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好友穿五零 第42节
作者:
秧漾 更新:2024-05-14 20:25 字数:5964
或者说收到他送的粮食并没有太高兴,反倒是这个小玩意,真的很合她心意,她就喜欢这些纯手工做的精巧玩意,又文艺又质朴又漂亮,完全满足她内心那柔软的部分。
“你真厉害,我喜欢这个,很喜欢。”
唐朗自然知道她喜欢,她眼里的光彩都快藏不住,真是个小傻子,不关心粮食就喜欢这种不实用的小玩意(他忘记是这小玩意是谁特意做的了)。但是他就看爱这小傻子为了小玩意乐呵呵的样子,感觉心里都暖了起来。
这感觉陌生而新奇,却让他不讨厌,反而喜欢得要紧。
来来回回玩了两遍后,邹茜玲这才把小狐狸放回篮子里,问唐朗,“你几点起来的啊?吃早餐了吗?”
“没有。”唐朗脸上镇定,心里隐隐有了期待,“而且我明天就要走了,下一次探亲假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有。”
“那好吧。”听到后面一句邹茜玲打消了给了煮几个鸡蛋就让他回家的念头,她看了眼屋里头,又想了下,道,“那你到路口等我,我二十分钟后过去找你。”
不能登堂入室唐朗有些遗憾,不过听到她会过来找自己心里又高兴起来,点头应好。
等他出了院子,邹茜玲这才往屋里走,轻手轻脚找衣服来换,她其实有挺多衣服的,穿越过来后一有机会就买衣服买布找人做,去京市沪市的时候也买了很多漂亮的衣服,平时没有什么机会穿而已。
而今天她都把它们找出来了,摊在她睡的那一半床位上,一件件看过去,想着要穿哪件。
说实话太久没有跟人约会了,她还有点儿小激动,想当初虽然没有男朋友,但兴致来了跟人约会也是极为简单的事,而到了这五十年代,别说约会,就是穿个漂亮衣服都怕打眼。
天知道她多喜欢穿的漂漂亮亮的,哪个女孩子不爱俏,眼下难得有机会,想要打扮的心也就来了。
许是弄衣服的动静吵醒了纪燕珊,她睁开眼睛看邹茜玲在试衣服很奇怪,“社长你要出门吗?”
“是啊,我要去约会。”邹茜玲坦荡荡,见纪燕珊醒了顺便问她哪件好看。
纪燕珊没睡醒脑筋没有完全转过来,随口说哪件都好看。说完后翻个身打算继续睡,睡着睡着脑袋才跟上节奏,猛地睁大眼从床上坐起来,刚想开口就被邹茜玲眼疾手快捂住了。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就是去约会啊,你小声点,门牙他们还在睡觉呢。”
纪燕珊点点头,嘴巴自由了,这才压低声音探着脑袋做贼似的问,“你跟谁约会啊?那个周向前?”她就知道这村里周向前是明摆着喜欢邹茜玲的,她爱情那根筋有点缺,就跟情商一样,没人提醒不直白她是难以发现的。
邹茜玲睨她一样,“什么周向前,是唐朗,就是那个硬朗高大的兵哥。”说着她看了眼时间,觉得不能再磨蹭了,于是直接拿了那件让裁缝定做的复古文艺风棉布长裙,圆领套头,喇叭袖拼接款,收了点腰,腰间还有同色系的小绳子,可绑在前面圈住细腰,也可以往后绑成蝴蝶结。下摆宽松,呈盛开的花瓣状,整件衣服是灰色偏蓝,袖口加了一圈橘黄色,不浮夸不高调,只是版型很好看,有点森女系的风格。
邹茜玲感谢年前年后这两天气温回升,让她穿成这样出去不至于冷。不过还是带了一件针织开衫外套,也是纯色的,穿上能挡住露出来的锁骨。
她还给自己编了一条侧辫子,额前和脸颊两侧露出一些碎发,还抹上自己穿越带过来的口红,质量很好,吃东西不怕沾口。此外还换上在沪市买的白色球鞋。
这样一倒腾,原本就漂亮的人更加招人眼了,又文艺又有气质,不笑的时候觉得冷艳,一笑觉得世界都明媚起来。
纪燕珊彻底睡醒了,“你真要去约会啊?”她其实问的是废话,邹茜玲都这样妆扮了,那肯定是真的啊。只不是心底还是有点不相信罢了,明明大家几乎每天都在一起,她怎么不知道她何时跟别人好了呢?
