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紫罂粟(三)
作者:温酒煮浣熊      更新:2024-05-21 17:27      字数:2589
  第三百一十三章:紫罂粟(三)
  生活有时候是一出波澜壮阔的史诗大戏,但更多时候,只是一出狗血洒多了的三流烂俗言情剧。
  譬如罗恒就觉着眼前这幕挺狗血的,男人出来寻欢作乐被女友给逮着不算狗血,但出来寻不到欢做不了乐,姿态狼狈,还要被前女友给逮着自己最丑陋的一面,然后用一种三分怜悯七分鄙夷的目光盯着,这他娘才算是狗血。
  罗恒无言以对,憋了半天,只吐出一句话:“好名字。”
  这绝对是大实话,罗恒觉着这年头一个姑娘敢叫芙蓉,确实需要一点勇气。
  就是不知道等过两年那位芙蓉姐姐横空出世的时候,这位一看就有军方背景,骄傲如天鹅的苏大小姐,会不会觉得很感动,以至于产生什么杀人灭口的冲动。
  程灵素却是悍勇上前,拦在一身红风衣,因为穿着高筒马靴而显得本来就很长的腿格外细长的苏芙蓉,说道:“苏小姐,请你离叶小石远一点。”
  “程灵素,我跟叶小石如何,好像用不着你来管吧?”苏芙蓉冷冽一笑,就似在看着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程灵素身体都在发抖,咬着牙说道:“以前我是管不着,但现在我觉得我能管。”
  苏芙蓉冷笑道:“哟,什么时候小时候老爱跟在我们屁股后面哭的鼻涕虫都敢这么跟我说话了,你想管你就管呗,我现在跟叶小石没有任何关系。”
  “够了,苏大小姐,今儿是叶小石生日,我不知道前几天你给他说了什么,总之他今天心情很不好,现在又醉成这副模样,你还是少说一点吧。”说话的是小胖墩方大洪。
  苏芙蓉没有再说话,挥了挥手,自己先进了babyface,他身后一个穿着藏青长风衣的魁梧男子紧随其后,李维掏出一根黄瓜,啃了一口,见罗恒盯着他,他止步,笑了笑,说道:“罗恒,你丫看着我干嘛,没吃饭呀?”
  “吃了呀。”罗恒有些摸不着脑袋,这死胖子,思维太奇葩了。
  “你没吃我也没办法,黄瓜只有一根。”李维嘿嘿一笑。
  “额……”罗恒愕然,这家伙,幽默的方式与众不同呀,忒冷了点。
  罗恒贴近李维,问道:“那……李胖子,这两个走路的带风的主儿,什么路数呀?”
  李维也不遮掩,直接解释道:“你是说苏芙蓉吧?苏杭一线纨绔,跟你扶着的这位叶大少是一个地方的,现在是南京军区参谋部的一个中校,管特种作战的,很彪悍的一个娘们儿,至于他身边那个男的,叫李破军,特种大队的一个大校,那才是真正的军神,哥们儿我就在他手里混饭吃。”
  罗恒沉声道:“一个中校,一个大校,这来头倒是挺大的。”
  “可不是,这两人到上海,我就是来当地陪的。得了,罗恒,用空咱在扯,我要进去了。”李维说完,也不管罗恒如何,自顾自进了babyface。
  罗恒想了想,寻思这叶小石反正都醉了,今儿这酒其实没必要喝了,正打算跟叶小石两个朋友,也就是方大洪和叶灵儿商量一番,是不是直接把这家伙弄去睡觉得了,叶小石却突然醒了,一把推开罗恒,整了整身上风衣,笑道:“不好意思,刚才有些迷糊,进去吧,咱接着喝。”
  说着自己进了里面,方大洪和叶灵儿无奈,也跟着进去,杨杰和许褚紧随以后。
  罗恒愕然,看了看秋水韵,秋水韵拍了拍他,说依叶小石吧,今儿他生日,他最大。
  ……
  炫目的灯光,动感的音乐。
  共同营造出一个魅惑的环境。
