁边的几个男生,像兴奋的小狗般跑过来。
「喂,书kai子,你来了很久吗?不好意思啦,忘了跟你说今天我们会迟半小时开始,这是秋秋的意思,说是这次化妆很麻烦,要多花一点时间。说起来,我真糊涂,那天竟没有告诉你地点在哪儿,幸好你和秋秋心有灵犀,果真来了这里。」
林春别开脸:「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来了这里,胡乱猜的。」
戴志嘻皮笑脸的搭住林春的肩膀,往拱桥那边走过去,说:「秋秋这次的服装超笨重的,所以走得挺慢。这样吧,你就去那边的长椅坐下来,慢慢欣赏吧,保证有惊喜,我们大家都是今天才知道秋秋cos什么人物。不跟你说了,我跟他们先去桥上弄佈景、灯光。」戴志拍拍林春的肩,灿烂地笑,又飞奔到桥上,真有用不尽的精力。
衣料窸窣的声音愈来愈近,林春慌了手脚,打开月饼的手有点抖震。其实他没有食欲,只是没事找点事来做,分散一下注意力。他拿起一个月饼,撕开那透明胶袋,一隻白晢如玉的手却伸到他面前,按住了林春那微颤的手。林春不敢抬头望,然而内心一股勒不住的欲望冲出来,无法克制似的,他仰首。
面前立了一个彷佛从古书走出来的俊美少年,却不是那种身衣素白、纶巾羽扇的白玉公子,而是——帝皇,一个霸气四溢的皇帝。他戴着黑色的长方形冕冠,前后各垂下一片长珠帘,掩着那人的脸,但林春从下望上去,能看得出那清逸的轮廓、淡红色的唇,和一截白净的颈项。
他身衣一件曳地玄色长袍,前襟和肥大的阔袖各滚了一道米色的厚边,由腰至腿的前幅跟袖边同色,上面绣了一条张牙舞爪,蜿蜒曲折的蛟龙,在龙的一大幅刺绣下又镶了一道朱红色的边,与衣襬底下的玄色布料构成鲜明的对比,末了穿着一对黑鞋,朱红色的鞋头如船头一样向上反出来。
「今年又是双黄莲蓉月吗?」那人轻笑,低回的笑声自喉头逸出,好像酒一般醇,让林春有点飘飘然的,一时以为自己穿越到古代里去。
「一会儿等我来,才一起吃吧。」那人撤回手,站直身子,俯视着林春时不经意流露出帝皇的高傲气派,君临天下,浑然天成。林春看清楚了,珠帘后,那双青黑色的眉给画成两道浓眉,一双本来妖惑水秀的眼睛出奇地没有太多修饰,单只是眼尾添了些浓黑的眼线,有那么一下林春以为陈秋并不是在cosplay,陈秋只是呈现出他的本质。他本来就有这种气息,如果他是女人,必定是国色天香的牡丹,一出场就艳压群芳,将桂花的清、梅花的洁、海棠的娇,全都压下去。
而陈秋今世生为男人,自然是皇,没错,帝皇。林春知道陈秋在cos哪一个歷史人物,他在很久之前就想过,陈秋跟那一个人物有点相似——
千古一帝——秦始皇。
林春捨不得眨一下眼,儘管眼睛发涩,仍然乾巴巴的睁大眼,追随着陈秋的背影。陈秋的骨架偏细,与林春一样,都是十七、八岁的年纪,但总没有戴志的健壮敏捷,可是林春可以断言,天底下再也找不出一个人比陈秋更适合去扮秦始皇。
陈秋登上拱桥拍照,林春如在梦里,仍想着,不知道秦始皇当年登基时,是否就是这个样子?刚併吞六合,征服六国,人未死就肯定自己能有流传千古的能耐,所以他不会正眼望着任何人,所有人,包括他的近臣李斯,在他眼中都只是沙粒一样的蚁民。正因为他开创了帝业,兼有三皇五帝的气慨,所以他称万民为「黔首」,不拿他们当人看。
可是,无论百姓有多痛恨始皇,秦始皇只要一日在世,就无人敢叛乱。他就如同一大片可憎而无可拂去的厚乌云,盘踞天空俯视万民,用不着刻意装出趾高气扬、得势不饶人的样子,他天生的高贵与杀气,就是驯服天下百姓的最佳武器,他是一隻披着人皮的狼。
陈秋就在拱桥上,遥遥望着长椅上如同卑微百姓的林春。不用盯得紧,那时而慵懒、时而暴戾的眼睛间或瞟林春一眼,林春便觉得自己要在陈秋面前下跪,在他跟前匍匐,不敢正眼看着他,然而心底处又极度渴切陈秋那如同恩典的碰触。矛盾的感情在林春体内犹如两股相冲的气,使他生出激动的热潮,好似快要被那种热烧成灰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