邹茜玲也不笑她问傻话,直接道,“是啊,我最近对唐朗有感觉,所以我要去试试看。具体的等我回来再跟你们说吧,今天可能下午才回来,中午不用做我的饭。”
说罢就往外走,把唐朗放在堂屋的东西翻开来看看,粮食那一袋子收进了空间,另一袋子把糖果和糕点饼干拿出来,其余收进空间,等回来再仔细整理。
然后从空间里拿出一个藤条做的有盖的小手提箱子,这也是做那竹制行李箱时顺便让人做的,小半米高,分为上下两层,上层放着一块折好的餐布,然后依次把装着鸡蛋,饼干,糕点等搪瓷盘子放在里面摆好,份量很足,还有在沪市买回来的两个透明玻璃杯,一个小小的铝皮带嘴茶壶,里面装了热水。
本来她打算弄茶水的,但是没有买到适合的大茶杯,茶水冷了也就不好喝了。
这个装备是他们五个准备哪天去野餐弄的,有点小情调,没成想还先便宜了唐朗。
趁着村里人还没起来,邹茜玲提着藤条箱子就往路口方向走去,脚程加快,免得让别人看见了。
在这时代待久了,也变得稍微注意影响了,正经约个会都偷偷摸摸。
好一会,终于安全无险地走到路口处跟唐朗汇合。
唐朗正等的有些不安,怕她耍着他玩,又怕她半路改变注意不来,因此频频观望,见她的身影出现在视线中了这才安下心来,等看清她的模样,又有些失了神。
他一直知道她是好看的,但是以往见到她要么是穿着运动服(第一次见面),要么是把自己弄成大婶的模样,要么是穿着灰扑扑没有半点特色的小村姑样子,哪里见过这样穿了长裙挽了长辫子的精致装扮模样,大红色的口红给她多添了一丝女人味,又不显得成熟妩媚,只觉得明艳大气又动人,手里还拎着个藤条小箱子,更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一下子被衬得自己是个大老粗,而对方是个精致的小姑娘。
“快过来帮我提,重死了。”她拎着这么多东西手都勒疼了,他还傻站在那儿不动,差评,好感度减一。
唐朗这才如梦初醒,赶紧小跑过去从她手上接过,有点儿重量,不知道里面装了什么,再去看她的手掌心,果然是勒红了。
有点心疼,“以后重物都我拿。”
“以后你不一定有机会呢。”觉得某人不主动的小姑娘还傲娇上了。
唐朗心一紧,又见她脸上表情似是开玩笑,这才神色如常道,“我的话一直有效。”
邹茜玲不接这茬,直接说,“那你是自行车麽?我们去找块平地野餐。”
唐朗自然没有意见,不过还是先问了句,“要去镇上或者省里逛逛麽?时间来得及。”他挺想带着她去买东西的,都给她买。
“不要,没什么意思。”现在步行街又不发达,去那儿有什么意思,还走得腿酸,倒不如直接去找个地坐下来野餐,晒晒太阳吹吹风,多好啊。
既然如此,唐朗就不勉强她,把篮子挂在车头前,让邹茜玲坐在后座上,他带她骑车去。
邹茜玲走上前,看了眼后座上绑着的垫子,挑了挑眉,眼里出现玩味,“唐同志这是早有准备啊。”
唐朗眼神飘忽了下,那是他鬼使神差弄的,当时没成想能让她坐上自己的自行车,只是就这样干了,没想到还真派上了用处。
“咳,一直就有的。”
还是别说实话,免得小姑娘以为他一早就计划好要拐带她出来了,虽然他心里确实有这样的念头。
邹茜玲只是调侃一下,并没有真的要揪着不放,而且她自己对他有好感,听说他明天就要走也是她主动要出来跟他约会的,所以唐朗事先能准备好这垫子她还挺高兴他的细心和体贴的。
侧着坐在后座上,手抓着后坐下的小铁圈,“好了,你骑稳点,帮我颠下去就揍你。”
凶巴巴的语气听在唐朗耳朵里却格外可爱,他觉得他可能有点中毒了,觉得邹茜玲哪哪都是好的,这样的情绪来的太快,他都没有心理准备,可却又甘之如饴。
唐朗蹬着脚踏车载着邹茜玲往前面去,前面有个地方可以满足邹茜玲的要求。
不过邹茜玲可真轻,他骑着车感觉后面没人似的,心里不安就想转过头来看两眼,免得这是自己做梦了,在梦里呢。
转了几次看到小姑娘还在,又满足地往前骑,骑了一会又转过头来,像小孩子突然得了珍宝,总想时不时看两眼确认是不是真的一样,傻气得很。
“干嘛呀你不好好骑车?”邹茜玲看他这样子就怕不看路把她给摔了,那得多疼多丢脸啊。
“不会摔着你,放心吧。”听到她说话唐朗还忍不住高兴,一回头看见前面是个上坡路,加大了力气往上蹬,然后在上了坡时道,“抓紧我。”
邹茜玲还没反应过来,然而下一秒,高速下坡的刺激让她尖叫起来,手不自觉地搂住了他的腰,“你干嘛!”下坡路还蹬脚踏,嫌不够刺激吗?
