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节
作者:白小侃      更新:2024-05-14 12:14      字数:3429
  谭稷明哭笑不得:“宝贝儿你这是什么路数,我不太明白。”
  “你别管。”她说,“既然你不在意这些,我怎么处理它你也不介意吧?”
  “怎么会呢,想怎么处理怎么处理,随你高兴。但这玩意儿瞧着挺有分量,你搁包里放着不沉
  么。”
  他说着,面带笑意伸手捏捏她的脸。
  她指着前方:“你看路,好好开车。”
  她其实没想怎么处理,只是想把它放在看不见的地方,这玩意儿像潜在的危险,每回瞧见都让她有些后怕。算是一警醒作用吧,放在包里沉重总比沉重在心上好。
  他们半道儿上跟白杨张祈雨汇合,张祈雨看见她十分高兴。
  “谭家远房亲戚,不错呀,我以为你俩彻底黄了,没想到一场风又把你给刮了回来。”
  项林珠腼腆的冲着她笑:“感谢那场风,让我又见到你。”
  “敢情要没那风,你以后就不和我见面了?”
  “见。”她说,“背着他们偷偷见。”
  白杨无语:“你俩谈恋爱呢。”
  张祈雨说:“你懂个屁。”又问谭稷明,“上哪玩儿啊?”
  谭稷明道:“跟我走。”
  接着他载着四人去了广场和故宫,又去游览鸟巢和水立方,还去了北海和圆明园。
  最后跟一饭店落座准备吃午饭时,白杨才忍无可忍的抱怨:“我他妈早知道就不来了,这些地儿闭着眼睛都知道长啥样,有什么看的,还不如跟家睡觉呢。”
  “我叫的龙王,你他妈自己非要跟来。”谭稷明边说边涮了片羊肉搁项林珠碗里,“正宗的宁夏滩羊,但你不能多吃,这玩意儿上火,待会儿多吃点儿蔬菜。”又剥一瓣糖蒜给她,“甜的,还不错,你尝尝。”
  张祈雨朝白杨示意:“人又不是招待你,阿珠头一回来,他不得先带人来个京城一日游啊。”
  “嘚瑟啥。”白杨道,“你他妈也就一陪衬。”
  “你他妈才是一陪衬,我好歹是阿珠请来的,哪像你死乞白赖跟着来。”
  这俩互怼的厉害,却看另一旁的二人。
  项林珠正尝着谭稷明剥好的糖蒜,谭稷明转头问她:“好吃吗?”
  她点点头:“还不错。”
  二人相视一笑,接着谭稷明便凑过脸来亲她嘴,她也扬着脖子往他跟前凑,俩人的亲昵衔接无比自然。
  白杨连连哎了两声:“这他妈吃饭呢,还让不让人吃了。”
  项林珠脸上一红,谭稷明不搭理他,又挑了块羊肉喂进项林珠嘴里。
  一边喂还一边招呼:“慢点儿,烫。”
  白杨崩溃,拍了桌子嚷嚷:“恶心谁呢,我他妈也是有对象的人。”
  谭稷明微扬了眉,轻声叫着项林珠:“宝贝儿。”
  项林珠乖巧回应。
  “给老公亲一下。”
  她随即仰着脸往他面前凑,凑近他的嘴吧唧亲一口,谭稷明再回亲她一下:“乖。”
  再看对面的白杨,已经埋着头不敢直视。
  “你不是有对象么。”谭稷明揶揄他,又看张祈雨一眼,“你俩照着来一回,我就再也不恶心你,敢吗?”
  白杨和张祈雨互相对视,几欲尝试失败后终是放弃。
  “得。”白杨吃着菜,“爷怂爷认输。”
  张祈雨也说项林珠:“我说妹妹啊,你是不是被老谭带坏了,以前当众说俩句私心话脸都能红出
  血来,哪儿敢这样。”
  项林珠不说话,腼腆一笑,其实脸还是红的跟一番茄似的。
  这天之后,二人并未返回清凉盛景,而是在市内谭稷明的个人住所住下了,为的是他上下班方便。
  项林珠一边复习考博资料一边无微不至照顾他。
  每个早晨她总会准点儿备上早餐,待他匆匆吃上几口又送他到门口,领带歪了替他整整领带,衣服皱了又帮他理理衣服。
  谭稷明走前会亲她一下,中午会准点儿打电话叮嘱她按时吃饭,下班后经常带着她在城内四处寻觅美食。
  俩人的日子清净又美好,就这样约莫半个月过去。
  这天他们将从何晓穗那儿往回返,半道儿上忽然接到张祈雨的电话,原是她和白杨再两三天就举行婚礼了,婚前特地办了个派对,邀请他们俩人参加。
  谭稷明一口应承下来,转头和项林珠笑道:“人婚前都忙得团团转,这俩倒好,还有时间搞一聚会。”
  “他们都是爱热闹的人,再忙也不嫌累。”
  谭稷明笑着去捉她的手,她挣了挣,没挣开。
  “你怎么老这样,专心开车行不行?”
