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才高八斗(今天的两章都是大章)
作者:红标瑰夏      更新:2024-05-14 11:35      字数:2867
  几个音乐人目光接触了一下,很快就有了主意。一个被称呼为“袁因”(也不知是真名还是艺名)的音乐人说:“既然玩接龙的提议是夏苹提议的,那就以她的名字开头。”
  这袁因应该是第一次和杜采歌见面,不过他之前聊天时好几次隐隐带着挑衅,似乎对“林可”很不服气。
  杜采歌问:“要有‘夏’字和‘苹’字?”
  “那倒不用,”病态地消瘦,头发稀疏,喉结特别粗大的袁因说:“有这两个字的意境就行。”
  杜采歌笑道:“如果我觉得我选的歌词有这意境,可你们觉得没有,那怎么办?”
  “这就是开题的难度啊,想要让每个人都认同,不是那么容易的,”唐业执坏笑道,“赶快的,最多给你30秒的时间思考。”
  杜采歌想了想,信手拨弦,渐成曲调:“时间累积,这盛夏的果实,回忆里爱情的香气……”
  唱完后,他笑着说:“下一个。”然后把吉他递到下手。
  坐在他下手的唐业执像见了鬼一样:“大家随便闹着玩玩,你特么竟然拿一首新歌来秀?秀了我一脸啊卧槽,你这是犯规啊你!”
  旁人起哄:“犯不犯规你说了不算。夏苹,算不算林可过关?”
  夏苹扶了扶眼镜,笑道:“盛夏,果实……对应我的名字,对得挺巧妙。要我说,当然过关。”
  其余人就起哄:“老唐,该你接了!你他娘的该不会是接不上吧?”
  “气……气……”唐业执“气”了半天,超时了,只能罚酒一杯。
  随后的接龙游戏中,杜采歌一次都没有失手过。
  不管多么刁钻,他都接得上来。
  只要略加思索,就有一段优美的旋律从他指尖绽放,一段美丽的歌词从他嘴里唱出。
  “我们的爱,过了就不会回来!”
  “你像那天上月亮,停泊在水的中央,永远……”
  发现杜采歌总是能轻易接上,在他前面的袁因开始故意设置难度,甚至将歌词在不该断的地方断句。
  “朝,这你总接不上了吧?”
  杜采歌微微一笑:“朝花夕拾杯中酒,寂寞的我在风雨之后……”
  “人!看你怎么接!”
  “人生已经太匆匆,我好害怕总是泪眼朦胧……”
  “悄,我不信你还接得上!”
  “悄悄问圣僧,女儿美不美……”
  杜采歌选的片段,有的是从原主搬运过的歌里节选,更多的是从其他地球经典歌曲里摘取。
  几个音乐人渐渐的脸色都不对了。
  “林可啊,你这是攒了多少新歌啊?”
  杜采歌笑了笑:“大多数都是半成品,完成度很低的。”
  至于他们信不信,那就不关他的事了。
  杜采歌正好借着这个机会宣扬出去:我有很多的好歌,想约歌的赶紧来,欲购从速!
  当然,其实他不会急着卖歌。
  只是“林可”的身份销声匿迹了那么久,是需要慢慢聚拢人气,回到音乐圈的视线中。
  一开始还有人不服气。
  但随着游戏一轮又一轮地进行,一开始就想和杜采歌互别苗头的袁因也偃旗息鼓了。
  “不玩了,”唐业执嚷道,“和这个变态玩这种游戏没半点意思。我年纪大了记忆力不好,你们要玩也随你们,反正我是不来了。”
  唐业执退出后,其他几个音乐人也不想再继续了。
  玩了这么多轮,每个音乐人都喝了好几杯酒,唯独杜采歌没被罚过,真不知道他的脑子是怎么长的,不得不服。
  可就算对他再服气,这些音乐人也不愿意成为他的陪衬。
  “音乐圈才气共一石,林可你独占八斗!”夏苹夸张赞叹道,晃着那对硕大的耳环,眼睛恨不得沾在杜采歌身上,似乎想将杜采歌吃干抹净。
  杜采歌长得贼帅,又这么有才,年龄还比她小两岁。如果她把杜采歌吃掉,吃亏的绝不是她。
  只是顾忌着杜采歌喜欢玩摄影,她又有些犹豫。
  谢韵姿对杜采歌的印象也有了巨大的转变。
  原本在她看来,杜采歌就是一个已经过气的音乐人,仗着资历欺负人,趴在她这样的新人身上吸血,索要过高的分成。
  现在看来,杜采歌还是有几分真本事的。
  他唱的那些新歌片段,虽然未能得窥全豹,只能略见一斑,但给人感觉都是不俗。
  这杜采歌虽然人品差劲,但在音乐方面是真的牛。
  一时间,谢韵姿也有些动摇,是不是该放低身段,在条件方面也退让一点,请杜采歌答应给自己写一首歌?