回答他的却是唐朗的爽朗的笑声,比往日低沉严肃的样子多了几分年轻人的活力。
邹茜玲看他这傻乐样子也忍不住笑了出来,好像回到了十七八岁的少年时候,单车少年少女下坡路,青春又靓丽。
虽然眼前这个是二十多岁的‘老腊肉’,她也不是真的十七八岁,但是这种快乐是一样的。此时的唐朗就像个十七八岁的毛头小子,专门弄一些刺激好制造跟心爱姑娘亲密接触的机会。邹茜玲看破他的套路,可嘴角仍然忍不住扬起来,五十年代的风五十年代的路,五十年代大男孩带着小心机的纯真爱情,想想就觉得有种纯粹的快乐。
她想或许有天她真的会喜欢他的,可以成为伴侣那种喜欢。
——
唐朗找的地方还不错,几棵高大的常青树,因为去年干旱原因叶子掉落了些,还点儿黄。树底下是一片草地坡,视野很开阔,能看见远处的房屋。
邹茜玲把藤条篮子打开,拿出那块碎花菱形桌布扑在树下的平坦空地上,再把里面装着食物的搪瓷盘子拿出来一一摆开,最后是带嘴铝皮茶壶和透明玻璃杯子,一样样的摆的齐整又好看,一看就挺文艺挺有情调。
唐朗虽然混到了团级这个职位,也念过书,但是还真是没有过过这么有情调的日子,他发现跟邹茜玲一比自己真是个彻头彻尾的大老粗。
邹茜玲侧着身子坐在桌布一角,对着唐朗道,“你不是没吃早餐么?快坐下来一起吃啊。”
闻言唐朗看了眼邹茜玲的坐姿,他默了下,随即还是选择以盘腿的方式坐下来,侧坐什么的太娘了。
不得不说邹茜玲是存在着捉弄人的小心思的,要是个虚伪好面子或者爱充自己是个有学识的文化人大概会选个装逼点的文艺坐姿(嗯,她自己这是淑女!),不过很明显唐朗不是这种人。邹茜玲还挺喜欢他这坦坦荡荡不掩饰的模样,主动给他递了个没有剥开的鸡蛋,在他伸手要接过来之前又猛地收回手,道,“我第一次送你鸡蛋的时候你你回头见了就威胁我一把,这次不会又打算威胁我吧?”
她说的是她把人迷药迷晕的那一次,事后再见,唐朗就绷着脸盘问她,还命令她每个月得给她写一封信,不然就是有问题。
唐朗显然也还记得那次的事情,抬手堵着嘴咳嗽了下,“我现在威胁不了你了。只有你威胁我的份。”
因为我喜欢你,所以软肋都被你抓住,只有乖乖被威胁,并且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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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穿得漂漂亮亮去跟喜欢的人野餐,是我一直以来的心愿,可惜我木有心上人!
