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节
作者:江辞渔      更新:2024-08-04 15:53      字数:4268
  关于布料,她至多知晓怎么分锦,绫,绸缎布,至于蜀锦,宋瑾,云锦,是江南织造出品的还是北地织的,她就分不清了。
  尤其从前江南织造和北地有明显的花纹区别,江南偏爱花草,花纹秀气雅致,北地更喜野兽,什么老虎狮子猎豹,一看就充满气势,算是文化差异的一种提现,但后来有钱人偏爱江南织造,北地开始模仿江南,以至于近些年头出来的布料根本分不清产地。
  两边夫人在亭子里讨论得激情四射,轮到沈兰棠了,她就嗯嗯点头。
  “母亲/夫人说的是!”
  可谓是敷衍专家了。
  郑夫人叹气道:“我们过几日就要回去了,看不到弘文穿冬装的模样了。”
  谢夫人:“这小孩啊长得快,指不定到了冬天就窜个头了,再说,小孩子的衣服,哪有什么流行不流行的,我看谢瑾小时候穿的冬棉袄,现在大街小巷不还是在穿?”
  “是,小孩子衣服是不容易过时。”
  “所以啊,你且把心放下,今日我只拿了秋凉时的布料,等过两天再把冬天的布拿出来,咱们两一同给孩子裁剪一身衣服,等到了冬天,就能穿了。”
  “如此甚好!”郑夫人喜不自禁,连连赞同。
  有家里会做衣服的拿了一卷卷尺给谢弘文丈量尺寸,谢弘文小小年纪也爱穿新衣服,很高兴地张大手臂,十分地配合,几个下人见机连连赞叹谢弘文聪慧。
  一亭子人正说说笑笑,热闹非常,郑宛如走了过来。
  “母亲,夫人。”最后看了眼沈兰棠,语气不咸不淡地喊:
  “少夫人。”
  自从离开谢家,谢瑾也不在,她是真不装了,不过这一声“少夫人”可比“姐姐”好听多了。
  郑夫人高兴地挥挥手,说:“宛如过来,给弘文看看,哪个布料做衣服最好?”
  郑宛如也爱花哨,郑家孩子少,郑夫人失去大女儿后就把所有爱都转移到小女儿身上,日常对她有求必应,郑宛如看着桌上一块布料,兴奋道:
  “阿母,我喜欢这块,正好想做一件。”
  “宛如。”郑夫人脸色微微尴尬,看了只兀自低头喝茶的谢夫人一眼,低声道:
  “这是谢夫人带来给弘文做衣裳的,你若是想要,回去我再给你置办就是了。”
  郑宛如却是一脸天真地说:“那不是正好,我和弘文用同一块布料做衣裳,才显得我们姨甥亲近嘛。”
  “那也该是我们自己来做,哪能叫谢夫人破费。”郑夫人朝谢夫人一笑,道:
  “宛如这孩子,被我宠坏了,夫人莫怪。”
  谢夫人自从知道郑宛如对谢瑾心思就有些防她,后来见谢瑾不在,她连对谢弘文都不大热情。
  如今日她们来了有一阵子了,她现在才出现,可见平日里也不怎么黏着谢弘文,心中对她好感也没了,只是毕竟郑家女儿,她也不好做高姿态,笑笑道:
  “宛如天真活泼,是她这个年纪姑娘该有的样子,女儿家家,还能有几年这样光景,我们当父母的,宠着便是了。”
  这话是说到郑夫人心里去了。
  “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日常也宠溺了些,倒叫夫人笑话了。”
  “没事没事……”
  郑宛如听着她们对话,以为还有希望,眼睛亮晶晶地看向郑夫人:“那,母亲,衣服……”
  “改日单独给你做!”
  “……”被郑夫人稍重的语气呵斥了声,郑宛如不高兴地撇撇嘴,扭头对着沈兰棠用力瞪了一眼。
  沈兰棠:不是,这关我什么事?
