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7章 让人听不懂的假行僧
作者:红标瑰夏      更新:2024-05-14 11:37      字数:2996
  很多稍懂音乐的歌迷都觉得纳闷。
  这段前奏非常舒服。
  而且听起来确实有摇滚范。
  但是,恕我书读得少,摇滚可以用古筝来做主音?
  真是闻所未闻!
  但是这段前奏有古筝的加入,确实让人听着耳朵很舒服!
  耳目一新!
  以前给人们的印象,华国传统乐器与西洋乐器是格格不入的,风格迥异,很难拼凑在一起。
  但是海明威在不断打破他们的这种固有认知。
  比如说今晚的演唱会上,那么传统的“琵琶行”里,其实也有电吉他来伴奏,听着还非常和谐。
  而现在这首十分前卫摇滚的歌,也有古筝参与。
  可见传统乐器与西洋乐器并不是真的完全对立,其实是可以调和的,只是以前的音乐人没有往这方面努力而已。
  “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
  “我要人们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谁。”
  彭斯璋的嗓子,唱摇滚真的非常合适。
  一开口就让歌迷们下意识地觉得:“这首歌真好听。”
  至于歌词,许多人以为是描写鬼脸乐队自己的。
  “我要人们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谁”,鬼脸乐队不就是这样么,以前一直戴着面具,人人都能看到他们,却不知道他们真正的身份。
  不过接下来的歌词,就有点让人难以理解。
  什么叫“假如你看我有点累,就请你给我倒碗水”
  为什么又是“我有这双脚,我有这双腿我有这千山和万水”
  还有,“我只想看到你长得美,但不想知道你在受罪。我想要得到天上的水,但不是你的泪”又应该怎么去理解。
  “我不愿相信真的有魔鬼,也不愿与任何人作对”这是妥协吗?摇滚里为什么要妥协?
  “你别想知道我到底是谁,也别想看到我的虚伪”倒是有种自嘲的感觉在里面,有点摇滚味道。
  总的来说,曲风是非常不错的,让人耳目一新,确实是摇滚老炮的优秀作品。
  但是歌词,还真让人一时之间有点捉摸不透。
  要不是因为海明威的名气太大,写过的经典作品太多,又很少写口水歌,说不定就有歌迷要骂他“故弄玄虚”“无病呻吟”了。
  至于现在,既然弄不懂,那不如先放一放,回去再慢慢品味。
  反正,这首歌的音乐是无可挑剔的。
  足以欣赏了。
  哪怕不配合歌词去理解,也能感受到音乐的美。
  唱完“假行僧”,杜采歌和大家说了几句话,然后介绍下一位嘉宾:“接下来的演唱嘉宾……会是行者乐队吗?”
  歌迷们的情绪被调动起来,然而杜采歌笑道:“肯定不是。最好吃的菜,要留到最后品尝嘛。”
  “哎!”巨大的叹息回荡在体育场上方。
  “别失望啊,接下来的嘉宾,也是一位非常出色的歌手。我个人认为,她是有潜力达到段晓晨级别的女歌手。没错,我说的就是我的学生,余鱼,大家在‘音乐新力量’里应该见证过她的精彩演出。”
  “她带来的歌曲,是即将发布的全新专辑里的主打歌,一直很安静。有请!我可爱的徒弟,小鱼儿登场!”
  然后他便和鬼脸乐队暂时离场。
  “空荡的街景,想找个人放感情。”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声音干净而纯粹,哪怕比不上段晓晨的天籁之音,也相差甚微。
  “做这种决定,是寂寞与我为邻。”
  一个戴着猫面具,穿着修身旗袍的女孩从侧面登上舞台。
  灯光没有打在她身上,而是打在她身前,似乎在给她指路。
  而她躲在光柱后的阴影里,悠然自得。
  像是讲一个爱情故事,娓娓道来。
  “给你的爱一直很安静”
  “来交换你偶尔给的关心”
  “明明是三个人的电影”
  “我却始终不能有姓名”。
  朴素的歌词,不疾不徐的音乐,像极了一首叙事诗。
  明明是很悲伤的事,却没有那种怨愤,只是淡淡的忧伤。
  余鱼对那微妙情绪的把控,非常到位。
  其实她明明就没谈过恋爱,更不可能在爱情里受过伤。
  “一直很安静”这首歌,算是挺不错的歌,但距离真正的经典之作似乎还有一段距离。
  杜采歌不至于说,舍不得拿出更好的歌给自己的学生。
  但他是听了余鱼的演唱,感觉得出来,余鱼是真的把这首歌唱得上了一个台阶,所以才拍板拿这首歌作为专辑的主打歌。
  有时候,一首歌的曲子其实不是很完美,歌词也不是那么优美,但就是能走入人的心里,这和歌手的演绎、对情绪的把控、声线的特质都有关系。
  经历了“音乐新力量”,以及之后几个月的沉淀,余鱼已经成长为一个更出色的歌手了。
  在后台的董文宾叹道:“你这学生,戴上面具就像变了个人一样。话说你是怎么想出让她戴面具这招的?难道你以前其实也很怕生,所以组乐队时坚决要求带面具?”