  不过仔细考虑一番后,谢韵姿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在她老爸的钞能力下,新专辑的歌已经全部到位了,都是请的业内著名音乐人写的,质量绝对不低。
  她也都花了很长时间去练习,这个时候再换歌,不见得是好事。
  至于像唐部长说的那样,推迟专辑,先以单曲出道,更是想都不用想,她是绝对不可能答应的。
  一般的歌手在和公司的交涉中,是处于弱势一方。
  但她不同。
  甚至华宇公司,还有她爸爸的股份。
  唐业执实际上是在为她家打工呢。
  她看出来了,唐业执是想拉拢杜采歌,宁愿牺牲她的利益也要拉拢对方。
  可她不会愿意这样。
  不值得。
  哪怕是巅峰期的林可都不值得。更何况他已经过气了。
  她觉得,以自己的歌喉,自己的潜力,以后多的是顶尖音乐人跪求和自己合作。
  自己是必定成为歌坛天后的,而能够与歌坛天后合作,是多少音乐人梦寐以求的事情!
  自己根本用不着看林可的脸色。
  ……
  一群人喝得醉醺醺的,各自回家,各找各妈。
  临别前,唐业执把杜采歌叫住,将他拖到地下停车场。“有点小礼物送给你。”
  到了他的车前,他打开车门,俯身从里面拿出一个文件夹。
  文件夹扁平,大约a4纸大小,鼓鼓的,看着像是装了几十张a4纸。
  他将东西递给杜采歌,目光已经有点斜,脸上带着欣快的笑容:“看看……看看喜欢不。”
  杜采歌想了想,接过,在手里掂了掂。
  “拆开看看啊!”喝醉了的人,有时会不自觉地大声嚷嚷,有时候想大声嚷嚷可说出来的话却细如蚊呐。
  唐业执自己不觉得,其实他说的话分贝高得让杜采歌耳膜痛。
  杜采歌打开文件夹,抽出里面的一叠纸,借着暗淡的灯光,用乜斜的醉眼草草看了几眼。
  是漫画原稿,不知是哪位大师的。
  原主是有多喜欢漫画?
  在接到段晓晨的原画手稿之后,杜采歌去搜索了一番,发现这个世界出现了一些地球上著名的漫画,在一份叫做jump(显然不是巧合)的杂志(大华国创办,非樱花国)上连载,有的已经发行了单行本。
  这本杂志火爆整个亚洲,那些漫画也脍炙人口。
  比如,有上世纪的天使禁猎区,城市猎人,棒球英豪等。
  也有21世纪的,比如犬夜叉,大剑,死海火等。
  说来也巧,这些漫画,恰好都是杜采歌在地球上曾经翻看过的。
  至于一些他听说过名字,但是自己并没有看过的漫画,并没有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他也找来了本世界这些漫画看了看,发现与自己记忆中的原作并非完全一样,虽然大体剧情走向、人物原画和性格设定等都差不多。
  但细节部分还是有较大差别。
  很可能是原主曾经将这些故事口述出去,让别的作者来创作的。
  发现这一点后,杜采歌曾经很兴奋,心想着说不定这又是一笔收入来源。
  但遗憾的是,jump杂志属于一家名叫“至臻文化”的公司,而杜采歌并没有找到原主拥有“至臻文化”的股份。
  他在网上找到一些网友的八卦,说“至臻文化”的真正主人其实是一个还不到十岁的小女孩,而目前是由一个职业经理人代为管理。
  这种说法显然很离谱。
  杜采歌抛开杂念。他对唐业执赠送的这份礼物当然不感兴趣,但为了维持人设,他还是含笑点头:“谢谢,我很钟意这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