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华权臣 第4节
作者:
明镜天 更新:2024-05-14 11:07 字数:3298
张培青就着小护卫端来的热水洗把脸,布巾擦了擦,在铜镜中看见身边的小护卫那张吞了苍蝇一样憋屈又惊异的脸。
“小子,怎么了?”
小护卫吞吞吐吐,半晌,终于道:“先生……您……您的脸……”
怎么还是这么黑?
本来小护卫和所有人都以为他脸上抹了锅底灰,所以特意打了一大桶水给他洗。结果洗了之后还是这样,小护卫不由得怀疑,先生不会长的就是这德行吧?
☆、第4章 试探
“哈哈哈,我这脸,爹娘生的。”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张培青笑眯眯。
小护卫心中惊奇又惋惜,同情地看了看先生,收了铜盆和布巾,已然想好待会儿驻守时的唠嗑话题。
脱了衣裳,张培青死狗一样懒洋洋在床上躺尸,两只眼珠子睁的大大的,顺手把紧勒的裹胸布解开。
手指摸上自己的面颊,触手细腻,的的确确是真实肌肤,并没有涂抹什么异物。
其实长的黑也不错,还省的涂防晒霜。伸了个懒腰,忽地想起了白天撞到的那个傻大个,想到这里张培青就蛋疼。
要不是那厮,她怎么会被赵国抓壮丁!
方才司马佐可是带着一大队人马过来问她要不要留在赵国,那些人各个手按佩刀,好似他一不答应就立马乱刀砍死似的。
牲口啊!
这是赤、裸裸的威胁!
送洗脸水的小士兵就是其中之一,现在那些人都围在帐篷外分批随时监视她出逃。她就知道司马佐一定会想办法让自己留下来,可没想到是这么个粗暴的方法,一点都不文明!
胸闷气短的张先生在被窝里打了个滚儿,把自己卷成一条毛毛虫,呼呼大睡去了。
次日。
天空大亮,湛蓝的高空白云悠悠,时不时几只飞鸟掠过。
门外护卫早就等候着。
张培青睡眼朦胧地开门,招呼护卫可以拿水进来了。
但见她从衣袖里掏出随身携带的、自制的牙刷牙膏,舀了一瓢水刷牙。
护卫好奇地看着张先生把一根奇怪的棍子塞进嘴里,来来回回上上下下,不明白这些聪明人在干什么。
洗漱完毕,张培青顶着一张黑脸去见大将军。既然答应了司马佐要留下来,她就会履行自己的诺言。留在赵**队肯定得先去见见赵**队第一领导人,赵国大将军白期昌。
整了整衣裳,四下看看没什么不妥之处,她这才慢悠悠地踏门进去。相信里头的人早就通报了。
果然,看见来人大将军一点惊讶都没有,倒是真正见到她那张传说中奇黑无比的脸之时,小小的诧异了一下,不过很快就掩饰住了。
双手交叠,张培青礼貌地行了个礼。
“见过大将军。”
“张先生果然如传闻中一般不同凡响。”
忽略她那张诡异的脸,此人通身淡然的气度堪称绝品,不愧是司马先生鼎力推荐的人才。
张培青但笑不语,接受了他的夸奖。她有这个本事,自然没什么不好意思。
不知道是该夸司马老头衷心还是大将军消息灵通,张培青的位子居然不是座垫而是一个小凳子。看到和华丽的案桌格格不入的小木凳,她啧啧称叹。
两人拉东拉西扯淡了一会儿,无非就是把关于计谋的事情旁敲侧击又打听了几遍。大将军可不会轻易相信,如此绝佳的计谋是一个尚未加冠的小小少年能想出来的,他更倾向于张培青只不过照搬别人而已。
早看出他的意图,张培青心中冷笑,不动声色跟他扯皮。能扯多远就扯多远,就是不告诉你真相。
一上午的时间很快过去了。
大将军本来预想的是把张培青叫过来敲打几句,探听探听。那小子顶多不过十□□,就算脑袋瓜子聪明,人也是毛头小子一个,到时候三言两语就套出话了。谁知道这一问就是一上午,自己口干舌燥不说,有用的信息一句都没问出来!
吃了个闷亏的大将军心中暗骂好狡猾,纵然不甘心,也只能让士兵先送她出去。
“先生先生,怎么样?”