  董文宾其实一直很欣赏余鱼,特想把余鱼带到星条国去出道,把余鱼捧成国际天后。
  可惜余鱼的英语太辣耳朵。
  杜采歌面无表情地说:“我帅的惊天动地,不戴面具的话,小迷妹们就只顾着欣赏我的绝世容颜,忘了听我们的歌。”
  “你绷着脸讲笑话的技巧一点都没退步。”
  他们聊了几句,稍事休息,就准备再度出场。
  走向舞台时,段晓晨走在最前面,正在和邹国勇商量等会的配合。
  杜采歌落在最后。
  突然一只白嫩的手从旁边伸来,将他往一个角落里拽。
  杜采歌自然知道是谁的手,因此任由对方拽着。
  到了角落里,那个娇小的身体投入他的怀抱,一番热情的亲吻后,许清雅问:“我的表现棒么?”
  “表现不错,有进步了,”杜采歌回味着,“舌头更灵活了。”
  “讨厌,谁问你这个啊,大叔你故意的是不是?”许清雅的脸蛋红扑扑的。
  “那你是问什么?唱歌?那不用问,天下第一。”
  “嘿,就会说好听的。”
  “这是事实。你等着看明天的新闻吧,绝对会大书特书。”
  “那也是吹你,说大叔你编曲编得好。”
  “不,会讨论戏腔唱法对流行音乐的影响。”
  “如果真是这样就太好了呢,”许清雅轻轻叹息,“行了,你去吧,我先回家了,就不等你们散场了。”
  “等会大家一起去吃点喝点,算是小小的庆功宴,你不去么?”
  许清雅细声细气地说:“晓晨姐在呢,我不想影响她的心情,改天我们单独庆祝吧。”
  杜采歌想说“那也瞒不过她”。
  许清雅却像是知道他想说什么,半解释地说:“不是想瞒着谁,只是有些事,当着面做是一种挑战和羞辱。稍稍遮掩一下,也是给彼此留点体面吧。”
  杜采歌沉默片刻,吐了口气说:“委屈你了。”
  “不,是委屈晓晨姐姐了。行了别说了,快上场吧!”许清雅在他背后用力拍了一下,“去吧!”
  到了出口处,其余几人都在等他。
  彭斯璋坏笑说:“口红没擦干净。”
  杜采歌下意识地用手指去揩了揩,其实什么都没有。
  段晓晨的脸色就沉了下去,扭过头。
  邹国勇皱眉用胳膊撞了彭斯璋一下,董文宾打了个哈哈:“这家伙以前什么时候偷吃过?都是光明正大地去沾花惹草,一个晚上轮流和三四个女星约会,甚至345p,都不带遮掩的。现在知道躲着偷吃了,说明有所忌惮了,有在意的人了,这也是种进步吧?对吧,是进步吧。”
  “少说两句啊。”杜采歌尴尬无比。
  都怪彭斯璋,胡乱挑事。年轻人不讲武德!
  “上场吧。”段晓晨淡淡地说。
  杜采歌低头反省。
  其实呢,彭斯璋只是开个玩笑,无伤大雅。主要是他自己心虚时,下意识抹嘴唇的动作,惹怒了段晓晨。
  至于董文宾这厮……说的就是典型直男思维的话。
  让女人听了会觉得:你对,你都对,你说得太对了,可是听了以后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想打你……
  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
  到了舞台上,大家都抖擞起精神,把刚才小小的插曲暂时抛到一旁。
  歌迷们安静下来,甚至连呼吸都不自觉地放轻。
  都在期待着,接下来鬼脸乐队还会带来什么精彩的表演。
  (假行僧我还是更喜欢最初的古筝版本,当然交响乐版本也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