  郑宛如见两人怎么也不肯将布给她做衣服,无趣地嘟了嘟嘴,又站着听了一会,就受不了地找借口离开了。
  郑宛如在院子里闲逛,脸上闷闷不乐。
  她来兆京前就听说过谢瑾事迹,回忆着两年前参加姐姐葬礼时那一回眸的惊心动魄,内心早对他倾心不已,想着法子讨好谢弘文还有谢家其他人,但却收效甚微,母亲也不站在她这边。
  就连今日一块布料都舍不得给她,还说什么功勋名门,当真小气!
  她在湖边踢着石子,背影看着落寞寂寥,一旁,丽夫人正经过,扭头看到了她。
  她目光动了动,走上前。
  “小姐怎么了,怎么一个人在湖边?”
  郑宛如转过身。
  她身为郑家大小姐,素来看不起这个妾室,平日里也多是对她爱答不理,此番与她独处,也是昂起脸蛋,语气轻蔑:
  “跟你有什么关系?”
  丽夫人笑了笑,又朝着亭子那头看了看。
  “早上我见谢夫人拿着几块布料过来了,那花色是顶顶好的,我看了都眼馋,只是人谢家夫人的东西,我哪敢垂涎,就是不知道小姐收到了没?”
  郑宛如见她说起这事,脸色更黑了。
  丽夫人何等人精,窥探着她表情,一看这模样就知道问题出在那几块布料上。
  “说起来,我前几日出门了买了几块布还有些首饰,我看着花哨好看就没了,只是我这年纪实在不适合戴了,这么好的东西又不嫩赏了丫头,小姐若是肯赏脸,不如去我那看看,那是能挑中一二,也算它们有个归宿。”
  郑宛如听了,心中蠢蠢欲动。
  从小到大,这位丽夫人手上好东西还真是不少,又因为没有女儿,不少都便宜了她——她自觉是夫人为了讨好自己,才拐着法的送东西给她,毕竟她可是家中的嫡小姐。
  “那好吧,那我就赏光去看一眼。”
  “好嘞。”丽夫人脸上立刻端起笑容,满目喜色地说:
  “我给小姐带路。”
  第45章 有轻微打脸剧情
  兰棠和谢夫人留下吃午饭, 谢弘文陪着两位夫人玩了一会,忽然眼巴巴地望着沈兰棠。
  谢夫人目光在两人之间流转,捂着嘴笑:“兰棠在家时时常陪弘文玩, 两人有些小秘密的, 兰棠啊, 你就陪弘文去玩一会, 我看他有悄悄话要跟你说。”
  沈兰棠正好也坐腻味了,便站起身道:“那兰棠先带着弘文出去了, 等会用午饭了再回来。”
  “好。”
  两人走出门后, 谢夫人转头笑道:“兰棠初为人妇,心性还小, 这两母子在家里就跟玩伴似的。”
  郑夫人知道她这是特意说给自己听的,听后心里的确放心不少,乐呵呵道:“那正好, 女孩儿有些童心才有福,我看兰棠一看就是个有福气的。”
  ......
  沈兰棠和两位夫人一块时总要装模作样,不好大煞风景, 等到和谢弘文单独相处,她一身做作都卸了劲, 她轻轻吐出一口气,和几个侍女保持一段距离, 问谢弘文:“外祖母对你好么?”
  “好。”谢弘文大声回答:“外祖母对我特别好!”
  说完, 他眼睛往边上瞅了几眼, 小声说:“比祖母还好。”
  那是, 看郑夫人日常呵护就知道了, 郑家如今难得和他相处,自然是将他当小祖宗对待, 要是天天在一起就得承担教育责任了。
  虽然沈兰棠很不想提起,但还是礼貌问道:“那你姨母么?”