  罗恒眯着眼,从舞台上穿着贴身热裤热舞的姑娘们身上收回目光,浅饮了一口杯中琥珀色液体。
  叶小石就坐在他身边,一直在喝酒。
  暖色的炫目灯下,叶公子好看的眉眼有这浓浓醉意,一双眼眸却是明亮如星辰,吸引了不少妹子的目光。
  叶小石无疑属于那种长得极为好看的男孩子。
  他有一双桃花眼,有这样眼睛的男子,对于女人的吸引力,往往不亚于毒品之于瘾君子,这一点,从不少美女回过头来向他抛了无数风情万种的媚眼就可以看出。
  叶公子是叶小石的自称,看得出来他对那个万恶的封建社会有着无比的向往。
  今儿是他生日,很多朋友陪他喝酒,他却一直不怎么高兴,而是问了罗恒一个无比文艺的问题——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罗恒无奈,说老子又不是诗人,哪里找得出这么多矫情,这个问题,没法子回答你。
  叶公子抽了口烟,徐徐吐出烟雾,在弥漫的烟雾中,他好看的桃花眼微微开阖,罗恒可以看出,此时的他,很孤单。
  他指了指程灵素,说道:“你知道她是谁么?”
  罗恒摇头。
  “她是我未婚妻。”叶小石苦笑,加了一句,“我爸给我安排的。”
  程灵素倔强地咬着嘴巴,不说话,眼里有泪光闪动。
  “石头你喝多了,少说两句。”方大洪劝道。
  “我没喝多!”叶小石嘟囔着,“有些事儿,今晚我必须要说清楚。”
  “弟弟,闭嘴!”叶灵儿冷着脸说了一句。
  “灵儿姐,让他说吧。”程灵素叹了口气,悠悠开口。
  叶小石看着程灵素,正色道:“你是个好姑娘,但是我不喜欢你。”
  “我知道。”程灵素点头。
  “你知道?”叶小石眯起了眼睛,骂道:“那你傻呀,明知道我不喜欢你,还答应你妈要嫁给我?”
  “你不喜欢我,这又有什么干系呢?”程灵素认真地说道:“石头哥,我一点都不傻,但你一直忽略了一个东西,那就是我喜欢你呀。”
  听到这里,罗恒苦笑,这破事儿。
  叶小石看了看罗恒,也是苦笑:“罗恒,我觉着我的寂寞跟烟花一样。”
  寂寞这个词汇,三分文艺七分装逼。
  叶小石今天极不正常,极不正常的原因,以罗恒一路见闻,且偶遇苏芙蓉,或多或少倒是能看出些端倪。
  叶小石,浙江一线纨绔,家境优渥,叶家在整个浙江都是能排进前五的大家族。
  样貌,家世,包括能力,眼前这个主儿可一样都不缺。
  不过这并不能成为他不孤单的理由,罗恒看得出,他活的并不快乐。
  他所有的玩世不恭,所有的吊儿郎当,不过都是他对于自己家族长辈的一种顽抗,一种叛逆。
  没有人喜欢被人安排自己的婚姻,自己的人生,哪怕这些都是最好的选择。
  他当然不快乐,他要是快乐的话,就不会每次喝酒都喝得酩酊大醉,更不会在自己十八岁生日的夜晚,恨不得把自己给灌死。
  罗恒此刻觉得他是个可怜人,可怜到无法抗争自己的命运,不是缺乏勇气,也不是缺少魄力。
  而是不能,不能去打破自己家族为他设计好的人生,不能自私的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
  或许,从他出生的那天起,他身上所背负的,就不仅仅是自己,而是整个家族的未来与荣耀吧?
  十八岁,这本该是一个无忧无虑的花样年华,他却不得不去开始接受自己并不想接受的东西。
  罗恒微不可察的叹了口气,这似乎印证了那个有些感伤的字句。
  越长大,越不安;越长大,越孤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