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妈文中的漂亮原配[八零] 第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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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清一色 更新:2024-05-14 08:20 字数:3630
她眼神鼓励的看着成念儿:“再说了,就算遇不到有啥关系?姑姑这么厉害,做饭又好吃,是咱们的厨神,这么厉害的姑姑,也能像广播里说的那样,新时代,新社会的女人,是能顶半边天的。”
成念儿被林秀温柔鼓励的眼神,给树立了信心。
对啊,新时代、新社会了,妇女也能顶半边天,她努努力,肯定也行的。
这么一想,成念儿心里的自卑减少了许多,自信则多了一点点。
成景眼神孺慕的望着林秀,这就是她妈,温柔又强大。
总会鼓励他人成长起来妈妈,不比林冬芹那个虚伪刻薄的女人好一百倍?一万倍?
“我也觉得姑姑厉害,以姑姑的手艺都能开馆子了。”成景附和妈的话。
小娇娇则问:“那姑姑开了馆子,我能去吃饭吗?”
“这就要问你姑姑了。”林秀点了点小娇娇的鼻子:“你问问姑姑,以后开了馆子,让你去吃饭吗?”
成念儿自卑不可怕,能慢慢的往自信上面引导,因为林秀知道成念儿也想改变自己。
一个从小被人打压的妇女同志,能有改变的想法,已经很棒了。
所以她故意引导小娇娇,去问成念儿,想让成念儿下意识去想自己开馆子的事情。
“姑姑,你开了馆子,让我去吃饭吗?”小娇娇当真扭头去问成念儿,还说:“姑姑做饭真的太好吃了,我特别喜欢姑姑做的饭。”
“当然可以了。”成念儿笑着打趣:“姑姑要是真开了馆子,你可以吃一辈子。”
真好啊,她的厨艺是有用的,是被家里人喜欢和需要的。
这是成念儿生平最自豪的一件事,因为大家都夸她做饭好吃,她特有成就感。
“明天早上大家想吃啥?我给你们做。”每次提到做饭,成念儿眼睛里都有光。
“大姐做啥我都爱吃。”林秀说,她唇形饱满,好像天生就带着笑弧,说话又特别温柔,带着一种特有的撒娇语调,听着让人特别想满足她的一切需求。
“那我明天早上给你们煮猫耳朵。”成念儿一说到吃的,就特别有注意:“用胡瓜打汤底,煮好了,我再淋一个散鸡蛋进去,保管好吃。”
猫耳朵是用面粉团子,捏出来的小面团,小小的一个,就跟猫耳朵一样。
吃起来丝丝滑滑,早上吃特别清淡开胃。
成念儿说完,还没忘记问金九爷:“老爷子觉得咋样?”
“成,我喜欢。”金九爷特别高兴。
他风光了半辈子,落魄了半辈子,谁能想到穷困潦倒的晚年生活里,还能遇见一群暖心的家人呢。
再说了,成念儿手艺那是真的贼棒。
今天晚上做的辣子鸡丁,真是麻辣鲜香又开胃,他和林海义两个老头子都多喝了二两酒。
小日子过的美,金九爷看着都是红光满面的。
晚上睡觉前,还忍不住想把全身的本事教授给成景,还问成景知道为啥古董值钱吗?
成景这时候困的受不了,真不想理会喋喋不休,话痨一样的金九爷,无奈的捂着耳朵:“老头儿别说了,真困的不行了。”
金九爷看他在黑夜里裹紧了身上的被子,就笑了声,需要的时候喊师傅,不需要的时候喊老头儿。
他这个徒弟,有点心眼儿在身上的。
隔壁房间里的林秀,被成煜东禁锢在怀里,男人炽热的呼吸铺天盖地的笼罩着她。
“你为啥要答应娇娇和你睡?”成煜东强势霸道的掐着林秀的腰,那彪炳凶悍的力度,好像要烙进林秀的骨骼里。
林秀脸色绯红,眼角都是水光:“女儿当然要宠着。”
接下来,迎接林秀的是成煜东更疯狂……这个狗男人,对林秀的占有欲非常强,尤其到了晚上,谁也不能挨着林秀,只能他霸占着林秀,心里才高兴。
第二天早上,林秀醒过来的时候,成煜东已经起床了。
她打着哈欠从床上坐起来的时候,成煜东正好推开门,一股潮湿的冷意顺着门缝窜了进来,林秀打了个寒颤,把胳膊缩进了被子里。
成煜东看着她白皙的胳膊,想起昨晚林秀在他怀里面色绯红,眼神娇媚的模样,眼神沉了沉:“外面落霜了,你多穿点。”
清溪镇的冬天很少下雪,但是落霜的时候特别冷,不仅水面上会结一层薄冰,地里的蔬菜叶上也会顺着脉络,结一层薄冰。
大人怕冷,走哪儿都得拎着一个加了木炭的竹烘笼。
而小孩儿却喜欢去扣蔬菜叶上的薄冰,因为他们没见过雪,落霜的天气也只有最冷那几天才会有,所以每次落霜大家都特高兴。
林秀端着温水漱口的时候,还能瞧见院子里的干草堆上全是白色的雪霜,娇娇却拿手去抓雪霜,还笑的特别开心。
“娇娇少碰雪霜,感冒了又得去打针。”林秀刚说完,就见娇娇把手里捧着的雪霜往天上撒,白色的雪霜往下掉的时候,娇娇还特高兴的回头说:“妈妈,你看,下雪了。”
林秀宠溺一笑。
娇娇又问:“妈妈,下雪天到底是啥样的啊?听说天上全是白色的绒毛毛,特别漂亮……”
娇娇没见过雪,这都是听村上广播里的评书说的,所以很好奇。
林秀其实也没见过雪,就听林海义说,她出生那年清溪镇下了很大的雪,路边的雪都压了几尺深。
但是孩子问了,她能不回答?