  “我专心着呢。”
  他攥着她的手来回揉捏,她的手软的似没有骨头,他总喜欢这么把玩着,末了还拿起来放在嘴边
  亲一亲。
  二人回家后拾掇着换衣服,项林珠挑了件儿小礼服,黑色打底郁金的缀花,裹着玲珑的身材凹凸有致,齐大腿的裙摆微错着交叠,似盛开的荷叶。
  临行前她穿了双高跟鞋,又披上羊绒大衣,就那么风光无限的挽着谭稷明的胳膊出发了。
  去时白杨他们已经热闹起来,白杨当先,教唆着谭稷明喝了不少酒,酒后一帮人又跟随音乐跳舞。
  项林珠在张祈雨的撺掇下跳了支独舞,她个子高挑身材好,脸蛋也漂亮,暗盈盈的灯光衬着紧身裙的郁金色,格外引人注目。
  酒过三巡的谭稷明正和一帮兄弟笑闹着,抬眼间瞧见了那个独舞的姑娘,他觉着眼熟,不免多瞧了几眼,等终于瞧了个实在,便匆匆走过去,抓着人的胳膊将人带离现场。
  项林珠气喘吁吁:“还没跳完呢。”
  他在一派紊乱中支撑住残存的理智:“先回家,回家再跳。”
  “回家就不想跳了。”
  他回头瞧她一眼,酒后发红的一张脸透露出邪气的坏笑:“不想跳就干点儿别的。”
  因着他不讲理的磨人催促,项林珠只好载着他匆匆赶回家。
  等到踏进家门的那一刻,她还未开口说话,却见他猛一脚将房门踹至上锁,掐了她的腰将人掰过
  来便是一顿没完没了的热吻。
  她在喘息中捧住他的脸,偎在他怀里仍他为所欲为。
  转眼间肩窝上的细带已垮至肩膀,却听他喘着粗气贴着她的耳朵道:“你这样穿真漂亮。”
  她被放在玄关的置物台上,也喘着气勾着他的脖子,悄声问他:“没给你丢脸吧?”
  “没有。”他说着,上下其手,“就是穿的有点儿太少了,以后跟我面前这么穿没问题,出去还是尽量捂严实点儿。”
  她笑,身上的衣衫已被褪去大半,因着紧,摘不掉,可怜兮兮挂在那儿。
  她勾着他的腰软绵绵回他:“知道了。”
  紧接着便是一场腥风血雨……
  那晚或许是因着酒劲,谭稷明反常似的没完没了缠着她,后半夜的项林珠连眼皮子都睁不开。
  熟睡之际她忽然想起什么,窝在他怀里问:“婚礼的日子定了吗?”
  “定了。”他抱着她说,“下个月二十三,那天刚好小雪。”
  她应了一声,又说:“明天我想回老家看看。”
  “我这几天正想问问你要不要回去一趟。”谭稷明亲了亲她的头道,“明天陪你一起去。”
  ☆、81
  秋高气爽的天气, 项林珠时隔三年再次回到家乡, 这一次她没有以往的风尘仆仆,而是一身的气定神闲, 衣着也十分光鲜亮丽。
  解放路上那所中学对面的巷子依旧拥挤嘈杂,当她穿着素色风衣踩着长筒靴手挽衣着簇新的谭稷明出现在岔道口的卤味摊时,坐在那张破皮凳子上织毛线的徐慧丽竟没有立即认出她来。
  待认出来后, 徐慧丽满脸堆上惊喜的笑, 起身把毛线搁在凳子上,又往满是油垢的围布上揩了揩手。
  “我们家的大学生回来咯!”
  她扯开嗓门,摆出让整条街都注目的气势, 一面上下打量项林珠。
  又看了看她身边的男人。
  嗓门立即拔高几度:“哎哟,小谭总也来啦!”
  说罢转头朝着二楼的窗户嘶吼:“王军你快下来,阿珠回来咯,还有小谭总, 资助阿珠上学的那个大公司的小谭总!”
  那摊位仍旧不足两平米,敞开的桌子照例放了一厚实油腻的菜墩,切肉刀的木柄依然裂开一道道沾满污垢的细纹。
  一切都没变, 连徐慧丽脸颊上的雀斑都没变,她的脚上仍然穿着一双尾巴破皮挤出变色海绵的拖鞋。
  项林珠看着她:“摊子先收一收吧, 有些话上楼再说。”
  她连忙应着,麻利的把桌下的铁皮桶扣上盖儿, 再把未织完的毛线塞进塑胶袋里,接着往那铁皮桶上一搁,转头领着俩人上楼去了。
  仍旧边走边吆喝, 似要让整幢楼都知道她家来了两个大城市的人。
  那逼仄楼道里一如既往,锈迹斑驳的扶手似乎脱了更多的皮,如今再领着谭稷明走上这座楼,项林珠的心情完全不同,这里的环境依然和他惯有的生活千差万别,但那又怎样,这是她经历过的存在,不会被磨灭,也不需要磨灭,他们二人的结合,于这些外在从来都没有什么关系。
  当他们踏进家门时,正碰上披着老式夹克衫的王军匆匆过来迎接。
  王军趿着一双厚重的棉拖鞋,灰蓝的裤腿沾了几滴油垢,他的夹克里套着一件旧式毛衫。
  他的脸上多了几道皱纹,他看着项林珠,又看看谭稷明,激动的哆嗦着嘴唇说不上一句话,半晌后才捞了条长凳往二人跟前放着。
  谭稷明不拘小节,大咧咧往那长凳上坐下。一旁的徐慧丽正从柜子里拿出茶叶,准备泡茶。
  “几年啰也不打个电话,我都以为你不得回来了。”
  项林珠看着他:“这三年我不在国内,出去学习去了。”
  “去哪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