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通辑
作者:
塞北三叔 更新:2024-10-09 16:54 字数:2251
“罗公远,你们眼里还有没有王法了,光天化日之下闯入老夫的府宅,聚众行凶,明日老夫定然要到当今那里去评这个礼,还老夫一个公道。”
李儒快步从书房之中走了出来,虽然语气不善,但却是一脸的平静之色,仿佛一切都在自己的意料之中一般。
“嘿嘿……老不死的,你已经没有这个机会了,如果不是怕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
今天在泰来庄之中就把你结果了。现在你可以去死了!”
随着声音落下,李儒的一颗人头突然飞上了高空,连一声惨叫都没有留下。
可怜一代大儒,就这样惨死在家中。
而此时,几十个年轻的道士,纷纷提着流着血的宝剑,抬着尸体回到了院子里,李老夫人的尸体也在其中。
“报罗仙长,李府上上下下三十二口全在这里,全都搜到了,没有其它人了。”
这个时候,一个中年道士走上前来,拱手对着罗公远说道。
罗公远对这名中年道人并不理采,而是亲自走上前去,低头查看。
“不对,我要找的那个小孩不在这里,再给我去搜!”
罗公远突然神色大变,抬头说道。
“是!”
中年道士答应了一声,挥手带着人就想离去,而就在这个时候,罗公远的声音再次传来:
“不用了,那个孩子已经不在府里了,没想到这个老东西如此狡猾。
不过,已经没关系了,只要李儒一死,剩下那个孩子就好办法了!”
罗公远说到这里,突然抬起头来,森寒的目光从众道士的身上扫过。
轻轻地抬起手来,只见一道亮光在黑夜之中闪过,接着几十名道人的头颅全部飞上了天空。
“嘿嘿……这件事情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我可不想引起皇上的疑心,至于那个孩子,我会让他生不如死!”
罗公远说完这句话之后,再次抬手,李府瞬间便化成了一片火海!
是夜,李府大火,火光冲天而起,映红了大唐皇城东郊的大半个天空,炫丽的水光为寂寞的天空凭添了几分瑰丽的色彩。
一日之间,长安城东郊变成了一片废墟。
长安城东郊,原本代表着富贵和文化象征的泰来庄、毕家寨、帝师李府把皇城以东的土地全部囊括,可是一日之间,三家全部惨遭灭门,连府宅都化成了一片瓦砾。
在李府以东二十几里处有一个小村子,村子依山而建,民风纯朴,村子里约有三十几户人家。
这三十几户人家大多都是茅草小屋,围绕着村子中间一所相对来说还算‘豪华’的宅院搭建而成。
这个小村子里面的庄户都是李儒李大学士家里的佃户。
而村子中间那所唯一的土木建筑的‘豪宅’,便是李儒李大学士府上的大管家李安的家。
等闲李安很少回家来,大部分时间住在李府里面,家里的一切都由自己的儿子打理。
而当李儒府中火起之时,在李安家院墙之外,一高一矮两道人影正抬头看向李府的方向。
“少爷,不要看了,我想也没有什么可瞒你的,李府完了,老爷交待过,如果李府出了大事,这小李村也就不安全了,让我们马上离开。
我身上有足够的银两,够我们下半辈子用的了,我们赶快离开这里吧。
从此隐姓埋名,浪迹江湖,不可以在一个地方住得太久。”
黑衣人说罢,趁着黑夜,拉着少年向村子外而走去。
就在两个人离开不足两个时辰之后,冲天的火光再次映红了天空。
离开小李村仅两个时辰不到的一大一小两个人影,再次停下身来回头望去。
“完了,小李庄也没了,少爷我们快走!”那个高个子的中年人拉着那名少年如飞一般地去了。
少年,自然便是家里惨遭横祸的吴越,而中年人,便是李大学士安排,把吴越偷偷送出李府的侍卫李福。
李福的功夫不弱,当年本是宫中的侍卫队长,因贪杯误了轮值,被下了大狱要问斩刑,阴差阳错之下,被李大学士救下,并向当今把李福要过府来。
李福并没有娶妻,为了报答李儒的救命之恩,便跟在了李儒的身边,随了主人李儒的姓,做了李儒的贴身侍卫,也是李儒最信得过之人。
李福受了李大学士的拖孤,因此,在小李庄火起之后,他便知道不好,带着吴越一路飞奔而去……
在一座山谷的溪水旁,几间临时搭建的茅草小房,孤零零地伫立在那里,茅草还是新色,看起来是刚刚搭建不久。
四周山势险要,两山之间,也只有这一条奔腾不息的溪水,可以通入这座山脉的深处。
这里的风景也算秀丽,虽不算是世外桃园,但这荒山野岭,也是一处逃灾避祸的好去处。
溪边的乱石滩上,一缕炊烟袅袅升起,随着晚春的风儿,在天空四得游荡。
李福正把最后一点米下到锅里,一只野兔已经在另一边的篝火上现出了金黄的颜色,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吴越静静地躺在茅屋之中的草铺之上,头发散乱,和着草屑乱蓬蓬地混杂,双眼血丝还没有褪尽。
在他身边放着一张官府官府画影图形的通辑令,上面画着吴越与李福的画像。
画工虽然十分的粗燥,但了了数笔,却已经把吴越与李福的样貌跃然纸上,栩栩如生。
通辑令大低内容是说,李儒的学生吴越,伙同李府的侍卫李福欺师灭主,谋害帝师大儒李大学士一家百余口性命。
盗取财产无数,然后纵火烧庄,罪大恶级,有捉拿二人者,财产全部赠与,有通风报信者,财产对分之类云云……
“少爷,吃饭喽!”随着屋外话语响过,李福推开破烂的柴门走了进来。
“少爷,吃点东西吧!你这几日吃得太少了,身负家仇师恨未报,又含此不白之冤,男儿大丈夫理应留下这有用之躯。
父母之仇灭师之恨不共戴天,身为男儿之身,不报此仇,雪此之恨,妄为人子人徒,你是读过书的人,道理比我李福懂,少爷……”(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