刚出门一直候在外面的小士兵立马凑了上来,紧张兮兮地问。
和张先生相处了才一天,可是他们都很喜欢这个能经常给他们讲一些小故事的人,这会儿小士兵比张培青自己还紧张。
双手悠闲地负在身后,她唇角带笑,衣袂飘飘地朝着帐篷走去,“相谈甚欢。”
——
释放历城人的命令在昨天已经准时下达,按照张培青的原话,赵**队封锁各个城门,重兵把守,不会让任何一个历城人逃走。并且为了计划更好的实施,城中所有军队,不准对百姓有烧杀抢掠等不轨举动。
经过赵国将领的刻意安慰,历城人并没有太大的惊慌,甚至对不杀死他们的赵国士兵十分感激。
前几天大街上空空荡荡,四天之后,已经有人零零星星重新开始摆摊。
而在十天之后的今天,历城恢复了热闹的原样。除了时不时穿过的一队队赵国士兵,几乎和原来没有什么不同。
百姓,最容易满足,最容易安抚。
……却又是最容易反抗和暴、乱的人。
慢慢吞吞走在大街上,看着和那天完全不同的景象,张培青高深莫测地叹息一声,深感自己的思想觉悟又提升了一个境界。
还没悠闲多久,一道惊雷般响亮的声音在耳边炸开,震的她三魂七魄俱飞!
“兄弟!”
惊喜交加,感人肺腑。
刹那间张培青手脚冰凉,头也不敢回,二话不说拔腿就跑。
“兄弟!你不要跑,兄弟!”
身后之人见她狂奔,下意识也跟着撒丫子狂奔,野牛似的轰隆隆震得大地晃动。
张培青脸都绿了。
身后劲风呼呼,一股子卯足了劲儿追不上誓死不罢休的癫狂,叫她苦不堪言。
此人已经不单单是傻蛋和铁蛋。
尼玛这是咸蛋超人!
两条瘦腿拼死奋战,张培青气喘吁吁氧气供应不上。身后奔雷滚滚,那人话语饱含深情。
“兄弟!”
“兄弟!”
“兄弟!”
“抓到你了——”
傻大个拎小鸡崽子似的扯住她的后衣领,她正跑的凶,被猛的一扯差点没勒死。不等张培青有所反应,一个结实雄厚的胸膛将她用力挤压进去,两只滚烫的钢铁胳膊能活生生把人肠子都挤出来。
傻大个热切地拥抱她,激动的难以表述。
“我还以为你死了!我还以为我也要死了!没想到我们都没有死!我们竟然都没有死!”
内伤到吐血的张培青好半晌才哼唧出声音:“……你丫,先放开我!”
两人寻了一处酒馆坐下来,点了一碗牛肉两斤酒。
都过去老半天傻大个依旧激动的要死要活,这会儿正抓着她的手,牛眼含泪地诉苦,把这几天所有遭遇的不幸以及对她深深地思念和担忧娓娓道来。
“我以为——”
张培青打断他的话,“你以为我死了——这句话你已经唠叨了不下十遍。”
傻大个使劲儿点头,小鹿似的可怜巴巴瞅着她。
一米九的大个子,宽阔结实的身材,破烂的衣服下露出的手臂上还有一块块健美肌肉,再加上那双梦幻般纯真的眼瞳——
张培青硬生生打了个哆嗦,赶紧喝一口酒压惊。
傻大个吐酸水吐完了,这会儿没什么话说,就直勾勾盯着她看,看的张培青浑身长毛。
她着实觉得这人是不是脑袋有问题。
两人从头到尾就见过两面,张培青不认为他们之间有傻大个口中那种,堪比生死战友的交情。
“你是不是先放开我的手?”
什么德行,怎么总是一见面先拉人家的手!
傻大个被她鄙夷的委屈,低头看了看包裹在自己手掌中的小手,忽然好奇地发现这只手又白又嫩,还小巧的可爱。
“兄弟,你的手真滑。”
粗粗的指头试探两下,触到一片细腻柔滑。傻大个一下子来了乐趣,调戏的天真无邪。
然而还不等他摸上第二把,对面那人一巴掌呼过来,狠狠落在他手背上,疼得傻大个嗷嗷直叫不得不老老实实松开,眼珠子依旧恋恋不舍地瞟啊瞟。
对面那人见此,邪恶冷笑:“知道为什么我的手比你的手滑吗?”
傻大个憨憨地摇头。
“因为你笨!”
恶毒的话语毫不客气从那张嘴里吐出,高傲的眼角透着鄙夷。
“……”
傻大个有点伤心,他没想到连她也会嫌弃他笨。摇摇头,他为自己申辩:“我娘说我一点都不笨。我能抓野猪,能下地干活,能抗两百斤的稻谷,我娘说我很聪明,只不过你们都不懂。”
张培青无语,“你娘还说什么?”
“我娘还说,只要我好好种地,一定能娶个好媳妇,生个胖娃。”
怎么觉得话题朝着诡异的方向去了?嘴角抽了抽,她干咳几声举起酒杯转移话题:“别光说话,喝酒。”
“哦。”傻大个笑呵呵跟着举杯:“干!”
张培青撇嘴,喝两口随意问一句,不出十杯酒张培青就把傻大个的家底打探的一清二楚。
他是历城中的普通百姓,自幼丧父,十八岁丧母,赵军攻进来之前一个人生活,靠着打猎为生。今年二十岁,最大的愿望是娶一个好媳妇,生一堆胖娃,幸幸福福活到五十岁。
典型的单纯人民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