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不管你信不信,总之我失忆了
作者:
红标瑰夏 更新:2024-05-14 11:35 字数:2411
杜采歌找到段晓晨的时候,她正在一家电玩城里,玩着投篮游戏。
不知她已经玩了多久,已经香汗淋漓。
幸亏她没有化浓妆,否则此时早已妆容尽毁。
价值好几万的风衣被随手丢在一旁,秀发随手挽了一个马尾,她专注地投篮,命中率还真不错。尤其考虑到,这是她戴着一副硕大墨镜的情况下做到的,确实殊为不易。
路过的男性总会不自觉地看她几眼,可能一方面是觉得她看上去有些眼熟;另一方面则是她每一次投篮,都会带动波涛汹涌,太过于壮观。
也幸好她今天没戴那对水滴状水晶吊坠的耳环,而是戴了两个小巧的耳钉。
否则她这样运动,耳朵会不堪重负的。
“来帮忙!”段晓晨往旁边挪了挪,“帮我上分!”
杜采歌依言过去,投了几个球,立刻被段晓晨轻轻推开:“去去去!你多久没练了?别给我帮倒忙。”
等一轮投完,段晓晨叉着腰喘气,胸口剧烈起伏。
杜采歌从裤兜里拿出一包纸巾递给她。
段晓晨接过,抽出一张擦汗。
杜采歌笑道:“你今天对我可不算客气。”
“我们以前都是这样的。”段晓晨扶了扶墨镜。
如果没有这副墨镜遮掩,她身边肯定早就被一堆粉丝围得水泄不通。
毫不夸张。
杜采歌知道她的人气有多旺。
他出门到小区外的小超市买瓶番茄酱都能碰到七个段晓晨的粉丝。或许8个。
“所以,那天你到我家里,那副端庄、文静的样子是装出来的?”杜采歌笑道。
段晓晨轻轻地说:“那是和你太久没联系了,不知道你变了没有。”
“那我变了没有呢?”
“变了。”段晓晨毫不犹豫地说。
杜采歌被噎了一下。
顿了顿才说:“既然我变了,那你为什么要恢复到以前和我相处时的样子?”
“因为这样我会觉得更轻松啊!”段晓晨将墨镜往下拉了一点,微微低头,一双明媚的大眼睛向上直视杜采歌的眼睛,“而你的变化,又不是什么坏变化。我还挺喜欢你现在的样子。”
这是表白么?杜采歌想了想,有点冒险地问:“那我以前的样子呢,你喜不喜欢?”
段晓晨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推了推墨镜,将她那双欲语还休的眸子遮挡起来。
她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
或许是觉得不好意思回答。
也或许是,觉得不需要回答?
总之,被问了这个问题,还没有翻脸,足以证明,她和原主的关系绝不是一般朋友。
她拿起自己的红色风衣,随手递给杜采歌。
杜采歌将之搭在手臂上。“走吧。”
段晓晨的目光闪了闪,只是在墨镜的遮挡下,没有被注意到。
今晚,她已经试探了杜采歌好几次。
杜采歌真的变化很大。
简直是彻彻底底,翻天覆地,完全地变了一个人。
比如刚刚的情景,如果换成是以前的杜采歌,是绝不可能出现的。
首先杜采歌就不会和她对视。
杜采歌是很傲慢,很没有风度的。自己递风衣过去,他只会茫然地抓着风衣傻站着。
还有,以前的杜采歌,脾气是很暴躁的(在得抑郁症之前)。
如果是以前,她对他说“你别给我帮倒忙了”,他会直接翻脸的。
可惜陈泉那个老女人半点都不肯透露,杜采歌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失忆……真的是像琦琦说的那样,只是在玩失忆人设么?
她决定找几个更关键的点来试探。
“去哪里?”段晓晨心跳开始加速,她要做一个大胆的举动。她伸出手,装作毫不在意地,伸进杜采歌的臂弯。
在这一刻,她的心跳得如此剧烈,仿佛要冲破肋骨一般。
他该不会听到我的心跳声吧?段晓晨心虚地想。
杜采歌皱了皱眉,犹豫了一下,没有将她的手甩开。
毕竟,这个挽手的动作看似亲密,常发生于情侣、夫妻之间,但也常见于社交场合。
女明星挽着男伴的手出场,走红地毯,都是屡见不鲜的事。
杜采歌在地球时,就有过无数次被女明星挽手出场的经历。
或许段晓晨也只把这当作一种社交礼仪吧,杜采歌心想。
实际上,段晓晨已经因为心跳过快,而有一些眩晕了,她身体软绵绵的,只想靠在杜采歌身上。
他……竟然没有抗拒!简直不可思议!
这一刻,段晓晨已经将试探之意抛于脑后。
她什么都没想,脑海里近乎空白,只是沉浸在幸福的体验中,享受着这一刻。
就像个普通的小女人,第一次和情郎牵手,娇羞,而满足。
“你怎么没去吃甜品?”杜采歌随口问。
“不敢吃。”
“现在想去哪?”
“找个地方坐一会吧,聊聊。”
杜采歌问:“去哪坐?”
段晓晨想了想,“我带你去个地方。”
……
段晓晨挽着杜采歌的手臂走进“mira”酒吧时,才刚过晚8点半。
“mira”是一家清吧,这个时间,里面的人还不算多。
吧台前散散地坐着三五个人,有男有女,都是形单只影,彼此间都隔着一些距离。
卡座和包厢里,影影绰绰,也远没到客满的程度。
酒吧里灯光昏暗,装修风格比较后现代化,墙面上随处可见各种凌乱却又简单的线条,桌椅、沙发都是简约而别致的造型,许多金属的小工艺品闪闪发光。
钢琴声在静静地流泻,一个消瘦、俊秀,刘海很长的高大男生穿着白色西装,坐在那架斯坦威钢琴前,专注地弹奏。
不过当那人开口唱时,杜采歌才知道,自己弄错了对方的性别。
那是个女生。
虽然打扮很中性化,但确实是女生。
杜采歌停下脚步。那个女生的演奏水准还算过得去,主要是那嗓音,非常棒,很有辨识度,唱功也有几分火候。
“你还记不记得我们上次来这里时发生过什么?”段晓晨靠近杜采歌的耳朵小声说,鼻尖挨着杜采歌的耳朵擦过,带着芬芳的气息喷在杜采歌的耳朵上,痒痒的,充满暧昧气息。
与此同时,她抱紧了杜采歌的手臂,一团柔软挤压着杜采歌的胳膊。
这是挑逗。
杜采歌哪怕再迟钝,也反应过来了。
他装作东张西望,不着痕迹地离远了一点。
“真的不好意思,我不记得了。上次和你说过吧,我失忆了。”杜采歌镇定地说。
一开始,他觉得“失忆”很难启齿。现在他却越来越习惯地抛出这个理由。
不管你信不信,总之这是真的。
如果你不相信我失忆了,我想,你应该会自行脑补出什么来的。
段晓晨俏丽的脸蛋上仍然带着难以捉摸的笑意。
似乎对这个答案并不感到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