  谢弘文嘟着嘴说:“姨母都不理睬我,不会找我玩。”
  也行吧,对你来说也算一件好事。
  “阿母,给你看我的新玩具,外祖母给我做的木马,可好玩了,和阿母的马也不差多少。”他用炫耀的语气说。
  沈兰棠:“这个我可不能承认。”
  “哼,阿母看到就知道了,走,阿母我们走快点。”
  沈兰棠:“行行,你慢点走——”
  谢弘文拉着她往房间跑,几个侍女就在后面追,走到游廊拐角时,沈兰棠看到郑宛如和郑渊卿的妾室丽夫人有说有笑地从外头走过,这场景有点怪异,因为她沈兰棠没想到向来眼高于顶的郑宛如竟然会对父亲的妾室展露笑颜,这不太符合人设啊,就不由多看了两眼。
  不过,她也没往心里去,人家家事,她操什么心。
  她被谢弘文拉着看了他的小木头,还有他的小狗狗,哎哟,郑家还给他养狗了,最后当然是陪他玩心爱的折纸游戏。这么一玩,差不多就中午了,沈兰棠和谢弘文重新返回花园。
  郑夫人和谢夫人激情满满,已经从布料花色的讨论到了实际剪裁阶段,只见郑夫人左手拿着剪刀,右手压着尺寸,手腕挥舞间颇有挥斥方遒之感。
  看着激情澎湃的二人,沈兰棠只能感慨:今天也是雨我无瓜的一天。
  她们在郑家吃了午饭,午后郑夫人要午休了才离开,临走前她们又约好了过两日再来,将谢弘文冬天的服装也解决一下。
  午后阳光正好,九月的天气不冷不热,实属一年之中最好的月份之一,沈兰棠在自由的阳光和明媚的空气里伸展着身体。
  谢夫人与她相处了这么久,哪能不知道她心思,知晓年轻人精力旺盛,就不勉强她一起回去。
  “你要是有事,就自个儿玩去吧。”
  她都这么说了,沈兰棠当然是……
  “那就谢谢母亲了,我先走了,晚上回来吃晚饭。”沈兰棠掀起帘子回头笑着说。
  谢夫人挥挥手:“去吧去吧。”
  沈兰棠同兰心一道下了车,两人拎着个小木盒往书斋走。
  沈兰棠最近新看了本书,里面内容十分时髦,涉及女扮男装,伪同□□,冒领身份,未婚生子等种种跨时代的元素。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富家千金女扮男装去读书,和堪称当地首富的富绅之子一见如故,两人结为莫逆之交,相亲相爱。
  书中多次描写男主即使对着男装的女主也会“心动”,一股同□□迎面而来。眼看剧情就要往梁山伯与祝英台方向发展了,这个作者笔墨突然奔放,写男主被人下毒,就是下了那种不与女子xxoo就会暴毙的毒,女主被迫只能和男主发生关系。
  一夜之后,女主既羞又惧,慌忙逃走,她这一逃走就给早已垂涎男主的女配机会,女配假装自己才是和男主发生关系的人,逼迫男主娶她,否则她就去死。
  男主在道德伦理压力之下,只能和女配结婚,女主不知其中内情,伤心欲绝之下离开书院回了老家。
  回到家后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幸亏她父亲母亲疼爱,将她送到乡下庄子养着,让她把孩子偷偷生了下来。而男主这边,因为女配在当地本就名声不好,男主先前就不喜欢她好几次拒绝过她的求爱,为了责任被迫娶她后也不与她同房,女配就与人偷情还有了孩子,对男主说是那个晚上有的。
  男主虽然厌恶女配,但对孩子还是好的,男主和女配虽然没有发生过关系,但女配还是坐实了女主人的身份。匆匆十六年过去,因偶然机会,男女主再次相见,而女配的谎言在女主面前是那么的脆弱,不堪一击。
  女主最终揭穿了女配谎言,,并且将亲生的孩子带到了男主面前,和十六年守身如玉的男主打出了圆满结局。
  这故事还是很跌宕起伏的,两人因误会分离,男主还被迫娶女配时,沈兰棠都化身尖叫鸡呐喊。
  要说这故事有什么缺陷的话,就是最后女主的孩子和男主相认竟然用的滴血验亲方式。
  科学告诉我们,两滴血会不会相融合取决于抗原抗体是否发生凝集反应,如果说靠融血就能定亲,那o型血岂不是可以“天下为父”。
  “比起血液融合,看外表不是更靠谱?人的身高,肤色,眼睛都是受遗传基因影响的,还有一些譬如冷门一点的,遗传因素少一点的如左撇子,斗鸡眼,你都觉得这孩子恍惚间和你是一个人似的了,还在那边怀疑你老婆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