回答不上来,那多尴尬啊?
“雪花是白色的,从天空飘下来的时候,像白色的绒毛一样,但是落在身上,沾了热气会化成水。”林秀轻声说。
一旁坐着喝酒吃花生米的金九爷却笑着说:“娇娇想看雪?”
“对呀。”娇娇点头:“我从没看过雪。”
“成,那师傅给你画一幅雪景。”金九爷问坐在旁边看书的林海义:“笔墨纸砚应该有?”
“当然有。”林海义笑着站起来:“说起来金九爷的书画一绝,当年多少人千金一求啊。”
林海义和金九爷简短的对话,已经让林秀脑补出来了一个眼角长着泪痣,风流倜傥的公子哥了。
一回头,却见金九爷顶着个光头,往嘴里送酒。
那眼角的红色泪痣,长在满是皱纹的脸上,看着像老人斑。
林秀:“…………”
幻想破灭的她,面无表情的收回目光时。
就见江婶儿媳妇儿,特高兴的从外面走了进来:“林秀,我家里还有些铜家伙,你要不要?”
江婶媳妇儿穿着一条蓝色的围腰,围腰后半截拎在了手里,里面装着的东西,随着她走路时,发出叮叮当当的碰撞声。
林秀看过去的时候,金九爷已经放下酒杯从堂屋里走了出来。
他探头看了眼江婶秀儿围腰里装的东西,很快收回了目光。
林秀也看了眼,发现里面有插蜡烛的烛台,还有村子里通电后,就废弃没用的煤油灯。
她不了解古董,于是就笑着说:“收东西这事儿,我们家金九爷做主。”
林秀这是第一次对外认真介绍金九爷:“这是我们家的长辈,成景的师傅,以后村子里有啥不要的东西或者垃圾,都可以找金九爷收。”
【脑子有毛病,让儿子拜个师傅收垃圾!】
【傻子才会这样干?收垃圾多脏多臭啊?】
江婶媳妇儿脑子里鄙视林秀的思想,面上却笑嘻嘻的说:“九爷,那你瞧瞧,这些垃圾你收吗?”
“收是收,就是你这东西不咋值钱。”金九爷看了看,这些都是晚清民国的东西,烛台和煤油灯,都是民俗用品,能收,就是价格真不高。
于是金九爷说:“论斤卖,你这是铜的,按照市场价格3毛钱一斤。”
“3毛?这么便宜?”江婶媳妇儿瞪大了眼睛:“昨晚还1块钱呢。”
“昨晚那是我们第一次收垃圾,没经验。”金九爷说:“又是林秀这个老板做主,给你高价,我们才收的。”
“3毛我不卖。”江婶媳妇儿往回走,还以为林秀和金九爷会拉住她。
谁知道金九爷眼皮都没抬一下,走到门口的江婶媳妇儿忍不住回头,想和林秀说话,却见林秀弯腰给娇娇洗手,一家人准备吃早饭了。
成念儿煮的胡瓜猫耳朵,清香中带着一股姜香的味道,舊獨还点了芝麻油,闻着江婶媳妇儿一直咽口水。
村子里的人虽然在成煜东的带领下,都能吃饱了。
可是面粉也是金贵东西,大家平时都喝红薯汤,吃粉条,很少有人能吃面粉,所以她馋的咽了咽口水,又往回走:“真不涨点?”
【或者叫我吃顿猫耳朵,我也能卖。】
江婶儿媳妇儿的嘴馋的心里,被林秀听见了。
她弯唇笑了笑,没说话。
既然捡垃圾的事情,让金九爷做主,她这个幕后出钱的老板,就不该指手画脚,于是牵着娇娇进屋了。
金九爷看江婶媳妇儿一直顶着灶房咽口水,就说:“给你涨5分钱,你爱卖不卖。”
金九爷不笑的时候,表情看着就有点吓人。
还是个光头,又穿着军大衣,看着就像要和人干架一眼。
江婶儿媳妇儿想了想,多5分钱也是钱。
要是镇上,那些镇府设定的收垃圾的点,还得自己背着东西过去,也就铜铁3毛钱的价格,还不如卖给林秀家,能有三毛五分钱呢。
五分钱都能买颗大白兔奶糖了,她干啥不卖?
“卖卖卖,我卖。”江婶媳妇儿又拽着围腰回来了。
正好这时候,成念儿捧着一大盆胡瓜猫耳朵从灶房里走出来,那热气腾腾的猫耳朵更是香的离普。翠绿的胡瓜薄片儿和瓷白的猫耳朵沉沉浮浮,上面还撒了葱花,真是香的流口水。
“成念儿,你的手艺真好,我还没吃早饭呢。”江婶媳妇儿流着口水说。
如果能在这里吃一顿早饭,那就更值了。
“秀儿也夸我手艺好。”成念儿黝黑的脸上浮上满足的笑意,别人都说好,那秀儿肯定喜欢吃。
至于叫江婶儿媳妇儿吃早饭?
那是不可能的。
大家的粮食都是下苦力气挣来的,她也要为自己家里考虑节省粮食才行啊。
那些铜制的烛台和煤油灯,也就两斤多一点重。
金九爷给了八毛钱的时候,江婶媳妇儿还不大高兴。
因为她没在林秀吃到猫耳朵,觉得林秀家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