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给你的余生[娱乐圈] 第2节
作者:
裙摆开衩 更新:2024-05-14 13:16 字数:2809
都开始叫人家芮芮了?
周凡扬眉抱臂,傲然环视一圈:“这家店挺贵吧?这顿我请。”说完便斜眼觑她,好像在等她感恩戴德。
从他的腔调里,余笙听出施舍的味道。
她挤出微笑:“不必了,这点钱我有。”
男人拿起刀叉,开始切自己眼前那份牛排,依然一派目中无人的德行:“我挺忙的,你有什么事,快点说。”
余笙立马接话:“以后别联系了,对你我都好。”
周凡怔了怔,不可置信地看着余笙。他缩起的肩膀马上展开,如释重负。
他把自己拎来的袋子从桌上推过去,余笙用眼神询问他的用意。
周凡解释道:“每次和你出来,都是你花钱,你送我的礼物我也没有回礼。这个算是一点补偿。”
余笙不跟他客气,接过袋子拆开,里面是一条细细的银项链,价签都没摘,标价999元。
她复又困惑地看向周凡,对方满脸都在暗示——“还不快说谢谢?”
余笙回忆了一下,她之前送给周凡一对红宝石袖口,还有一只镶钻的领带夹。
那些东西都是她去国外找大师定制的,所以包装盒上没有logo。
难道就因为这个,周凡以为她送的都是便宜货吗?
该不会已经扔掉了吧……
余笙忽然心疼自己花的钱。
她缓缓挑起眉,干咽了一口,将那条项链轻轻放在桌上。
教养驱使她说了一声违心的“谢谢”。
周凡非常得意:“挺喜欢吧?我觉得这条项链和你很配,我看你也没有好首饰,正好我送你一个,你留着做念想。”
余笙:“……”
他这番话成功推倒了第一块多米诺骨牌,余笙感觉她美好的品德轰然崩塌。
努力维持着笑容,余笙重新捡起项链,手腕轻抖,项链在空中划了一个漂亮的抛物线,精准落入周凡的汤碗里,汤汁崩了他一身。
“这么金贵,你还是自个儿留着上吊用吧。”
任凭周凡愕然瞪视她,她直接起身走出包厢。
雨已经停了,雨后的天际经过调色,透出浓艳的橘红。
余笙拦下一辆出租车,报上自己租住的小公寓。
上了车,她划去微信界面,戴上无线耳机,终于点开顾筠发来的音频文件。
这首demo也有配词,听着是韩语,余笙听不懂意思。
一般来说,歌曲的demo都会有作曲者自己临时填上的歌词,方便大家听个字数。
这首歌旋律舒缓,是悲伤情歌的氛围,但是整体来讲不怎么抓耳。
余笙听完一遍,脑袋空得能听见回声,什么灵感都没有。
要给这样一首歌写词,她有点犯难了。
出租车司机正在收听电台。
电台里放着时下的流行歌曲,上一首结束了,下一首的前奏才刚刚响起。
须臾,男歌手温柔而厚润的声线缓缓泄出。
即便是这般劣质的音响设备,仍旧削减不了男歌手嗓音里的魅力。
这是《回家》的主题曲——《路过你》。
余笙恨不得捂住耳朵,她对这首歌有ptsd。
为了周凡,她也追过这部剧。
导致现在一听见这首歌,她脑海里就会清晰浮现电视剧的片头分镜。
而且,还会定格在周凡和肖芮紧紧相拥的那一幕。
但,如果不是因为周凡,这说不定是她会单曲循环的旋律。
《路过你》的词、曲、唱均出自同一人,近几年最有名的天才唱作人——林嘉誉。
20岁出道,从此一直活跃在乐坛巅峰。
性感的嗓音极具辨识度,独特的唱腔难以模仿。明明可以靠颜值当偶像型歌手,却偏偏是完美的多变形战士,又称“人型唱片机”。
他的作品常年霸榜各大榜单,国民度极高。
就连余笙这样不怎么听流行歌曲的人,歌单里也收藏了好几首林嘉誉的歌。
《回家》这部剧之所以能够爆火,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制片人能请来他演唱主题曲。
余笙的闺蜜顾筠是歌曲出品人,和林嘉誉同属一家公司。
与粉丝眼里的完美形象不同,她频频抱怨林嘉誉是个麻烦家伙。
他对歌曲的要求近乎苛刻,制作经常推翻重来,搞得团队筋疲力尽。一进入创作状态,他喜欢将自己与世隔绝,上演人间蒸发。
就算早有重要的档期安排也很可能放鸽子,因而有时会被说成耍大牌,弄得公司很难做人。
司机抬手切了频道,随着旋律戛然而止,余笙的思绪也抽离出来。
但是这一次,她感到些许零散的文字在脑海里跳动着。
回到公寓后,她再度点开那首demo。伴着音乐,她打开笔记本电脑,开始敲击键盘。
清脆的打字音和旋律混合,形成别样的乐章,一直持续到深夜。
第二天,顾筠大清早赶到公司,先给自己泡上一杯咖啡。
她揣在兜里的手机连着震动了几下,掏出一看,是余笙发来的文档。
她回复:我去,神速!