第六十四章
一早上过得很快,邹茜玲和唐朗一直在聊天,主要是邹茜玲问,唐朗回答。
聊下来之后邹茜玲发现唐朗并不是自己一开始以为的那样是个超级固执较真一板一眼的军人,他会挑着部队能说的趣事跟她讲,不会让气氛冷下来,偶尔竟然还会讲讲训练里的小笑话逗她开心,虽然他不会大笑,但是会微微翘着嘴角很专注地看着你,好像只把你放在心上一样。
这样的态度邹茜玲十分喜欢,也会觉得相处很轻松,而且他的嗓音是那种低沉带着微哑的,不疾不徐地说话时格外性感,除了颜控,邹茜玲还是个隐藏的声控,要是唐朗啊公鸭嗓或者娘炮似的,她大概也不会对他有多少好感了。
今天的天气很给劲,半点儿不冷,阳光懒懒地晒着,耳边是唐朗不急不缓的说话声,慢慢地邹茜玲就有些困了,她昨晚睡得晚,今天又起得早,那一阵的兴奋劲过去,就想睡觉,眼皮子直打颤。
唐朗视线几乎没有离开过她,自然注意到她的小动作,她的皮肤白,眼角下一点儿乌青都看很明显,困倦的神色一目了然。
“困了?那我们回去吧。”虽然他很想继续跟她相处,但是也舍不得让她不睡觉。
邹茜玲摇摇头,第一次约会不想折在困意上面,但是她睡眠不足就会影响自己的判断力和心情,整个人都会变得懒洋洋,很难有活力。想了想,说道,“我靠着树干睡会,两个小时左右你再叫我成么?”她瞥见他手上带着手表,国产红星牌,有一定年头了,表盘有磨痕。
唐朗心里高兴,眼里多了笑意,但又有些担忧,“一个小姑娘要有点戒心,不可以随便在男人面前睡觉。”
“那我回去了。”她故意逗他。
唐朗立即改口,“在我面前可以,在其他人面前就不行。”
“嗯,就是因为你我才这么大胆呀。”她又开始说甜言蜜语了,见到男人耳根泛起的红和忍不住的嘴角,她就觉得有趣。
唐朗被她直白得话撩拨到,眼神飘忽了下,咳了咳,假装若无其事,“那你睡吧,到点我叫你。”
邹茜玲一撩即止,去找了棵最大的常青木树干靠着,她这人有些方面很挑剔,但是在睡觉上面就比较宽容多了,如果没有条件,只要困了,站着她都能睡着。现下她是真的困倦,心里又因为唐朗在这而感到放心,太阳的温度刚好,不灼伤人也不冷,慢慢地就闭上眼睛睡着了。
等她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被烤鸡的味道香醒的。
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身上多了一件军绿色外套,顺着香味看过去,只见唐朗穿着一件单衣在一旁升了个火堆烤着野鸡,火堆边上斜插着一根插着剥干净的野鸡。
“醒了?”唐朗五官敏锐,在邹茜玲看过来的时候就感觉到,抬头望过去,锐利冷静的凤眸肉眼可见地柔和下来。
邹茜玲揉了揉眼睛,起身走过去,把衣服递给他,“穿上。几点了?你怎么不叫我?这是你自己去打的?”
唐朗没接让反倒让她披上,他体质好不怕冷,就是怕她刚醒来被风吹着了回头感冒。
邹茜玲见他坚持,也不矫情,接过就披上去,他的军服对她来说十分宽大,要是坐下来缩起脚,好像都能把整个人给包裹住了,真是娇小狐狸。
“一点多了。见你睡的熟就没喊。饿了没?再等会就能吃了。”唐朗说着加快了翻转的动作,补充道,“这是在那片树林子里抓的,还捡到了几颗鸡蛋,你想吃鸡蛋吗?”
邹茜玲这才注意到地上放着几个青皮花纹的鸡蛋,摇了摇头,早上吃了几个就不想继续吃了。她现在对唐朗怎么抓到野鸡很好奇,要知道以前在山上她们是好几个人一起,还动用了工具,也没那么简单就抓到野鸡,它们不比家鸡,有翅膀能飞呢。
“部队靠着山,时不时会去山上训练顺便打个野味,不用什么特殊工具,石头扔得准就成。”他是在一群刺头兵的环境下成长的,尤其是野外训练不允许带食物的时候,那为了不饿肚子,看到食物弹弓都来不及拉捡起石头就砸,还得脚程快,一方面石子只能伤到野鸡很少一击致命,要赶在它受伤动作慢那刻扑上去抓住。另一方面则是为了防止那群刺头兵兵油子半路杀出来抢夺,有不少蔫坏的就喜欢‘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做法,自己不去打打猎,专盯着别人捡漏,久而久而,自然练了一手好准头。
邹茜玲听了真是大写的叹服,让她练个一年她都没办法把直接用石子把野鸡抓到,准头不说,力道也不行啊。或许纪燕珊还有一学之力。
见唐朗快弄好了,邹茜玲到碎花餐布上把空了的搪瓷盘子用铝皮茶壶洒了点水洗一洗,还有那把被唐朗拿去给鸡开膛破肚的水果刀也洗了下,还到火上烤了烤,这才拿来切熟了的烤野鸡。
不过很显然她手法不熟练,切也切得不利落。唐朗轻笑了下,从她手上接过刀子给她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