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作者:墨笔春秋      更新:2024-07-31 16:18      字数:1846
  孟时书看着门口的饮水机,默默别开目光:“您要是想喝咖啡,我也可以给您买。”
  说你想喝咖啡,快说你想喝咖啡!
  孟时书内心抓狂:明明刚穿过来的时候大反派就是可怕了点,好歹精神是正常的,怎么几天不见,大反派好像就变了个画风呢?
  快说你想喝咖啡,我好快点离开这个鬼地方啊!
  “不用了。”傅惊别合上计算机,面无表情,“刚好一会儿有个局,我带你去,你熟悉熟悉业务。”
  【孟家这个从小闲混,应该没参加过生意上的局,只要一会儿我吓吓他,应该能让他知难而退。】
  …
  孟时书:……大可不必!
  你不是应该跟男主争女主的吗?把你的手段用到男主身上啊,来对付他干什么?
  不会觉得大材小用了吗?
  话说剧情呢,剧情怎么还没开始?
  他记得原着里这个时候男女主已经互生情愫,反派应该去阻止他们啊,把精力浪费到他身上不会觉得过于浪费了吗?
  孟时书挣扎道:“平常这种事不都是赵小姐跟着吗,我刚入职就给我安排这么重要的工作,不太好吧?”
  “难道你怕了?”傅惊别瞥过来一眼,虽然面上毫无情绪起伏,孟时书却不难猜出他心里在幸灾乐祸。
  ……啊不对,应该是听出。
  【哈哈哈打退堂鼓了吧,这么看起来不用多久孟时书就会哭着跑回孟家了吧?】
  孟时书不知该从哪里开始吐槽,他实在是搞不懂傅惊别这个脑回路。
  这是什么恶趣味吗?
  不过大概是被总是不合时宜的心声影响,孟时书现在都没这么怕傅惊别了。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一个人之所以可怕,是因为你不够了解他,所以才会产生多余的敬畏之心。
  而在了解一个人的过程中,那个人的神秘感也会随之消弭。
  比如谁能想到战国时期某个身高一米九的孔武大汉,其实是个四处授学的教书先生呢?
  啊不对……好像反过来了。
  不过不重要,重要的是孟时书确实因为能听到傅惊别的心声而对他多了了解,现在反而觉得书里的大反派还挺可爱?
  孟时书捏着拳头:“就算再怕,只要傅总需要,我也会为傅总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啧,还挺会拍马屁。】
  “没人要你死。”傅惊别收回目光,
  “还有,以后在公司称呼赵薇澜要喊‘赵特助’或者‘赵助’,公司里没有‘赵小姐’,记住了吗?”
  孟时书连连点头:“记住了!”
  。
  孟时书很快就知道傅惊别为什么会叫自己来跟他谈生意了。
  除了他心里想的想给自己一个下马威,还有个原因:
  他期待的剧情终于动了。
  赵薇澜身为傅惊别的贴身助理,这么多年了包揽他的所有大小事,几乎每个酒局都会陪在他的身边——除了这次。
  这次她以身体不适为由请了假去医院,然后出现在了傅惊别谈生意的这家饭店。
  甚至是同一个包厢。
  “傅总。”
  饭桌对面,林至微笑着伸出一只手,话带挑衅,“终于有机会二次合作了,我很期待。”
  没错,孟时书想起来了,这是原着里重要的一个剧情点。
  女主被傅氏集团里她靠走后门上位的谣言搞得不胜其扰,于是决定跳槽到男主公司,只不过因为她名义上的哥哥——也就是傅惊别的反对,因此她只能在暗中进行。
  但因为这次暴露,再加上反派偏激的行为,更让她坚定了脱离傅氏的决心。
  可以说,这场酒局就是女主彻底脱离傅氏的契机。
  孟时书期待的男主跟反派打起来的戏码有了,只有反派把精力分出去对付男主,肯定不会跟他这么一个小喽啰为难。
  可是……
  可是为什么这种修罗场,要让他来见证啊?
  没看到反派的脸已经比墨还黑了吗?没看到反派想弄死男主的眼神吗?
  为什么他要在场啊?!
  孟时书恨不能找个洞钻进去,傅惊别也终于回握了林至的手,皮笑肉不笑:“孟助,给林总倒杯水。”
  孟时书大脑一个激灵。
  这是迁怒吧?这是要迁怒吧?反派搞不过男主所以要拿炮灰祭天了吧?
  他错了,他不该跟孟时叙置气,反派身边的喽啰才是最危险的,其高危程度堪比现言男主的医生朋友,古言皇室太医的九族!
  他想活着啊,想活着有这么难吗?
  “不用了。”
  林至微微一笑,抬起自己手上装满的水杯,“我的助理给我倒过了。”
  “咔嚓”一声,傅惊别手上的玻璃杯出现了一条不明显的裂纹。
  孟时书:?
  不愧是小说反派,力气好大!
  这种饭局最后还是没能顺利进行下去。
  傅惊别跟林至话不投机,林至占了优势,语言上不断挑衅刺激,大有不看到他崩溃誓不罢休的意思。
  孟时书:别,求求了,他发疯了遭殃的是我,是我啊!
  不过傅惊别有其他优势:他是赵薇澜前老板加养兄,于公于私,赵薇澜最后还是留了下来。
  但男主真不愧是男主,到这时候都吃不得亏,临走前还故意凑近了赵薇澜,小意温柔地朝她微笑:“我等你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