余笙:困死,睡了。
这下子顾筠来了精神,“诶嘿”一声,咖啡也不泡了,直接跑去把这份文档打印出来。
打印机位于前台边上,她小跑过去拿文档的时候,看见打印机跟前站着一个男人,
“林嘉誉?”
顾筠想起来,今天他会来公司参加会议,谈下一张专辑。
在晨光的映衬下,他侧脸的轮廓格外明朗。
今日他穿得简单。
天凉了,便在白t恤外加上一件宽松的深灰针织衫。那不勒斯西裤选了浅色毛丝麻面料,虽然版型正式,但毫无拘束感,更显温柔清爽。
林嘉誉的作品以深沉情歌为主,对外,公司也会营销他的成熟人设。
实际上,他私下的形象年轻干净,那双眸子总像望着很远的地方。
顾筠常常觉得他有点呆,类似自家小区里那只不懂躲雨的流浪猫,只会傻傻遥望天空的乌云。
此时林嘉誉目光低垂,黑亮的眼睛即便微微眯着,也能看见其中有熠熠光彩。
他专注阅读手里的a4纸,认真到眉心甚至拧了一个浅结。
顾筠走近一看,那正是她打印的歌词。
“不好意思啊嘉誉,这是我的东西。”
林嘉誉侧过头,视线虽看向顾筠,心思却显然不在她身上。
“顾小姐,这首歌的demo能让我听听吗?”
顾筠莫名其妙地点点头:“可以是可以,是韩国那边的作曲。”
她调小手机的音量,将那首歌外放出来。
林嘉誉忽然展臂,骨节修长的手指从前台的笔筒里夹出一支圆珠笔,他把a4纸按在墙面,在纸上飞快写着什么。
顾筠抻脖一看,发现他写的是简谱。
demo放了一半,林嘉誉滞住笔杆道:“谢谢,不用放了。”
随即,他将a4纸折叠两次,塞进口袋里。
顾筠尴尬地伸出手:“呃,都说了那是我的……”
林嘉誉依然自说自话:“作词的是个新手。”
他说得十分笃定。
顾筠咳嗽两声,掩饰心虚:“确实是新手……这是她第一次写歌词。”
“歌词的情感起伏跟旋律合不上,verse那几句,字数填得太拥挤了,”林嘉誉捏着下巴,继续自顾自地说,“还有后半段,押韵和旋律也不搭。”
诚然,他的评价必是一针见血,句句说到点子上。
然而顾筠很不高兴。
虽说余笙是新手,但也没必要讲得这么过分啊。
和他有什么关系?又不是他的歌。
顾筠护犊子,暴脾气说来就来,不分对象。
她正打算发作,却听林嘉誉话锋一转:
“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这首歌曲子不行,配不上歌词。”
顾筠满脑袋问号:“不是……你到底什么意思?”
“给我一点时间。”
林嘉誉打断她,将笔放回原处。
顾筠看见他眼里光点闪烁,比他站在聚光灯下时更为夺目。
那双眼蕴藏着无尽的兴奋,有如终于寻到宝藏的猎人。