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作者:问君几许      更新:2024-10-10 16:02      字数:1859
  啊啊啊啊啊,别信哥哥!
  第52章
  林钦舟喜欢秦越。
  这是林钦舟从前不敢想、也不会想的问题。或者说,他知道自己喜欢秦越,但他以为的那份喜欢和此刻所意识到的喜欢截然不同。
  他以为的喜欢就是弟弟对哥哥的喜欢,是亲人、是朋友间的喜欢,就像他喜欢姥姥那样。
  可不知不觉间,这份喜欢变了性质,他在自己也不知道的时候,喜欢上了他哥。
  像男人对女人的喜欢。
  想亲吻、拥抱、想做更多亲密事情的喜欢。
  是对爱人的喜欢。
  想独占、想拥有。
  情窦初开的小少年躺在床上彻夜未眠,将几年里两人相处的点滴回忆了个透彻,他还是无法判断自己是从哪一天、什么时候开始对他哥产生了那样“大逆不道”的念头,但那似乎深埋已久。
  所以才会无时无刻想缠着他,才会见不得他哥跟别人亲近,才会看林骢格外不顺眼,也才会看着他哥就心跳加速,感觉自己就跟得了心脏病一样。
  这一切的一切,所有的不对劲,全都是因为他喜欢秦越。
  可秦越不会喜欢他,甚至对此相当抵触。
  ——但我怎么会喜欢秦越,怎么会喜欢男人,我是同性恋吗,是变态吗?
  少年的世界被彻底颠覆了,他的心动来的不知不觉又经难持久,然后在一部片子、一场梦里惶惶不安,而邻居哥哥的离经叛道更是将本就摇摇欲坠的他推入了深渊之下。
  林钦舟将自己埋在枕头里,一边怕得要死,一边又伤心得要命。
  ——我该怎么办、我要怎么办。
  他一遍遍地问自己,却始终得不到一个答案。
  但少年人或许都是勇敢而无畏的,天快亮的时候,林钦舟忽然想起在他很小的时候发生的一件事。
  当时他可能五岁,也可能六岁,反正当时他还住在岛上。那天是清明,他跟着姥姥上山祭拜,结束后恰巧碰到同样过来祭扫的林默,两个孩子便把大人丢在身后,自己先跑了。
  到山脚下时看见北区的郝奶奶,腕子上挎着一只竹篮,里面放着祭拜要用的蜡烛和纸钱,郝奶奶也看见了他俩,和善地朝两人笑笑,然后拐向另一座山头。
  林钦舟有点怕她,躲在林默背后,直到郝奶奶走远了他才敢出来。
  林默就笑他:“你躲什么,害怕?”
  林钦舟很诚实地点头:“嗯。”
  “怕郝奶奶?为什么怕?”
  “因为……”林钦舟想了想,学着从大人们那里听来的话,说,“因为她是个怪人,她不结婚。”
  林默当时也才十多岁,不知道有没有上初中,但离经叛道的性格早在那时就初见端倪,他问林钦舟:“可为什么不结婚就是怪人,和大多数人不一样就是错的?”
  “我不知道……”林钦舟那时候还太小了,理解不了林默的意思,后者也没指望能和一个五六岁的小屁孩讨论什么人生哲理,这个话题便断在这里。
  后来林默领着他去吃沙冰,林钦舟就把这件事忘在了脑后,之后看见郝奶奶仍旧怕、仍旧躲。
  但这一晚,那段往事忽然被唤醒,林钦舟想起当时的自己、和当时的林默,在第一声雄鸡的啼鸣中下了一个决心——
  他要他哥。他要秦越。
  不管这份喜欢是对是错,不管秦越会不会有所回应、会不会因此厌恶他,不管他是否会因此成为其他小孩躲避、害怕的怪人,他都想试一试。
  他不想后悔。
  七点一刻,林钦舟下楼吃早餐,当时秦越正在给一对赶早班的房客办理退房,看见从楼梯上走下来的人,直接傻眼了:“外面没下雪吧?”
  林钦舟哪里听不出来这人是在损他,跑过去挂人身上:“你笑我。”
  身体软软的、声音也很软,是很明显的撒娇。
  “下来,别闹。”两个客人已经离开,秦越拍了拍小少爷的屁股,“今天怎么这么早?”
  林钦舟不仅不下来,反倒抱得更紧,两条腿跳起来,缠在秦越腿上,胳膊很用力地勒住秦越脖子。
  秦越被他闹得快喘不上气,只能托着人屁股,把他背自己背上。林钦舟这才老实了,乖乖地把脸贴在他哥背上。
  秦越不知道小少爷这是又在闹什么,当着一大厅客人的面,把林钦舟背进厨房,带着他转了一圈:“想吃哪个,少爷您吩咐。”
  林钦舟笑得不行,但就是不说吃哪个,只一个劲地叫他的名字。
  秦越烦他,往他屁股上拍了一下:“不吃就下来。”
  “不要。”林钦舟晃了两下腿,嘴唇贴在他哥耳边,奶狗似的撒娇,“我要你背我。”
  秦越不惯着他:“我还有衣服没洗呢,快下来,别闹。”
  林钦舟不答应:“不要,你背我去。”
  “你太重了,背不动。”
  “我不管,反正我不下来。”
  “你可真是个祖宗。”不知道这祖宗今天吃错什么药了,比平时更黏人,秦越简直又气又好笑,认命地背着人转去洗衣房。
  他把换下来的床单被套一批批丢洗衣机里洗,林钦舟就待在他背上看着,不说话也不闹,乖得要命,跟个挂件似的。
  窦晓花从门口路过,探进来半个身体:“哟,这什么情况,腿终于被人打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